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看懂内涵报酬率(IRR)
引言:一直以来在投资收益分析中比较常用的是用内涵报酬率IRR来评估投资收益率水平,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财务决策,还有就是在金融产品定价时产品体现的商务政策是首付、保证金、期限、手续费、利率等要素组合,普通人看不懂到底成本孰高孰低,哪个产品更优,只有专业人士才懂。下面就以设备融资租赁为例,教会大家怎么理解IRR,在融资贷款中的等额本息法、平息法等如何理解与选择,同时也讲讲IRR和资金利率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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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报酬率(IRR)定义:
是指能够使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等于原始投资额现值的折现率,或者说是使投资项目净现值为零的折现率。对融租赁项目来说,是使未来租金流入现值等于初始业务投放(设备价-首付款-手续费-保证金)现值的折现率。
内涵报酬率(IRR)计算参数:
(1)设备价款:设备买价(含税),即采购额
(2)首付款:设备价款*首付款比例;融资额=设备价款-首付款;
(3)保证金:设备价款*保证金比例;
(4)手续费:融资额*手续费比例;
(5)融资利率:一般设置为年利率;
(6)融资期限:一般为1年及以上;
(7)还款周期:月、季度、半年;
(8)付款方式:等额本息(每期租金相同但利息和本金不同)、平息法(等本等息);
(9)每期还款利息计算:客户是根据还款周期还本付息,
等额本息法下,每期利息=剩余本金*月利率
平息法下,每期利息=融资额*月利率
举例:9月31日放款60万,期限6个月,每月回款11万
1.1内涵报酬率(IRR)计算逻辑
1.2内涵报酬率(IRR)计算举例
相同设备价款情况下,不同商务政策参数的变化与IRR的变动关系如下表:
2内含报酬率(IRR)与年利率关系
常规理解下计算年利息金额时等同银行借款,年利息金额=贷款金额*年利率;平息法下,年利率与银行利率含义相同,但是等额本息法下融资租赁业务还款大多为月度/季度还本付息,本金金额是逐月/逐季下降的,利息计算基于剩余本金,所以,年利率与银行利率不可比;
1、当IRR相同时,两种回款方式下的年利率差异较大,等额本息回款方式下的年利率高于平息法的年利率:
2、除利率以外,其他政策均相同,当IRR相同时,两种还款方式下项目期间收到的利息总额是一致的,但各月之间不同:
所以在不同的选择下有不同的结果,一般情况下好的产品经理会根据客户需求特点帮助设计合适的产品政策。如果自己懂点金融知识就更好,对日常生活、经营决策有很大的帮助。
IRR(内部收益率),专治各种花里胡哨的贷款利率和投资收益率
一款4499元的手机,分12期付款,每期403.04元,你知道实际贷款年利率有多高吗?
你每个月定投基金2000元,定投了两年,两年后基金账户价值为6万,你知道你的投资年化利率多少吗?
两种可以领至终身的年金险,在产品形态一样的前提下,你知道哪种年金险好一点吗?
你不定期操作股票,恩,炒股,你那猛如虎的操作,最终年化利率你知道吗?
不管是分期实际年利率,或者是定投年化利率,亦或是领至终身年金险的年化利率,都可以用Ex中的公式i(内部收益率)来计算,简单快捷明了,再也不用被那花里胡哨的每期还款金额和收益误导了。
本文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介绍IRR(内部收益率):
1、什么是IRR(对该部分不感兴趣的,可以跳过)
2、IRR的计算(主要用到Ex的公式)
3、IRR的应用
什么是IRR
百度百科的解释是,内部收益率(IRfR(IRR)):资金流入现值总额与资金流出现值总额相等、净现值(NPV)等于零时的折现率。
要理解IRR,我们先了解几个概念:
1、资金流入。也就是钱拿到手,比如贷款到手上,基金赎回钱回到手上。
2、资金流出。也就是钱从手里出去,比如信用卡分期还款,购买基金。
3、现值。钱在当下的价值。因为货币是有时间价值的,比如说,现在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1.5%,100元存一年后就变为101.5元了,也就是说一年后101.5元在今天的价值是100元。
4、折现率。率(i)是指将有限期折算成的。
如果你觉得现在的100元,跟一年后的105元是一样的,那么折现率就是5%。
5、净现值(NPV)。净现值(v)指未来现金流入现值与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差额。
简单的来说,净现值(NPV)=未来现值-原始投资额现值
举个例子:
有个投资项目,第1、2年分别投资800万元和600万元,资金流出,我们净现金流就表示为-800和-600。
第3-5年,分别收回500万元、600万元和900万元,资金流入,我们净现金流表示为500、600和900。
我们考虑资金的时间成本和通货膨胀等因素,假设折现率为8%,则每年的净现金流的现值分别为
当净现值大于0,说明这个投资项目是赚的,可以考虑;当净现值等于0,说明这个项目收支平衡,不赚不亏;当净现值小于0,说明这个投资项目是亏损的。
IRR的计算我们了解了什么是IRR,也对资金流入、资金流出、现值、折现率和净现值有了认识。
我们还是使用上述这个案例,来计算一下这个项目的IRR是多少,是否值得投资。
根据IRR的定义,我们知道IRR就是假设净现值(NPV)等于0时的折现率。
我们用Ex中的i公式来计算上述的IRR是多少。
最终算出的IRR是13.88%,也就是说如果这个项目的资金成本小于13.88%,那么这个项目就是有利可图的;如果资金成本大于13.88%,那么这个项目实际上来说是无利可图的。
注意:在用i公式计算IRR的时候,我们要保证净现金流的时间间隔是连续的,比如说每年或者每月,如果当年或者当月没有净现金流,那净现金流就为0。
IRR的应用案例一:
一部4499元的手机,分12期还,每期还403.04元,那这手机的贷款利率是多少呢(对银行来说,就是内部收益率IRR)
我们算出来的IRR是13.57%,也就相当于贷款年利率约等于13.57%。
眼尖的同学可能会问,IRR那里我为什么要乘以12,这是因为资金净流入是按月的,算出来的的IRR是月利率,转化为年利率的话就要乘以12。(这里应该是(1+IRR)^12-1得出的才是年IRR)
案例二:
我每月定投基金2000元,共定投两年,但在第11期及19期的时候分别卖出5000元和3000元基金,第24期的时候卖出所有基金,得38000元,那怎么算我的年化收益率呢。
由于第11、19、24期是卖出基金,资金是流入,所以净流入那里为正的。
写在最后:
IRR是一个好工具,可以帮助我们做出投资决策,希望大家都能学会运用这个工具。
平均年利率11.88%、实际年利率却达20%?小心“利率幻觉”
当你点击“申请贷款”等类似按钮之时,是否亲自核实过真实的资金使用成本?贷款机构展示页上提供的利率未必可靠。
近年来,我国零售贷款业务快速增长,然而一些贷款机构利用其与借款人在专业知识上的不对称,通过只展示较低的日利率和月利率,掩盖较高的年利率;或者只展示较低的表面利率,或每期支付的利息、费用,掩盖较高的实际利率,以服务费等名目收取砍头息等方式,给金融消费者带来“利率幻觉”。
在将竞争机制引入贷款业务,贷款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如果将贷款视为商品,那么利率即是其价格,贷款人有义务如实披露利率,为其提供的贷款商品“明码标价”。视觉中国
平均年利率11.88%、实际却达20%7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在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上发布了首批长三角金融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在田某、周某诉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上海金融法院确认贷款机构有义务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实际利率。
基本案情显示,2017年9月,借款人田某、周某与中原信托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本金600万元,期限8年,贷款利率具体以《还款计划表》为准,平均年利率11.88%,还款方式为分次还款。
合同附件《还款计划表》载明每月还款本息额和剩余本金额,还款期数为96期,每期还款均包含本息,每年12期还款金额一致,每12个月递减一次还款金额。
可等到田某、周某2018年11月提前还清贷款时仔细一算才发现,按照《还款计划表》这笔贷款实际年利率竟然高达20%。
田某、周某认为,中原信托未向其披露实际利率,仅告知其平均年利率为11.88%,但实际执行利率却高达20%多;而且实际放款前已经收取了第一期还款,该款项应从贷款本金中扣除,据此计算中原信托多收取利息88万元。
中原信托称,借款人签字确认按《还款计划表》还款即为认可。另外,由于在贷款实际发放前确实收取了第一期还款141000元,故愿意补偿田某、周某20万元。
双方协商未果,田某、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败诉后,上诉至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二审认为,按照《还款计划表》载明的每期还款金额核算,系借款的实际利率为年化20.94%,并改判中原信托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田某、周某返还84万余元并支付相关利息。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贷款利率应该如何计算,以及中原信托披露平均年利率而不是实际年利率,是否涉嫌故意混淆视听。
两种利率计算口径背后的“猫腻”中原信托表示,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以《还款计划表》为准,该表系以借款本金600万元×平均年利率11.88%×借款期限8年的公式计算出应还的总利息,再加上本金后分摊至每月做成。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中原信托的算法,借款人已经还款的部分在后续的还款月份中仍在按11.88%的平均年利率计息。
这样的计息方式类似APR(名义利率)口径,即按照放款金额进行计息,即当期利息的计息基数是期初放款金额。对于借款人来说,APR相对好理解,计算起来也简单。但是它忽略了资金被实际占用的时间,无法真实反映借款人的借款成本。
而田某、周某主张的实际年利率则是用IRR(实际利率)口径计算得出,即按照贷款余额进行计息,当期利息的计息基数是剩余贷款本金。实际利率又称内部收益率或内部报酬率,是借款人实际承担的借款成本。
IRR的计算公式稍显复杂,但由于已还贷款本金没有计入计算利息的基数,同一款贷款产品用IRR口径计算出来的实际利率往往会明显高于APR口径,这也是贷款机构倾向于展示APR口径下的名义利率来吸引客户的原因。
除了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在扰乱金融消费者的视线,各种还款方式也在掩盖着借款人真实的资金使用成本,并不精于计算的普通金融消费者很容易陷入“利率幻觉”的陷阱。
目前借贷市场上常见的还款方式有随借随还、先息后本、等本等息、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每种还款方式下即使标注的利率相同,实际用资成本也可能相去甚远。由于利息计算具有专业性,不同的本息支付方式又增加了计算的复杂难度,贷款产品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直观的标尺来衡量资金的实际使用成本。
2021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下称“3号公告”),要求所有续作贷款业务的机构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
3号公告的附件显示,计算贷款年化利率较为公允的方法是,根据借款人的借款本金、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期数等要素,考虑复利后计算得出的年化内部收益率(IRR)。不过,央行也提到,贷款年化利率可采用复利或单利方法计算,采用单利计算方法的,应说明是单利。
贷款机构有义务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实际利率上海金融法院在本案的判决中指出,贷款产品的提供者应当向借款人明确披露实际利率。原因如下:
首先,利率是借款合同的核心要素,关系到借款人在合同项下的根本利益,利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借款人作出是否立约的决策。在将竞争机制引入贷款业务,贷款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如果将贷款视为商品,那么利率即是其价格,贷款人有义务如实披露利率,为其提供的贷款商品“明码标价”。
其次,只有实际利率方能如实反映借款人的用资成本。利息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因此贷款人只有实际将货币交由借款人使用方能获得利息,借款人只有实际获得货币才须支付利息。在本金因分次归还而逐渐减少的情况下,使用以初始本金为基数计算的利率必然低于实际利率,并不能反映借款人的实际用资成本。
再次,明确披露实际利率是确保借款合同平等缔约,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必然要求。一般而言,实际利率是普通金融消费者所理解的利率,但利息计算具有专业性,不同的本息支付方式又增加了计算的复杂难度,缺乏会计和金融专业知识的普通民众难以具备计算实际利率的能力。
最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对利率、费用等与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进行解释说明,不得有虚假、欺诈、隐瞒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贷款人应当向借款人明确披露实际利率,或者明确告知能够反映实际利率的利息计算方式。若贷款人以格式条款方式约定利率,还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借款人注意该条款,并按照借款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本案中原信托应当对实际利率作出明确提示并说明,其主张按照《还款计划表》收取利息缺乏法律依据。在中原信托未明确披露实际利率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合同解释原则,结合合同的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来确定利息计算方式。借款人田某、周某主张以11.88%为年利率,以剩余本金为基数计算利息,符合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应予支持。
本案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告知、合同解释等规定,认定贷款人在与金融消费者订立借款合同时,应当明确披露实际利率,若因贷款人未予披露导致借款人没有注意或理解该实际利率,则贷款人无权按照该实际利率计收利息。
上海金融法院表示,本案的判决结果对规范贷款业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要求具有积极作用。该案例不仅对于其他法院审理同类案件具有示范效应,而且为金融监管工作提供了借鉴,获评2019-2020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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