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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岁能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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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信贷银行:老客户房贷保险无需健康申报

【欧洲时报王简编译】法新社报道,互助信贷银行(Céi)日前宣布,今后“忠实的”老客户申请住房借贷保险时不再需要填健康调查表。这个做法如果推广,被认为能大大方便民众贷款购房。

互助信贷银行宣布,从当天起,忠实客户在贷款购买主要住房时不用填写健康调查表、不需要医疗方面的程序就可以申办保险,也不会因为健康原因被拒绝办理保险。

购房贷款时要购买保险,以防借贷者死亡、生病、致残等风险,这对借贷者和贷款的银行来说都是一种保障。以往借贷的人因为健康不佳或者有过严重疾病,申办保险时会非常困难,保险机构甚至会拒绝保险,导致借贷者最终无法贷款购房。

互助信贷银行宣布的决定涉及该集团旗下大部分地方保险机构,只有Aké不在其列。Aké包括布列塔尼保险联盟和西南保险联盟,试图从互助信贷银行中独立出来。

互助信贷银行的决定涉及7年来主要收入都存入互助信贷银行的客户,保险的借贷额最高为50万欧元,借贷者年龄在62岁以上,贷款是为了购买主要住宅。

设立必须在互助信贷银行存款7年以上的规定不是为了排除大部分客户,而是为了避免一下子出现太多的借贷者。

互助信贷银行希望,别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也会取消健康调查表,因为填写这个调查表对于那些有疾病或者曾将染病已经康复者是“双重痛苦”。

目前的规定是,只有那些曾经得过癌症的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不说明自己的癌症病史。

互助信贷银行宣布这个决定的背景是,国民议会Ai党团的议员提出了一个法律提案,要求允许投保者随时可以要求更保险机构。目前的规定是,贷款投保者只有在第一年可以随时提出更换保险机构,以后每年只有在当初签合同的日子可以提出更换保险机构。

互助信贷银行认为,这个提案一旦通过,将引发大量重新谈判保险合同的乱象,并且只会对健康的投保人有利,损害身体状况不佳的投保人。

多年来,借贷保险合同常常引发银行和保险公司间的矛盾,保险公司指责银行总是想方设法阻止投保人更换借贷保险的保险机构。

每年全法借贷保险缴纳的保险金达到近100亿欧元。

(编辑:夏雨)

不同的缴费期,对增额终身寿的收益,到底有多大的影响?

首发:文文大保贝儿

一个有趣有料有态度的保险自媒体

大家好,我是文文大保贝儿,你的脚后跟部保险博主。

01

增额终身寿怎么交费收益最高?

昨天我的一个客户小姐姐分享给了我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主题思想是,【趸交是增额终身寿收益最高的交费方式】,【我们不应该选择期交保费,而应该选择每年趸交一款产品】,【如果今年的产品没了,明年换其他产品就可以了】......

这些内容说的确实没错,趸交,就是一次性交清所有保费,确实是增额终身寿收益最高的交费方式。

比如说总保费都是100万,肯定是100万一次性给保险公司,比分10年给保险公司强啊。

比如说同样是存50年的时间,如果趸交100万,这100万就在保险公司整整存了50年;

但是如果10万10年交,那么只有第一笔的10万在保险公司存了50年,第二笔的10万存了49年,第三笔的10万存了48年......

那么这种情况下,趸交存的时间长所以利息多、期交存的时间短所以利息少,这不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吗?

我们举一反二:

如果是买重疾险,趸交的总保费也比分30年交的总保费要低,而且低的多。

咱们全款买房也是花钱最少,因为只需要付房价,不需要给银行掏利息,利息全省了;

哪怕是贷款20年,也比贷款30年利息少,对吧?

但是为什么现实生活中,大家绝大部分人都是背30年的房贷呢?

两手一摊,没钱呗。

大家都知道等额本息比等额本金利息多,为什么还是选等额本息还房贷的人多呢?

很明显,等额本息贷款30年的方式,月供最低。

那我们能说贷款买房没有全款买房划算吗?

我们当然可以这么说,因为贷款就要掏利息,全款不用利息当然更划算。

可是,如果现在有一个热搜,叫【专家建议年轻人全款买房不要贷款】,我想你肯定会说【建议这个专家不要建议了】。

没错≠正确≠适合所有人。

有多少钱,干多少事,存钱也是如此。

趸交跟期交,没有好坏之分,我们每个人的现金流情况是不一样的,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期也是不一样的。

资产配置本身就是一个“细水长流、厚积薄发”的过程,像我身边也有父母给孩子存钱,一个月存个几百块钱的也有的。

可是你让她一次性给孩子存个10万20万的,真的直接就劝退了啊。

我昨天给我另外一个小姐姐做了一个保障规划,刚好她也问到了我,怎么选择缴费期最划算。

我以【总保费12万】,分【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四种形式,给她做了一个对比:

从收益上看,确实【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可是,一次性掏出12万的压力,跟一个月存1000块钱,一年存12000块钱,连续存10年,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呀。

这个小姐姐最开始找到我的时候,是让我给她找一款可以按月存钱的产品,她说钱不多,想慢慢存一点钱。

结果对比着对比着,满脑子就只剩下【趸交收益最高】了——你看,我们都一样,走着走着,就忘记了为什么出发。

02

每年趸交一个增额终身寿,是不是优于选择【3年交】【5年交】?

文章最开始发给我那篇文章的小姐姐,在看完了那篇文章之后,感觉自己的思路“打开了”,问我是不是可以每年趸交代替期交保费?

先说明一点,这位客户小姐姐之前已经投保过了,选择的是期交,所以我们的讨论就是单纯的【趸交和期交谁更划算?】,我本人说的话并没有任何的指向性哈。

包括文文大保贝儿之前的文章,也是在不同的缴费期的情况下,都进行了全面的对比,不存在我故意有什么话藏着掖着不说哈。

不需要以恶意的想法揣测我要表达的内容,我犯不着。

我做了个表解答了一下她的问题:

你看啊,我们就以连续三年,都买金满意足(金玉满堂)这一个产品为例。

这里有一个大前提是,没有人可以永远18岁,没有人的时间和生命是静止的,我们第二年都会比第一年大一岁。

那么,我们可不是以30岁的年龄连续趸交三年哈,我们是30岁女性趸交10万,31岁女性趸交10万,32岁女性趸交10万。

朋友们,这个大前提非常重要,如果你觉得时间是静止的,咱就往下聊不下去了,因为时间就是在不停的流逝的。

我们选择在62岁的时候取出来,连续趸交三年的话,三年的总现金价值之和,是298380+288290+278540=865210元。

而如果是30岁女性选择3年交,到62岁,现金价值是869530元。

也就是说,3年交的现金价值,比连续趸交三年的现金价值,高了4320元。

当然你可以说,4000多块钱没多少,连续趸交三年就是好!

OK,这么想当然没问题,可是这里还有一个问题——这是在这个产品连续三年不停售的情况下演示的。

如果后续这个产品停售了,后面的增额终身寿产品只会越出越差,那么这个现金价值的差距还会越来越大。

从2019年4.025%的年金险停售,到2022年增额终身寿险的陆续停售,利率持续走低已经是事实了,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怎么可能越出越高?

更何况,现在哪个增额终身寿产品能卖超过2年的?一早就被更新换代掉了。

所以我又做了一个对比,选了三个产品,分别是弘康人寿的金满意足,目前趸交排名第一;横琴人寿的传世金彩(福享版),目前趸交属于中等;和谐健康倍护金生,目前趸交排名末尾。

我们就假设,第一年买到了金满意足,第二年买到了传世金彩,第三年买到了倍护金生,那么现金价值是这样的:

我们还是选择在62岁的时候取出来,连续趸交三年的话,三年的总现金价值之和,是298380+284400+255624=838404元。

而如果是30岁女性选择3年交金满意足(金玉满堂),到62岁,现金价值是869530元。

也就是说,3年交的现金价值,比连续趸交三年的现金价值,高了31126元。

当然你也可以说,3万块钱不是钱,连续趸交三年就是!

——那如果你第二年、第三年能买到的最好的增额终身寿产品,还不如传世金彩跟倍护金生呢?怎么办?

那三年下来的总现金价值,只会更低。

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确实永远会有,但是咱们不都是想买个好的吗?

那么什么情况下,买增额终身寿险适合趸交呢?

如果你考虑的是,今年刚好有一大笔闲钱就想直接给存了,或者担心明年的保费不一定交的上,那这种情况下选择趸交,是没问题的。

如果本身就是计划长期交,那就应该一开始就规划长期交,连续三年趸交,真的没有三年交收益高。

那大家再想一下,这还是三年交的情况下,差距就这么大,五年交、十年交呢?

朋友们,永远不要用静止的眼光看待问题呀!

03

增额终身寿的缴费期,到底怎么选?

我们还是以金满意足为例哈,我们来看一下不同缴费方式下的收益率区别:

不管你分几年存,它的长期收益率都是接近3.49%的。

我也有看到一些小伙伴的存钱计划,在同样的时限内,想存下更多的钱,那每天的目标就要高一些。

那用增额终身寿险存钱也是一样的,比如你同样想存下来50万,选择3年缴费、5年缴费、10年缴费对应的压力是不一样的。

10年缴费肯定更轻松一些,正所谓“无痛感存钱”。

比如让你直接拿出来10万块钱,多少可能是会有些压力的;但是每年拿出1-2万,对生活影响是不是就不那么大了?

存钱就跟减肥一样,压力一大,就很容易放弃。

短期完成交费,当然没问题,收益更高,也不给未来留压力;

但是把缴费期拉长,也没有错,因为这样可以让存钱这件事,变得更容易也更轻松一些,过几年回头看,不知不觉就好大一笔财富。

趸交跟期交真的没有好坏之分啊!

其实存钱的意识大家都有,并且很容易就有了,但合适的方法、能让你坚持下去的方法,其实并不多。

这真的跟减肥很像,减肥的理论可能每个人都有一大堆,但是真的实操起来,只能说减肥的确是好难。

知易行难啊!

我也找几家保险公司打听了一下,以后还会不会出增额终身寿险产品?

接收到的信号是:会出,肯定会出,但是就很难达到现在的收益水平和灵活度了。

因为大的经济环境不那么好,保险作为金融产品的一环,也不可能独善其身。

而且,保险产品的收益都是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管对保险公司的后期偿付能力要求更高。

因此,后面再出的产品大概率收益情况都会再差一些。

说到底,存钱这件事和减肥和学习一样,不是非得等到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才能开始的。

现在,就可以开始。

和你共勉。

银保监会全面叫停新设网络小贷 监管愈加严格

李蕾/插画

华夏时报(www.hii..)记者付乐冉学东北京报道

银保监会10月9日在回复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的网友留言时,明确提到“全面叫停新设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

早在2017年1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曾发文《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要求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10月13日,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全面叫停新设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可视为近年来网络小贷整顿工作的其中一个环节,旨在从源头把控网络小贷业务风险,再通过其他整顿工作的同步进行,共同推动存量网络小贷业务朝着更为健康、长远的方向进行发展。

加速离场

具体来看,关于网友向银保监会提出“加强网络贷款平台的管理”的问题。银保监会明确指出,针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规范,全面叫停新设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

图片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银保监会同时指出,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防止诱导借款人过度举债。

“同时,重点整治校园贷等领域乱象,会同教育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就加强校园贷、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的整治和规范管理出台系列文件,明确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机构不得为在校学生提供信贷服务;持牌金融机构向在校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时要实质性审核和识别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银保监会还强调,将继续完善有关监管制度,推动网络小额贷款行业规范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小贷行业面临着增资与退出并行的局面。

根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经营网络小贷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此外,还要满足“两参一控”的要求。

今年1月,360小贷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至50亿元。2月,度小满旗下小贷注册资本由70亿元增至74亿元。4月,字节跳动旗下中融小贷增资至90亿元。6月,腾讯旗下财付通小贷由50亿元增至100亿元。

与此同时,平安普惠、京东、度小满、携程等旗下拥有多张网络小贷牌照的互联网公司,在今年也开启了牌照整合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也有不少小贷公司加速退场。

今年1月,安徽、江苏两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接连披露了取消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的名单,22家小贷公司被要求退出市场。6月,内蒙古取消6家小贷公司经营资格,到了9月又取消12家小贷公司的经营资格。

根据央行在今年7月发布的2022年二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150家,对比上季度数据减少了62家。贷款余额9258亿元,上半年减少165亿元。

对于这一现象,苏筱芮表示,近几年小额贷款,特别是网络小额贷款,面临日益趋严的监管态势。网络小贷业务的诞生具有鲜明的时代属性,起初归属于地方金融业态,后监管统一了全国方面的从业标准,监管套利被不断消除,不合规机构陆续被清退,一系列动作使网络小贷行业迎来剧烈变动,但同时也使得从业机构的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及专业水平持续得到了提升。

监管趋严

从2008年5月原银监会、央行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始算起,我国的小贷行业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

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业态,小贷行业发展迅猛。央行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267家,与去年底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增加了985家,增速19%,近千家小贷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浮现。

那是个蒙眼狂奔的时期,小贷行业存在无序化竞争、场所虚拟化等问题,注册、审批多个环节缺乏监管,细化实施亟待解决,农村小贷业务更是欠缺监管和办法,小贷行业的发展充满着不确定性。

转折点发生在2020年。这一年,网络小贷行业的政策密集出台,监管日益趋严。

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明确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较此前贷款利率基准大幅下调。

2020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对小额贷款公司对外融资、贷款用途、服务区域、利率等方面做出限制。

同年11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就《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网络小贷业务的准入机制、经营标准划定等。

随着监管不断收紧,小贷行业也经历了由量到质的提升,在补充现有金融体系,助力小微、三农等方面发发挥着重要作用。

苏筱芮表示,总体来看,网络小贷是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在助力小微个体、识别融资需求、判断信用状况等方面发挥效力。未来,网络小贷机构仍须以合规为本,服务于实体经济,关注小贷相关的顶层管理制度,力争达成各项监管指标,回归本源业务,努力在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充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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