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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私人借贷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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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私人之间借贷抵押合同有效吗

在现实生活中私人之间进行的民间借贷是非常多的,私人之间借贷时,最好签订借贷合同或者出具借条,而有些出借人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私人之间进行借贷,以房屋作为抵押物有没有效的?

下面由许剑律师进行解答:

一、房产私人之间借贷抵押合同有效吗(《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私人之间进行借贷,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抵押合同就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房地产抵押消灭的情形

(一)因抵押的房地产灭失且无替代物而消灭

房地产抵押权乃物权,作为其标的物之房地产因自然灾害、公用征收等原因而灭失时,房地产抵押权则无法继续存在而消灭。

房地产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因此,当房地产灭失时,如果有赔偿金、保险金或补偿金,则房地产抵押权及于该赔偿金、保险金或补偿金,房地产抵押权并不消灭。

(二)因被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

依中国立法,抵押权相对于主债权,具有绝对的附从性。房地产抵押权与被担保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房地产抵押权也消灭。

被担保债权可因如下原因而消灭:⑴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全部之清偿⑵债务人对房地产抵押权人亦存在债权并符合抵销条件时,其债权相互抵销⑶房地产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因继承、合并等而发生混同,房地产抵押权人与债务人成为一人⑷房地产抵押权人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三)因房地产抵押权实现而消灭

如前所述,房地产抵押权实现是房地产抵押权担保功能实现的最后环节。房地产抵押权实现,房地产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自然消灭。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许剑律师小结:私人之间进行借贷,并且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后,房屋抵押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主债务有没有效和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而定,主债务有效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点击下方了解更多进行法律咨询。

债务人欠钱不还,借条中备注抵押物也无效!别再被老赖骗了

当有人向我们借钱的时候,作为出借人最怕的就是债务人到期后欠钱不还,所以有的出借人要求债务人用资产来抵押,以防借条到期后对方欠钱不还。但是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行为,就算对方说了要把房子车子抵押给你,打官司的时候法院也不会直接执行对方的这些财产。

很多债务人在借钱时,都会信誓旦旦地说一定会还,有时还会承诺拿车子房子做抵押,这种时候多数人都会信以为真,谨慎些的,还会在借条中备注一下。像这种承诺用车子房子抵押的话,在催债时也会听到,即便都已经到了催债的地步,作为出借人听到这话时还是会选择相信。

因此,当你起诉或执行老赖时,你会很自信地认为法院执行了对方的车子房子后会优先偿还给你。然而,却不会,哪怕你的借条中有备注。因为老赖的口头承诺无效,借条中的备注也大多是无效的。(即便有幸有效,你也可能会发现这些资产根本就不在老赖名下,或者早在向你借钱时就抵押给了别人........)

那么这种抵押承诺怎么做才有效呢?

很简单,与对方签一份书面的抵押合同。在这份抵押合同中,要写明这份抵押合同是因为什么债务产生的、债务的期限、金额、抵押物的名称、状况、数量、质量、所在地、所有权是谁或者使用权是谁。

除此之外,还要写清抵押担保的范围,比如对方向你借钱时有约定利息、违约金等内容,那这个抵押担保的范围是只有本金呢还是利息、违约金也包括在内,这些都要备注清楚。

除了以上内容要明确,还有一个费用不要忘了,就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法院拍卖这些资产时产生的费用。这个费用也可以算在抵押担保范围内。

抵押合同写完了,你是不是觉得这样就行了,不,这样还不算完。

因为有些资产做抵押时,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才行,只有办理了登记,你的抵押合同才算真的有效。什么样的资产才需要办理登记?这个我们很久之前就详细的说过,今天简单说2个常见抵押物车子、房子。

当车子或房子做抵押时是需要办理登记的。办理登记的部门,大多时候车子是到车管所,房子到房管所。所以,朋友们要切记,无论是在往外借钱时还是催债时,如果对方承诺要拿物做抵押,一定要与他签个抵押合同,该办理登记的一定要去登记。

如果你提出这个要求时对方不同意或找各种借口不实行,那他一定不是真的想抵押,这时就别借钱给他了,更别信他会还钱的承诺了。

没钱打官司?法宝在线垫资诉讼,胜诉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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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案例:抵押借款

前言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目前中国最庞大的民事法律典籍,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我们即将迎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的颁布结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民法典”的时代,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对私人人格、尊严及财产的保护和重视程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民法典》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更是保护公民权利的一部重要法律。说的通俗易懂一点就是关乎老百姓的大事小事生老病死都能找到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

全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结合新颁布的《民法典》,为大家讲述发生在社区里的案例,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帮助广大社区居民学好法典、用好法典,为您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社区案例

55岁的李女士(化名)离婚后,独自抚养女儿成年。去年女儿工作搬出家住。李女士的朋友王某找上门来,称因投资周转,要向其借款60万。李女士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借给王某,王某又说可以用李女士的房屋做私人抵押,并为李女士介绍周某办理抵押借款。李女士便听从王某的建议,出具了一张60万的借条:借款人李女士,出借人周某,借款期限六个月,王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字。李女士还将借条和房产证交给周某,周某当即转款给李女士银行账户57万,称3万利息预先扣除。李女士收到借款后当即转给了王某。

六个月后,李女士收到周某的短信催促还款,马上联系王某还款,此时才发现已经找不上王某。这个钱该不该还?该谁还?还多少?房产证交出去了,抵押有效吗?钱还不上怎么办?李女士焦急地向社区律师求助。该如何处理,最新的《民法典》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请听全成律师事务所社区律师祝瑾枫的解析。

律师建议

1、接到咨询后第一时间建议李女士先打110报警,去派出所做笔录详细描述事情经过,并向派出所提供与王某的聊天记录、转账流水等书面材料,证明案件事实。报警要主动向派出所索取报案凭证,保留好作为证据。公安部门会开展调查,看王某是否构成诈骗罪。若构成诈骗罪公安部门会立案侦查;若不构成诈骗罪,建议李女士走民事诉讼程序,及时到法院起诉王某。

现场我也指导李女士如何搜集证据,将与王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及时保存,后期若能联系上王某通话要记得录音,尽可能多的搜集保留证据。

2、李女士和周某之间的借款有借条、银行转账流水对应,是有效的借款合同。但是周某将借款利息3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是违反《民法典》规定的,李女士只需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57万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关于57万借款,借款人是李女士,王某是保证人同时也是实际使用人。李女士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还款,提供王某的财产线索,申请法院查封冻结王某等值财产;若周某起诉李女士,李女士也可以申请法院追加王某。

3、如果用房产证抵押的话,首先需要签订抵押合同;其次,也是最关键的,需要到所属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抵押登记生效之后,如果仅将房产证交付给他人,不能算是完成了房屋抵押手续。房屋抵押必须要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李女士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仅将房产证交付,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的。

《民法典》说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条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依据《民法典》六百七十九条,周某和李女士、李女士和王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李女士将房产证交于周某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周某无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律师点评

在本案处理过程中,社区第一时间向李女士了解情况、和律师沟通反映,及时建议李女士报警,并配合派出所调查,积极履行了社区职责。《民法典》的评价:第一百零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居民在遇到民事纠纷,都可以向所属社区、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社区、司法所会及时和律师沟通反映,帮助居民解决问题。

将来社区居民遇到类似的事情如何预防纠纷: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或借条,要列明实际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基本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并保留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甚至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不还款时,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由其承担。若是银行转账要保留好银行流水,若是现金交付要让借款人当场出具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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