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元体验项目变万元“分期贷”“痘医生”被指诱导消费者网贷
小容已使用的套盒内产品(红圈标注),商家表示产品不全会影响第二次销售。(记者/廖智勇摄)
株洲晚报讯(融媒体记者/廖智勇)近日,市民小容致电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我通过抖音下单美容机构“痘医生”的16.8元体验项目,到店后经他们“忽悠”订购了价值12000元的“分期贷”项目,每月要偿还600元本金、200元利息。事后,小容找该机构退订却被工作人员推诿,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调查。
消费者办理了网贷却不自知
7月中旬,小容来到位于天元区奥园广场二楼的“痘医生”美容机构,享受16.8元体验项目。她说,当时一名店员用仪器帮她做了脸部检查,声称检测结果显示她的皮肤很糟糕,需要马上调理养护,并向她推荐了12000元的套餐项目。
小容月收入只有2000元左右,该套餐费用超出她的消费能力,一开始她没有打算订购,可店员表示,费用支付方式比较灵活,既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12000元,也可以按月消费,每月只需支付800元。该套餐包含两套价值3980元的专业面部修复套盒,订购后不限次数到店接受面部护理服务。
在店员的推介下,小容动心了,决定订购。“我当时理解的按月消费就是办月卡,下一个月是否续卡费由我自己掌握。”她说。
店员随即拿出服务协议让小容签字,并让她在一个名为“即分期”的手机A上完成身份信息认证。小容说,当时看到认证需要人脸识别,还要口头诵读“同意书”,心中有所警觉,质疑对方为自己办理了网络贷款。
对方解释称,“即分期”平台是“痘医生”所有服务项目的指定收款平台,小容并未办理网络贷款,之所以需要完成相关认证程序,只是为了通过平台审批,确认她有消费能力。
然而,10月底“即分期”客服联系小容,表示她已逾期7天未还款,并产生90多元滞纳金。经详细咨询她才得知,自己当时在“痘医生”门店办理的就是网络贷款,所谓的“按月消费”是分期还款,包含600元本金和200元利息。
小容随即前往“痘医生”门店维权,可对方态度强硬,声称她签了服务协议,又完成了相关认证程序,对网贷情况知情,并且她订购套餐后,店员已为她拆开了两套产品的包装,如果退订将影响二次销售。如果小容执意退订,需支付产品费用及违约金,共计10960元。
记者调查小容的情况不是个例
10月27日上午,记者陪同小容来到“痘医生”门店,门店负责人詹先生表示,鉴于小容收入情况可免除违约金,但她必须支付总价为7960元的产品费用。
“我只享受了一次服务,却要支付近8000元,相当于我3个多月的收入。”小容十分委屈,她认为,既然对方以自己的身份办理了网络贷款,可“即分期”平台却将相关款项直接支付给“痘医生”门店账户,这种方式很不合理。
记者查询发现,小容的情况不是个例,今年以来,通过12345热线平台投诉株洲“痘医生”的消费投诉多达37条,其中22条反映该店诱导贷款消费。
记者采访了几名有类似情况的消费者,他们订购的套餐价格在6000元至14000元区间。消费者们表示,对方推销套餐时只字不提贷款相关字眼,如果退订,便以影响第二次销售为由,要求支付产品费用和违约金。值得注意的是,致电12345热线投诉相关问题的市民普遍在18至25岁之间。
百度搜索“痘医生”关键字,显示近两年来,多家媒体报道各地“痘医生”门店高额网贷消费事件,相关事件中的受害者以学生居多。据某商业查询平台统计,涉事贷款平台“即分期”的风险项中,“自身风险”一栏为16条,“周边风险”2981条,该平台同样因涉嫌诱导大学生网贷受到各地媒体关注。
最新进展消费者靠借款才偿还本月网贷
记者将此事反映到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通过多个渠道接到多起相关投诉,但因为消费者均无法提供诱导消费的证据,市场监管部门只能介入协调。
11月22日,记者再次联系了小容。她表示,因疫情影响,11月份她没有收入,靠亲戚借款才偿还了本月网贷,这笔消费贷款已将她压得透不过气来。
律师说法消费者可以集中向公安机关报案
那么小容和涉及此事的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记者咨询了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杨纲律师。
杨律师称,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也曾播出过与小容的遭遇类似的案例。从单一事件角度来看,小容的遭遇属于民事消费纠纷,但结合本市业已存在多起同一手段同一性质消费投诉且指向同一商家的情况,“痘医生”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建议小容可以联合其他涉及此事消费者集中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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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授权、利率36%…实测朋友圈广告,贷款平台好分期的另一面
“别再四处求人了,我借了4次都成功了,感谢好分期借我15万9,额度还能循环使用……”这样的贷款广告,你最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过吗?
9月12日,一位北京市民向北京商报记者反馈,近期频繁在微信朋友圈刷到贷款广告,以一家名为好分期的贷款平台为例,其宣称年化利率10.95%-24%,最高可借20万元,最近已经有308人申请。
图片来源:微信朋友圈
20万元的贷款额度,低至10.95%的贷款利率,对于不少手头渐紧的消费者来说,诱惑力着实不小,但也正如微信朋友圈广告页所提醒“贷款有风险、借款需谨慎”,那这家网贷平台是否真的靠谱?
直至北京商报记者对好分期平台进行亲测后,才发现平台的另一面。一是宣传与实际出入较大,贷款利率高至35.94%,已远超其宣称的10.95%-24%;二是信息保护藏忧,一键式捆绑个人信息授权,已涉及到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此外在贷款过程中,其多次推荐所谓的信用报告和超级会员,虽名为提额设置,但在消费者看来,实际也为贷款倒添了更高的成本……
贷款利率高至35.94%
“我最近也没有点过啥贷款申请,大数据这是怎么发现了我的‘穷’……”一位北京市民打趣的同时,更疑惑的是,这样一个被微信导流推荐的好分期贷款平台,是否靠谱?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点击该市民发送过来的分享链接,进行了系列测评。
该条朋友圈分享链接页面显示,好分期为厦门好微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好微”)贷款产品,隶属于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财科技”),其宣称不为大学生群体贷款,资金来源为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助贷机构为厦门好微。
从页面提示信息来看,北京商报记者仅需填写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同意《注册服务协议》和《隐私协议》,便可测出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借20万元;不过,在进行系列操作后,页面并未给出额度,仅显示记者已经注册成功,紧接着又称需“激活A有望获得20万元额度,立刻下载领取”。
20万元的贷款额度,对不少急需资金的消费者来说诱惑力不小,但实际真是如此吗?北京商报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多处出入。例如,记者下载好分期A,进一步勾选同意好分期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后,页面提示不再提示可借20万,而需本人上传身份证用于身份核验和借款评估,预估可借10.64万元。
然而,上传身份信息后,北京商报记者又被平台引导添加了银行卡号信息,进一步填写了学历、从事行业、工作岗位、月收入、婚姻状况、居住地址、通讯联系人等个人隐私信息。约一分钟后,北京商报记者收到了好分期发来的短信,被告知为平台的优质用户,并获得了1.2万元的贷款额度。
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下款1万2。从最初广告页的20万元到身份验证前的10.64万元再至实际下款1.2万元,好分期的这一波营销操作,引人费解。
然而,名不符实除了贷款额度外,还有其贷款利率。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平台首页并未明确披露贷款实际利率,而是需用户点击“去借款”,才会在还款计划中展示借款年化利率。以记者实测情况来看,好分期给出的1.2万元的贷款额度,预估由三湘银行发放,借款年化利率35.94%,且还列出了2462元的借款综合费用。
图片来源:好分期A
广告宣称20万贷款额度,被列为优质用户为何实际到账额度却仅有1.2万元?1.2万元的贷款,为何宣传24%以内实际贷款利率却高至35.94%?2462元的综合费用又是从何而来?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向好分期、微财科技以及预估放款方三湘银行进行采访求证,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金融产品含利率、复利、罚息等在内的综合成本不应超过24%,在营销展示过程中不超过24%、实际利率达到接近36%的做法已经存在合规风险,其超过24%的部分利息难以得到司法支持。
“出现实际利率可能高于宣传利率的情形,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违反了金融营销宣传中的如实披露原则,在行业内利率普遍降至24%以下的大环境下,35.94%的贷款利率确实畸高。”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同样说道。
关于贷款产品利率水平和计算方式,实则监管方近两年已做出诸多规范和要求。例如,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保护利率设定为最高4倍LPR利率,另外,央行也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要明示互联网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
“目前在实际贷款中,大部分平台综合息费基本已控制在年化24%以内,少部分在36%以内,但产品息费水平必须明示,给予借款人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评价道。
另在法律层面上,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进一步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好分期的宣传利率与实际利率不一致,从广告法上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根据目前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LPR的4倍,35.94%的贷款利率属于畸高。在他看来,设置综合费用或是因为贷款平台需要从中赚取利润,如果平台各种综合费用和贷款利率加起来过高,使得贷款人的贷款成本过高,则可能被判定为不合规。
一键捆绑式授权存隐患
除了贷款利率出入较大,北京商报记者亲测过程中遇到的多处一键捆绑式授权,也引人费解。
例如,北京商报记者实测发现,“好分期”在申请借款的过程中,虽然贷款页面显示预付放款方为三湘银行,但实际却要同意勾选“全套借款协议”。
其中除三湘银行个人综合信息查询使用授权书、征信授权书、人脸信息处理授权书、个人借款合同之外,还要捆绑勾选厦门微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咨询服务合同、北京中保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担保合同及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除此之外,全套借款协议中捆绑的协议还包括: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新网银行个人征信授权书、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个人征信查询使用报送授权书、朴道征信个人征信授权书以及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等,获取的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信息、金融信用信息等。
图片来源:好分期A
以新网银行个人征信授权书为例,其中提到该授权用途主要为审核本人贷款申请以及处理贷后管理事务、处理本人征信异议等。
为避免偶然性,北京商报记者另外还邀请了多位用户进行实测,但也遇到了同样的一键授权操作,贷款年化利率同样高至35.94%。
一键捆绑多家平台服务合同和信息授权,这一操作主要是何考虑?对于这一情况,微财科技同样未给出回应。
对此,于百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贷款申请过程中的一键授权,往往会发生在一些助贷平台的协议中,因为最终的贷款机构是哪家可能具有不确定性。但此类做法也容易形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明确提醒,一些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比如以默认同意、概括授权等方式获取授权,侵害了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
“因此,在具体个人信息授权过程中,平台需要以合规为前提,进行明确提醒,细化授权内容,或者进行单独授权等,给予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于百程说道。
“正常来看,放款人如果仅为三湘银行,则借款人只需要向三湘银行授权开放必要的个人信息查询权限,”金天同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键捆绑”授权给多家机构的操作,既没有遵循最小化原则,同样存在合规性问题;如果三湘银行实际上并不掌握核心信贷环节,而将其外包给微财科技等互联网合作机构,还存在可能触犯助贷监管要求的其他情形。
苏筱芮则进一步指出,这其实也不符合“断直连”相关规范,在个人信息的采集、传输、共享方面存在漏洞。
实际上,个人信息保护法亦明文规定,如果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方,需要取得用户单独同意,不能一揽子捆绑同意。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键捆绑多家平台服务合同和信息授权,已经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风险。
关于该类行为的整治,李亚认为,“目前来看,单靠某一个部门的监管或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还远远不够,需要多方联动工信部、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治理,同时完善立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建立‘信息违规收集’黑名单企业库”。
强推信用报告惹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在北京商报记者和多位用户实测过程中,好分期平台也曾多次向用户弹窗推荐信用报告和超级会员,虽名为提额设置,但在消费者看来,实际也为贷款倒添了更高的成本。
例如,北京商报记者在注册A和上传身份信息、等待额度审批多个环节中,均被平台弹窗推荐信用报告,另外点击首页“风险监测”“我的信用”等板块,再次被弹出“查看信用”的提示,平台多处提醒“信用查询,可助更快下款”以及“上传报告,可提高审核通过率”等信息。
图片来源:好分期A
但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点击发现,这一所谓的“个人风险报告”,需要用户单独付费29.9元。报告由天下信用提供,内容主要显示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手机号、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等,另外在报告综述中还展现了用户的存在风险项、天下分、履约信息、消费需求度以及公共信息、财富信息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报告与央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有着本质的不同,根据天下信用客服告知,这一风险报告主要用于个人的简单了解,展现的更多是大数据信息。
但这也同样引发了消费者的质疑:“这样一份收费的大数据信息报告,为何频频在贷款过程中被强势推荐?若进行查询操作或者频繁点击查询,个人信息是否又会有泄露风险?”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向好分期及微财科技采访,但未获得回应。另据公开资料显示,天下信用是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建设的平台,主要提供个人数据报告查询、企业报告查询等服务。北京商报记者多次在好分期平台联系天下信用客服询问报告用途及收费是否合规,但对方同样未给出回应。
事实上,天下信用无法向用户提供征信报告,主要因为鹏元征信并不具备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资质。2020年12月30日,央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鹏元征信因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企业征信机构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的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1917.55万元,并处罚款62万元,合计罚没1979.55万元。
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为了规避法律,平台往往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有意隐瞒超高利率,变相加重贷款人的负担和成本。根据央行发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要求,不得以“向信息主体收费”的形式采集信用信息,因此相关机构以信用报告的形式收取费用是不合规的。
“若平台后续还需继续为用户提供征信服务,必须取得央行下发的个人征信机构牌照,且不得因此向用户收取费用。”李亚说道。
腾讯广告:正联系广告主核查
虽然仅仅是一个贷款广告,但一系列顺势操作后,造成的结果却可能是伤“钱”又伤“个人信息”。“真是细思极恐!”被北京商报记者告知一系列风险后,前述北京市民感慨。
另据该北京市民反映,她近期其实并未有借贷需求,也未曾进行过贷款操作,但却频频在微信朋友圈刷到贷款广告,“本来想点击进去关闭,但发现越点击反而刷到的次数越频繁,我也是无奈了”。
此前,央行等7部门进一步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出开展营销宣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以弹出页面等形式开展营销的,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欺骗、误导用户点击金融产品营销内容。
对此,除了好分期,对于贷款广告展示平台的腾讯,北京商报记者也进行了采访。后者回应北京商报记者,朋友圈广告均带有清晰的“广告”标识,并设置了反馈与投诉入口。如用户收到不感兴趣的内容,可点击外层右上角“广告”进行反馈或关闭当前广告,平台会第一时间跟进处理并优化推荐内容。
另经核实,腾讯广告称,前述贷款平台在广告主资质及广告内容上,符合国家法律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另针对实际贷款利率与宣传利率不一致的情况,虽广告主实际经营行为不属于广告发布者的审核义务范围,但腾讯广告出于保护用户目的,正在积极联系广告主进行核查。腾讯广告将在能力范围内,全力协助用户维护自身权益。
除此之外,为了更好地规范广告主在投放后的经营行为,腾讯广告表示,已建立了《腾讯广告贷款行业违法处罚规则》,对广告主违规泄露消费者信息、落地页链接违规跳转、违规收取手续费等违规行为,腾讯广告均建立了封停、冻结账号等惩罚机制,从而更好地规范广告主经营行为。
对于后续贷款平台合规治理及推广营销,苏筱芮表示,后续,机构在金融营销宣传方面,应当强化相关的宣传规范并如实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各类监管要求的信息;在个人征信方面,需要遵循监管关于“断直连”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则需要认真倾听消费者反馈的相关问题,建立健全客户沟通机制,不断提升客户服务及体验水平。
对于好分期后续贷款产品及营销宣传,北京商报记者将持续跟进关注。
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
以办理车贷为名行骗200余万元 8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大象新闻记者刘小玉通讯员刘国保/文图
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郑州市惠济区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以办理贷款为幌子,先后骗取数十人共200余万元的所谓定金、面签费、首付款等费用。近日,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长兴路派出所破获了此案,刑事拘留8名犯罪嫌疑人。
2022年7月25日下午,长兴路派出所接到市民左某的报案,称其在惠济区彩虹汽车城某汽车销售公司办理贷款时被骗7750元。在派出所内,左某向民警讲述被骗经过。5月14日,其本人到彩虹汽车城某汽车销售公司办理贷款,并按公司经理刘某要求办理了购车手续,随后交纳各种费用30951元,但此后贷款未成功,公司只退费23201元,被骗7750元。
又是关于彩虹汽车城某汽车销售公司涉嫌诈骗的报案。左某不知道的是,在他之前,长兴路派出所已接到多起类似的报案,而且民警正在进行秘密侦查,已经取得了大量证据。
8月1日,所长熊跃勇带领派出所民警,在刑事侦查大队的配合下,前往彩虹汽车城某汽车销售公司进行抓捕,现场抓获了刘某、王某等10余人,查获了相关物证。
民警随即进行审讯,刘某等人供述了犯罪事实。经查,2021年9月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等人出资,以犯罪嫌疑人赵某名义在惠济区彩虹汽车城开办汽车销售公司,设立经理、会计和业务员等职位,指使嫌疑人赵某冒充银行或金融公司信贷员,以分期车辆办理贷款为由,假借所谓定金、面签费、首付款、垫资利息、房费等名义,先后骗取数十名群众200多万元。
8月3日,长兴路派出所对刘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民警提醒:群众在办理车贷时,务必要看清相关公司的资质,多方查证,避免盲目轻信,杜绝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