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爷叔被诱导贷款370万元买下29只保险?险企回应:投保人对每笔保单均知晓及认可;还有这些最新进展
日前,一篇题为《800多万元买下29只太平洋保险!上海爷叔掏空积蓄,贷款370万元》的报道在社交媒体上流传。
据媒体报道称,上海退休市民章先生9年多时间里,买下29只太平洋人寿保险,总计支付保费800多万元,其中贷款370万元。章先生表示,保险公司业务员诱导贷款,导致自己背上巨债。
3月19日晚间,中国太保寿险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称,公司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针对章先生投保情况、所涉险种、回访记录、理赔记录、保单贷款记录等进行深入调查。
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亦发布情况说明称,章先生对每笔保单均知晓及认可,所涉保单办理贷款业务均为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至柜面办理。目前双方已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进入调解阶段。
一位保险界资深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类似的问题去年也发生过。为了防止业务员为冲业绩,不考虑客户的实际需求和支付能力,盲目推销保险,监管部门正在就即将出台的《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办法》主要提出了产品分级,销售人员分级,根据销售人员分级授权产品;对客户需求和缴费能力评估,缴费水平原则上不超过年收入的30%等方面。
9年时间购买29只保险
耗资超800万元
2011年至2019年,章先生前后动用800多万元购买了29只保险,办理这些保单和“引导”贷款的是同一人,名叫周某梅。据了解,2020年,此人已从太平洋寿险公司离职。
来源:新民网
根据上述新闻报道,章先生反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是涉事业务员诱导贷款。
章先生表示,2011年到2013年,这期间没有办理贷款。而从2014年开始,他踏上了贷款买保险之路,现在涉及贷款的保单已有20多张。他回忆,当时业务员周某梅介绍,可以使用贷款方式交付保费和购买新的保险,“3年交150万,5年后能拿200多万”“购买这份保险,以后能免费入住太保养老社区”。
二是涉事业务员涉嫌伪造“被保险人”签名。
据章先生妻子曹女士反映,除了有诱导贷款,太平洋寿险涉事业务员周某梅还涉嫌伪造“被保险人”签名。曹女士称,有的保单上,“被保险人”为曹女士或他们的女儿,但母女二人却对这一切全不知情。
三是涉事业务员存编造虚假“父子”关系可能。
据报道,其中有2份保单比较特殊,章先生作为投保人,把“被保险人”定为一名曹某某的男性。保单上显示,章先生与曹某某是父子关系,但实际情况是,出生于2002年的曹某某是曹女士的侄子。
据媒体报道,章先生夫妇曾来太保上海分公司处投诉,针对退还保费和停止贷款的诉求,双方分歧较大,没有达成一致。至于“代签名”一事,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表示,早前做过相关调查,但结论是“没有代签名事实”。目前,公司已正式申请银保监会介入调查。
已进入调解阶段
针对此事,中国太保寿险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针对章先生投保情况、所涉险种、回访记录、理赔记录、保单贷款记录等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将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亦发布情况通报,称章先生对每笔保单均知晓及认可,所涉保单办理贷款业务均为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至柜面办理。目前双方已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进入调解阶段。
具体说明如下:
一、章先生的保单购买情况。章先生于2010年至2019年间在寿险上海分公司为其或家人共投保29份(本人首次投保年龄44周岁),投保险种包括了寿险、意外险、年金险、健康险等,目前其中16份保单已缴费期满。
二、章先生对每笔保单均知晓及认可。回访记录显示,回访中章先生本人均表示对投保过程、保险责任、缴费期限、缴费金额等信息知晓及认可。
三、章先生保单收益及理赔情况。章先生名下部分保单已陆续办理过保单分红、生存金领取等服务。2016年,章先生女儿因疾病住院,向公司申请并获得理赔。期间,章先生均未向公司提出异议。
四、章先生保单贷款业务办理情况。保单贷款是投保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享有的一项权益。章先生自2014年起向公司申请部分保单贷款,所涉保单办理贷款业务均为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至柜面办理。
五、当前沟通情况及处置进度。对于章先生的投诉及退保诉求,寿险上海分公司已先后4次与客户开展面谈。3月12日以来,双方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银保调中心”)进入调解阶段,因近期疫情防控要求,线下调解暂缓。
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表示,后续将在银保调中心工作的指导下,以事实为依据,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耐心地倾听客户诉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妥善处置本次事件。
双方存在事实冲突
对比双方声明,不难发现投保人和太保是存在分歧的。一资深保险法律师李华(化名)告诉记者,从太保回应来看,似乎和新闻报道中一些事实存在冲突,“首先部分保单是否存在代签名情况,如果存在那么合同是无效的。双方对此各持一词的话,需要做有关签名的司法鉴定。如果代理人确实存在保单代签名问题,那代理人有可能构成保险欺诈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据媒体报道,在章先生不少贷款单上,贷款用途为“公司经营”“装修”,并非“买保险”。李华称,“客户本人对于贷款的用途写作装修而不是保单贷款,究竟是他自己的意思还是代理人的意思,这一点可能需要去查明。太保称所涉保单办理贷款业务均为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至柜面办理,但从媒体报道来看,这里面存在代签名的可能,太保需要出示相关证据。”
在李华看来,从整个报道情况来看,代理人存在很大可能性的误导宣传,“特别是用贷款去投保,这个行为是否有夸大宣传的问题,是否有做相关风险提示,需要保险公司去核实。最后双方责任如何承担,需要监管将事实调查清楚才能做进一步的明确判断。”
在业内人士看来,该事件也反映了代理人队伍改革必须持续深入推进。银保监会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保险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执业登记的销售人员641.9万人。与2020年底在册代理人数量相比减少252万人,同比下降29.9%。变革之下,不断出清、打造高质量、高素质的代理人团队将成为行业的发展基调。
在刚刚过去的“3·15”消费者权益日,银保监会专门召开“银行业保险业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在会上表示,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从供给侧看,要压实金融机构的责任,实现“卖者尽责”。从需求侧看,就是要加强消费者宣传教育,提高金融素养,力争做到“买者自负”。
编辑:于红波
金融消保大咖说:谨慎办理保单贷款 警惕“高收益”骗局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8日讯今晚8点,由中国经济网联合中国平安推出的《金融消保大咖说》第三期节目准时播出,本期节目的话题是“‘保险骗局’套路深,不贪不信不中招”。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表示,保险消费者应警惕不法分子以高收益为诱饵,欺骗保险消费者通过保单贷款购买非保险理财产品,甚至涉嫌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
郭金龙提醒消费者,保险公司一般不会主动联系客户进行保单贷款,而是客户有急用钱的需求时,自己主动咨询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或者去相应的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咨询时,业务人员才会告知客户可以选择保单贷款。
而不法分子恰恰相反,往往主动联系保险消费者办理保单贷款。郭金龙分析称,在这个过程中,不法分子会设置多个陷阱。
首先,不法分子“代理”保单贷款或者帮助消费者办理保单贷款,这种代办相关保险业务的行为本身就不规范,有些做法甚至涉嫌违法。郭金龙表示,消费者应该非常谨慎,如果需要办理保单贷款等保险业务,最好直接去找保险从业人员和正规的保险公司,而不是找所谓的“中介”。如果消费者接到这种“代办”保险业务的电话,可以直接挂断电话,然后再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咨询。
同时,不法分子还会通过所谓的保单收益升级来诱导消费者进行保单贷款。郭金龙指出,所谓的保险产品收益升级项目,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渠道确认其真实性,包括拨打官方客服电话或者咨询保险公司的营业网点等。
关于《金融消保大咖说》
新兴金融消费场景不断出现,让我们的生活更为便利,但也让不法诈骗分子有更多可乘之机,给我们的金融财产安全造成隐患。为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素养,号召广大网友争做金融好网民,中国经济网联合中国平安今年继续推出12期金融消费者素养提升系列公益课堂。节目旨在传递科学的投资理财理念,防止人民群众受骗上当,引导金融消费者正确使用金融服务,倡导理性消费投资。
监管提示P2P“保单贷”诈骗风险
近期,上海银保监局及深圳银保监局均发现,有不法分子通过窃取保险消费者保单信息、银行账户密码及电子证书利用保单质押贷款进行诈骗,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保险市场秩序。
实际上,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除个别不法分子通过“保单贷”款实施诈骗之外,此前还有不少P2P平台也提供合法合规的保单质押借款服务,主要借款模式是将保单作为抵押物,从P2P平台获得借款服务,比如玖富的“保单贷”、你我贷的嘉保贷等。
一家险企业务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常来说,保险公司多数有保单质押贷款服务,与保险公司该类业务相比,P2P开展保单质押借款利率可能要比保险高,但借款额度可能比保险公司大,保险公司的“保单贷”款额度普遍为保单现金价值的80%。因此,在P2P保单质押贷款有利有弊。
监管提示
“保单贷”有风险
近期,上海银保监局在保险消费投诉处理中发现,个别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保险公司客户信息,在电话中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回馈老客户、保单升级以及赠送礼物为由,将一些年长客户骗至其营业场所,随后利用年长客户防范意识弱、手机操作不熟悉的特点,获取客户的信任后将其手机骗至手中进行操作,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微信等申请保单质押贷款,诱骗年长客户与其签订理财协议后将“保单贷”款资金转走。
上海银保监局因此提示消费者,应该从四方面防范风险。
一是警惕陌生来电邀约。保险公司官方致电客户通常使用统一客服热线号码,如遇陌生来电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邀请前往某地址参加活动,可通过各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客服电话等正式渠道核对来电内容真假。
二是切勿轻易将手机交与他人。目前智能手机普及度高,保险公司在手机端向客户提供各类便捷服务,客户通过手机即可完成操作。因为年长客户对智能手机功能不熟悉,不法分子往往骗取其手机实施诈骗。因此切勿轻易将手机交与他人,如确需办理保险业务,建议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的消费者前往保险公司柜面办理,或致电官方客服热线获取帮助。
三是谨慎选择申请“保单贷”款。投保人在办理“保单贷”款前应清楚所办理业务内容,是否存在借贷需要,若申请“保单贷”款用于购买P2P等理财产品,一旦理财产品发生违约,投保人将面临双重资金损失。
四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一旦发现被不法分子骗取资金的情况,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存在涉及保单的情形,应及时通知相关保险公司。
此外,深圳银保监局近期发布的《关于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消费提示》也称,发现有不法分子通过窃取保险消费者保单信息、银行账户密码及电子证书利用保单质押贷款进行诈骗,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保险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多家P2P
曾开展“保单贷”业务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有个别P2P不法分子打着保单质押贷款的幌子实施诈骗,但却有不少P2P有合法合规的保单质押贷款业务。
比如,开鑫贷与天安(港股00028)财险此前推出的“保鑫汇”业务模式为:借款人可以持天安财险的保单,向开鑫贷提出保单质押借款申请;天安财险凭专业化能力,确保保单的真实性,并冻结保单;开鑫贷平台发挥信息中介作用,将借款信息公布在网站供投资人选择;投资者可以将自己的闲置资金,出借给借款人;借款到期时,保险公司将满期给付金优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保障投资人利益。
实际上,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存贷利率不断下行,保单质押贷款由于其良好的收益及较低的风险,逐渐凸显出在金融市场的价值,显现出独特性。保险公司、P2P、保单持有人逐渐关注并都希望借助这一曾被忽视的融资工具获益。
从保险公司来看,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截至去年第三季度末,中国平安(港股02318)保户质押贷款规模为1037.47亿元,较2017年年末的832.03亿元,大幅增长约200亿元;中国太保(港股02601)保户质押贷款规模为472.83亿元,较2017年年末的386.43亿元,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相对而言,保险公司旗下P2P平台在开发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上显得更为积极。比如,安邦保险集团下属的P2P平台“邦融汇”此前分别推出了“保单冻结融资产品”、“保单短期投融资服务”产品。规模较大的保单冻结融资产品,是通过冻结借款人的安邦保险保单,平台审核后对其发放融资,利率在6%-7.5%之间。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来说,保单质押贷款以更快的速度为潜在需求者提供资金,作为保险公司和保单持有人之间的中间商,更可以分得一杯羹。
本文源自证券日报
更多精彩资讯,请来金融界网站(www.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