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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生源地贷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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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工作开始

东北网鸡西8月24日讯8月12日,已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但为学费发愁的贫困学生孟某脸上终于露出笑容,因为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来到他家,为他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我市2015年高校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从8月10日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陆续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办理。为方便广大高校新生办理生源地贷款,实现应贷尽贷,市教育局设立了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大厅,为市本级高校录取新生集中办理。

据悉,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主导,哈尔滨银行、华安保险公司、鸡西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共同协作,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发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在校期间无利息,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凡是户口在鸡西市(六区),参加高考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家庭贫困,均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本专科生每年贷款上限为8000元、研究生每年贷款上限为12000元。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区内已有290多名贫困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贷款。

「公告」崆峒区关于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公告

根据《2018年崆峒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我区生源地贷款将于7月18日开始办理,8月31日结束。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办理地点

崆峒区东大街小学(隍庙巷200米处)

2办理时间

7月18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

01

续贷(7月18日至8月1日)

7月18日-20日、23日,2015年贷款学生办理续贷;

7月24日-7月27日,2016年贷款学生办理续贷;

7月30日-7月31日、8月1日,2017年贷款学生办理续贷。

02

新生及在校大学生首贷(8月2日至31日)

8月2日-31日,2018年新生贷款;

8月6-7日,在校大学生首贷。

3办理所需材料

01

新生

(1)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通过预审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申请表》上资格审查单位盖章由所在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提供。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

(4)缴费依据凭证(部分高校收费依据一并印制在录取通知书上)。

02

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

(1)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申请表》上资格审查单位盖章由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提供。

(3)学生证原件;

(4)往年缴费凭证;

(5)贫困证明(城镇户口学生需提供下岗证、失业证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农村户口学生需提供由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一份)。

03

续贷学生

(1)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公章);

(2)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金额高于往年贷款金额,需提供高校开具的学费及住宿费证明。

(4)第二次办理贷款的学生要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备注:

有关电子合同签字的要求:

(1)今年合同实行电子合同;

(2)首次贷款的,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3)续贷的,由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如学生张三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到场一方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申请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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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已启动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申贷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申贷12000元◇今年开始,还贷可刷POS机

本报讯(记者左珊珊通讯员刘华)7月17日,市教育局传出消息,2015年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赫山区8月1日启动。9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高校新生及在校生可申请办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贷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贷12000元。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市)办理的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都可以申请。就读预科班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进修类的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部门贴息。

9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持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并凭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区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开始,学生还款又多了一条新途径,即在银联POS机上刷卡还。目前,我市各区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都已配置了POS机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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