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在宿迁行政区域内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宿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住房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人可凭契税完税证明和契税完税凭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是在宿迁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经本人书面同意,自愿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加,最高可贷40万元。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1、申请人登陆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2、选择公积金贷款;3、进入贷款申请流程;4、填写《宿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4、填写《宿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按照规定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按照规定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5、贷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6、缴存人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审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资格核准,并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人进行审核;9、贷款发放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并对贷款发放的本息进行连带清偿。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1、登录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模块,选择“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进行填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进行贷款资格核准,并对贷款资格核准审核。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后,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