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的资金监管项目已收官,可在开业后进行资金监管,目前在进行资金监管的银行基本是无风险的,但是资金安全方面也有区别,不能当成一种不合理的资金去银行申请信贷,要在项目开始前一周,银行按事先披露的《存款准备金率》计提,必须在到期后进行兑付。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贷款人在发放贷款时必须将资金在账户中存入一定比例的资金。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确,不得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外的任何一个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资金。
不得直接发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不得向其他社会公众投资。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保证资金安全,受托支付的借款人或受托支付机构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特别提醒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一定要查看借款合同上是否有涉及借款人及受托支付机构的银行账户,发现受托支付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的,应及时告知受托支付机构,并对贷款资金支付时向受托支付机构支付的款项,并在贷款发放后及时转出,维护资金安全,维护个人财产安全。
记者 沈洁编辑 彭立 校对 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