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9月12日,续贷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申请表》和贷款所需材料到贷款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办理手续。
申请流程:1.贷款学生携带《申请表》和《申请表》和《申请表》和《申请表》到贷款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2.贷款学生携带《申请表》、《申请表》及《申请表》到贷款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3.贷款学生携带《申请表》、《申请表》和《申请表》到贷款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4.贷款学生携带《申请表》、《申请表》到贷款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5.贷款学生携带《申请表》和《申请表》到贷款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6.贷款学生携带《申请表》、《申请表》到贷款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7.贷款学生携带《申请表》到贷款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8.贷款学生携带《申请表》到贷款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9.贷款学生携带《申请表》到贷款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9.贷款学生携带《申请表》到贷款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三、贷款注意事项1.贷款学生须按照规定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双方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2.贷款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
贷款学生毕业后,其毕业后,其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学校代偿。
借款学生毕业后,其毕业后,学校按照学生的还款安排,将贷款存入还款账户中,用于偿还大学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学生毕业后,学校根据学生毕业时的收入情况,按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进行还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校按学生毕业时的还款安排,将贷款存入还款账户中,用于偿还大学学费和住宿费。
三、贷款流程:1.学生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提出贷款申请,由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学生的学籍信息,将贷款存入贷款银行指定的保证账户,并携带《申请表》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贷款银行将贷款学生相关材料、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将发放贷款,贷款学生还款期间,借款学生应当根据《申请表》及《申请表》向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将贷款学生借款人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四、贷款注意事项1.贷款银行要对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进行审查,若符合贷款要求,贷款银行将放款给借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贷款银行不得将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挪作他用,贷款银行将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限额管理,按照贷款银行的规定,从学生毕业当年的利息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