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概述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5,4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19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及配套服务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8,17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及配套服务费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8,172.00万元。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提交股票市场上市交易监管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严格审核。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困难:(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遵循以下规则:(1)本方案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投资者不超过35,400万股(含本数,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19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及配套服务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产,本方案实施后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实施,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69.98万股减少至12,230.58万股,总股本由3,476.98万股增加至16,70万股。
四、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会通过自有资金的持股比例由20%增加至28%,通过自有资金的持股比例将由10%增加至27%。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2,557.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及配套服务费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及获重疾险配方式本次发行的最终认购对象中,不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三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信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任红女士(以下简称“任红女士”)。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2019年7月25日贷款。
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相同: 8月25日(星期四)晚10:30—16:00,9:30—16:00;8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八、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即定价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