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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贷款网「网络借贷是否涉嫌诈骗?」

自2017年7月起,网络贷款机构便开始逐步的向贷款人放款。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运营管理制度(简称网络借贷)新规,网贷机构运营自有资金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实缴资本由100亿元增加到120亿元。

截止2017年3月31日,网贷机构运营总规模为1.51万亿元,从业人员数量达到11.69万人,累计注册用户数超过4.5亿。

根据监管规定,网络借贷风险自担、小额分散、借款人足额、合法合规的资金来源可为现金流端。

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规范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并依法妥善保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制度,按照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同一时间段内,严格规范网贷信息中介机构活动活动,依法依规开展各项金融业务。

目前网络借贷主要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大部分从事网络借贷的机构均属于现金贷平台。

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于网络借贷产品、借款合同等平台上的借款合同必须是无担保、无抵押的,应当在贷款合同中明确具体体现网络借贷产品的实质性特征,并约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应收取贷款、用途、利率、还款方式、用途等内容。

借款人在签署借款合同时应注意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信息的真实性,不得用于炒股、炒股、投资理财等非法活动。

网络借贷的资产信息均应当披露借款人真实资金需求,不得用于理财、炒股、投资房产等非法活动。

不得用于买房、投资股市、机构或个人,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等非法活动。

网络借贷是否涉嫌诈骗? 网络借贷是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从事贷款信息中介活动的活动。

根据有关规定,网络借贷的信息中介机构和借款人均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具体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并明确其归集、使用、回购、担保等内容。

近年来,在互联网金融市场迅速发展的背景下,相关网贷平台充斥着很多的行业壁垒,在满足了广大消费者金融服务的需求的同时,也为借贷人提供了多种多样的金融借贷产品,同时,为防范各类金融风险提供了有效措施。

网络借贷中与传统信贷产品不同,网络借贷平台依托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能够很好的实现贷款与线下贷款产品的深度融合,从银行、持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等渠道获得大量的资金,其无抵押贷款模式和快速放贷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互联网贷款的门槛和门槛,从而有效降低了传统信贷产品的服务成本。

随着网络借贷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不少P2P平台开始面向借款人销售贷款产品。

根据贷款人实际需求的不同,线上放贷产品会有差异。

通过线上放贷的平台,借款人可以选择到当地的当地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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