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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几年可以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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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欠钱不还,年底催款这3招见奇效,这6招要坐牢

你曾经说:

最近手头困难

最近孩子要交学费

最近要交房租

最近又开了一家新店

最近又搞了一个新项目

最近要给父母赡养费..............

问:能否晚一些时间打款给我们

当时我是这样想的:

谁都有困难的时候

近期我还能周转过来

帮别人摆脱困境,别人也会帮你的

有情有义有生意

于是,我们答应了你的欠款请求。

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

一年过去了——

依然没收到款

怎么要回自己的钱那么难呢?

我要追回我的钱!

律师支招“年底大催款”

温柔追款之——“催款函”威慑力10%

被欠款人常常碍于友情、亲情或者是担心破坏双方合作关系对欠款人的欠款之事难以启齿,导致最后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而遭受损失。要回自己的钱并不是多么扭捏的事,讨债人理直义正,能有较大威慑效果和瓦解作用,但以不伤害对方自尊、体面为前提,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因此,律师建议被欠款人主动出击,勇敢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对于到期的借款,如果涉及到友情、亲情或者以是生意上的伙伴,债权人可以先用温和的方式提醒对方还款,包括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但是,所以从总的来说发催款函是比较妥善保险的方式。

催款函是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项时使用的通知书。催款函最主要的目的是提醒对方支付款项、正式催收欠款以及中断诉讼时效,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此外,催款函不仅可以及时了解到对方拖欠款的原因,起到相互沟通,协调关系的作用,及时做好准备,还可以起到凭证的作用。如果由于对方的拖欠款给债权人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催款单位在将来追究对方的责任时,可以作为一种有力的凭证。

但如标题所说,催款函的威慑力只有10%,更多的时候并不能起到真正快速解决催款作用。因此如果在可能不能追回债款的情况下,使用更强硬一点的手段,表明自己的态度——律师函也是必须的。

坚定立场之——“律师函”威慑力60%

通过前述的手段无法要回欠款,被欠款人可以向律师求助。很多人误以为求助律师便是打官司,其实不然,诉讼作为我们维权的最后手段,是非常耗时以及耗费人力财力的,鉴于此,大多数律师会建议通过律师函的方式追索款项。

律师函是指债权人委托律师就有关债务人欠款的事实及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向对方提出归还欠款的要求所制作的专业法律文书,是一种法律行为,对债权人维护自身的利益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律师发函向客户指出拖欠借款问题的严重性,表明自己解决纠纷的坚定立场,澄清法律事实,如若对方不归还欠款将会诉诸法律而具备威慑力,对方可能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大多会偿还欠款。

强硬手段之——“起诉状”威慑力85%

司法是权利救济最后一条途径,不到万不得已不轻易起诉。发律师函对大部分人是具备威慑力的,但对于某些故意拒不偿还欠款的人而言可能无法真正达到效果,因此,到当私力救济无法维护自身权益时就要转向公力救济,即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

毫无疑问,诉讼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解决纠纷的有效手段。因为司法具有强制性,通过法院的判决可以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可以通过诉讼保全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即使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这年头要账难,躲债、逃债、赖债手段多种多样,债主无可奈何、苦不堪言,要账人更是跑断腿、磨破嘴,债主苦苦求情,债务人振振有词。躲躲闪闪,拖拖拉拉,一笔账推拖几年十几年,在人们眼中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很多债主都非常闹心,在气愤之下可能会采取一些“极端”措施。殊不知,一旦采取的措施不当,就容易触犯刑律,以下这6个罪名要小心咯!

不给钱就不让走——“非法拘禁罪”

这是在讨债的过程中最容易触犯的罪名了,你不给我钱、我就不让你走,可是一不小心就会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无论是索取合法债务还是赌债等非法债务,只要通过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就会构成非法拘禁罪。当然,这里有一个入罪门槛的问题,当前的法律规定对此并不是特别的明确,但是一般而言,满足如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就会构成:

一是非法拘禁时间比较长,比如说单次超过24小时,或者拘禁了多次总和时间超过24小时。

二是在拘禁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哪怕是使用了拳头撇子等轻微的暴力,只要造成伤害了,那么就会构成。

从司法实践中而言,第2种情况是相较而言最多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是在公共场所拉扯着不让其走,很难构成非法拘禁罪。一般情况下,拘禁意味着控制在一定的密闭场所,比如房间或者车辆内部等。

不给钱就赖在你家里——“非法侵入住宅罪”

这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了,既然你欠我钱、你还不给我,那我就赖在你家里,一直到你给我钱为止,然而这就容易触犯刑法第245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然而,法律对于如何才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一般而言,如果是债务人在家,然后赖着不走,还说得过去,不一定构成这个罪名。但是如果债务人本人并不在家,只是他的妻儿在家,在债务人的妻儿往外驱赶的情况下仍然不走,那么就非常容易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了。

不给钱就一直跟着你——“寻衅滋事罪”

一般而言,这种情况发生在有组织的情况下,如果只是个人跟着,没有什么特别过格行为的话,一般是不会按照寻衅滋事罪去追究责任的。这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所认定的情形。

主要的表现形式,包括在债务人工作、生活、学习的场所贴大字报、堵锁眼、喷字、呐喊,甚至是跟踪滋扰等等。比如债务人在银行工作,是银行职员,如果召集一些光头、有纹身的人就在银行的大厅里坐着,什么也不说,这种行为一般都会被界定成为“软暴力”的寻衅滋事行为。

不给钱就打人——“故意伤害罪”

这个比较好理解了,就是在遇到债务人以后,尤其是在讨要工资或者讨要借款的情况下,一旦债务人否认,一怒之下就容易打向债务人,如果造成轻伤的话,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而且,如果击打的部位是面部,就特别容易造成轻伤二级。比如,一拳头击打眼眶、太阳穴、鼻骨部位,都很容易构成轻伤二级的。

不给钱就砸东西——“故意毁坏财物罪”

这种情形跟上一种差不多,只不过一怒之下是毁坏的债务人的财物,最常见的莫过于有债务人明明欠着自己钱却不给不给还开着豪车到处晃悠,当然这车不一定登记在他自己的名字下,这种情况下,一怒之下就有可能将对方的车起航了,或者车玻璃砸了,那么只要鉴定损失数额超过5000元的话,就非常容易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了。

不给钱就公布债务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罪”

假如债务人跑路失联,一些债主会通过张贴“悬赏通告”进行追债,比如:将欠债人的姓名、住址和照片详细公布出来,并备注“如有人知道欠债人的线索,可拨打告示上的联系电话,将可获得xx元的奖励。”公布他人信息主张自己权益,有可能会侵犯他人隐私,债务人可追究债权人的法律责任。

-总结-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讨债也要研究计划、步骤。发生经济纠纷、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应坚持合理合法、互相礼让原则协商处理,或通过正规渠道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采取极端手段容易触犯法律,并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外,受雇他人采取极端手段帮人讨债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将受到法律惩处。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有什么无法解决的疑问,建议您在线咨询瀛哲法商律师,以此得到更多的帮助和催款建议。

不管谁向你借钱,不要张口就拒绝,学会这六句“托词”

明代剧作家叶宪祖在书里写了一句话:“我实对你说,欲归之说,亦是托词。”

找一句托词,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去做某件事,并且身边的人都心知肚明,却不会为难他。这样的人情,令人不可思议。

现实告诉你,人与人交往,很多时候,都会“碍于面子”。能够抓住这个特点去处理人情的人,都是社交的高手。

对于借钱,你也许很反感。要是遇到借钱不还的人,就更可恶了。

如何礼貌地拒绝借钱?不能张口就来,要巧用“托词”,给对方留一点情面。

01

“主动抱怨收入”,让对方不好意思开口。

如果你是一个低收入的人,那么被借钱的可能性就小了。

有一次,我的同学在电话里,向我借钱。

我说:“实不相瞒,我们单位连续三个月降薪。有半年都没有发奖金了。日子还是要过下去,我正在想办法......”

很快,同学就放下了电话,表示理解。

哪怕你以前是高收入人群,但是你现在的收入降低了。这就是不借钱的托词。要是你的收入都无法维持家庭的运转了,哪怕家里有存款,也不能外借,而是保全自己的家庭,如果撑过当下的几年。

02

“开口向对方借钱”,体现出人生的无奈。

“你向我借钱,我能够理解,也知道你的困难,但是我也真正找人借钱,房贷的问题,发愁啊......”话的方向转动一下,你也变成了一个要借钱的人。

当对方知道你要借钱之后,不仅不会愤怒,反而会觉得“同病相怜”。

甚至你可以和他一起抱怨,借钱有多难,人情有多薄凉。谈一谈自己在借钱时遇到的眼神和脸色,很容易引起共鸣。无形之中,你就拒绝了借钱的要求。

你还可以给自己留后路,表示对方致富了,千万不要忘了帮助自己。就像古人说的:“苟富贵,莫相忘。”毕竟,以后大家还得打交道,不能动不动就断交。

03

“表示借出去的钱没有收回”,暗示借钱的尴尬。

每个人都会加入好几个圈子,并且圈子和圈子不一定有交集。

你的亲戚朋友,也只是了解你的一方面,不会全面了解你。因此,拒绝借钱时,你可以说“借钱给某个人了,都几年了,还没有收回”之类的话。

你确实有存款,但是已经借出去了。你正在因为收回钱的事情烦恼。一番话,就是在暗示对方,不要说借钱了,你已经深受其害了。

这样的话,对于一些人品不太好的人来说,是最有力量的。对方会顺着话题,反思自己,为啥到处碰壁,是不是曾经做了借钱不还的蠢事?想明白了,人就会开始责怪自己,理解“被拒绝”的结果。

04

“钱不归自己管”,家庭的管家另有其人。

我们常常听到这样一句话:“哎,抽烟都没有钱了,被老婆拿捏得死死的。”

一个大男人,别说借钱给谁,连抽烟喝酒都不能自己说了算。如果你遇到他,马上会小看一眼。也就是这样的心理,让他躲过了所有的亲戚朋友的借钱套路。

家里有一个很抠门、很强悍的妻子,是男人的福气,她在帮忙唱“黑脸”。

同样,妻子遇到借钱的人,可以让丈夫当“黑脸”。或者让家里的其他人充当这一个角色。

外人看到你的家庭很幸福,但是家庭的管理模式,是不太清楚的。外人对你很熟悉,不一定对你的爱人很熟悉。因此,自己不管钱,对方也无法进一步谈借钱了。

05

“谈一谈自己投资的困境”,表示自己爱莫能助。

如果你是大老板,常常被亲戚朋友当成“可以依靠的人”。谁家有困难,第一个会想到你。

大老板不借钱给别人,显然是很小气的做法。如果非常野蛮地说一句“有钱也不借给你”,估计把亲戚朋友的关系都弄丢了。

最好的做法,就是谈自己的投资困境。自己有千万家财,但是投资了一个两千万的项目,想一想都发愁,其背后的压力,不是普通人可以承担的。

一个人处于困境之中,真想遇到好心人拉一把。这样的诉求,常常冒出来,就是一种“闷声发财”的征兆。

06

“岔开话题”,让借钱的人适当受冷。

有一段时间,大舅舅的女儿要借钱建房子。

作为亲戚,本应该借钱,但是她在城里有两套房子了,还要回农村建房,显然是不太理智的,并且她的生活水平,已经超越一大批亲戚了。

想一想,你家一套房子都买不起,却要借钱给一个能买两套房的人,是不是心有不甘呢?

表姐提着礼物,来我家吃饭,说了借钱的理由。谁都没有直接回复,到底借钱还是不借钱。

到了吃饭时间,我的母亲说了一句:“别谈了,吃饭吧。”

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

不回复,本就是最好的回复。

不让人坐冷板凳,但是也不热情地回应对方的诉求。被诉求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借钱,拼的是信任;还钱,拼的是人品。

信任一个人,不容易,遇到人品优秀的人,也不容易。人,归根结底是靠自己的。

谁都是劳动者,钱是一分一厘赚来的,使劲省下来的。轻而易举把钱给了别人,就是亏待了自己。

如果你要借钱,就要树立好的人品,建立信任的情感。

如果你要拒绝借钱,就要找到托词,给双方退路。

不要和谁都开口谈钱,要因人而异。

作者:布衣粗食。

关注我的文字,走进你的心灵。

文中配图来源网络。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条件的?限制高消费时间有多长?

失信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是否是永久性的?许多民众都误认为一旦上了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只要还不上钱就会一直被记录在案。限制高消费也是一样,只要判决书上写的欠款还不上,就会一直被限制高消费。为此一些夫妻避免相互拖累,采取“假离婚”的方式避免因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影响孩子上学。实际上,人们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误解。而真正影响被执行人权益的是限制高消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的期限是2年。被执行人有多个判决书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可以延长1至3年。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确实没有能力和财产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会被记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年。2年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自动解除。

有些人说了,为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过了2年,乘飞机、住高级宾馆、坐高铁仍然受到限制呢?这是因为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完毕判决书上的还款义务,限制高消费没有消除。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没有期限,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限制高消费就不会消除。对于公民个人来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对生活影响不是很明显。但是,一旦被限制高消费,个人的工作生活会受到较大限制影响,甚至影响子女上学。

限制高消费需要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采取措施。有时候法院会依职权主动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措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不是目的,这些惩戒措施主要是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对于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和资金的被执行人,最高法规定是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实际上很多被执行人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法院已经通过各种手段查询不到其名下有存款和被执行的财产。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制度能够促使一些被执行人、将隐匿的财产拿出来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是,很多的失信被执行人并没有因为限制高消费而履行判决义务。因为许多“老赖”确实是没有任何财产的真的没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在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没有实际意义,除了造成被执行人生活不便之外,还加重了被执行人生活困难。

考虑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对解决执行难作用的有限性,法律上正在探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比如个人破产制度,让那些负债累累的个人与债权人达成谅解,宣告破产免除债务。让个人破产者通过自己劳动在几年内修复个人信用,重新恢复正常的经济生活。

有人说,这样是不是对债权人太不公平了?话是这么说。但是,如果一个人负债几十万元,个人名下无任何动产和不动产,由于欠款太多也无法正常劳动获取稳定工资收入,如果一直处于限制高消费状态,可能后半生都无法走出负债累累的局面,甚至造成生活极度困难,形成新的社会问题,这样的人多了,就成了大的社会问题。此种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并不能帮助债权人追回欠款。对于这样的负债人员进行破产宣告,免除其债务,让其通过劳动,经过一段时间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状态,也是社会和谐稳妥发展需要。

根据最高法《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但是实践中一些民营企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后,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也被限制了高消费是什么情况呢?

一些民营企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企业和董事长,总经理同时被限制高消费说明,董事长、总经理对企业的债务承担了连带责任。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进行银行贷款,或者签订重大的合同时,银行或者合同相对方都会要求民营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等签字以个人财产和信用做担保,一旦发生企业无法偿还贷款,或者履行合同义务时,企业和董事长、总经理等担保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的判决书会同时判决企业和董事长、总经理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执行中企业没有财产可执行,会被纳入执行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董事长,总经理也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所以说,民营企业家不容易就在这,重大的合同需要企业家本人为合同担保。

一些人质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制度的科学性,很多创业者因为创业失败负债累累,最后进入司法程序后,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可能因此失去再次创业翻身机会,一辈子生活在困境中。这种质疑有一定道理,但是,投资有风险,创业是投资的一种形式,风险与回报相关,一旦创业成功收益巨大。人们常说高风险,高回报。创业人承担创业失败带来的债务无法偿还风险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对于人们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制度的有限作用和负面效应的不同观点,法院和政府层面已经注意到。个人破产制度在各个地方探索推进,一些地方的个人负债较多无法偿还,经过司法破产程序,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谅解,或者偿还部分债务,认识的债务人没有任何财产可执行的现实,宣告个人破产。让个人破产者通过一段时间修复个人信用,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状态。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要解决的是那些有能力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的人,这些人被称之为“老赖”。对于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法律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不会纳入。但是实践中,法院甄别被执行人是否真的没有履行能力较为复杂,多数情况下被执行人只要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可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是,限制高消费不会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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