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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说贷款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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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调查 | 中介打着银行名义推销贷款,这背后有一些不能说的秘密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手机上收到的贷款推销短信。

4月13日,钱江晚报·小时新闻推出小时调查《授信69.8万备用金!为啥频繁收到贷款推销短信,到底谁在发这些信息?》(详见报道),揭秘了我们频繁收到的贷款短信的幕后原因,主要是贷款中介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客户号码,并进行推送和营销。这样的贷款中介,大部分既无贷款资质,又与银行没有合约,他们大大小小分散在写字楼里,却鲜少有人注意到他们。

既然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又为何会有这些贷款中介存在?对于贷款中介以银行名义进行短信营销的行为,银行为何不加以制止?既然大多数人都觉得这样的贷款短信不堪其扰,为何贷款中介还能拥有源源不断的客户?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采访调查后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和贷款中介的关系,就像自行车的两个辅助轮,维持着大额贷款业务的运行。银行贷款经理背负着大额的放贷指标压力,而贷款中介迫切希望寻找到有大额贷款需求的客户,而主贷人(贷款客户)从银行拿到贷款后,也不介意给中介一笔手续费,这样双方都从中分到了羹。

需要大笔现金流的客户多了,贷款中介公司应运而生

CFP供图

如果要追溯贷款中介频繁“冒头”的时间,可以说和当年“炒房客”的出现,不无关系。

普通上班族,除了房贷和车贷,很少有其他的贷款需求。而炒房客不同,他们需要大笔现金流。

“以前我们客户里的大部分都是炒房客。近两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客户组成才有所变化,开始有一些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找到我们。”一名贷款中介告诉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四季青一家商铺店主王青(化名),就是通过这名贷款中介,成功贷出了近100万元的现金。王青起初没打算贷款,前年,他扩张店面花了不少钱,之后又因为店内积压了一批春装没卖出去,货款没有回流,导致手头原本就不充裕的现金流彻底断裂。无奈之下,王青想到了卖房。

这时,有朋友告诉他,与其卖房,不如把房子抵押出去,拿一笔钱凑上,等资金回笼了再把贷款还掉。于是,王青通过搜索“银行直贷”,找到了这名贷款中介。

“他说我征信不错,只收我2个点的手续费,就能把100万的贷款办下来。”王青说,贷款中介为他推荐了三家银行的不同抵押贷款方案,“有的利息高,有的放贷快。”王青最后选择在其中一家商业银行,办下了这笔贷款。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寻找像王青这样的人,就是贷款中介大批量发送骚扰短信的原因。他们需要找到这些有大额贷款需求的客户,并为其“包装”,让他们递交的材料,能符合银行条条框框的审核要求。

大额贷款相比于小额贷款,对客户的资质要求更高。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致电某贷款中介机构,询问自己作为普通上班族,能否从银行贷出100万。贷款中介告诉记者:“你没有房子,做不了抵押贷款;要做信用贷款的话,你又没有信用卡还款记录,也没借过贷款,这笔钱在银行肯定是贷不下来的,但是我们能尽量给你做。”

这位贷款中介为记者提供了两种方案:一是通过“借呗”借一笔钱然后还掉,只要征信报告上有这个记录,就能去银行贷款;二是申请一张信用卡,但时间比较久。“到时候把你的工作证明重新做一下,打卡工资做高一点。”他补充道。

这里提到的“做一下”,就是指伪造一些材料,从而帮贷款人达到贷款条件。这是贷款中介业务的“大头”。当然,还有一些贷款人资质够,但因为办理贷款需要比较复杂的手续,加之又要权衡各个银行的政策和利率,索性花一些手续费,让贷款中介帮自己解决这些麻烦。

银行贷款经理,为完成放贷指标需要拉拢贷款中介

CFP供图

如果贷款人不通过中介,直接去银行贷款,又需要怎样的流程呢?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联系上了一位商业银行的贷款经理,询问是否可以做房屋抵押贷款。对方询问了记者的银行卡流水,是否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满几年,以及征信情况如何等情况后,为记者推荐了一个贷款中介。

当记者询问,“为什么不直接帮我办理贷款,而要推荐给贷款中介呢?”对方并未直接说明原因,“你的有些资质可能不符合银行的条件。”

为何贷款经理要将送上门的客户推荐给贷款中介?就这个问题,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咨询了三名贷款经理,一名就职于国有商业银行,两名就职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他们均从事贷款业务。其中一名经理李唐(化名)透露,有些事情,贷款经理不方便和客户明说。

“作为银行的业务员,我们没办法直接告诉客户,有些材料可以‘改动’一下,只能告诉他们不符合资质。至于剩下的部分,就交给中介去做。”李唐说。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不同银行的主营业务不同,以贷款为主要获利点的银行,银行客户经理和贷款中介之间,就会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

有些银行会和贷款中介签订协议,协议中银行向贷款中介支付佣金,贷款中介为银行提供客户,但这类协议规定,贷款中介不被允许向客户再次收取服务费。

但事实上,银行付给贷款中介的佣金并不高,贷款中介的主要盈利点,依然是客户贷款的手续费。

另一名银行的贷款经理张超(化名)透露,自己作为团队长,每年背负着银行压下来的大额贷款指标。“如果只给最符合要求的客户放贷,那我们的任务是远远完不成的。所以对于贷款中介帮忙包装好的材料,除非特别离谱,我们通常也就帮忙提交审批了。”张超说。

张超的工作,既像是甲方,又像是乙方。

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底前后,银行的贷款政策有所放松,所以有资格办理抵押贷款的人也多了很多,业务比较好做。可是,过了一段时间,银行的贷款政策开始陆续收紧。到了今年,放贷的年度指标变多了,但政策依然没有太大变化。这样的条件下,张超等人就对贷款中介更加“依赖”。他们也会允许贷款中介自称是“某某银行的贷款经理”,以方便他们的推广和销售。

上述人士透露,这当中,难免存在有贷款经理收了贷款中介的好处费,就给贷款中介的客户走银行特批程序,帮助客户能更方便地贷到大额贷款。

缺乏有效监管,贷款中介“烧不尽,吹又生”

CFP供图

客户依赖贷款中介能提供信息和包装材料的服务,某些银行的贷款业务又依赖中介带来的客户,这就导致贷款中介“烧不尽,吹又生”。

那么,对于这样的贷款中介行业,监管部门是如何规定和管理的呢?

2020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通过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在第五章的贷款合作管理中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覆盖各类合作机构的全行统一准入机制,明确相应标准和程序,并实行名单制管理。并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与合作机构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合作范围等界限问题。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注意到,第五十一条中提到,合作机构承诺配合商业银行接受银行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等内容。也就是说,如果商业银行明确和某些贷款中介公司签订了协议,银监会就有权对其进行监管。

“有这条监管在,银行是不会轻易和贷款中介公司签订书面协议的。他们只有业务员之间的私下交易,这样即便出事了,银行也不会牵连过多。”一名银行业资深从业者透露。

这位从业者同时认为,贷款中介行业之所以发展得如此迅速,就是因为相关部门对这个行业缺乏有效监管。“比如,征信报告这样的内容,如果交由贷款中介处理,就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有些贷款中介会和垫资公司合作,如果看到一些信用良好的征信报告,就会怂恿贷款人直接在这些贷款中介公司贷款。这样操作,对贷款人而言就存在很大的风险。”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浙江省银监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监会的监管范围只有银行,如果遇到银行工作人员在贷款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操作,可以向银监会进行举报,他们会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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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中介申请贷款,福州一男子被“套”走270万

N海都全媒体记者陈江燕通讯员高妍琪

“急用钱?能马上放款”“没时间?可以一条龙服务”“年息率比官方低”……随着市场对贷款需求不断攀升,代为办理贷款的贷款中介行业也出现增长,但这也给投机分子可乘之机,更有不法分子借此实施犯罪。福州一男子王某因购房、装修等事宜急需用钱,找到贷款中介陈某,委托其代为办理贷款。没想到,陈某却谎称放款账户只能填陈某的账户后,将270万元放款全部私吞。日前,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陈某。

据介绍,2021年5月,王某找到身为贷款中介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委托其代为办理贷款。经双方协商,王某按照陈某要求,明确贷款额度为270万元,并提供贷款所需的相关手续材料和支付3000元的服务定金。在签订贷款协议时,陈某向王某谎称贷款的放款账户只能填陈某的账户才能顺利放款,王某信以为真,同意将放款银行账户改为陈某个人银行账户。

2021年12月16日成功放款,陈某收到270万元贷款后,却向王某谎称银行仍未放款,且于当日立即将270万元全部取现,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与日常开销等。同月25日,王某通过银行得知已放款,遂联系陈某取款,但陈某以人在外地等理由推脱。后因王某一直催促,陈某才承认270万元钱款早已被其私自取走并使用了,并拒不归还,且伪造了一份借条谎称钱款系王某借给自己的,王某遂发现被骗。

检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方表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假借给他人贷款为由骗取财物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他面临的将是法律制裁。检方也在此提醒,若在申请贷款时应提高警惕,最好通过银行柜台、手机银行等正规渠道直接办理,如需通过第三方贷款中介办理贷款,应注意辨识防范,切勿轻信贷款中介不合理的要求,以免上当受骗。

编辑:陈陈

我有贷款你要吗 信贷中介背后暗藏哪些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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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市民反映,经常接到电话询问是不是需要贷款,对方还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对于一些恰好有资金需求的人来说,这无疑是雪中送炭。不过,这种送上门来的贷款真的靠谱吗?电话那一头真的是银行工作人员吗?

东方卫视记者调查发现,利用多种渠道搜救客户信息进行电话轰炸,针对有贷款需求的人,借着某四大行信贷经理的名义,“看情况”提供其他银行的信贷产品,这种操作已经被某些贷款中介玩得手到擒来。如果贷款人征信记录良好,数十万的贷款合同,操作起来也不是很困难。

记者发现,确实有一些人通过贷款中介拿到了贷款资金,但是,不能忽视的是,贷款流程中存在多处违规现象。

首先,根据贷款中介的说法,最近贷款审批速度较快、金额相对较大,是因为央行要求各家银行积极扩大信贷规模。然而,央行及各家银行此前已经多次强调,发放信贷,要对接“有效”信贷需求,信贷资金要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以及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实际操作中,有相当一部分贷款人并不符合这个条件。其次,客户如果从银行走正规渠道贷款,只需要支付贷款金额的利息。但是经由贷款中介从银行贷款,却需要额外支付2%到3%的抽点及中介费。在各类明目的服务费、平台费加总后,需要支付的费用大约是贷款总额的10%左右。关于贷款资金的用途,贷款中介也明确表示,可以帮忙操作,让资金用于炒股、买房等不合规的去处。

此外,近期成都等地发生的案例还暴露出,有些贷款中介本身的资质就存在问题,其中不乏非法违规注册的公司。当贷款人发现猫腻时,这些公司可能已经注销,虽然有白纸黑字签下的合同,然而付出去的高额费用已经要不回来了。

那么,贷款中介行业屡屡滋生出种种违规现象,究竟是什么原因?

业内人士指出,这首先与贷款中介本身的利益需求密切相关。由于他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服务费,那么,提供了什么样的服务,这些服务该如何标价,就由他们自己说了算。正如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的,10%的服务费已经是一个平均水平,一些案例中,服务费甚至高达贷款金额的20%。其次,部分银行的贷款经理确实背负着大额放贷指标压力,迫切需要将钱贷出去,但他们凭借一己之力,往往很难在短时间找到客户,因此,在贷款人的资质审查等方面,他们有时会有意无意地放松要求,从而导致贷款发放中产生漏洞。此外,贷款人本身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需求,合法的、非法的都有。有的是以贷还贷,拆东墙补西墙。还有的是想用贷款炒股、买房。为了拿到贷款,他们往往会掩饰自己的意图,而且不介意贷款流程是否合规,也不介意给中介一笔手续费。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睿在接受看看新闻Kw记者采访时表示,贷款中介本身是一个合法职业。他们与银行合作,通过为银行和有贷款需求的人牵线搭桥而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其作用类似于一个转向接口,把银行这个统一的端口转化成为多个通向不同客户的微型渠道,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我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也明确规定,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资融资、贷款担保等服务。但是,必须认识到,贷款中介发挥积极作用的前提是合法合规。比如,贷款人的身份信息要真实,要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贷款资金确实流向了可靠用途……如果在这些关键环节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就有可能导致银行因资金有去无回而造成财产损失,从而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

李睿指出,为防止贷款欺诈,必须针对各环节中容易产生的漏洞加强监管,重中之重是加强对贷款中介公司的监管。贷款中介公司往往以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的名义来注册,但它既不属于银行的范畴,也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监管上处于空白地带,需要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公安司法等不同部门共同商讨、综合施策。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贷款中介公司如果明知道贷款人的财务证明虚假、贷款用途虚构,或者明知道借款人没有归还意图或有非法占有目的,却仍然为了获取服务费而联系促成银行贷款的,如果造成了银行财产损失,都将因涉嫌骗取贷款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李睿同时表示,对于贷款中介的行业监管,银行方面也需要发挥应用的作用。银保监会2020年通过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合作机构承诺配合商业银行接受银行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等内容。也就是说,如果商业银行明确和某些贷款中介公司签订了协议,银监会就有权对其进行监管。因此,银行必须对贷款人的资质、贷款资金的发放以及贷款资金的用途,做好全方位监管。尤其是要对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如果发现银行工作人员和贷款中介共谋、私下交易以存成违规贷款并造成银行财产损失的,可以向银监会、公安等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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