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资小贷公司亚联财:官方年利率最高36%,推出首个放贷人NFT
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了辖区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名录。名单显示,截止到2022年10月,该单位批准设立且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名录(未包含由前海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的注册地在前海的小额贷款公司)共计93家,其中网络小贷公司有7家。
近期,新经济观察团将分别介绍这7家网络小贷公司的发展脉络,本期聚焦深圳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亚联财小贷”)。作为港股新鸿基集团旗下消金业务的主要承担者,我们通过上市公司报告以及公开资料,也窥得这家港资小贷公司的发展面貌。
01
隶属新鸿基集团,暂不满足注资门槛,上半年撇账率高达7.5%
工商资料显示,深圳亚联财小贷成立于2007年9月11日,法定代表人长原彰弘,注册资本10亿元,实缴资本6亿元,尚不满足《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中10亿元和50亿元的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要求。2019年7月11日,深圳亚联财小贷经相关部门批准,可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含增值电信服务)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正式拿下网络小贷牌照。
目前,深圳亚联财小贷有两大股东,由港资公司亚洲联合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财”)持股80%,亚联财信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持股20%,而后者又是亚联财的全资子公司。
据媒体报道,长原彰弘原是台湾人,原名张炳煌,在台大法律系毕业后,留学日本东京一桥大学。张炳煌毕业后留日工作并入籍日本,后改日本名及结婚。他将日本的无抵押方式贷款带到香港,1993年跟人合伙开设亚联财。张炳煌拥有三十多年私人贷款市场经验,在香港素有“个人贷款之父”的美誉。
目前的亚联财,是香港上市公司新鸿基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6,以下简称“新鸿基集团”)控股的成员企业。
新鸿基集团2022年中期报告显示,该公司收入来自三大板块,分别为投资管理、融资业务和集团管理及支援业务。其中,融资业务主要分为以亚联财主体的消费金融业务、以新鸿基信贷为主体的按揭贷款业务以及私募融资业务。
而亚联财运营的消费金融业务,一直是该集团稳定与韧性兼备的主要收入来源。凭借完善的分行网络及成熟的网上及手机平台,亚联财主要在香港及中国内地为个人及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亚联财在中国内地持有互联网贷款牌照,并在全国主要城市持有线下放债人牌照。
深圳亚联财小贷官网显示,“亚联财小额贷款”的服务网点深圳、沈阳、重庆、天津、云南(昆明)、大连、成都、北京、等十五个城市地区。
此外,新经济观察团发现,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亚联财小贷”)成立于2009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金5亿元,实缴资本3亿元。2016年8月16日,该小贷公司也获批互联网小贷牌照,可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含网络贷款)和银行资金融入业务。但从实缴资本上看,也不满足10亿和50亿的两大门槛。
但根据意见稿中34的监管要求,主要股东参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数量不得超过2家,控股数量不得超过1家。在行业内,平安、京东等企业也陆续注销了旗下超额的小贷公司,来满足此要求。而亚联财要想在过渡期之后顺利展业,除了满足实缴资本门槛,还需对旗下两家网络小贷牌照进行整合。
截图来源:新鸿基集团2022中期报告
财务数据上看,2022年上半年,新鸿基集团收入为20.56亿元,主要包括来自融资业务的利息收益19.43亿元。期内除税前亏损为5510万港元,去年同期溢利32.16亿港元,为集团有史以来最高纪录的首半年业绩。新鸿基表示,该变动主要是由于投资管理业务录得除税前亏损,部分被融资业务贡献的除税前溢利所抵销。
同期,投资管理除税前亏损为9.58亿港元,而融资业务在香港及中国内地疫情期间体现出其韧性,期内产生除税前溢利7.18亿港元。
其中,核心业务消费金融(亚联财)的收入达到17.59亿元,同比微增1.0%,占新鸿基集团总营收的85.5%;除税前贡献为6.45亿元,同比下降26%。
疫情对香港及中国内地的欠款及撇账率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亚联财的减值亏损净额增加到3.12亿港元,去年同期为2.07亿港元。
截图来源:新鸿基集团2022中期报告
逾期率方面,亚联财30天以内逾期额为8.29亿港元,占贷款结余净额的7.1%,31-60天逾期额为1.55亿港元,占比1.3%;总逾期额为11.56亿港元,比例为9.8%,去年同期为8.6%。
截图来源:新鸿基集团2022中期报告
具体到内地业务上,亚联财贷款余额为36.17亿港元,期内新增贷款22.8亿港元,新增贷款笔数20231个,平均贷款结余总额为76122元。同期撇账率高达7.5%,去年同期为6.8%。2021年全年为5.9%。而所谓撇账,是香港在财务上的说法,意思和内地冲销坏账差不多,是在消费者发生严重拖欠时金融机构采取的一种行为,通常认为这些账款难以追回。
02
曾被行政处罚和约谈,官网显示年利率最高36%,推出NFT
除了新鸿基集团的招股书,从其他公开资料我们也能发现亚联财旗下各家小贷公司的运营情况。
以深圳亚联财小贷为例。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9048个,主要为借款合同纠纷。
一则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案号(2020)粤0304民初21940号)显示,原告深圳亚联财小贷与被告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了贷款利率和各类费用,即:贷款手续费按贷款金额的0%、1%或2%计收(各案贷款手续费金额详见附表),并从放款金额中一次性扣除(实际发放贷款金额详见附表);贷款月利率为1.3%;管理费每月按贷款金额的1%计收,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于每月还款日与贷款本息一并偿还。相关金额截止到2019年7月26日。
因贷款手续费不明确,新经济观察团仅计算月利率1.3%和每月1%的管理费,被告的综合借款成本已经达到年化27.6%。
而上海浦东新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亚联财小贷”)涉及711个司法案件。其中,案号为(2022)沪0113民初3978号的裁判文书显示,原告上海亚联财小贷与被告签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18.03万元,分24期偿还,月利率1.33%,即年化15.96%。但实际情况是,法院查明,原告在发放贷款时一次性扣除了5409元的“手续费”,因此实际本金为17.4891万元。若以此计算,被告的综合借款成本早已远超合同利率。
亚联财口中的贷款手续费,即为贷款行业常见的“砍头息”,早已被明令禁止。多家法院曾发文提醒,在借贷关系中注意甄别“砍头息”的情形,对于约定的提前收取的各种服务费、会员费、好处费、利息等条款保留警惕。
而在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于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正,将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调整为LPR的4倍,当时的LPR利率为3.85%,LPR的4倍即为15.4%。由此来看,亚联财小贷在此前业务开展中,存在不少问题。
而在去年5月12日,深圳亚联财小贷还因存在1.隐私政策中没有列举说明获取位置信息和相机权限的目的、方式、范围;2.未经用户阅读隐私政策,应用就申请读取电话状态和获取位置信息权限等违规,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作出警告,并处责令限期15日内改正的行政处罚。
此外,亚联财小贷曾经历了一波收缩。根据媒体此前的报道,新鸿基方面曾介绍称,亚联财拥有的14家小贷公司下布局了165家网点。但目前,官网网点已大幅缩减。而新经济观察团发现,云南亚联财小贷的15家分支机构已经全部注销,重庆亚联财小贷也注销了两家分支机构。
2021年5月,界面新闻、中国经营报等媒体报道称,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约谈,其中就包括亚联财,主要涉及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中国经营报的报道还显示,彼时亚联财小贷的官网产品介绍出现了变动,剔除了楼易贷款、企业贷等产品。
如今,亚联财小贷的官网显示,产品有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平台商户贷款三类,贷款年化利率在24%-36%之间。其中,信用贷款包含薪易贷、生意贷;抵押贷款主要是房押贷;平台商户贷款则包含富商贷、开业贷和富安贷。
进入到2022年,亚联财小贷的也有新的动作。新鸿基集团在中期报告中提到,上半年经营成本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为继续加强产品及用户体验而增加信息科技相关的投资和成本,以及加大追收力度和于2021年底推出的市场营销及各种推广活动增加所致。
根据公开资料,自2021年11月1日起,亚联财小贷“会员推荐计划”,对推荐贷款成功的用户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被推荐人贷款金额的2%。例如,B在借款时填写了A的邀请码,B成功贷款10万元,A就可以拿到2000元。
此外,今年10月,亚联财还发文称,“亚联财点指贷”APP/微信小程序已于各大平台全面改版上线。
有意思的是,亚联财还加入了NFT混战当中。新鸿基集团中期报告中提到,随着经济复苏,其他放债人亦重启市场营销及激励计划,以在无担保贷款领域争夺更大的市场份额。作为市场领导者,亚联财通过增加资讯科技开发投入,继续致力于产品创新。亚联财于2022年7月推出了NFT产品——限量版3-D机械臂NFT,激发了NFT收集者的兴趣,为所有放债人中首个推出的NFT产品。亚联财将不断投资并升级网上平台及线下客户服务设施,以更好地服务客户及促进业务增长。
不过,面对监管对网络小贷实缴资本门槛、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下调等合规问题,以及行业利差下降、竞争压力加剧的现状,亚联财小贷需要做的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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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系民生助粒贷多重费用利率高达36%,不能提前结清用户被失信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用户对非接触式存贷需求程度和接受程度急剧上升,信贷需求也是水涨船高。
在各大企业和银行都在加速转变线上信贷渠道,完善信贷APP生态建设的时候,民生助粒APP在通过收取高额服务费抬高借贷利率,年利率高达36%。
如果用户逾期便还受到暴力催收,2021年时,国家相关部门通报了一批在个人信息手机使用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APP,网络借贷类“民生助粒”APP就在其中,其催收人员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
民生助粒是民生电商旗下的借贷平台,民生电商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银行”)旗下的电商平台。民生电商旗下除了民生助粒借款平台,还有一个2平台民生易贷,目前民生易贷已经停运,剩民生助粒频频被曝放高利贷、暴力催收、收取担保费、放教育贷等问题。
01
宣传年化利率6.5%实际年化利率高达36%
昨日成都的一位女房地产顾问表示,于2021年6月10日民生助粒上分3次合计借款16617元,每月还款1604.17元,目前已经还了11期,合计17645.87元。现在这位女士想要提前结清,才发现还要还1854.5元以及APP表示不可以提前结清。
借款双方是没有签定借款合同的,只有担保合同,其中担保费1929元,且这个担保合同在借款时是没有出现过的,应是后面才有的。
用户表示不认可这个担保费,这就是在变相的收取高利息,加上担保费,利息已经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法律红线36%的年利率。
另还有一位用户也表示在民生助粒上面借款10000元,分12期还款已还9期,借款利息已按合同收取,每期另增加担保费102.4元,总是担保费1224.48元,综合利率借贷36%年化利率红线,涉嫌高利贷套路。
这两位用户都是近期才发起的投诉,但是在投诉网站上面相关投诉时间年限跨度很大,说明民生助粒持续性存在违规性操作。
下载民生助粒APP,启动页面显示“应急钱包”年化低至6.5%,额度最高300万;“线上办理”,不面审,零抵押零担保,纯线上办理;用户可以自行选择1-36期,循环额度,随时提取。
央行在2021年明确规定,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对外作业时,必须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
根据以上内容以及投诉平台大量用户信息表示,民生助粒虽然在APP上明示了年化利率,但是并没有在合同上载明,同时还存在多重服务费导致年化利率明显高于法定个人贷款年化利率24%以内规定,确实是触及红线了。
民生银行企业文化中介绍:从需求角度看,民生是指与实现人的生存权利有关的全部需求和与实现人的发展权利有关的普遍需求。前者强调的是生存条件,后者追求的是生活质量,即保证生存条件的全部需求和改善生活质量的普遍需求,民生助粒多重费用推高利率,强增用户还款压力,降低生活质量,这与企业文化背道相驰。
02
不允许提前结清让用户背上征信问题
一用户在投诉平台表示,自己借了民生助粒贷,想要提前还款,客服也表示有提前还款政策但是平台不给办理,还恶意催收,收取高额利息,导致征信和账单严重逾期。
目前这条投诉显示分配商家民生易贷已受理,可从用户补充内容来看,事情并没有得到解决,用户表示:民生助粒客服拒绝协商,拒绝按本金还款。提前还款需要收取巨额费用,58000的本金,提前还款需要收取5000块费用。
而民生方则是表示,收到投诉的第一时间就与发帖人联系了,且客户在做贷款申请时均会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勾选协议,确认提款时也会显示还款计划后才可借款成功,并且对于协议约定内容例如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信息也会向客户展示,平台以考虑给特殊情况予以还款方案,建议客户考虑、采纳。
结果遭到用户全面否认,完全没有考虑和协商。所谓的方案就是“拿钱办事”,给5000还5万,做的尽是钱生钱的生意。
03
并未扎根民生、与三方金融多有合作
2013年民生电商最早的运营主体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大股东为民生银行旗下的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民生电商发布普惠金融平台——民生助粒,新推出了线上个人贷款产品“助粒贷”。
部分用户对于民生助粒和民生银行的关系不是很清楚,民生助粒贷是民生银行旗下一款经典的消费信贷产品,主要针对稳定的单位国企事业单位员工,以及学历大专以上的年轻人。
根植于民生银行,但又被排在体制外。
民生银行相关人员表示,民生助粒所属公司民生电商仅是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并不属于民生银行。在民生银行的企查查官方信息上也没有看到关于民生助粒多的描述,但是在民生电商的企查查官方信息上,其管理团队多出生于民生银行,两者之间始终存在不可分的联系。
或是基于此不近不远的尴尬地位,为了持续谋发展,稳定拓客源,目前民生助粒还跟其他金融机构多有合作,如浙江稠州银行、新网银行、京东金融等。
随着人们对网贷需求的增大,市面上的贷款产品越来越多,头部借款APP和尾部借款APP的活跃用户比也在逐渐分化,民生助粒想要立足于金融赛道可持续发展,仅靠机构合作流量分享是不够的,内部生态环境建设、服务能力规范才是吸引用户的重要因素,若不能规定借款利率、优化贷款服务、规范还款体系,尾部生存空间还将被压缩。
深度|捆绑授权、利率36%,贷款平台“好分期”藏“猫腻”
“别再四处求人了,我借了4次都成功了,感谢好分期借我15万9,额度还能循环使用……”这样的贷款广告,你最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过吗?
9月12日,一位北京市民向北京商报记者反馈,近期频繁在微信朋友圈刷到贷款广告,以一家名为好分期的贷款平台为例,其宣称年化利率10.95%-24%,最高可借20万元,最近已经有308人申请。
20万元的贷款额度,低至10.95%的贷款利率,对于不少手头渐紧的消费者来说,诱惑力着实不小,但也正如微信朋友圈广告页所提醒“贷款有风险、借款需谨慎”,那这家网贷平台是否真的靠谱?
直至北京商报记者对好分期平台进行亲测后,才发现平台的另一面。一是宣传与实际出入较大,贷款利率高至35.94%,已远超其宣称的10.95%-24%;二是信息保护藏忧,一键式捆绑个人信息授权,已涉及到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此外在贷款过程中,其多次推荐所谓的信用报告和超级会员,虽名为提额设置,但在消费者看来,实际也为贷款倒添了更高的成本……
贷款利率高至35.94%
“我最近也没有点过啥贷款申请,大数据这是怎么发现了我的‘穷’……”一位北京市民打趣的同时,更疑惑的是,这样一个被微信导流推荐的好分期贷款平台,是否靠谱?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点击该市民发送过来的分享链接,进行了系列测评。
该条朋友圈分享链接页面显示,好分期为厦门好微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好微”)贷款产品,隶属于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财科技”),其宣称不为大学生群体贷款,资金来源为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助贷机构为厦门好微。
从页面提示信息来看,北京商报记者仅需填写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同意《注册服务协议》和《隐私协议》,便可测出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借20万元;不过,在进行系列操作后,页面并未给出额度,仅显示记者已经注册成功,紧接着又称需“激活A有望获得20万元额度,立刻下载领取”。
20万元的贷款额度,对不少急需资金的消费者来说诱惑力不小,但实际真是如此吗?北京商报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多处出入。例如,记者下载好分期A,进一步勾选同意好分期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后,页面提示不再提示可借20万,而需本人上传身份证用于身份核验和借款评估,预估可借10.64万元。
然而,上传身份信息后,北京商报记者又被平台引导添加了银行卡号信息,进一步填写了学历、从事行业、工作岗位、月收入、婚姻状况、居住地址、通讯联系人等个人隐私信息。约一分钟后,北京商报记者收到了好分期发来的短信,被告知为平台的优质用户,并获得了1.2万元的贷款额度。
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下款1万2。从最初广告页的20万元到身份验证前的10.64万元再至实际下款1.2万元,好分期的这一波营销操作,引人费解。
然而,名不符实除了贷款额度外,还有其贷款利率。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平台首页并未明确披露贷款实际利率,而是需用户点击“去借款”,才会在还款计划中展示借款年化利率。以记者实测情况来看,好分期给出的1.2万元的贷款额度,预估由三湘银行发放,借款年化利率35.94%,且还列出了2462元的借款综合费用。
广告宣称20万贷款额度,被列为优质用户为何实际到账额度却仅有1.2万元?1.2万元的贷款,为何宣传24%以内实际贷款利率却高至35.94%?2462元的综合费用又是从何而来?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向好分期、微财科技以及预估放款方三湘银行进行采访求证,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金融产品含利率、复利、罚息等在内的综合成本不应超过24%,在营销展示过程中不超过24%、实际利率达到接近36%的做法已经存在合规风险,其超过24%的部分利息难以得到司法支持。
“出现实际利率可能高于宣传利率的情形,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违反了金融营销宣传中的如实披露原则,在行业内利率普遍降至24%以下的大环境下,35.94%的贷款利率确实畸高。”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同样说道。
关于贷款产品利率水平和计算方式,实则监管方近两年已做出诸多规范和要求。例如,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保护利率设定为最高4倍LPR利率,另外,央行也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要明示互联网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
“目前在实际贷款中,大部分平台综合息费基本已控制在年化24%以内,少部分在36%以内,但产品息费水平必须明示,给予借款人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评价道。
另在法律层面上,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进一步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好分期的宣传利率与实际利率不一致,从广告法上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根据目前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LPR的4倍,35.94%的贷款利率属于畸高。在他看来,设置综合费用或是因为贷款平台需要从中赚取利润,如果平台各种综合费用和贷款利率加起来过高,使得贷款人的贷款成本过高,则可能被判定为不合规。
一键捆绑式授权存隐患
除了贷款利率出入较大,北京商报记者亲测过程中遇到的多处一键捆绑式授权,也引人费解。
例如,北京商报记者实测发现,“好分期”在申请借款的过程中,虽然贷款页面显示预付放款方为三湘银行,但实际却要同意勾选“全套借款协议”。
其中除三湘银行个人综合信息查询使用授权书、征信授权书、人脸信息处理授权书、个人借款合同之外,还要捆绑勾选厦门微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咨询服务合同、北京中保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担保合同及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除此之外,全套借款协议中捆绑的协议还包括: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新网银行个人征信授权书、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个人征信查询使用报送授权书、朴道征信个人征信授权书以及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等,获取的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信息、金融信用信息等。
以新网银行个人征信授权书为例,其中提到该授权用途主要为审核本人贷款申请以及处理贷后管理事务、处理本人征信异议等。
为避免偶然性,北京商报记者另外还邀请了多位用户进行实测,但也遇到了同样的一键授权操作,贷款年化利率同样高至35.94%。
一键捆绑多家平台服务合同和信息授权,这一操作主要是何考虑?对于这一情况,微财科技同样未给出回应。
对此,于百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贷款申请过程中的一键授权,往往会发生在一些助贷平台的协议中,因为最终的贷款机构是哪家可能具有不确定性。但此类做法也容易形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明确提醒,一些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比如以默认同意、概括授权等方式获取授权,侵害了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
“因此,在具体个人信息授权过程中,平台需要以合规为前提,进行明确提醒,细化授权内容,或者进行单独授权等,给予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于百程说道。
“正常来看,放款人如果仅为三湘银行,则借款人只需要向三湘银行授权开放必要的个人信息查询权限,”金天同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键捆绑”授权给多家机构的操作,既没有遵循最小化原则,同样存在合规性问题;如果三湘银行实际上并不掌握核心信贷环节,而将其外包给微财科技等互联网合作机构,还存在可能触犯助贷监管要求的其他情形。
苏筱芮则进一步指出,这其实也不符合“断直连”相关规范,在个人信息的采集、传输、共享方面存在漏洞。
实际上,个人信息保护法亦明文规定,如果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方,需要取得用户单独同意,不能一揽子捆绑同意。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键捆绑多家平台服务合同和信息授权,已经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风险。
关于该类行为的整治,李亚认为,“目前来看,单靠某一个部门的监管或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还远远不够,需要多方联动工信部、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治理,同时完善立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建立‘信息违规收集’黑名单企业库”。
强推信用报告惹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在北京商报记者和多位用户实测过程中,好分期平台也曾多次向用户弹窗推荐信用报告和超级会员,虽名为提额设置,但在消费者看来,实际也为贷款倒添了更高的成本。
例如,北京商报记者在注册A和上传身份信息、等待额度审批多个环节中,均被平台弹窗推荐信用报告,另外点击首页“风险监测”“我的信用”等板块,再次被弹出“查看信用”的提示,平台多处提醒“信用查询,可助更快下款”以及“上传报告,可提高审核通过率”等信息。
但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点击发现,这一所谓的“个人风险报告”,需要用户单独付费29.9元。报告由天下信用提供,内容主要显示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手机号、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等,另外在报告综述中还展现了用户的存在风险项、天下分、履约信息、消费需求度以及公共信息、财富信息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报告与央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有着本质的不同,根据天下信用客服告知,这一风险报告主要用于个人的简单了解,展现的更多是大数据信息。
但这也同样引发了消费者的质疑:“这样一份收费的大数据信息报告,为何频频在贷款过程中被强势推荐?若进行查询操作或者频繁点击查询,个人信息是否又会有泄露风险?”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向好分期及微财科技采访,但未获得回应。另据公开资料显示,天下信用是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建设的平台,主要提供个人数据报告查询、企业报告查询等服务。北京商报记者多次在好分期平台联系天下信用客服询问报告用途及收费是否合规,但对方同样未给出回应。
事实上,天下信用无法向用户提供征信报告,主要因为鹏元征信并不具备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资质。2020年12月30日,央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鹏元征信因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企业征信机构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的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1917.55万元,并处罚款62万元,合计罚没1979.55万元。
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为了规避法律,平台往往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有意隐瞒超高利率,变相加重贷款人的负担和成本。根据央行发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要求,不得以“向信息主体收费”的形式采集信用信息,因此相关机构以信用报告的形式收取费用是不合规的。
“若平台后续还需继续为用户提供征信服务,必须取得央行下发的个人征信机构牌照,且不得因此向用户收取费用。”李亚说道。
腾讯广告:正联系广告主核查
虽然仅仅是一个贷款广告,但一系列顺势操作后,造成的结果却可能是伤“钱”又伤“个人信息”。“真是细思极恐!”被北京商报记者告知一系列风险后,前述北京市民感慨。
另据该北京市民反映,她近期其实并未有借贷需求,也未曾进行过贷款操作,但却频频在微信朋友圈刷到贷款广告,“本来想点击进去关闭,但发现越点击反而刷到的次数越频繁,我也是无奈了”。
此前,央行等7部门进一步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出开展营销宣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以弹出页面等形式开展营销的,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欺骗、误导用户点击金融产品营销内容。
对此,除了好分期,对于贷款广告展示平台的腾讯,北京商报记者也进行了采访。后者回应北京商报记者,朋友圈广告均带有清晰的“广告”标识,并设置了反馈与投诉入口。如用户收到不感兴趣的内容,可点击外层右上角“广告”进行反馈或关闭当前广告,平台会第一时间跟进处理并优化推荐内容。
另经核实,腾讯广告称,前述贷款平台在广告主资质及广告内容上,符合国家法律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另针对实际贷款利率与宣传利率不一致的情况,虽广告主实际经营行为不属于广告发布者的审核义务范围,但腾讯广告出于保护用户目的,正在积极联系广告主进行核查。腾讯广告将在能力范围内,全力协助用户维护自身权益。
除此之外,为了更好地规范广告主在投放后的经营行为,腾讯广告表示,已建立了《腾讯广告贷款行业违法处罚规则》,对广告主违规泄露消费者信息、落地页链接违规跳转、违规收取手续费等违规行为,腾讯广告均建立了封停、冻结账号等惩罚机制,从而更好地规范广告主经营行为。
对于后续贷款平台合规治理及推广营销,苏筱芮表示,后续,机构在金融营销宣传方面,应当强化相关的宣传规范并如实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各类监管要求的信息;在个人征信方面,需要遵循监管关于“断直连”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则需要认真倾听消费者反馈的相关问题,建立健全客户沟通机制,不断提升客户服务及体验水平。
对于好分期后续贷款产品及营销宣传,北京商报记者将持续跟进关注。
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