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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捷信贷款会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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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信贷款实在还不起怎么办?可以这样去解决

很多人在捷信上面申请过贷款,有些因为成本高或者还款能力不足导致还不上。最近有人咨询,说捷信贷款实在还不起怎么办?那么下面就来简单地给大家说一下这个问题,希望看完之后能够觉得会有帮助。

捷信贷款实在还不起怎么办?

1、找平台进行协商。虽然捷信平台目前没有明确的协商还款政策,但是就部分用户的反馈来看,在向官方客服提出申请以后,还是有机会成功的。当然了,这个过程中比较长,需要反复进行沟通。

2、法院起诉。由于现在新规保护的是最新一年期LPR4倍的年利率,因此用户在捷信平台上面如果出现利率过高,不合法收费的情况,是可以拒还的。如果平台不同意,用户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3、找其他还款来源。如果用户是还应还部分的贷款,但是由于还款能力跟不上,可以试试找亲友先周转一下,后续可以提高自己的收入来源进行偿还。以免现因逾期还不上被平台催收,以及上报征信。而找亲友借钱需要良好的信用口碑,以及会欠人情。

以上就是关于“捷信贷款实在还不起怎么办”的回答。总的来说,可以先找平台进行协商,申请减免。如果平台不同意的话,可以就不合规部分还款进行起诉,然后等待法院判决。当然了,应当还部分还不上,可以先找亲友周转解决一下。

捷信败诉官司!消费金融公司放“高利贷”谁来管?

出品/异观财经

文献/杨晓易

发布/兰妹(ID:ih66)

近日,异观财经后台收到网友小森(化名)关于捷信现金贷款的截图,着实让小编震惊。同时,小森向异观财经表示拒绝履约,欲起诉捷信。

借款人指捷信贷款利率太高,欲起诉捷信

(借款人账号后台截图)

根据小森提供的截图显示,在2017年6月3日,向捷信申请消费贷19000元,分30期还款,每期还款金额为1236.51元。

小森表示,还完9期之后,他与捷信协商一次性还款,捷信要求他还款14880元,小森当即表示不同意,后一直未协商出结果,目前小森已逾期。

(异观财经与借款人微信聊天截图)

根据合同计算,小森实际还款是1236.51×30=37095.3元。也就是说贷款本金19000元,实际还款37095.3元,总还款金额减去本金,他所要付出的利息和管理服务费用等费用共计18095.30元。

目前,小森已经还款9期,逾期4期未还款,现在的本金与高额的罚息叠加起来一共需要还款22390.71元。加上他之前已经还完的9期1236.51×9=11128.59,如果他现在能够提前还款,需要实际还款22390.71+11128.59=33519.3元。

小森与捷信展开长期的谈判拉锯战,逾期320天后,小森希望能够协商按照24%的合法利率偿还剩余本金和利息,捷信起初不同意,后表示最低还款22000元,如今要求小森最低偿还16000元,小森依然无法接受捷信提出的还款方案,捷信也不肯再退让,谈判陷入僵局。

如今小森的征信已受到影响,小森表示已经联系了律师,代为起诉捷信,称“宁愿把钱给律师,也不给捷信”。

(异观财经与借款人微信聊天截图)

实际年化利率超60%,捷信被称“高利贷”

捷信官方信息显示,公司有消费贷和商品贷两种业务,官网“捷信随心贷”商品贷产品价目表中显示,月贷款利率1.75%,月客户服务费率1.25%,折算年化综合息费率为36%。

(捷信官网“随心贷”产品价目表截图)

异观财经登陆捷信超贷官网,申请贷款额度12000元,贷款页面提示“我们不收取任何额外手续费”,而在网友提供的借款人须知中,该网友除了需要支付24%年贷款率外,还需要支付客户服务费、贷款管理费(含印花税)、客户保障计划手续费、灵活还款服务包费用等。

捷信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规避高利贷红线,巧设条款,用这些“隐形”费用名目,躲避监管。

(捷信官网借款页面与借款人须知对比图)

异观财经根据该网友提供的个人借款合同的详细信息,按照等额本息、30期换算,名义年利率为38%,实际年化利率为6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依据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这里重点科普两个关键数字:

24%:在借款人按照约定归还的情况下,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出综合年化利率24%的部分,借款人有权提出减免。这里所包含的费用不限于利息、保证金、账户管理费等各项费用之和。

36%: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总和年化利率超出36%的部分,借款人可申请返还。这里“总和”是指:利息、罚息、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类费用之和。

捷信逾期费用的收取也是相当可怕的。

如果借款人未按消费贷款合同履行还款业务,将按逾期天数承担相应违约金。逾期第10天,产生违约金30元,逾期第30天,在已产生的违约金基础上再额外产生违约金80元,逾期第60天,再额外产生违约金130元;

逾期第90天,再额外产生违约金130元。此外,超过90天仍未完全偿还期款的行为将直接导致贷款合同提前终止,借款人应立即一次性偿还贷款合同下全部款项。

同时,网友还称,捷信还强制借款人购买保险,“保险不买不行”,而网友在强制购买保险后,并未收到保险合同。

异观财经在网友提供的《恒安标准人寿捷信专属保险服务计划参保须知》中发现,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是投保人,借款人可自愿选择参与。然而,在最后执行过程中,保险确是捷信强制借款人购买。

(聊天截图和保险计划内容对比图)

捷信被报“高利贷”并非第一次,该网友遇到的情况也绝非个案。早在2013年5月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就披露,捷信给大学生放贷年费率超50%,其已涉嫌“高利贷”。

(经济半小时截图)

登陆聚投诉,关于捷信的投诉帖就超过5000条,其中投诉重点主要集中“高利贷”、“暴力催收”等方面。

(图片来源:聚投诉)

法院定锤!不支持捷信高额求偿

捷信在中国境内大肆发放高利贷,却标榜自己是“合法消费金融机构”。捷信是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四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中的外资公司,拥有消金牌照无需置疑,然而捷信高息放贷行为是否合法呢?

近期,捷信的多宗合同纠纷案给了公众一个完美的答案。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一份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深圳捷信信驰咨询有限公司与谷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书主要内容是法院驳回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信”)对贷款利息的要求。

判决书显示,湖北谷女士在捷信贷款10000元,分36期还清,每期559元,共计需还20124元,但谷女士在偿还5590元后终止了还款。

按照捷信的要求,除去已经偿还的部分,谷女士还需要偿还12265元,其中4450元为利息、管理费、违约金等费用。

法院认为,捷信金融公司除了向客户收取1.75%的贷款利息之外,还收取各种服务费,逾期还款违约金等,与此同时,捷信信驰公司也向客户收取贷款管理费。实际属于变向突破法定利率收取高息的行为,故超出36%年息的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此外,异观财经还注意到,捷信还针对多宗借款合同纠纷起诉中一审被判高利息表示不服,并再次上诉,但均被一一驳回。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根据上图所示,王某欠捷信本金792.2元,利息加逾期违约金共计221.82元(利息31.69元,逾期违约金190.13元),一审判决借款人王某应向捷信支付本息合计1014.02元,捷信对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而二审认为捷信收取的利息已属于高利贷范畴,将已规划的超出36%的部分用于冲抵贷款本息,判决王某只需归还308元。

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捷信自身风险高达2966,曾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而起诉他人或公司577条。

(图片来源:天眼查)

分期购物被“套路”,消费者如何放心消费?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2019年3·15晚会的主题——“共治共享放心消费”。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消费机构年轻化,分期购物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所接受,这种购物方式一方面缓解了人们的资金压力,让人们可以更早的入手心仪的商品,在超前消费的同时,也存在各种风险,分期购物被“套路”,深陷“高利贷”漩涡的案例不在少数。

小森向异观财经表示,他一开始是通过买手机分期付款知道捷信的。随后就有客服人员频繁电话推销捷信的现金贷。后来,因为家中有事急需周转,就向捷信贷款19000元。

小森向异观财经表示,当初捷信工作人员推销现金贷,并没有告知利息是多少,还有服务费、管理费什么的。等到还款时,才知道是高利贷。

近些年,很多平台打出“0首付,0利息”、“免息分期付款”等宣传口号,分期付款真的如此好吗?消费真的能放心消费吗?这其中有"坑"吗?

选择免息分期付款,并不代表不需要付出额外的费用。

很多平台推出的免息分期还款业务,虽然没有利息,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如果用户没有按时还款,还会产生逾期费、滞纳金等,分期购物暗藏的消费陷阱亟须警惕。

捷信金融审核不严发放冒名贷款遭消费者起诉名誉侵权

日前,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捷信金融”)因审核不严导致他人冒名借款逾期并形成征信不良信用记录,被“客户”诉上法庭。该公司却辩称“借贷关系真实有效,不存在侵犯客户名誉权的行为”,被法院判决败诉,协助“客户”取消不良信用记录并赔偿“客户”误工费、交通费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

法院审判系统披露的文件显示,2015年11月,梁慧琳(化名)被他人冒用其名义填写了《个人贷款申请表(消费贷)》,向捷信金融申请贷款4800元。借款后,借款人并未就上述消费贷款进行还款。梁慧琳查询征信时方知自己因上述借款逾期被纳入征信黑名单,要求捷信金融协助删除征信不良信用记录未果,遂将其诉上法庭。

对此,捷信金融提供的贷款审核意见书显示,万达通通讯店在审核意见书中加盖了公章,该笔借款为购买手机支付的分期贷款。而万达通通讯店却解释说,虽然该店与捷信金融有合作关系,但该店并非手机实际出卖人,梁慧琳也未在该店购买过手机,上述《个人贷款申请表》中的顾问高某并非该店员工,该店公章是被盗用的。

“公民享有名誉权,捷信金融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人为梁慧琳,可以认定为捷信金融审核不严,导致他人冒用梁慧琳名义贷款,且逾期未还,致使梁慧琳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对其名誉造成了侵害,捷信金融对梁慧琳的名誉权被侵害存在过错。”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万达通通讯店对借款人信息不作审查就在《贷款审核意见书》盖章确认,也存在共同过错,应与捷信金融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捷信金融和万达通通讯店十五日内协助梁慧琳取消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不良信用记录,并赔偿梁慧琳误工费和交通费损失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案件受理费由捷信金融和万达通通讯店承担。

“捷信金融与梁慧琳之间签订的《个人贷款申请表》真实有效,双方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一审法院认定捷信金融侵犯梁慧琳名誉权的事实认定错误。”捷信金融辩称,该公司与梁慧琳之间的借贷关系真实有效,不存在侵犯梁慧琳名誉权的行为和事实,请求撤销一审错误判决。

对此,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捷信金融提供的《个人贷款申请表》中所载明的“梁慧琳”个人信息与梁慧琳本人的真实信息存在多处不同,且该申请表中的借款人签名亦与梁慧琳本人签名存在明显不同,故该申请表不能证明上述贷款为梁慧琳本人所贷。

“捷信金融审核不严,致使他人以梁慧琳名义贷款,并导致梁慧琳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其行为侵犯了梁慧琳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万达通通讯店未作审查即在《贷款审核意见书》上盖章确认,其行为亦侵犯了梁慧琳的合法权益,应当与捷信金融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二审法院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捷信金融和万达通通讯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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