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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16股票「海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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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6证券简称:海航投资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股票简称:ST海投,股票代码:000616。海航投资股票于5月6日、5月7日、5月1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查及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相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GB4㈠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GB4㈡重大事项情况

1.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规定,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本次年审会计师提出的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内容,并已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2021年度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2.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及其关联方海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通知,海航资本、海航实业、海航集团已于2021年2月10日分别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资本、海航实业、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021年3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函》。根据《通知函》,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海投控股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截至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GB4㈢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4\*GB4㈣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经公司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目前为止尚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后续具体事项进展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5月7日、5月1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2%以上,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2.截至目前,海南省高院裁定已受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资本、海航实业、海航集团、海投控股的重整申请。重整方案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海航资本、海航实业及海航集团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主体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是否会对涉及的相关投资项目产生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

3.公司截至目前存在未履行程序的关联方担保,公司将密切持续跟进,争取尽快解决上述担保问题,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前期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书,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上海仲裁委已于2021年1月7日受理。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仲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该仲裁案件已于2021年3月11日开庭审理,公司已于2021年4月15日提交了质证意见。目前上海仲裁委尚未做出裁决,仲裁案件最终裁决结果是否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造成影响,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相关违约金及罚息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if..),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又一家“海航系”公司收监管罚单 ST海越股民起诉已获法院受理

日前,A股上市公司ST海越(600387)公告称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已经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海航集团旗下已有多家公司因信披问题收到证监会罚单,目前法院已经开始受理投资者维权诉讼,符合条件的海航系股票投资者可以及早参加。”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海越能源、海南承睦商业贸易有限公司、海南禧越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科赛贸易有限公司系由海航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涉案期间海南承睦、海南禧越、海南科赛是海越能源的关联人。2020年2月25日、4月8日、4月9日,海越能源向海南承睦分别提供4,000万元、5,000万元、68,533.49万元2020年4月9日、4月21日,海越能源向海南科赛分别提供36,000万元、24,000万元2020年5月25日、5月26日,海越能源向海南禧越分别提供41,420万元、19,316.79万元。以上合计198,270.28万元,占海越能源《2020年半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63.19%。对于上述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海越能源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于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海越,并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

除ST海越,海航集团旗下还有多家公司也涉及信披违规问题,投资者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以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

(1)于2017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海投(股票代码:000616),并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17年8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大集(股票代码:000564),并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3)于2018年8月24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海南机场(原ST基础,股票代码:600515),并在2021年1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4)于2018年8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海航控股(股票代码:600221),并在2021年1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受损股民及时通过“股民索赔宝”网站或公众号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0616股票简称:ST海投公告编号:2021-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21年1-9月业绩变动预测

(2)2021年7-9月业绩变动预测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下降且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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