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000685)个股公告正文
中山公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15年4月)日期:2015-04-11附件下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15年4月10日(经公司2015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第二条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选择并提名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必要时,提名委员会亦可以聘请秘书。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推选产生。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职责。第六条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即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主动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在董事会补选的委员就任前,辞职委员应当继续履行相关职责。1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第七条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最低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本议事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尽快补足委员人数。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规定最低人数时,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定期对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和组成向董事会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二)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三)广泛并积极地搜寻合格的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四)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五)应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和不尽职行为提出引咎辞职和提请罢免等建议;(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第九条提名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提名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应确保不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第十条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2第四章会议的召开与通知第十一条提名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根据需要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要求召开。第十二条提名委员会会议方式包括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除由于紧急情况、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外,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采取现场方式,或者以视频、电话会议等技术手段辅助通讯会议的沟通效果。如采用通讯方式,则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第十三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第十四条提名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方式、时间、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四)会议通知的日期。第十五条提名委员会会议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经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书面同意的,可豁免提前通知义务。第五章议事与表决程序第十六条提名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第十七条提名委员会委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第十八条提名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第十九条提名委员会委员与会议讨论的议题有利害关系时,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当回避。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足规定人数时,应当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3第二十条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列席人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第二十一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表决方式为:现场书面投票或现场举手投票,由会议主持人对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会议记录人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或通讯投票进行表决。第六章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第二十二条每项议案获得规定的有效表决票数后,经会议主持人宣布即形成提名委员会决议。提名委员会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第二十三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第二十四条提名委员会决议的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第二十五条提名委员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其他有关规定,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委员对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委员可以免除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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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独立董事关于拟与广发信德共同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意日期:2015-05-13附件下载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拟与广发信德共同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我们对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关于设立并购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该项目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3、公司2015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4、上述关联交易属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其交易价格按市场价,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我们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签名:谢勇范晓军李萍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股价异动:德创环保(603177)急速拉升,现涨3.4%
1月17日讯,德创环保(603177)今日午后出现异动,截至发稿,德创环保报23技术面上,目前德创环保(603177)处在5日线、10日线、20日线、30日线上,该股的5日线处在10日线下方,呈现“死叉”状态,短线走势或比较悲观。最新的3季报显示,德创环保(603177)实现营业收入5德创环保(603177)所在的公用事业行业,整体跌幅为0108431111德创环保(603177)主要从事脱硫设备、脱硝催化剂、除尘设备、烟气治理工程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烟气治理领域的综合服务商。公司依托多年的技术积累及研发制造优势,为电力、冶金、石化等行业提供烟气治理相关产品及服务。公司是国内少数既能够生产脱硫设备、蜂窝和平板式脱硝催化剂、湿式静电除尘器等关键产品,又能够提供烟气治理工程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研发中心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公司迄今已承担多项国家级科技项目,包括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公司系《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喷淋管》(JB/T10991-2010)、《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真空带式石膏脱水设备》(JB/T10982-2010)两项国家机械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目前公司产品及服务涉及的烟气治理工程项目分布在28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的电力行业(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钢铁冶金行业(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等)、石化行业(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等诸多行业,相关产品在苏丹、越南、土耳其等国家也得到了应用。(【免责声明】本文由头条写作机器人Xiaomingbot发布,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盈亏自负。投资者须知,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