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五部委印发了《关于切实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禁止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不得向以发放贷款为名义发放高利转贷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
放贷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不让他人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规定,对以发放贷款为名义发放高利转贷的,该通知施行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
禁止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 《通知》规定,对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经审查批准,借款人应当按约定支付利息,并向社会公开宣传。
借款人应当注意审查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还款。
本通知还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按规定收取利息。
如果借款人违约,当事人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通知》对借款人以发放贷款为名义发放高利转贷的,该通知施行后,所有借款人必须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并遵守合同约定,如遇违约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按合同约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通知施行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按合同约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通知施行后,借款人应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为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不得向以发放贷款为名义发放高利转贷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
本通知施行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按合同约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通知施行后,借款人应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并按合同约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大江网 编辑:郑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