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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老房子抵押贷款付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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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抵押贷款,中介让用钱先给房主还贷再过户,这样靠谱吗?

无论你是全款买房,还是贷款买房,我的答案都是不靠谱的。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整理一个二手房正常的交易流程给大家做参考:

签合同(交定金)→买家申请银行按揭(按揭付款)→卖方结清房贷(卖方有贷款)→卖方办理解押登记→交易过户(交首付)→买家出房产证(交齐房款或办理抵押后银行放款)→办理水电煤过户→收楼(物业过户)

房东有房贷尚未还清就想把房子卖掉,在现实中这是很常见的,就上述的交易流程,买家正常支付首付的时间是交易过户当天,而交易过户的前提必需是卖方已经结清房贷并解除抵押登记,如果买家用购房款先帮房东还清房贷,那么就会增加二手房的交易风险,具体的风险有如下3点:

1、买家把钱转到还款账户以后,卖方私自挪用资金作其他用途了,怎么办?还贷款的钱是打在卖方私人的还款账户之内,这时候如果卖方急用钱,把钱转了出来并且花光,那么房子的贷款还是没有还清,过不了户,最后只能再次协商如何结清房贷的问题,或者直接上法院解决。

2、卖方的债务情况,买家是无法查得很清楚的,如果把房贷结清了以后,卖方还有其他的债务,房子再次被抵押甚至被查封,怎么办?哎!有的人说先查一查卖方的征信不就行了吗?其实也没用,私人借款的那种贷款是不会显示在征信里面的。

3、买家帮忙结清房贷以后,如果房子因为各种原因过不了户,怎么办?比如:房东突然反悔,不想卖了!比如:出现一些天灾人祸,房东突然没了!再比如:有楼市政策变动,交易要取消了。

因此,购房者用钱先给房东还贷,实际上是方便了房东,增加了自己的风险。

那么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如何做呢?

首先最好的处理方式当然是房东可以自己结清房贷了,如果房东没有能力结清,那么可以要求房东找第三方垫资公司帮忙结清,但是在结清房贷到过户这期间可能会产生一些利息,买卖双方可以协商如何承担这些费用,如果买家是按揭付款的,有部分银行还可以申请转按揭手续。

​抵押一套房去买二套房,抵押贷款的钱用于买房后果

抵押贷款买房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很熟悉了,因为,这种贷款方式很常见,那么,抵押一套房去买二套房,抵押贷款的钱用于买房后果,抵押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呢?接下来就和你好好的聊聊抵押贷款买房。

一、抵押一套房去买二套房

1、如果你要抵押一套房去买二套房的话,如果前一套房产业处于贷款状态,那么第二套房产贷款不能使用公积金而且该款利率也要执行6.12%得上限利率。

2、另外,一套房可不可以抵押购买第二套房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如果第一套房是全款买的,并且房产证是3年内的,可以做置换式抵押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子。

按契税票的价格的5-6成给你贷款,期限是最长30年,利率可以是基准利率,这样,贷款出来后,可以用于购买第二套房产(当然是不能太直接了,需要一些规避,因抵押贷款不能用于购房或投资)

提醒:

如果积蓄和收入状况以及收入的稳定性等方面抗击风险能力不强的话,那么以现住房作抵押贷款付第二套房的首付的办法就是及其不明智。因为房产的变现能力并不强,一旦家庭有稍大的经济波动那么就会受到损失,或给自己背上沉重的还贷负担。

二、抵押贷款的钱用于买房后果

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是消费抵押贷款,这种贷款的用途银行是做了一些要求的,如装修、旅游、教育、结婚、买车等,都是可以的。但抵押贷款不能用于买房,这也是为了阻止炒房者利用空当来贷款炒房,另一方面也是为是楼市调控政策的需要。

据了解,用房屋来作抵押贷款后,银行会发一张不能取现、只能用于指定用途的银行卡,卡里面的资金不能用来买房。一般来说,客户购房时资金会进入开发商受监管的账户,客户拿这张卡来买房,是行不通的。

如今,银行对贷款的用途监管很严,借款人不能将贷款用于银行禁止的用途,若抵押贷款的钱用于买房后果一经银行发现,将有权将贷款收回,到时借款人得不偿失。

小贷公司房屋抵押贷款通常对资金的用途管控得没有那么严,一般只需要在申贷时填上真实用途即可,但这也不表示借款人可以将贷款用来买房,一旦被贷款机构发现借款人乱用贷款,贷款机构会要求立即收回贷款,或采取法律手段。

三、抵押贷款买房的风险

抵押贷款买房将面临的风险还是有很多的,如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当经济萧条时,失业率上升,居民的收入急剧下降,大量贷款无力偿还,即使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也因为房地产业的疲软无法变现。这时抵押风险转变为银行的不良债权和损失,银行则面临大量的“呆坏账”,极易导致银行的信用危机甚至破产。

2、利率风险

如果利率上涨,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也随着上调,就可能增加借款人的偿贷压力,借款额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长,其影响程度也就越大,从而增加了违约风险。如果利率下降,给银行带来风险,主要表现在,提前贷款的发生使得住房贷款的现金流量发生不确定性,给银行的集约化资产负债带来一定的困难。

3、违约风险

一般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导致被迫违约是因为支付能力不足。这说明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但无还款的能力。

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主动违约,权益理论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借款人可仅通过比较其住房中特有的权益与抵押贷款债务的大小,作出违约与否的决策。

4、流动性风险

现如今流动性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目前我国的住房贷款主要来源于公积金和储蓄存款,银行吸纳的储蓄存款属于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贷款却属于长期贷款。这种短存长贷的行为使银行的流动性非常低,继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二是银行持有的资产债权不易变现,极易导致流动性风险。造成银行可能丧失在金融市场更有利的投资机会,增加机会成本带来的损失。

房贷没还清的前提下,可以把房子再次抵押给银行借款吗?

众多周知,同等条件下,一般抵押贷款的利率会低于信用贷款的利率;不过合格的抵押物并不好寻,最近有网友就在问,他在建行办理了20年期的房贷,贷款已经还了5年了,最近几年房价不断的上涨,目前贷款额度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想问这个房子可以继续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吗?

二押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而且这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叫做二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举例分析:小明2016年购房时,价格为1万元/平方米,房产面积100平方米,则总价为100万元,首付30%,在银行贷款70万元。五年时间眨眼一过,目前房地产市场一片火热,小明当时购买的房子,价格已经变为了2万元/平方米了,此时该房子的总价值变为了200万元,按照银行最高的70%的抵押率计算,此时小明的房子理论上可以设定抵押额度:200万元*70%=140万元。

小明2015年购房时就已经开始还房贷了,假设这5年的时间,小明已经归还了10万元的贷款本金,那么小明这时候的贷款本金剩余70-10=60万元;所以理论上这个房子此时还可以再贷出来:140万元-60万元=80万元。

理论与实际的区别有一句话说得很好:理想是美满的,但现实是骨感的。二押虽然在理论上可以,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很难,因为二押等于扩大了风险,所以大部分银行都不会接受。

仍然以上述案例为例,小明在A银行办理的住房按揭贷款,这时候剩余的贷款本金60万元,此时房价200万元,无论怎么卖,基本都不存在回收不了本金的情况;但如果A银行继续给予小明80万元的二押贷款,这时候贷款本金达到了140万元,银行的风险就大大的增加了,特别是房价是波动的,并非一直稳步上升,二押等于给银行的贷款带来更高的风险,所以绝大部分银行都不会同意。

或许有人会说,我不找银行,直接找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二押,可以吗?虽然说非银金融机构,在审核上相对会松一些,但其实也不容易,毕竟作为二押的债权人,其执行权力时,只属于第二顺位,清偿顺序劣于一押的债权人,所以现实中就算是非银金融机构,也很少愿意接受二押的。特别是办理二押还需要房产证,而你在房贷还未结清时,产权证是抵押在银行的,在未经银行同意的情况下,你根本无法办理二押登记手续。

当然有的地方住房按揭贷款在房产证出证之后,银行会换发为他项权证,同时将房产证归还给购房者(此时的房产证上的《设定他项权利》会有盖章说明)。这种情况下,在未告知一押银行的情况下,确实可以继续去办理二押,不过一般银行的格式合同会约定,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出租、再抵押等方式处分抵押物。所以你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办理二押,一旦银行在贷后管理中发现的话,有权要求你提前还款,这点你要提前做好这个准备。

总结目前来说,接受二押贷款的银行还是比较少的,非银金融机构可能会多一些,但也不好找;如果觉得房子抵押贷款的金额偏低,又无法取得二押的,你可以先把原剩余的贷款本金结清,然后把房产证解压,解压后再重新去申请办理抵押贷款,这样就可以多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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