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贷款新规3月1日起施行
29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更好地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住房消费,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根据国家审计署对辽宁省住房公积金审计的有关意见及要求,结合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及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实际需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同意,修订《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大连市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管理办法》,新规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01
新规放宽了商品房购买行为时间条件限制
原办法规定借款人应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进一步加大惠民便民举措,满足广大职工公积金贷款需要,结合当前商品房预售实际情况,取消商品房购买行为一年以内限制。
02
新规放宽了贷款办理区域限制
原办法规定市内五区商品房组合贷款只能在组合银行所在办事处办理、存量房等类型贷款只能在抵押房屋所在区办事处办理的限制。调整后抵押房屋坐落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的,各类型贷款在上述各办事处均可办理,为职工办理贷款提供便利。
03
新规降低了贷款展期业务申请条件
为切实帮助中低收入职工群体解决住房困难、减轻还款负担,放宽原有的延长借款期限仅限于失业等家庭困难的限制条件,取消失业证、家庭困难证明、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同意变更的书面证明等事项材料,借款人存在收入下降等情况时按照中心具体要求可申请办理。
04
新规取消了部分证明材料
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拓宽业务办理渠道,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为职工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本次调整取消军官办理贷款部分证明材料、地名证明等相关材料。
05
新规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规则
2020年11月辽宁省政府废止《关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30号),取消“认贷不认房”规定。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的有关精神,此次将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规则由“按借款人家庭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情况确定”调整为“按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在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住房套数(含与他人共有)确定”。
06
新规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增加了借款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条件。规范了借款人与购房人关系条件。将原有的“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规范为“本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明确了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属性。规范了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按照《业务规范》中“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的要求,调整两项内容:一是将原有的“夫妻一方已以本人名义办理贷款,不影响另一方以本人名义申请贷款”,调整为“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夫妻双方名下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二是取消组合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方式。
07
新规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型和抵押担保要求
按照《业务规范》中“对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使用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的要求,调整为“购买商品房、存量房、房改房,自建房的,借款人应以购、建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取消无房屋所有权住房、回迁房、互换产权房、置换房屋贷款类型。同理,取消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先抵后贷办理方式(借款人以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产权住房作为抵押担保,经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原商贷的方式)。
08
新规放宽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将原“新借款人与原商贷借款人的关系应为本人或配偶”调整为“新借款人与原商贷借款人之一的关系应为本人或配偶”。原有政策限制了新借款人本人或配偶与他人共同借款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调整后放宽了贷款条件,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住房贷款需求,切实帮助中低收入职工群体解决困难,更好地发挥公积金贷款的公平性。
09
新规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贴息额计算公式
结合商业银行现行市场报价利率(LPR),调整贴息额计算公式,调整后“单户贴息金额=当月单户贴息日利率×当月单户贷款余额累计积数,其中:当月单户贴息日利率=当月单户贴息年利率÷360”。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张建
来源:大观新闻
洛阳公积金贷款额度“干货”来了!来算算你有多少?
想知道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多少吗?通过“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就能试算。
2019年6月1日起,单职工缴存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5万元;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将不受缴存时间和个人账户余额限制,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营业部负责人高峰介绍,我市缴存职工近6个月(含)以上按月足额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个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试算。
●试算途径
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
●控制规则
1.贷款额度计算方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取其中最低值。
A.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月还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50%;
B.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缴存时间系数如下:
1.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70;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00;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10;36个月<缴存时间≤48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0;48个月<缴存时间≤60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0;60个月<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2.00。
2.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认定以账户设立之日起正常汇缴的账户余额为准。
3.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按15万元核定;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按10万元核定。
4.可申请贷款额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目前,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贷款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的80%。
5.可申请贷款额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温馨提示
1.公积金最高贷款年限为30年,但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款至65周岁,女职工可贷款至60周岁。
2.首套房利率:5年以下(含5年)贷款年利率2.75%,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3.2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从2015年8月26日起进行调整)。
二套房利率:在首套房利率基础上上浮10%。
3.微信公众号暂不支持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试算。(洛阳晚报记者)
时隔7年央行再次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百万贷款月供少81元
央行时隔7年再次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个基点。
9月30日,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主要是针对刚需购房需求的,即对于首套个人公积金贷款落实了宽松的政策导向,也体现了进一步降低刚需购房者购房成本的导向。
对于此次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今年5月及8月,央行两次大幅度地下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时商业银行也在下调个人按揭贷款利率。按照贝壳研究院监测数据,截至9月19日,已有86城房贷主流利率低至首套4.10%,二套4.90%的下限水平。从支持个人刚需及换房需求而言,公积金贷款利率肯定也会随之下调。
严跃进表示,商业银行贷款持续降息,客观上也需要公积金贷款利率进一步下调,否则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利差比较小,客观上也会使得公积金贷款的吸引力下降。此次,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进一步下调,使得后续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更加明显,对于刚需购房者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等具有积极的作用。
举例而言,按照公积金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30年、等额本息计算,利率为3.25%的话,每月应还4352.06元,利息总额约56.67万元;若公积金利率(5年以上利率)调整为3.1%,每月还款4270.16元,利息总额约53.7万元;利率变化后,月供减少约81.9元,总利息减少约2.97万元。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这次是时隔7年央行再次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次下调还是在2015年8月,本次下调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降至为2.6%和3.1%。央行接连两日出台降低首套房贷利率的政策,商贷、公积金贷款全方位推进,预计将有效带动刚性住房需求释放。
植信投资研究院资深研究员马泓表示,自去年9月30日以来,全国首套房贷款利率和二套房贷款利率均有所下调。然而,到今年三季度末,房地产市场仍旧较为低迷,全国商品房销售出现两位数下跌,房地产投资罕见出现负增长。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实施宽松政策,随着房贷利率进一步下调,相信四季度房地产市场有望逐步企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