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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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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中介这些陷阱和套路,你知道吗?银保监系统连发风险提示

“您好,我们是××银行的中介,现在我们这有月息××的低息贷款,额度是××,您现在需要吗?”今后接到这样的电话,您得多加注意。

10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下称“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2022年第7期风险提示,提醒有借款需求的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警惕非法中介或不法行为侵害权益。而据记者统计,今年以来,中国银保监系统已多次发布关于防范不良或非法“贷款中介”的风险提示,对移花接木的“AB贷”以及让贷款“曲线”流入楼市的“经营贷”“消费贷”等现象进行了曝光。

据银保监会消保局介绍,当前贷款市场上,有一些非法中介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等虚假宣传的旗号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但其实这些诱人条件的背后却是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套路陷阱。

具体来看,银保监会消保局特别提示,金融消费者需要注意防范以下三大陷阱风险:

陷阱一:假冒银行名义发布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非法中介会冒充“××银行”“××银行贷款中心”等名义发布贷款广告信息,或是向消费者推送贷款额度,声称“在银行内部有关系”“可走内部流程办贷款”等,诱骗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其实,此类中介机构与银行并无关联,是为诱骗借款人进行的虚假宣传。

陷阱二:骗取高额手续费。非法中介常以“低价手续费”“百分百获得贷款”等幌子吸引消费者。在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后,非法中介又以各种名义要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伪造“流水”,借款人一旦进行转账操作,这笔资金大多以“服务费用”等名义被截留,借款人很难要回资金,面临维权困难。

陷阱三:提供名不副实的中介服务。非法中介往往瞄准对贷款业务、流程不熟悉,或征信有问题的消费者群体下手,提供所谓的“优惠贷款”“迅速放款”服务,从中抽取极高的费用。事实上,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银行等正规机构官方渠道自行办理贷款业务。有些不法中介甚至会不顾消费者偿还能力,怂恿消费者从各类网络借款平台申请贷款,有的贷款产品本身就有很高利息,不法中介仍要再骗取一笔高额费用,其目的就是快速敛财而不是提供服务。

银保监会消保局认为,这些不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针对以上中介不法行为,银保监会消保局提醒有借款需求的金融消费者,要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理性借贷,从正规机构、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

移花接木的“AB贷”,让贷款“曲线”流入楼市的“经营贷”“消费贷”

事实上,自今年以来,针对不良贷款中介新型套路,全国已有福建、广东两地银保监局分别在9月14日、3月15日发过专项风险提示。

9月14日,福建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防范不良贷款中介新型套路的风险提示》,对非法或不良贷款中介当前存在的“堂而皇之,伪装银行人员身份,瞄准小微客户群体诱导办理银行线上贷款”“移花接木,采取‘AB贷’伎俩,为缺乏资质客户套取信贷资金”“瞒天过海,诱导客户签署代扣协议,自动扣取高额‘中介费用’”这三类新型套路营销行为进行“起底”。

其中关于“AB贷”伎俩,据福建银保监局介绍,主要表现为,在贷款办理过程中,部分客户条件不符合银行贷款资质,不良中介“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包装客户贷款资料,于是就出现“AB”贷形式。

“即客户A自身资质不符合条件,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批,中介伪造银行贷款审批流程的截图告知客户A因其风险系数高,需增加担保人,极力说服客户A寻找资质较好的客户B为其担保,在实际贷款办理中,不良中介并未为客户A申请贷款,而是使用客户B的身份信息申请贷款,借款人实质为B,但贷款资金却由客户A使用,客户B直至被银行催收才知本人是借款人而非担保人,中介公司会将矛头直指是银行端的审批问题,并煽动客户与银行对质,极易引发矛盾纠纷。”福建银保监局具体解释道。

3月15日,广东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防范“贷款中介”诱导购房者违规套取贷款的风险提示》则主要集中于:非法“贷款中介”冒用银行名义,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以“利率低”“时限长”“放款快”等诱导购房者,推销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方式从银行套取资金,让贷款“曲线”流入楼市,并从中谋取高额中介服务费用的现象揭露。

对金融业务存疑要官方渠道核实,陌生来电推销“低息快捷”贷款得小心

面对非法或不良“贷款中介”的不法行为,金融消费者具体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如何将其与正规贷款渠道进行有效辨别?

福建银保监局对此表示,有信贷服务需求的金融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业务办理前,应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专业人员,防范不法分子诈骗侵害,警惕不法中介机构的营销揽客行为。“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向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咨询核实。对于陌生来电推销‘低息快捷’‘贷款额度已批’贷款业务等行为,应保持警惕,不要轻信,防范上当受骗、资金受损。”

此外,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福建银保监局也特别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应慎重对待合同、授权书等法律文书的签署,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授权范围,不随意签订协议,授权他人办理金融业务,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黄鑫宇

编辑宋钰婷

校对柳宝庆

这类贷款,可延期还本付息

六部门发文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14日发布通知明确,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为深入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助力稳住经济大盘,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通知明确,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完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尽职免责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线上续贷产品和贷款延期线上办理渠道,提高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延期的便利度。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贷款延期申请可“容缺办理”,事后补齐。

为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通知提出,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差异化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2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同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有贷款延期需求的企业延长担保期限,继续提供增信支持。

转自新华社

来源:江苏新闻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消费者违规转贷的风险提示

央视网消息:近期一些不法中介发掘“商机”,向消费者推介房贷转经营贷,宣称可以“转贷降息”,诱导消费者使用中介过桥资金结清房贷,再到银行办理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然而,这种将房贷置换为经营贷的操作隐藏着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8期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违规转贷背后隐藏的风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风险一:中介违规操作给消费者带来违约违法隐患。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经营贷须用于生产经营周转。银行与消费者贷款合同会明确约定贷款用途,但在“转贷”操作下,银行若发现经营贷款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最终将由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不但可能被银行要求提前还贷,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此外,在经营贷办理过程中,不法中介宣称可以提供办理各项证件、材料的服务,“帮助”消费者申请贷款,其实是通过伪造流水、包装空壳公司等手段获得申请经营贷资格,此行为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消费者甚至可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风险二:中介垫付“过桥资金”,息费隐藏诸多猫腻。不法中介所谓的“转贷降息”,需要消费者先结清住房按揭贷款,再以房屋作抵押办理经营贷。不法中介为牟取非法利益,往往怂恿消费者使用中介的过桥资金偿还剩余房贷,并从中收取垫资过桥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消费者“转贷”后的综合资金成本可能高于房贷正常息费水平。即使最终申请经营贷失败,消费者仍将被中介要求承担上述各项高额费用,同时还将承担高息过桥资金的还款压力。

风险三:“以贷还贷”“转贷”操作有资金链断裂风险。经营贷与住房贷款在贷款条件、利息、资金用途、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比如,经营贷的期限较短,还款要求也很不一样,且本金大多需一次性偿还,借款人若无稳定的资金来源,贷款到期后不能及时偿还本金,可能产生资金链断裂风险。

风险四:“转贷”操作有信息安全权被侵害风险。消费者选择“贷款中介”的“转贷”服务,需要将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财产信息等相关重要信息提供给中介。部分中介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后,为谋取非法利益可能会泄露、出售相关信息,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银行机构要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向消费者充分提示风险,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和贷款审核,防止房贷违规置换经营贷风险。同时,银保监会消保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认清转贷操作的不良后果和风险隐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防范不法中介虚假宣传,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要警惕不法中介隐瞒不利信息、只谈诱人条件的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所谓的“转贷降息”看似利息更优惠,实际却隐藏违法违约隐患、高额收费陷阱、个人征信受损、资金链断裂、信息泄露等风险。

二是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咨询,警惕不法中介的套路陷阱。要合理评估个人或家庭实际情况,若有提前还贷或者其他金融业务需求,应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咨询了解相关情况。要了解金融常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审核合同内容,按约定使用贷款。金融机构和消费者都应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金融机构应合规放贷,消费者要理性借贷。申请贷款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贷款申请材料;在合同签署时,认真阅读条款,重点关注利率、费用、权利义务、风险提示等重要内容,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环节;借贷后,注意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避免挪作他用,产生违约责任,影响个人征信。

四是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在办理金融业务时,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财产情况等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的风险;不轻易登录不明机构网站和转发链接;不轻信自称某金融机构的陌生来电,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造成财产损失。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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