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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05龙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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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300105)龙虎榜数据(04-14)

龙源技术(300105)2015-04-14因当日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公布异常交易信息。公开信息显示,买入前5名营业部(机构)和卖出前5名营业部(机构)买入资金合计12096.69万元,占总成交比例24.09%;卖出资金合计3496.53万元,占总成交比例6.96%。报收18.99元,涨幅10.02%,成交量2724.30万股,成交金额50205万元。类型:当日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收盘价:18.99元涨跌幅:10.02%成交量:2724.30万股成交金额:50205万元

买入金额最大的前5名序号交易营业部名称买入金额(万)占总成交比例卖出金额(万)占总成交比例净额(万)1机构专用5510.3010.98%0.000.00%5510.30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园路证券营业部2848.505.67%0.000.00%2848.503机构专用1375.482.74%0.000.00%1375.48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1225.762.44%22.870.05%1202.895机构专用1056.922.11%0.000.00%1056.92卖出金额最大的前5名序号交易营业部名称买入金额(万)占总成交比例卖出金额(万)占总成交比例净额(万)1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工农路证券营业部76.150.15%892.791.78%-816.64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中路证券营业部3.580.01%773.461.54%-769.88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北路证券营业部0.000.00%727.461.45%-727.46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人体育场北路证券营业部0.000.00%540.451.08%-540.45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南马路证券营业部0.000.00%539.491.07%-539.49数据来源:东方财富hi数据

国电科环(01296)与龙源技术(300105.SZ)按持股比例向望奎新能源新增资本合共8700万元

智通财经APP讯,国电科环(01296)公布,鉴于首次注资已拨付到位,且望奎新能源已于2021年8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首次注资事项,根据中国相关法规,首次注资已完成。

于2021年8月11日,该公司、龙源技术(300105.SZ)及望奎新能源订立二次注资协议,该公司及龙源技术同意按其各自于望奎新能源的持股比例分别向望奎新能源新增资本人民币5655万元及人民币3045万元。紧随二次注资完成后,望奎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1亿元,望奎新能源将继续由该公司及龙源技术分别拥有65%及35%的股权。紧随完成二次注资后,望奎新能源仍为该公司附属公司。

于本公告日期,国家能源集团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约78.40%已发行股本,而该公司持有龙源技术约22.83%的已发行股本。

望奎新能源主要从事风电及光伏发电的建设及运营、风电及光伏发电站的检测、设计与建设,以及风电及光伏发电设备的安装、测试与维护。

公告称,根据望奎新能源业务发展需要,考虑项目融资需求,公司希望通过订立二次增资协议,促进银行贷款发放进程,保障项目资金需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300105股票简称:龙源技术编号:临2021-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中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该三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将由52258万股减少至52240万股;注册资本将由52258万元减少至522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if..)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15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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