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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恒生物:产品单一、老板官司缠身

文/冯微

11月17日,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104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根据会议公告将审核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恒生物)首发申请,华恒生物拟选取第一套科创板上市标准。本次上市,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700万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及缬氨酸项目、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

报告期内,华恒生物营业收入分别为38,254.54万元、42,084.67万元、49,131.08万元和525,846.35万元,呈稳步增长趋势,但是华恒生物产品单一且依赖少数客户,另外实控人官司缠身等问题仍需引起重视。

依赖少数客户

华恒生物主要从事氨基酸及其衍生物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丙氨酸系列产品、D-泛酸钙和α-熊果苷。华恒生物生产的丙氨酸系列产品包括L丙氨酸、DL-丙氨酸、β-丙氨酸。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今年上半年(以下称报告期),华恒生物丙氨酸系列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62%、98.57%、86.79%和87.17%。L-丙氨酸是丙氨酸系列产品中最主要的细分类型,在丙氨酸系列产品实现收入中占有较高份额,主要需求方为巴斯夫、诺力昂等大型国际化工企业,其采购L-丙氨酸主要应用于日化领域,作为合成新型环保螯合剂MGDA的原料。

招股书(上会稿)称,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丙氨酸系列产品仍然是华恒生物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L-丙氨酸产品仍将保持较高占比,存在产品系列较为单一的风险,如果丙氨酸系列产品下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MGDA等下游相关产品应用不及预期,将对华恒生物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华恒生物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37%、72.44%、65.48%和63.63%,占比保持相对稳定;其中来自第一大客户巴斯夫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9107.93万元、22889.40万元、22720.93万元和11564.1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95%、54.39%、46.25%和44.74%,占华恒生物L-丙氨酸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26%、64.42%、65.10%和60.08%,客户集中度较高。

2013年,华恒生物与巴斯夫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各年度的照付不议采购量,若各年度巴斯夫实际采购的发酵法L-丙氨酸数量少于照付不议采购量,则巴斯夫应按合同约定向华恒生物支付差额款项。报告期内,华恒生物照付不议条款约定的发酵法L-丙氨酸采购数量分别为5,000吨、5,000吨、0吨、0吨,从2019年开始不再约定照付不议采购数量。报告期内,巴斯夫向华恒生物采购了大多数份额的L-丙氨酸产品,但同时也向其他第三方采购L-丙氨酸,以保障上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未来,若巴斯夫增加对其他第三方L-丙氨酸的采购,减少采购订单,将对华恒生物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实控人深陷纠纷

华恒生物的实际控制人郭恒华共涉及17起民事诉讼案件,全部因原告诉求郭恒华承担担保责任所致。其中,8起案件因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不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郭恒华还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8起案件最大金额约为8934万元。

具体来看,与郭恒华所涉及民事诉讼主债权相关的薛金合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公安机关侦办、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两级审理,已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审理终结。案件的侦办、审查起诉、生效判决,均不涉及郭恒华以及合肥高新区巾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合肥巾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巾帼典当有限公司、科创巾帼(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巾帼系公司,判决认定该案系自然人共同犯罪而非单位犯罪,郭恒华及巾帼系公司不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行为,不涉及刑事犯罪,亦无需承担退赔集资参与人未兑付资金实际损失的责任。

考虑到薛金合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投资人合计损失约2.43亿元,以及前述郭恒华已涉及和潜在可能的民事纠纷最大数额,并扣除重复计算部分,总计约为3.24亿元。

此外,郭恒华持有70%股份的华恒化工也陷入一起担保诉讼中。

2014年4月,华恒化工与朱信敏签订《借款合同》,该笔借款并非由华恒化工真正使用,而是用于为第三方偿还贷款。合同约定“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仅限用于借款人或关联企业为朱巧平(含侯建枢、侯威贲、侯桑娜、姚磊等)及其关联企业(安徽广力电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正泰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广力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合称朱巧平及其关联企业)向银行、小贷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而需代偿的款项。借款专款专用,借款人应按时承担代偿义务,将借款分期偿还给朱巧平及其关联企业的债权银行及小贷公司”。收到款项后,华恒化工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中出借人朱信敏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受益人朱巧平与其配偶侯建枢合计持有合肥正泰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合肥正泰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肥广力正泰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华恒化工系在当时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互保的背景下,形成了上述借贷关系;郭恒华为华恒化工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7年3月,朱信敏向乐清市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华恒化工及担保人郭恒华,要求借款人及保证人连带清偿借款2100万元。被告方以该笔款项并未由其真正使用、而是用于与原告存在密切关系第三方的事由与原告进行协商,并达成庭外口头和解,由原告先行撤诉,其他事宜日后再行协商。

2017年5月,乐清市人民法院根据朱信敏的申请出具(2017)浙0382民初3296号《民事裁定书》,因原被告自行庭外和解而准许撤诉。2020年4月,朱信敏将该等债权转让给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经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确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华恒化工发送《企业询证函》,《询证函》中记载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恒化工欠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拆借款”2100万元。自2017年3月和解以来,朱信敏及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具体还款要求,更未向华恒化工及郭恒华提起诉讼。

华恒生物科创板上市:市值41亿 郭恒华涉及17起民事诉讼

雷帝网雷建平4月23日报道

氨基酸及其衍生物产品供应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恒生物”,股票代码为:“605016”)昨日在科创板上市。

华恒生物发行价为23.16元,募资总额6.25亿元。

华恒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丙氨酸产品。包括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以及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

华恒生物昨日股价35.25元,较发行价涨52.2%;截至今日午间股价为37.96元,再度上涨7.69%;以收盘价计算,华恒生物市值为41亿元。

年营收4.87亿高度依赖巴斯夫

华恒生物主营业务为氨基酸及其衍生物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丙氨酸系列产品(L-丙氨酸、DL-丙氨酸、β-丙氨酸)、D-泛酸钙和α-熊果苷等,可广泛应用于日化、医药及保健品、食品添加剂、饲料等众多领域。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市。

招股书显示,华恒生物2017年、2018年、2019年营收分别为3.83亿元、4.2亿元、4.9亿元;华恒生物2020年上半年营收为2.58亿元。

华恒生物2017年、2018年、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6489万元、7551万元、1.26亿元;华恒生物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为6479.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第一大客户巴斯夫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9亿、2.29亿、2.27亿元和1.1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95%、54.39%、46.25%和44.74%,占公司L-丙氨酸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26%、64.42%、65.10%和60.08%,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巴斯夫存在重大依赖风险。

华恒生物2020年营收为4.8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4.91亿元下降0.83%;净利润为1.21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26亿元下降4.18%。

华恒生物预计2021年1-3月营收1.5亿元到1.8亿元,较上年变动幅度为15.57%~38.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3200万到3500万元,较上年变动幅度为-0.71%~8.60%。

郭恒华涉及17起民事诉讼

IPO前,华恒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华共涉及17起民事诉讼案件,全部系因原告诉求郭恒华承担担保责任所致。

其中,8起案件因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不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1起潮里兵起诉案件((2018)京01民终4366号)目前已执行完毕、终结;1起张社青起诉案件((2016)皖01民初159号)已和解撤诉,且因郭恒华以持有的巾帼小贷和巾帼典当的股权作为担保,故无需额外计算相关的民事纠纷金额;郭恒华还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7起案件最大金额约为9048万元。

同时,与郭恒华所涉及民事诉讼主债权相关的薛金合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公安机关侦办、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两级审理,已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审理终结。案件的侦办、审查起诉、生效判决,均不涉及郭恒华以及合肥高新区巾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合肥巾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巾帼典当有限公司、科创巾帼(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巾帼系公司,判决认定该案系自然人共同犯罪而非单位犯罪,郭恒华及巾帼系公司不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行为,不涉及刑事犯罪,亦无需承担退赔集资参与人未兑付资金实际损失的责任。

考虑到薛金合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投资人合计损失约2.43亿元,以及前述郭恒华已涉及和潜在可能的民事纠纷最大数额,并扣除重复计算部分,总计约为3.25亿元。

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极端假定情形下,前述金额扣除郭恒华目前已准备的专项偿付资产总价值与其所享有的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差额部分占发行人最近一次转让股份价格对应的华恒生物市值为9.03%,与郭恒华目前控制华恒生物47.04%的股权比例相比(其中,直接持股26.43%,间接控制发行人20.61%的股权比例),比重较小,不会对华恒生物的控制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郭恒华,1964年生,1998年1月至2003年7月任安徽氯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3年11月任华恒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秦皇岛华恒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合肥华恒执行董事。

三和投资为第二大股东,持股为13.3765%,江苏高投持股为9.2862%,兴和投资持股为7.4217%,马鞍山基石持股为6.3926%;张学礼持股为4.4276%,恒润华业持股为4.2679%,芳晟创投持股为3.0952%;

郭恒平持股为2.9649%,程昶宇持股为2.7487%,江苏疌泉仙瞳持股为2.3972%,温州博古持股为2.3732%,张冬竹持股为2.0901%。

其中,华恒生物股东郭恒华和郭恒平为兄妹关系;郭恒华持有恒润华业99.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郭恒华持有三和投资66.51%的出资份额,为其普通合伙人;

张冬竹持有三和投资13.94%的出资份额,樊义持有三和投资10.26%的出资份额,张学礼持有三和投资4.65%的出资份额,唐思青持有三和投资2.79%的出资份额,刘洋持有三和投资1.85%的出资份额,均为有限合伙人;

宋俐晔为郭恒华的女儿,持有恒润华业1.00%的股权,持有嘉兴容湖0.98%的出资份额;房炎为张冬竹配偶的哥哥,房炎直接持有本公司0.16%的股份。

IPO后,郭恒华直接持股为19.8252%,三和投资持股为10%,江苏高投持股为6.9647%,兴和投资持股为5.5663%,马鞍山基石持股为4.7944%;张学礼持股为3.3207%,恒润华业持股为3.2010%,芳晟创投持股为2.3214%;

郭恒平持股为2.2237%,程昶宇持股为2.0615%,江苏疌泉仙瞳持股为1.7979%,温州博古持股为1.7799%,张冬竹持股为1.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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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帝触网由资深媒体人雷建平创办,为头条签约作者,若转载请写明来源。

被"冻"过的董事长“千万债务”压身,华恒生物IPO能否成功?

作者刘芬

编辑缪凌云

来源风云资本界

“上市还不是我们真正想达到的高度,华恒要去的地点还要更远、更大,这只是中间的加油站”,董事长兼实控人郭恒华在华恒生物挂牌新三板前一天说道,时间是2014年8月。

2016年6月,华恒生物正式提交A股上市申请;排队整一年后,华恒生物却主动提交中止申请,同年12月收到《终止审查通知书》。一些人将中止上市的原因,与2017年2月、6月郭恒华因法律纠纷股权被冻结联系起来。2018年2月28日,华恒生物从新三板摘牌。

时隔4年,华恒生物瞄准科创板再次发起上市冲刺,股权冻结问题已经解决。这次,华恒生物能顺利闯关吗?

日前,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恒生物”)的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受理,拟募资5.71亿元。华恒生物是一家以合成生物技术为核心,主要从事氨基酸及其衍生物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募资投资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生产和技术展开,以及对规模增长所需的流动资金缺口进行补充。

千万债务风波

风云资本界发现,华恒生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直是公司董事长郭恒华。其直接持股26.43%,通过三和国际及恒润华业间接持股共计17.65%;郭恒平作为郭恒华的哥哥,是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2.96%的股份。因此,郭恒华合计控制公司47.04%的股份。值得注意的是,董事长、实控人郭恒华和华恒生物的多个关联公司,一度处在巨额债务风波中。招股书显示,深圳利信快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利信快捷”)和合肥中建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肥中建”),因民间借贷向法院起诉,都要求郭恒华等5名被告对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图片来源:招股书)

经审理,因利息延续计算,截至2020年5月31日,郭恒华等5名被告实际需支付给利信快捷约2801.30万元。合肥中建纠纷中,涉及郭恒华签字担保的民间纠纷共有5起,主债权本金合计2966.70万元。风云资本界根据披露的裁定书了解到,利信快捷纠纷的5名被告为郭恒华、薛金合、沈红霞、安徽中睿博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巾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巾帼小贷”)。合肥中建纠纷的5名被告为郭恒华、薛金合、巾帼小贷、安徽巾帼典当有限公司(下称“巾帼典当”)、合肥巾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巾帼投资”)。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其中,三家“巾帼系”公司为华恒生物关联方,郭恒华持有巾帼小贷18%股份,参股巾帼投资,并担任巾帼典当的法人。薛金合为华恒生物股东,同时担任巾帼小贷的法人、董事长。

(图片来源:天眼查)

已上升为刑事案件,尚在审理

实控人郭恒华与关联方巾帼小贷、巾帼典当、巾帼投资,仍陷债务纠纷官司中,案件仍在调查,会对公司此次科创板上市造成影响吗?风云资本界就相关问题向华恒生物发函求证,但是,对方在回复函中称“实际控制人与巾帼小贷、巾帼典当、巾帼投资,不存在债务纠纷。”这一说法似乎与招股书、裁定书内容有出入。招股书中称,郭恒华不是主债权借贷关系的当事人,但因提供担保而作为被告被起诉。

(图片来源:招股书)

此外,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起诉意见书查明:2018年2月2日,薛金合等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薛金合等人利用其掌控的巾帼系公司(巾帼小贷、巾帼典当、巾帼投资等)作为担保进行线下非法吸收资金。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毫无疑问,即使是担保角色,郭恒华和巾帼系公司也已经卷入事件中。与此同时,案件因上升为刑事案件变得更为复杂。据招股书显示,受理上述民间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以案件主债权借贷关系的当事人涉及刑事案件,且案涉主债权民间借贷款项包含在刑事案件处理范围之内为由依法驳回起诉,案件仍在审理中。“截至目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华涉及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已经在招股说明书充分披露。不会对公司此次科创板上市造成影响。”华恒生物方面说道。据招股书显示,郭恒华不涉及刑事案件。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针对涉及的尚未了解或可预见的诉讼事项,郭恒华承诺:个人资产除去持有华恒生物的股份外,足以覆盖总诉讼标的。若本人的诉讼案件或潜在诉讼案件经法院判决最终需要本人承担责任,本人将以持有的华恒生物股份以外的资产清偿上述债务,以确保华恒生物的股权清晰、无争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案件的最终结果尚未可知,郭恒华与关联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也仍是未知数。不过需注意的是,股权清晰稳定一直是上市审核的重点。虽然华恒生物称诉讼事项不影响郭恒华持有的华恒生物股份,此前却出现过郭恒华所持华恒生物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实控人股权曾多次遭冻结、解封

在华恒生物2017年主动申请上市中止之时,有行业人士猜测,这一举动可能与同年2月、6月郭恒华因法律纠纷股权被冻结相关。不过,华恒生物向风云资本界否认了这一点,“2017下半年,上市审核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综合考虑当时IPO审核环境,以及和多方交流沟通后,公司主动撤回主板IPO申请材料。”那么,郭恒华此前股权被冻结的原因究竟是什么?风云资本界向华恒生物表示疑问,对方称,“此前,实控人持有的华恒生物股权遭受的冻结,主要系已公告的民事诉讼案件,相关冻结在当时已全部解除。”华恒生物曾就股权冻结情况多次披露。比如,2017年2月,华恒生物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收到《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皖0191民初524号》等文件,冻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华所持有的公司1909.26万股权,占公司总股本41.61%。在2017年3月24日,法院解除上述股权的查封。2017年6月,华恒生物又公告披露,依据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7皖0191民初520号之一等文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华所持有的公司1909.26万股权被冻结。2017年8月,法院又解除了对郭恒华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冻结。

(图片来源:冻结公告)

有意思的是,风云资本界发现,冻结郭恒华股权依据的(2017)皖0191民初524号裁定书、2017皖0191民初520号裁定书,都是围绕合肥中建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郭恒华、薛金合民间借贷纠纷。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审理结束后,郭恒华持有的华恒生物股权是否有再被冻结的风险?此前多次冻结是否会对上市构成影响?这些问题依旧待解。不过华恒生物向风云资本界表示,“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冻结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次科创板上市造成影响。”

闪光点也不少

撇开诉讼和股权等内容不谈,作为一家以合成生物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华恒生物还是有不少可取之处的。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华恒生物的营收、利润呈稳定增长态势,实现营收3.83亿元、4.21亿元、4.91亿元,增幅分别达到10.01%、16.74%;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6489.45万元、7550.67万元、1.26亿元,增幅分别达到16.37%、67.37%。公司九成以上营收来自核心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具备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丙氨酸系列产品生产规模位居国际前列。其中,L-丙氨酸突破了厌氧发酵技术瓶颈,公司在国际上首次成功实现了微生物厌氧发酵规模化生产L-丙氨酸产品。

(图片来源:招股书)

依托于技术突破和成本优势,华恒生物的客户名单上多是世界500强企业在内的境内外优质客户。在华恒生物的股东中,也出现了大公司的身影。招股书显示,在前十大股东中,兴和投资持股比例为7.42%,是公司的第四大股东。而中兴通讯是兴和投资最大的合伙人,出资比例28.90%。这意味着,中兴通讯通过兴和投资间接持股华恒生物。华恒生物称,若上市成功,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技术研发链,不断突破技术瓶颈,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水平;将进一步挖掘现有市场领域,开拓下游潜在的应用市场。此外,还将不断丰富企业的产品品种,发挥产品间的产业链价值,进一步优化产品收入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你对于郭恒华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怎么看呐?你认为华恒生物二次IPO能成功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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