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摸着石头过河”
●本报记者欧阳剑环
12月以来,已有5家银行合计推出15宗个人不良贷款转让项目。自2021年年初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开闸”以来,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总体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多数银行采取“小包演练”的策略。
专家认为,定价机制尚不成熟、受让方处置能力有待提升等是当前这一领域面临的主要问题。
5家银行上新资产包
银登中心信息显示,12月以来,已有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和中信银行5家银行合计挂出了15则个人不良贷款转让公告。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这15宗个贷不良转让项目未偿本息总额合计超过26亿元,其中有9宗来自平安银行,未偿本息总额均超过1亿元,其中有3宗未偿本息总额超过4亿元。平安银行副行长郭世邦此前表示,个贷批量转让政策试点能让平安银行对个贷不良进行批量出清,快速收回被长期占用的无效资金,并将资金投放到最需要的行业、地区和群体当中,更好从消费端发力服务实体经济。
自2021年年初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开展以来,各市场参与主体加速入场,银登中心信息显示,截至12月24日,已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机构数量达539个。其中,出让方包括6大国有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受让方涵盖五大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AMC)及其各地分公司、49家地方AMC以及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定价问题仍存
多位业内人士坦言,个人不良贷款转让是一个新兴市场,目前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从整体市场发展看,还处于初期的探索实践阶段。
从今年以来推出的资产包来看,多数银行仍以“小包演练”为主。例如,12月推出的15个资产包中,除平安银行外,其余银行推出的资产包债权总额在数十万元至数百万元之间不等。
对于目前个人不良贷款转让市场发展的痛点,多位专家均提到了定价难问题。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杜阳表示,此前个贷不良批量转让不被允许,相关定价模型以及定价机制缺少经验借鉴。试点主要针对信用类个人不良贷款,具有规模大且分散、现金流稳定性不强等特点,难以形成有效预测。
“自今年2月首笔个人经营类信用不良贷款转让公告发布以来,交易溢价波动剧烈,最高达到了近200%的水平。”杜阳称,虽然随着转让市场供需双方逐步稳定以及定价机制逐步完善,波动水平明显降低,但仍然映射出当前市场还不成熟,增加了商业银行的顾虑,进而导致推出的资产包标的较小。
此外,AMC的处置能力也有待提升。国厚资产相关业务人士表示,此前AMC长期深耕对公业务,缺乏个贷领域业务开展经验,个贷资产包的评估及尽调、个贷系统搭建及维护、人才团队及运营等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例如,清收方面,个贷既没有抵押资产,户数也往往较多,加上缺少成熟的系统,识别筛选和催收处置难度很大。
市场空间较大
专家表示,面对不良资产反弹的风险,个人不良贷款转让市场有巨大潜力。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过去几年银行零售转型力度很大,使得个贷在贷款结构中的占比显著上升,个人不良贷款规模相应提高。个贷不良风险也在逐渐暴露。一方面,一些后发的银行对零售业务拓展力度很大,导致客户下沉,风险上升;另一方面,受经济波动以及疫情影响,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个贷不良风险可能继续上行。
在曾刚看来,要提升个贷不良转让市场活跃度,金融科技或是一个突破口。AMC可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来打造处置和转让的平台,提高个贷不良清收和处置能力。此外,随着相关配套规则逐步明确和细化以及定价数据的充分积累,长远来看,个贷不良转让市场的潜力客观存在。
杜阳认为,提高不良资产转让业务的市场化水平,还需解决个人不良资产需求方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现阶段关于个贷不良资产的信息完整性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并且个贷包估值困难,这些都是制约AMC积极参与不良风险处置的原因。在定价机制以及相关制度建设方面,定价机制主要是由于对不良资产进行估值存在困难。现阶段来看,可以借鉴不良ABS定价机制进行优化完善。相关制度问题主要集中于个人信息保护等合规性方面,需要配套相关制度以保证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的有序推进。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重磅落地!个人不良贷款可批量转让,这些机构尝鲜!如何影响2.8万亿市场?看全解读
时隔半年多,不良贷款试点扩容的“靴子”终于落地。
券商中国记者从多方核实到,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开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出售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
早在2020年6月,银保监会曾在业内发布征求意见稿,此次发布的《通知》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的贷款类型不再包括征求意见稿中此前提及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而是主要以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性信用贷款为主。
对于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探索转让处置,业内实则已呼吁多年,尤其是在疫情冲击后银行不良贷款面临较大增长压力,亟待拓宽处置路径和处置方式。银保监会此前也多次提到,坚决治理各种粉饰报表的行为,督促银行做实资产分类、真实暴露不良、足额计提拨备。疏通不良资产核销、批量转让及抵债资产处置等政策堵点,指导银行采用多种方式加大不良处置。
不过,试点的落地只是迈出多元化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一步,且该试点最终究竟会取得何种效果仍有待观察,尤其是个人不良贷款转让定价难度大,批量转让的途径究竟能做到多大规模仍需时间检验。
缓解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压力
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不良资产研究中心研究员卜祥瑞撰文指出,企业债务的增加和受疫情的影响,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难度在显著增加。银行处置不良贷款渠道单一、打包困难等现实问题愈加突出。贷款展期、贷款清收、资产转让、不良资产核销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有效但效果也有限。《通知》的出台,放开了对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的转让的限制,进一步扩充了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渠道,有利于缓解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处置压力。
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法人口径,下同)不良贷款余额2.84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987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96%,较上季末增加0.02个百分点。
在去年受疫情影响新增的不良贷款中,个人不良贷款的增加备受关注。以信用卡不良贷款为例,根据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三季度末,银行卡授信总额为18.59万亿元,银行卡应偿信贷余额为7.76万亿元,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906.63亿元,环比增长6.13%。
批量个人不良贷款的批量转让,在此之前一直是银行处置个人不良资产的“禁区”。银行目前对个人不良资产的处置手段相对单一,主要包括清收或核销,即便是试点已四年有余的个人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ABS),至今因规模较小也只是小众领域。因此,有分析认为,允许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或与去年疫情以来个人不良潜在压力加大有关。
卜祥瑞表示,此前个人贷款不良资产不得进行批量转让,这一政策限制使得银行面对个人不良贷款时只能依靠自身能力去化解风险。近些年来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同时,消金互金公司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亦有明显上升。随着个人贷款尤其是金融消费贷款大幅度增加,加之长期以来严禁批量转让个人贷款,个人不良贷款余额有所上升在所难免。本次《通知》开展批量个人不良贷款的转让试点,将试点银行压缩个贷不良提供政策保障。
试点效果有待观察
此次试点除明确试点的不良贷款种类外,还明确了参与试点的机构范围,以及不同类型机构具体的参与范围和方式。
在试点机构方面,明确规定参与不良贷款试点工作的银行包括6家国有大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参与试点的不良贷款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在各试点参与机构的具体参与范围和方式方面,银行可以向AMC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受让中仅包括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的银行,批量受让个人不良贷款不受区域限制。AIC则可参照资产管理公司要求以债转股为目的受让试点范围内的对公不良贷款。
对于外界关注的为何《通知》会删除征求意见稿中提及的个人住房按揭不良贷款等,卜祥瑞表示,《通知》明确了个人不良贷款转让的试点范围,主要是已纳入不良分类的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性信用贷款,这三类贷款恰恰是在个人贷款中占比较高品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等抵(质)押物清晰的个人贷款,要求以银行自行清收为主,原则上不纳入对外批量转让范围。
尽管开展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利于拓宽银行个人不良贷款的处置路径,但这一领域未来究竟能做到多大规模则有待观察。
北京一银行业资深分析人士曾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个人按揭贷、经营贷多有抵押资产,银行清收不良相对容易,相比之下,AMC对个人不良贷款催收处置并无太多经验。对银行来说,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最关注的问题其实是能否税前抵扣。因为个人不良贷款核销的条件非常严格,打包转让的处置方式通常无法达到银行贷款所得税的税前抵扣标准。没有了抵扣所得税的优势,加上一些银行自身就有个人贷款的催收能力,批量转让给AMC的吸引力并不足。
“相较于对公不良,我国个人不良贷款规模并不大,加之个人不良贷款转让定价难度大,批量转让的途径究竟能做到多大规模,仍需观察。”上述银行业分析人士称,不过,对于一些自身没有能力建立催收团队的小银行而言,批量转让的方式或许更具吸引力。
卜祥瑞表示,《通知》对不良贷款受让的合规性也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与试点业务相关的催收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并配备相应机构和人才队伍。在清收方式上,资产管理公司对批量收购的个人贷款,只能采取自行清收、委托专业团队清收、重组等手段自行处置,不得再次对外转让,禁止暴力催收不良贷款。对于采取委托清收方式的,应当加强对清收机构管理,严禁委托有暴力催收行为、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记录的机构开展清收工作。
除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外,此次拟试点的另一项创新在于单户对公贷款转让。按照现行的监管要求,目前银行转给AMC的对公不良资产包组包户数在3户以上。一AMC人士曾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试点允许对户对公不良资产转让,这利于不良资产的挂牌交易,但处置效果可能不如资产包的形式。AMC从银行手中收购的不良资产包中,不是每户资产都能得到较好的处置收益,银行通常是“好资产”和“坏资产”搭配着打包出售,AMC更看重的是资产包的整体综合收益。单户对公不良资产转让因管理成本高,对AMC来说并没有明显优势,但这种转让形式或许对社会投资者更有吸引力。
个人不良贷款可以转让了!包括消费贷、信用卡透支、经营贷……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从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下简称“银登中心”)获悉,3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平安银行在银登中心,以公开竞价方式成功开展了首批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业务。
2021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出售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并将纳入不良分类的个人消费贷、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贷纳入转让范围。
首批业务正式“破冰”意味着银保监会政策落地后,个人不良贷款转让市场发展取得新突破。
工行、平安银行率先“破冰”
银登中心官网显示,3月1日,共有6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成功竞价,涉及不良贷款本息金额合计6.57亿元,全部采用多轮竞价方式。
其中,工商银行公开转让5单业务,不良贷款本息金额共计6.39亿元,包括2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底层资产分别来自浙江和四川;3单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底层资产包括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和信用卡透支业务。
平安银行公开转让1单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本息金额共计1773万元,底层资产为个人经营类信用贷款。
据银登中心介绍,首批试点业务发布转让公告后受到了市场广泛关注,挂牌后申请参与竞价的受让方达到了16家,涵盖了全部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其省分公司,以及5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最多时有9家受让方对同一单业务进行报价,报价轮数最多达44轮。
最终,东方资产、长城资产四川省分公司、信达资产浙江省分公司、国厚资产及广西广投资产等资产管理公司在相应竞价业务中出价最高,竞价成功。
国厚资产成功竞得工商银行第1期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资产包,由41户组成,未偿本金1489.4万元,未偿本息合计2637.62万元。这是试点工作实施以来,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落地的第一单,也是此次转让中最大的一单。
“此次不良贷款转让与此前传统的不良资产包转让流程、竞价方式、交易形式上区别不大。”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晓丹提到,由于个人不良贷款资产包单笔金额较小,相对占用资本金较小,可能对于民营或混合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来说吸引力更大。
徐晓丹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表示,从银行角度讲,此举有助于拓宽个人不良资产处置渠道;从资产公司角度讲,在银行不良资产出货量呈下降趋势的情况下,也可以拓宽资产公司收购不良资产的渠道。但对于试点之后的处置效果以及收益率等,尚不好判断。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认为,个人不良资产转让“破冰”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意味着以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资产的速度正在加快,这将进一步提升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另一方面,不良资产处置渠道的多元化有助于挖掘更多的市场力量参与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这对市场正常运转起到了较好的补充,便于提高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梁斯谈到,首单业务落地后,将对个人不良资产的定价和转让后的盘活问题带来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为后续定价曲线的建立、流动性管理等打下基础。
创新个人不良资产处置渠道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监管要求趋严,银行机构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银行业在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丰富不良资产处置内容方面已取得了一定进展。
据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介绍,2017年至2020年累计处置不良贷款8.8万亿元,超过之前12年总和,银行业不良资产认定和处置大步推进。
本轮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启动后,银行机构亦积极参与。据银登中心最新披露的数据,目前,有22家机构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
从出让方来看,参与的商业银行主要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2家国有大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7家股份制银行,5家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8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一方面,不良贷款处置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另一方面,银行进一步多元高效化解不良资产依然是“刚需”。其中,由于个人信贷具有小额分散、信用类贷款占比大、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尚不健全等特点,近两年,个人信贷业务积累的违约风险亦备受关注。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平安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可谓“大刀阔斧”。
2020年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行零售业务新增不良贷款曾一度抬升,从8月开始呈现回落趋势。年报显示,2020年平安银行不良资产核销规模达909亿元,较2019年增加了425亿元,规模是平安银行成立以来最大的一年。截至2020年末,平安银行不良贷款率1.18%,较上年末下降0.47个百分点。其中,个人贷款(含信用卡)的不良率为1.13%,较上年末下降0.06个百分点,信用卡应收账款不良率2.16%,较上年末上升0.5个百分点。
“随着时代与环境的变化,不良资产处置不能再拘泥于‘打包、打折、打官司’的传统手段。”平安银行副行长郭世邦在公开讲话中指出,此次个贷批转政策的试点,实际上建成了不良资产领域的一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完善了全社会不良资产处置、流动的大生态。
郭世邦认为这项政策能让平安银行对个贷不良进行批量出清,快速收回被长期占用的无效资金,并将资金投放到最需要的行业、地区和群体当中,更好地从消费端发力服务实体经济。
处置后续仍备受关注
个人不良贷款资产的特点是单户金额较小,单户转让的“性价比”不高。批量转让后的资产包涉及大量个人,在具有规模效应的同时,后续如何选择处置策略就是重中之重。
“过去,未放开个人不良贷款转让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顾虑贷款债权流入市场以后,可能伴随的暴力催收等情形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放开个人不良贷款转让就需要对潜在问题作出相应的防范。”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中伦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孙为提示。
对于后续处置,国厚资产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试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个人贷款清收的相关制度,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技术建设,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开展工作。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和重组等方式,并积极借助司法力量,同时根据个贷资产区域分布情况,与优质服务商进行合作,发挥地域优势,提升处置质效。”
中标了平安银行个人经营信用贷不良资产包的东方资产方面称,中标前认真参与了各家试点机构个贷批量转让的项目尽调,竞得资产包后,将就后续资产处置清收、金融消费者保护等与资产转让方进行深入沟通探讨,在充分借鉴优质管理处置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个贷不良资产从转让到处置全流程的平稳运营。(来源:新浪财经)
编辑:韩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