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最新文件,通知用户可以撤销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事项及贷款额度,具体事项如下: 职工若需到县(市)住房公积保代金管理中心或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则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窗口领取提取申请资料。
提取时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出具信息变更证明并出具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
投资理财提取申请资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证明。
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窗口,需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至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用提取业务。
(注“省公积金”是省公积金中心提供的专属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即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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