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市业绩就塌房?国家队、小米却纷纷入股:开盘首日大涨80%
思特威688213「高性能 CMOS 图像传感器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4版)
刚上市业绩就塌房?国家队、小米却纷纷入股:开盘首日大涨80%
原标题:刚上市业绩就塌房?开盘首日却大涨80%!国家队、小米纷纷入股:这家国产替代龙头,能搞?
从其积极备货的角度看,2022年或许还有惊喜。
作者观韬
编辑小白
研报提要:
国产安防CIS芯片领域龙头,2020年安防领域出货量全球第一,销售金额全球第二;
清华高材生创立的芯片企业,成立5年就在科创板成功上市,营收CAGR超100%;
境内外机器视觉领域除索尼之外唯一堆栈式结构CIS芯片供应商;
深度绑定小米、上汽集团,未来智能手机、汽车电子领域CIS芯片进口替代想象空间大;
2021年一季度业绩变脸、研发投入不算亮眼。
上市就变脸?
最近,风云君发现一家集各种矛盾与一体的公司。
这家2017年4月成立的芯片企业,仅用了5年就在科创板上市;成立第二年,就实现了3.25亿的营收,之后各年基本保持营收翻番增长的势头。
2021年,该公司实现26.89亿元营收,同比增长76.10%,归母净利润3.98亿元,同比增长229%,2018年至今年营收复合增长率102%。
但也是这家芯片公司,2022年一季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96亿至4.84亿元,同比下滑10.4%-26.7%,之前高增长的势头似乎彻底扭转;归母净利润就更惨了,预计盈利450万元至2,045万元,同比下滑70.2%至93.4%。
不少投资人嚷嚷着,真垃圾!刚上市就业绩变脸!
还是这家芯片公司,上市前股东名单星光熠熠: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小米产业基金、红杉资本、海通证券…机构股东多达40名。
新股询价阶段,西部证券睿赫1号甚至报出960元/股的“天价”,虽最后自称是操作失误,但去掉一个0之后也有96元/股。
但该芯片公司最终的发行价格只有31.51元/股,实际募资总额12.61亿,连计划募资金额28.20亿元的一半都没到,募资严重缩水。
按实际募资总额估计,募资后总估值126亿元,募前估值110亿左右。
要知道,2020年10月,该公司上市前最后一轮融资中,投前估值也是110亿。
这基本意味如果价格合适,普通投资者将获得抄底投资机构的机会,所以思特威(688213.SH)能玩?
清华高材生创业,失败了,就再来一次!
思特威的全名是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但风云君先要介绍另一家公司——江苏思特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思特威”)。
江苏思特威是思特威实控人徐辰2011年首次创业时成立的公司。
这位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的高材生,在香港科技大学攻读完博士学位后,先后入职MiTh,I.(镁光科技,后被安森美收购)、Ai,I.(安森美)和OiViiThi,I.(豪威科技,2018年被韦尔股份收购)。
无论是安森美还是豪威科技,都是CMOS图像传感器(CIS芯片)领域响当当的巨头,在万物智联时代,CIS芯片被誉为智能设备的视网膜,相当于人类的眼睛。
从豪威科技离职后,徐辰就创立了江苏思特威,主要从事FSI结构的100万及以下像素CIS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
但徐辰的首次创业之旅并不顺利。
从股东结构看,江苏思特威仅吸引了茅晓东及常熟经高投两名财务投资人,而且投资额分别只有219万和200万,常熟经高投还在投资时就约定了退出时间,更像一种低息借款。
从经营效果看,江苏思特威2016及2017年营收分别为1,625万元和2,031万元,净利润则亏损634万元和1,046万元。
徐辰控制的香港智感负责CIS芯片生产和销售,虽然在2016、2017年分别实现1.95亿及2.13亿元的营收。但由于产品竞争力不足,两年累计亏损9,000万元。
当时,无论是联合创始人还是投资人,都对公司发展前景失去了信心,经过协商,徐辰收购了他们持有的公司的所有股权,并在2017年底关停江苏思特威。
重整旗鼓后,徐辰瞄准了更高端的BSI和GS系列芯片,并引入新的联合创始人莫要武。
莫要武是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的博士,除了跟徐辰拥有几乎相似的履历,更擅长芯片读取电路的设计,入职后也顺理成章的成为公司的技术带头人。
根据章程,徐辰及其全资或控制的股东行使其认缴出资比例5倍的表决权,他还和莫要武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发行前控制了公司合计51.46%的表决权。
看到这,不少同志可能会说FSI、BSI、GS?你说的到底是个啥!
BSI-RS增长最快,目前已是第一大收入来源
CIS芯片根据感光元件安装位置,可分为前照式结构(FSI)和背照式结构(BSI),在背照式结构的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改良成堆栈式结构(Sk)。
从设计和工艺难度角度讲,堆栈式结构难度最高,背照式次之,前照式最容易实现。堆栈式结构目前主要应用在高端手机主摄像头、高端数码相机、新兴机器视觉等领域。
根据CIS芯片快门曝光方式不同,又可分为卷帘快门(RiSh)和全局快门(GSh)两大类:
卷帘快门通过控制光敏元逐行或逐列进行曝光,扫描完成所有像素单元的曝光,更适用于远距离拍摄静止或移动速度较慢的对象;
全局快门可使全部光敏元像素点在同一时间接收光照,是高速摄影等应用场景下的最佳快门方式,但其相比于卷帘快门读出噪声较高。
徐辰首次创业时主要产品是100万及以下像素FSI-RS芯片,二次创业时的则定位于200万及以上像素的FSI-RS、BSI-RS及GS系列芯片。
2020年之前,FSI-RS系列芯片一直是思特威最大的收入来源;BSI-RS系列芯片则是增长最快的收入,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8.82亿元营收,已经超过FSI-RS芯片;GS芯片2021年前三季度也取得了3.20亿元的收入。
(注:2021年全收入项目明细暂未披露)
除了名字渊源,江苏思特威关停前一半的员工,大多数核心技术人员都加入了新成立的思特威,其专利、著作权、设计版图等无形资产也都无偿转让给思特威,香港智感微的销售渠道也成为了思特威成立初期的主要销售路径。
但肯定有老铁说,就这么简单?
虽然说失败是成功他亲娘,但这也有点太容易了!
生逢其时,快哉,快哉!
CIS芯片目前主要应用在智能手机、安防监控、汽车电子三大领域,在机器视觉领域的需求也在蓬勃增长。
2020年,智能手机、安防监控和汽车电子领域的CIS芯片的出货量分别是60.6、4.2及4亿颗,占比分别为78.50%、5.40%和5.20%;
同期,智能手机、安防监控和汽车电子领域CIS芯片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24.1、8.7及20.2亿美元,占比分别为69.30%、4.90%和11.30%。
虽然安防监控领域的出货量与汽车电子相当,但销售金额却连汽车电子领域的一半都不到,这意味着安防领域是现有三大领域中相对最边缘的市场。
1安防领域龙头,出货量全球第一,销售额全球第二
思特威就是从安防监控领域取得的突破,其实江苏思特威成立的时候就是聚焦安防领域,即便是其他领域都取得不俗进展的2021年前三季度,安防监控仍贡献了73%的营收。
目前,思特威产品覆盖安防领域低端、中端及高端的100万像素至800万像素的全系列产品。
根据FSiv统计,在安防监控领域,思特威在2020年出货1.46亿颗CIS芯片,出货量位居全球第一,据此计算的市场份额为34.95%。
但由于索尼应用于高端安防市场的CIS芯片单价更高,其按销售额计算的市场份额达到24.82%,位居全球第一,思特威以22.18%的市场份额屈居第二。
在思特威看来,其安防领域高端产品已经能够对标国外,实现进口替代只是时间问题。
这点咱们呢姑且信之,继续追踪,不看广告看疗效。
2恰逢安防CIS芯片快步进入高清时代
在解释自己成立第二年就高速增长的原因时,除了自身技术优势,思特威还讲了一句话“恰逢安防监控CIS领域快步进入高清时代”。
其实还是蛮恰当的。
思特威2017年成立之时,恰逢我国安防视频监控行业由标清摄像机向高清摄像机切换的升级进程。自2018年开始,200万以下像素摄像头出货量锐减,200万像素成为目前的安防监控领域的主流出货量,2020年占比达80%。
思特威也在2018年适时推出两颗具有代表性的200万像素产品,获得市场认可,出货量爆发。
首次创业失败经历积累的基础,新的联合创始人,安防监控视频领域的机会……,想成大事,好像还差点什么?
对,销路怎么打开。
3一个证明自己产品不比国外差的契机
这主要得益于我国CIS芯片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玩家都是大型上市公司,它们已经完成了市场的整合。
思特威只是缺少一个向它们证明自己的产品并不比国外差的契机——而中美贸易摩擦则完美提供了这个机会。
经销和直销是思特威的两种主要销售模式,其中直销收入增长迅猛,从不足5%到目前可以和经销业务平分秋色。
志远电子、鼎芯无限、淇诺科技、芯智科技是思特威主要经销商客户,2020年,97.57%的经销业务收入都是这四家公司贡献的。
这四家公司分别是上市公司力源信息(300184.SZ)、文晔科技(3036.TW)、深圳华强(000062.SZ)和芯智控股(02166.HK)的子公司。
大华股份、普联技术、君视芯、大疆创新、华为公司是思特威主要直销客户,2020年这五家公司贡献了直销业务91.54%的收入。
除深圳市君视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视芯”,下文会分析),这些都是各自领域响当当的巨头。此外,天地伟业、雄迈集成、海康威视、闻泰科技也是公司的直销客户,海康威视2021年前三季度已成为第四大客户。
这意味着理论上,思特威只需要用自己的产品征服这十来个大客户即可。很明显,它做到了。
除了业务合作,大华股份、华为公司还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合作关系更为紧密。
但有一点还是强调,由于采用F生产模式,思特威芯片生产环节仍采用代工模式。也因此,2020年美国对华为实施芯片出口禁令后,公司无法向华为供货。
严格意义上来说,仍未摆脱进口依赖。
智能手机和汽车电子领域竞争优势不明显
既然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才是CIS芯片最主要应用市场,思特威在这两个领域优势如何呢?
1智能手机和汽车电子领域宜理性追踪,而非胡思乱想
全球智能手机CIS芯片市场主要被索尼、三星、豪威科技、格科微等厂商占据,2020年,这四家企业占据了80%的市场份额。
前装车规级芯片市场同样主要被国外厂商占据,包括安森美、索尼、豪威科技等,2020年,上述三家企业智能车载CIS芯片出货量口径的市场份额超过90%。
2021年前三季度,思特威虽然在汽车电子和智能手机领域分别取得7,041万元和1.65亿的收入,但主要是低端系列。
而且在汽车电子领域的收入全部来自后装市场,并且主要依赖君视芯这一个单一客户,君视芯行业地位也比较一般。
最有意思的是君视芯这个客户主要是靠2019年12月购买深圳安芯微的专利技术并吸收其技术团队开拓出来的,2019年之前没有汽车电子领域收入。
不过也有好消息,按思特威自述,在前装车载市场,已经有两款产品通过了车规级认证,并在多家主车厂开始量产验证和小批量出货;IPO发行阶段,上汽集团还参与了公司战略投资者定向配送,如果能进入上汽集团供应链……
但风云君认为,此处应该理性分析而非胡思乱想,小米产业基金2020年10月入股思特威,但目前公司的CIS芯片尚未进入小米的供应链。
不过小米也要造车,未来想象空间确实不错。
2机器视觉领域世界惟二
不过在新兴的机器视觉领域,思特威竞争优势明显,是目前境内外除索尼之外唯一堆栈式结构COMS图像传感器的供应商,2021年前三季度,斩获了3.2亿元的收入。
扣除各年股权激励费用后,思特威研发投入不算高,近两年只有7%左右。
过去几年,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也不算高,不过随着产品升级迭代,目前已经接近豪威科技的水平。2021年,由于积极备货,现金流并不好看,存货规模也比较大。
根据2022年一季度业绩预告,疫情,尤其是公司客户集中的地区疫情较为严重,客户提货节奏受到影响,是营收下滑主要原因。
这或许也是一季末存货余额较大的一个原因。
从直销客户看,大华股份2022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4.34%,海康威视同比增长18.11%,疫情对安防行业影响似乎不大;
从经销客户看,力源信息一季度营收同比下滑13.84%,深圳华强同比增长26.19%,似乎有点影响;
从竞争对手看,受到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下滑影响,韦尔股份一季度营收下滑10.84%,但思特威在智能手机领域市场份额并不高。
虽然信息有限,但通过整体分析,风云君认为一季度业绩变脸并不意味着这家仅成立五年就快速上市的芯片企业之前的财务数据有问题。
从其积极备货的角度看,2022年或许还有惊喜。
PS:5月20日,也就是今天,思特威首发上市首个交易日,大涨79.82%,并最终以56.66元/股的当日最高价收盘。
免责声明:本报告(文章)是基于上市公司的公众公司属性、以上市公司根据其法定义务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和官方互动平台等)为核心依据的独立第三方研究;市值风云力求报告(文章)所载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本报告(文章)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市值风云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内容为市值风云APP原创
未获授权转载必究
思特威688213「高性能 CMOS 图像传感器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本文观点及相关内容,仅为本文对目前市场的理解和预测,仅供参考
近来新股破发情况时有发生,需结合市场情绪谨慎面对预期目标。
思特威[688213]: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性能CMOS图像传感器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为致力于提供多场景应用、全性能覆盖的CMOS图像传感器产品企业,公司产品已被广泛应用在安防监控、机器视觉、智能车载电子等众多高科技应用领域,并助力行业向更加智能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公司针对目标应用领域的特定及新兴需求,开发了具有高信噪比、高感光度、高速全局快门捕捉、超宽动态范围、超高近红外感度、低功耗等特点的图像传感器,已应用在大华股份、大疆创新、宇视科技、普联技术、天地伟业、网易有道、科沃斯等品牌的终端产品中。以2020年出货量口径计算,公司的产品在安防CMOS图像传感器领域位列全球第一,在新兴机器视觉领域全局快门CMOS图像传感器中亦取得行业领先的地位。公司采用F的经营模式,专注于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环节,在供应链方面与台积电、三星电子、合肥晶合、东部高科等晶圆厂以及晶方科技、华天科技等封装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障了公司高速发展对产能持续增长的需求。
行业竞争状态:
发行人产品在安防监控、机器视觉、汽车电子、智能手机等CMOS图像传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77感器主流应用领域实现广泛布局,基本覆盖各领域的低端、中端和高端产品,尤其是在各下游领域的高端及超高端档次形成丰富的系列,产品定位对标索尼等境外高端品牌。
由于CMOS图像传感器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市场份额大都掌握在少数领先的企业手中。根据FSiv统计,2020年,全球CMOS图像传感器出货量前十名的企业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94.6%,思特威排名第六;全球CMOS图像传感器销售额前十名的企业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94.2%,思特威排名第九。公司已成为安防领域、机器视觉领域领先的CMOS图像传感器供应商,根据FSiv统计,在安防监控领域,2020年公司实现1.46亿颗CMOS图像传感器出货,出货量位居全球第一。在新兴机器视觉领域,由于全局快门技术在经济和技术层面的瓶颈,其直至2018年才实现大面积商用。从新兴机器视觉领域全局快门CMOS图像传感器的市场份额来看,根据FSiv统计,2020年,全球范围内只有思特威、索尼、豪威三家厂商拥有大规模全局快门CMOS图像传感器量产的能力,能够在此领域达到千万级别的年度出货量。2020年公司实现超过2500万颗CMOS图像传感器出货,出货量位居行业前列。上述业内主要供应厂商中,豪威科技主要应用的终端产品为AR/VR设备,索尼主要应用的终端产品为其自有品牌游戏机PSi,发行人主要应用的终端产品为无人机、扫地机器人、电子词典笔、人脸支付终端等众多新兴应用领域的产品。三家公司各自在终端领域占据细分行业的重要供应商角色。
募集资金用途
财务摘要
预计业绩情况
公司预计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39,610万元至48,4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万元至2,04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万元至1,645万元
近来新股破发情况时有发生,需结合市场情绪谨慎面对预期目标。
欢迎大家关注、留言讨论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4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威”、“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7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号)(以下简称“《承销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1〕212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中信建投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IPO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网址(、)查阅公告全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在2022年5月10日(T-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思特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636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思特威”,扩位简称为“思特威电子科技”,股票代码为“68821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213”。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22年5月6日(T-3日)9:30-15:00。截至2022年5月6日(T-3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共收到25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586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2.94元/股-960.0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636,44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根据2022年4月28日刊登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提供审核材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格审核;2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0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有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个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其提交的备案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以上2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共计105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08,890万股。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25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481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12.94元/股-960.00元/股,对应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527,55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由晚至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记录为准)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申购,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43.12元/股(不含43.12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3.12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1,28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3.12元/股,申购数量为1,280万股的,按照申购时间从晚到早,将申购时间晚于2022年5月6日14:40:03.953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3.12元/股,申购数量为1,280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2022年5月6日14:40:03.953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16个配售对象。以上共计剔除82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5,99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6,527,550万股的1.010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45家,配售对象为6,399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6,461,56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2,523.41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51元/股。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格高于四数孰低值29.2200元/股,超出幅度为7.8371%。相关情况详见2022年5月10日(T-1日)刊登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93.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95.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04.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05.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28.4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28.9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31.6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32.1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126.04亿元,大于人民币50亿元,发行人2020年度营业收入152,718.15万元,满足在招股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上市标准: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31.51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197家投资者管理的4,595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31.51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4,389,22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49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1804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072,34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809.30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2年5月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3.56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资讯,数据截至2022年5月6日(T-3日)。
注1:2020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2年5月6日)总股本,2021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2年5月6日)总股本
注2:晶相光EPS单位为新台币/股,晶相光收盘价单位为新台币/股;
注3:截止2022年5月6日,晶相光暂未披露21年财务数据;
注4: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31.5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05.6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01.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1.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00.2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20.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00.2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20.00%,因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数量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560.6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发行数量为640.1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初始发行合计数量3200.8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51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82,043.3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1.51元/股和4,001.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126,071.51万元,扣除约8,649.69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117,421.82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22年5月1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5月11日(T日)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2年5月12日(T+1日)在《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摇号抽签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承销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跟投;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思特威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思特威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建投思特威2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思特威2号资产管理计划”);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战略投资者名单和缴纳金额情况如下: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2年5月10日(T-1日)公告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
(二)获配结果
2022年5月9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51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126,071.51万元。
依据《承销指引》,本次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10,0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160.04万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5月17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思特威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思特威2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10%,即400.10万股,同时参与认购规模金额上限(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17,859.64万元。思特威1号资产管理计划、思特威2号资产管理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对应的战略配售经纪佣金合计17,859.64万元,共获配400.1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5月17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原路径退回。
其他战略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对应的战略配售经纪佣金合计16,000.00万元,共获配240.06万股,获配金额与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合计76,021,120.54元。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三)战略配售回拨
依据2022年4月28日公告的《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8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数量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四)限售期安排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思特威1号资产管理计划、思特威2号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其他战略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1804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2,072,34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网下申购时间为为2022年5月11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1.51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2年5月13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3、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有效拟申购数量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2年5月13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
(下转C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