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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逾期和负债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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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绑定的卡,贷款平台依旧能划走钱?这3种情况能做到

今天有个负债的粉丝问我,自己并没有绑定储蓄卡,但是自己仅有的生活费还是被贷款平台自动划扣了,是为什么?

正常情况下,不绑定是绝对不会乱扣款的,但是真的没绑被扣了,那一般有这3种可能!

第一种是这个微信没绑定卡却扣款的情况。现在信息发达的今天,很多人为了生活工作方便早就不止一个微信号了。

大家都知道,一个身份证最多能绑五个号。有的是公司需要或者亲戚朋友需要用多个号做营销什么的,也会用你的身份证和储蓄卡绑定一个,自己很有可能忘记。

这就是被扣的原因,名下多个号绑了不同的储蓄卡,自己不知道或者不记得了!

以为自己只有一个号,而这个号没有绑定卡就不会扣。其实只要是你身份证名下的号都会扣!这个可以联系腾讯客服问清楚自己都有几个号,绑了几张卡!

第二种就是欠了银行的钱,那么同一家银行的储蓄卡即便没有绑定任何东西,也一样会被扣

因为你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就跟银行签协议了,就比如你建设逾期了,那么你建设名下的储蓄卡他就可以划扣去还信用卡!

最为无奈的一种是,你欠的信用卡和房贷是同一家银行。当你打算还房贷的时候,他优先扣走了去还信用卡,那就头大了!

第三种是你借了网贷,但实际后面的放款方是银行或者合作方是银行

就比如中邮合作的是邮政。招联合作的招商等等。

那么你还在使用合作方或者下款方银行同类型的储蓄卡或者产品的话,即便不绑定那也是有可能被划扣走的。

你了解了吗?有想法的欢迎留言讨论。内容对你有帮助欢迎点赞支持!

另外,关于负债后的债务问题,网贷协商问题。还有贷款平台扣取的各项费用是否合理的问题(保险费,服务费,砍头息)等等行为怎么处理。甚至被诉后,不知道怎么提出异议为自己维权!

主要原因还是缺乏金融知识和债务法律常识的原因,导致自己很被动。如果你也有类似情况,可了解林律师主讲的《网贷债务答疑》了解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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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这7种欠条,打了也可以“不用还”

老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欠条,竟然是不用还的。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

1.赌债赌债是最常见的欠钱不用还的债务,理由很简单,就是它的来源不合法。

比如打麻将、打扑克,赌钱赌输了,欠钱了,但是手头没有钱,于是给对方打了一张欠条。这张欠条上载明的钱是不用偿还的,即便对方到法院起诉,也是得不到支持的。

而且严格来说,这属于赌资,赌资是需要依法追缴的。

2.高利贷的高额利息

高利贷是比较通俗的说法。实际上只要约定的利息超过了法律允许的范围,超过的部分是不用偿还的。

之前这个规定是二分利,也就是年息24%,但是现在改了,法律允许的最高利息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按照当前的规定,这个数值是15.4%。

如果约定的利息超出了15.4%,那么最终法院支持的只能是15.4%,而不会超出一分钱。

3.砍头息这是民间借贷过程中非常常见的行为。

比如借了1万元,写了1万元的欠条,但实际上只给了9600元。这个时候认定借款数额就只能认定9600元,而对于扣除的400元的砍头息是无需偿还的,也不会认定为借款数额。

当然,对于9600元的利息,还是需要正常偿还的。

4.借款用途违法

如果在对外出借款项的时候,明知道对方借钱是用于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就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帮助犯,不仅不能索要欠款,而且要承担共同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

比如张三为达到强奸某女的目的,而欲购买迷药。但是张三没有钱,李四明知道张三这种情况,仍然将钱借给张三。这时候李四就成为帮助犯,而且“出借”的款项应予追缴。

5.被迫书写的欠条如果双方之间并没有真实的钱款往来,而只是出于欺诈或者胁迫等等出具的借条,那么,是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

尤其是那种出于非法的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逼迫对方书写的欠条是得不到支持的。比如,以暴露对方的裸照相威胁,逼迫对方手写欠条。

6.婚内个人债务

一般情况下,婚内借款都会使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所借取的明显超出共同生产生活需要的、仅仅供个人挥霍、使用的钱款,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的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借条过了多长时间就失效了的说法,当然这种说法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在只要再次实施索要的行为,就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按照现在的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

另外,超过诉讼时效所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一样是可以起诉的,只要对方不提起抗辩,法院仍然可以判定偿还的。

来源:法律法规公众号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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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借款,不还也“合法”?一旦被定性为“无效债权”,不用再还

数据显示,我国的人均负债额为14.2万,以90后、00后为代表的年轻一代“举债度日”已成为非常普遍的一种消费习惯。与60后老一辈人“只赚钱、不花钱”的消费生活习性完全不同,年轻人则更崇尚“提前消费”与“透支消费”。受此影响,不少进城上学或务工的农二代也沾染了相似的消费习惯,通过透支信用卡或借“网贷”的方式来满足一时的虚荣心。

老话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论消费时心情有多愉悦,透支信用卡或借网贷的钱最终都还是要一笔一笔还上的。据了解,信用卡刷卡消费与微粒贷、借呗、网商贷等网络借贷均已纳入个人征信报告,一旦出现逾期或赖账则直接与个人信用直接挂钩。所以,甭管是透支消费也好,借贷消费也罢,个人所欠的借款与利息均是要连息带本还上的,否则就会成为老赖。

众所周知,互联网上各种信用购、分期购以及贷款产品层出不穷,有的风控较为严格,对使用人、征信有着一定的限制;有的则谈不上风控,实名之后便可以轻松贷出几千元甚至过万元。殊不知,一旦借款人从其平台上获得贷款,即意味着需要承担高额的使用费与逾期管理费,届时过期或超期不还,大概率会遭遇非法催收。不但要连本带利还,还要付逾期费用。

事实上,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国家对网络借贷以及民间借贷的监管也随之加强。尤其是《民法典》实施之后,自然人所遭遇的4类债务也均被定义为“无效债务”。而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无效债务则是不需要借款人偿还的。换句话说,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欠钱不还”也并不一定涉嫌违法,倘若被法院判定为“无效债权”,则借款人其实并不需要再进行偿还。

第①类:套路贷

“套路贷”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双方所约定的借款合同从法律的层面而言往往也会被视为无效。一般情况下,涉及到诉讼的“套路贷”行为,大多数会被定性为诈骗。而一旦被法院定性,则套路贷便是无需再偿还的。如果遭遇非法逼债,那么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备案。

第②类:高利贷

借款双方之间约定的贷款利率一旦超过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最高利率,则可定性为“高利贷”。一般来说,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借款合同中约定的高息或使用费均涉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借款人有权提前诉讼。并且,超出国家法定最高贷款利率之外的利息,欠债一方无需偿还。

第③类:砍头息

何为“砍头息”呢?一般是指在借款发放之前需要借款人按照一定的金额比例缴纳押金的做法,而只要缴纳押金,这笔钱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要不回来的。依照法律规定,若债权人在放款之前强制要求借款人缴纳押金,借款人有权拒绝,且可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第④类:个人信息泄露而产生的贷款

我们生活在一个数字化、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遭泄露其实也屡见不鲜。而一旦个人信息没有妥善保管好,恐怕就会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有的就利用别人的个人信息来贷款。这样一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背负数十万的债务,待到催收之际我们才知道有这样一笔欠款。不过,对于因个人信息泄露而产生的贷款,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也是无需偿还的,应该尽快报警处理。

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是个人知情且又合理合法的借款,则是一定要按期偿还的。一旦出现逾期或赖账的情况,则不仅信用报告上会出现污点,恐怕还会影响买房、买车。所以,正常情况下自然人所欠的债务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时偿还本金与利息,切不可让自身的信用透支,成为我们人生中的污点!以上便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欢迎分享你的看法与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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