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单侠”创始人胡丹:不打情怀牌,只用极致的理性做极致的产品
“做金融,讲究的是理性、计算而不是情怀。”——“买单侠”创始人胡丹
清华精密仪器系本科加斯坦福商学院MBA,工作过的地方有通用电气、麦肯锡咨询和红杉资本,履历如此“高大上”的胡丹却选择了做一款针对蓝领屌丝人群的分期消费产品“买单侠”,这两者之间的反差着实让人对他此举背后的动机充满好奇。
斯坦福商学院内景色
2010年胡丹在斯坦福读MBA时就在红杉资本实习过,实习期间跟着红杉资本的沈南鹏投过聚美优品和拍拍贷这样现在已经发展的相当不错的公司,MBA毕业之后胡丹继续留在红杉负责TMT行业的投资,参与投资过的公司包括“找钢网”、“大姨吗”、“超级课程表”等。当被问到为何在2014年选择离开红杉去创业时,胡丹说他创业的想法是在读MBA时萌发的。他在斯坦福商学院读书期间听了校友RihFik的演讲,演讲中Fik讲述了自己当年创办信用卡公司CiO的故事。CiO运用统计学模型为很多被传统银行拒绝的细分用户进行信审并提供信用卡服务,在20年的时间里就成长为了美国第二大信用卡公司。作为一个喜欢研究技术的“理工男”,胡丹当时对CiO这种应用数学模型做消费金融的商业模式印象非常深刻,于是暗暗下定决心未来自己创业也要做一个这样的产品。
2014年中国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经历了史无前例的蓬勃发展,中小微债权的流通交易变得简单而迅速,国家政策也开始扶持互联网金融,这个行业慢慢形成了一个“风口”。胡丹看准了这个时机,决定辞去红杉资本副总裁的职务下海创业,“买单侠”就是他的创业项目。
“买单侠”是一个面向二三线城市的蓝领人群的消费金融产品,针对线下3C门店内的消费场景提供分期服务。胡丹说他们当时经过严谨的市场分析后决定做蓝领阶层的生意,因为蓝领阶层具有这些特点:人群数量巨大,被银行信用卡覆盖得非常少,对面子非常重视,喜欢买新款手机,对3C产品价格不敏感,在线下活动比线上频繁。因为蓝领的3C消费具有小额分散的特点,所以做针对他们的消费金融不仅可以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还有非常高的毛利率。用胡丹的话来说,这个细分市场虽算不上蓝海,但是是一片“蓝色的小池塘“。
36氪之前报道过的消费金融产品很多,但是“买单侠”绝对是他们中非常不走寻常路的一个,因为他们不论在风控模型还是推广模式上都有些不太一样的地方。
在风控上,“买单侠”采用的是线上审核加人工电话审核的模式。线上审核要求申请借款人拍照上传自己的身份证、工资卡和头像并填写一份简单的申请表,这些流程只是审核的一部分,申请人在拍照上传和填表时的很多行为数据(拍照耗时、用左手还是右手拍、选择贷款金额花了多长时间等等)和他们的社交数据是审核的另一部分。据“买单侠”团队介绍,他们光从用户的社交数据和手机端行为数据上就会采集5000-10000个维度进行建模。用户在拍照上传资料后还会接到“买单侠”呼叫中心的电话,询问一些跟他们身份有关的问题,用户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行为也会被纳入信审模型。
在推广上,“买单侠”主要和线下3C门店的老板和店员合作推广应用。和其他一些做消费金融A不同,“买单侠”的A在应用商店甚至网上都是搜索不到的,用户想要通过“买单侠”分期购买3C产品必须到门店扫描店员提供的二维码才能下载“买单侠”A。这样做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逆向选择(即信贷欺诈分子专门利用“买单侠”套现)行为的发生,把那些专门在网上和应用商店搜索“贷款”的不良借款人拦在了门外。另外,“买单侠”在和3C店员利润分成时采取的也不是传统的按比例分成方式而是近两年火起来的“随机红包”方式。也就是说,店员通过“买单侠”完成销售后获得分成的多少和他们卖出手机的价格高低并没有关系,店员完成每一笔订单后都会收到一个红包,红包的金额随进设定在18-200元,打开红包后可以将数额分享给联系人或朋友圈。胡丹说,因为现在用“买单侠”的3C店员大都是90后,他们更喜欢这种有趣味、更“刺激”且带有社交属性的随机红包。胡丹还说,经过他们分析,采用“随机红包”分成比用传统按比例分成模式在激励销售上的效果好很多,所以他们现在都采用“随进红包”来给店员分成。
“买单侠”目前分期贷款的平均单额约2500元,还款周期是12-15个月,月利率在3%左右,公司现在每个月完成的借款单数过万,最多时每天可以完成上千单贷款。
“买单侠”在去年7月成立时便获得了来自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新东方创始合伙人王强和百度联合创始人任旭阳等人的天使投资。公司在2014年10月获得了红杉资本和策源创投领投的千万美元A轮投资。
在和胡丹及“买单侠”团队聊天的过程中,他们给我的印象可以用“极致理性”来形容:团队做出的所有决定、采用的所有模型几乎都建立在数理分析的基础上,他们用理论来分析一切变量,努力找到杂乱背后的规律。除了我,全程没有一个人提到过“情怀”二字,也许对于这个全理工男的团队,“情怀”这种东西也是可以用一个模型量化的吧?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有没有情怀,优质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屹立不倒,否则再怎么扯情怀都是白搭。
“帮个忙”帮出大麻烦,200多人中招,背后的“坑”有多大?
庭审现场
2018年底,山东省博兴县法院一审认定上海某公司(俗称“买单侠”公司,下同)山东博兴区域经理王立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88万余元,发还被害人。一审判决后,王立民不服,提起上诉。日前,山东省滨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送达之日起生效。
至此,这起从犯案到判决历时三年,被害人多达217人、涉案金额过百万元的诈骗案件,画上了句号。
莫名其妙的“催债微信”
林林买手机时向“买单侠”公司贷的3000元早已还清,却意外收到催债微信,他连忙报警。
2017年1月12日一大早,19岁的林林(化名)和往常一样,和父亲一起到外地运输青菜,突然,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打开手机一看,一条微信让他好生诧异,发微信的是“买单侠”公司的后台客服,微信以“温馨提示”的方式,提醒林林尽快偿还本息5896.98元的手机分期业务贷款。
“不对啊!上次买手机时跟‘买单侠’公司贷的3000元,我早就还完了,这回咋又冒出个4000元的新贷款呢?”林林一头雾水,忽然间想起不久前被要求替朋友“帮个忙”的事,于是马上联系了“买单侠”公司的博兴区域销售业务员丽丽(化名)。
“你忘了,这笔借款是替我们销售经理王立民办的‘手机贷’,钱他拿去了,贷款自然也该他还呀!”丽丽了解事情原委,并且爽快表示:“王经理也委托我办过这样的业务,刚刚我也收到了催债短信呢。你放心,我这就联系王经理,让他马上还贷!”
但接下来,轮到丽丽紧张了。她一直信任的“王经理”失联了,她多次拨打对方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王经理不会卷着钱‘跑路’了吧?这下坏事了,帮忙帮出大麻烦了!”意识到可能陷入骗局,丽丽和林林一起到公安局报案。
此时,他俩还想不到,这场骗局究竟有多大。
200多人中招
“啥,你也被骗了?”报警路上,林林接到了同村伙伴壮壮(化名)的电话,得知对方也刚刚接收到了“买单侠”公司发来的“催债微信”。
接受报案的山东省博兴县公安局干警也非常吃惊。在林林报案后的数日内,公安机关又陆续接到近百名群众报案。他们来自不同乡镇,从事不同职业,但提供的涉案信息却与林林的情况大致相同,指向对象也是同一个人——“买单侠”博兴县区域销售经理王立民。
牵涉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高,引发了博兴县警方的高度关注。他们迅速调取了王立民的个人信息。信息显示,王立民2016年5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
一个有诈骗前科的业务经理,在旧案未消之际又犯新案,警方迅速侦查,于2017年6月15日将在逃的王立民依法逮捕。
而此时,前来报案的群众人数已经达到200余人,涉案金额超过120万元。有的同一个村子里,竟有六七人同时“中招”。问及受骗过程,被害人说法也是大同小异。他们多是农村年轻人,都是受朋友邀请参与“帮忙”的。上百笔贷款金额不等,其中4000元的最多,发放贷款的均为“买单侠”公司,而被害人所贷来的多笔钱款,全部被王立民拿走并用于个人挥霍。
“业务提成”让他心生邪念
图片来自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警方侦查显示,王立民自2016年1月起担任“买单侠”博兴县区域经理,负责推广“买单侠”公司的“手机贷”业务,即针对手机购买群体推出额度为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小额贷款,每发展一名客户能获得一定提成。为抢占市场,“买单侠”公司针对各地的区域经理推出了激励政策:前来办理“手机贷”业务的客户越多,公司下发的提成款就越高。
这一政策极大地刺激了王立民的工作热情。他瞅准这一时机,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有针对性地向农村年轻人宣传营销,并通过丽丽等5名业务员的帮助,迅速发展了一批“手机贷”客户,工资提成也越来越丰厚。照这样发展下去,王立民的事业一定会越来越红火。
伴随着市场拓展和业绩攀升,王立民在博兴县域迅速积累了不小的知名度,客户群体也如同滚雪球般越来越大,“王经理”的名头一时在博兴县颇为响亮。但是,这一连串好势头并未让王立民满足,他还是觉得“来钱太慢”,于是,他瞄准贷款动起了歪念。
经办业务中,王立民发现,“买单侠”公司放贷环节有漏洞,可以通过“做手脚”套取贷款挪为己用。为此,他想出了一记“高招”:指派5名业务员,通过找客户及其熟人朋友“帮忙”的方式,邀请客户携带微信账号和身份证前往公司办理“手机贷”手续,以帮助自己顺利顶替公司业务;等公司贷款发放后,他再要求客户将贷款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自己微信,并承诺该笔贷款由王立民本人负责归还贷款本息。
“小算盘”打得很精的王立民相信,只要每月都能吸纳足够多的客户,就一定能从“买单侠”公司拿到丰厚的业绩奖励,届时用这笔业绩奖励偿还所欠的贷款利息轻而易举。然而,此后的事实证明,王立民只预料到了开头和过程,却没猜对结局。
“帮个忙”让被害人放松警惕
图片来自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买单侠”公司总部远在上海,平时通过电子转账方式发放贷款,这给了王立民充分的“做手脚”空间。从2016年2月起,王立民瞄准放贷环节中的这一“”,邀请客户到现场办理“手机贷”手续,然后通过电子手段上传个人头像和相关信息;“买单侠”公司总部经审核无误后,最多3分钟就能完成放贷;然后前来“帮忙”的客户再将该笔贷款转给王立民,并约定由王立民本人偿还本息。
侦查显示,自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王立民先后以“帮忙冲业务量”的理由,骗取了217名客户及亲朋好友的信任,共经办“买单侠”贷款业务221笔,贷款金额102.53万元,本息高达127.47万元。
“给朋友帮忙”的理由,蒙蔽了不明真相的客户群体。更有热心的客户,把自己的亲朋好友也一股脑地拉过来,给王立民“冲业务量”。对此,王立民一概“笑纳”,他一边忙着吸收来自各个客户的贷款,用于个人消费开支,一边拿出部分资金及时偿还掉“买单侠”部分贷款利息,巧施“瞒天过海”之计,用一连串虚构的业务流量,从“买单侠”公司总部骗取了数额不菲的业务提成。
“我当初就是想买新款手机,钱又不凑手,才通过丽丽办理的‘买单侠’手续,很快就用上了新手机,每月分期还贷款也没啥压力!”得知上当受骗后,林林如梦方醒。而他的经历,也是大多数“手机贷”客户的共同体验。起初,尽管很多客户对此并非没有戒心,只是因为熟人的一声“帮个忙”,就放松了警惕。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查证,王立民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偿还了33.28万元的贷款本息,至案发,仍有94.19万元的贷款余额未能偿还。
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林林、壮壮等众多贷款客户接到“买单侠”公司内容一致的“催债微信”。
铁证锁定犯罪
2018年5月,博兴县检察院受理本案,由检察官贾道国具体负责办理。“20多本案卷,摞起来能有半米多高,工作量很大。但比这更麻烦的是,证据也不够充足。”贾道国这句平静的话语里,道出了办案的曲折和艰辛。
“你说我骗人,要拿出证据来才行啊!”面对检察官的提审,王立民态度蛮横,极不配合。要锁定犯罪,让他心服口服,必须进一步完善证据。
历时三个多月的艰苦审查,他和同事多次对接银行调取交易流水明细,发现200多笔交易大多是通过银行、支付宝和微信等电子手段转账方式实现,但这方面证据有瑕疵,于是作出了“退回补充侦查”决定,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证据。
之后,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前往上海,对接“买单侠”公司总部,调取涉案人员名单,锁定被害人群的涉案金额和具体人数,提升证据的可信性;引导公安机关奔赴广州,调取支付宝相关转账记录,获取被害人群的交易明细。此外,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聘请省内权威会计事务所介入,对涉案的交易账目严格审计,出具了详细的《审计报告》,为完善证据链条补充了权威性书证。
2018年12月19日,博兴县检察院对王立民涉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博兴县法院一审判决,王立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88万余元,发还被害人。
案后说法
山东省博兴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贾道国
本案之所以出现被害人群庞大的情况,是因为被告人前期的业务较为正规严格,建立了稳健的信誉基础。而业务员和众多的“下线”客户之间,彼此因为互相熟悉,丧失了应有的警惕和原则。
王立民透支众多客户及其亲朋好友的信任,通过“帮忙顶业务”的谎言,办理了大批虚假贷款,从中牟取利润,给公司和他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此案说明,在“熟人圈子”里,当“来钱快”的贪心凌驾于信任道德之上时,对被害人造成的身心双重打击将是异常沉重的。财物有价,信任无价,纵使再好的“朋友圈”也要讲法治,法律始终是守护生命财产安全的“终极武器”。
面对熟人或亲朋好友的求助,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将自身财物交给他人。特别是涉及钱财来往时,对于熟人关系和原先的业务关系,更要慎重对待,多方了解,要知道对方干什么,更要知道自己干什么,这样就不会给骗子以可乘之机。
案件告破,被告人已经受到法律严惩。但是通过这起案件,人们要切实敲响“思想警钟”。当把别人的信任以及熟人关系作为骗人手段时,只能得逞一时,不会得逞一世。被判入狱,名誉扫地,熟人亲情全无,这真应了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栏目主编:张武文字编辑:宋彦霖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曹立媛
案后说法:“帮个忙”背后的贷款陷阱
以“冲业务量”为名请人帮忙贷款,承诺“贷款我用,钱我还”,但数额巨大的贷款,嫌疑人根本无力偿还,被害人陆续收到贷款公司的催债短信——
“帮个忙”背后的贷款陷阱
郭树合张海亮
林林买手机时向“买单侠”公司贷的3000元早已还清,却意外收到催债微信,他连忙报警
庭审现场
去年底,山东省博兴县法院一审认定上海某公司(俗称“买单侠”公司,下同)山东博兴区域经理王立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88万余元,发还被害人。一审判决后,王立民不服,提起上诉。日前,山东省滨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送达之日起生效,
至此,这起从犯案到判决历时三年,被害人多达217人、涉案金额过百万元的诈骗案件,画上了句号。
莫名其妙的“催债微信”
2017年1月12日一大早,19岁的林林(化名)和往常一样,和父亲一起到外地运输青菜,突然,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打开手机一看,一条微信让他好生诧异,发微信的是“买单侠”公司的后台客服,微信以“温馨提示”的方式,提醒林林尽快偿还本息5896.98元的手机分期业务贷款。
“不对啊!上次买手机时跟‘买单侠’公司贷的3000元,我早就还完了,这回咋又冒出个4000元的新贷款呢?”林林一头雾水,忽然间想起不久前被要求替朋友“帮个忙”的事,于是马上联系了“买单侠”公司的博兴区域销售业务员丽丽(化名)。
“你忘了,这笔借款是替我们销售经理王立民办的‘手机贷’,钱他拿去了,贷款自然也该他还呀!”丽丽了解事情原委,并且爽快表示:“王经理也委托我办过这样的业务,刚刚我也收到了催债短信呢。你放心,我这就联系王经理,让他马上还贷!”
但接下来,轮到丽丽紧张了。她一直信任的“王经理”失联了,她多次拨打对方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王经理不会卷着钱‘跑路’了吧?这下坏事了,帮忙帮出大麻烦了!”意识到可能陷入骗局,丽丽和林林一起到公安局报案。
此时,他俩还想不到,这场骗局究竟有多大。
200多人中招
“啥,你也被骗了?”报警路上,林林接到了同村伙伴壮壮(化名)的电话,得知对方也刚刚接收到了“买单侠”公司发来的“催债微信”。
接受报案的山东省博兴县公安局干警也非常吃惊。在林林报案后的数日内,公安机关又陆续接到近百名群众报案。他们来自不同乡镇,从事不同职业,但提供的涉案信息却与林林的情况大致相同,指向对象也是同一个人——“买单侠”博兴县区域销售经理王立民。
牵涉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高,引发了博兴县警方的高度关注。他们迅速调取了王立民的个人信息。信息显示,王立民2016年5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
一个有诈骗前科的业务经理,在旧案未消之际又犯新案,警方迅速侦查,于2017年6月15日将在逃的王立民依法逮捕。
而此时,前来报案的群众人数已经达到200余人,涉案金额超过120万元。有的同一个村子里,竟有六七人同时“中招”。问及受骗过程,被害人说法也是大同小异。他们多是农村年轻人,都是受朋友邀请参与“帮忙”的。上百笔贷款金额不等,其中4000元的最多,发放贷款的均为“买单侠”公司,而被害人所贷来的多笔钱款,全部被王立民拿走并用于个人挥霍。
“业务提成”让他心生邪念
警方侦查显示,王立民自2016年1月起担任“买单侠”博兴县区域经理,负责推广“买单侠”公司的“手机贷”业务,即针对手机购买群体推出额度为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小额贷款,每发展一名客户能获得一定提成。为抢占市场,“买单侠”公司针对各地的区域经理推出了激励政策:前来办理“手机贷”业务的客户越多,公司下发的提成款就越高。
这一政策极大地刺激了王立民的工作热情。他瞅准这一时机,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有针对性地向农村年轻人宣传营销,并通过丽丽等5名业务员的帮助,迅速发展了一批“手机贷”客户,工资提成也越来越丰厚。照这样发展下去,王立民的事业一定会越来越红火。
伴随着市场拓展和业绩攀升,王立民在博兴县域迅速积累了不小的知名度,客户群体也如同滚雪球般越来越大,“王经理”的名头一时在博兴县颇为响亮。但是,这一连串好势头并未让王立民满足,他还是觉得“来钱太慢”,于是,他瞄准贷款动起了歪念。
经办业务中,王立民发现,“买单侠”公司放贷环节有漏洞,可以通过“做手脚”套取贷款挪为己用。为此,他想出了一记“高招”:指派5名业务员,通过找客户及其熟人朋友“帮忙”的方式,邀请客户携带微信账号和身份证前往公司办理“手机贷”手续,以帮助自己顺利顶替公司业务;等公司贷款发放后,他再要求客户将贷款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自己微信,并承诺该笔贷款由王立民本人负责归还贷款本息。
“小算盘”打得很精的王立民相信,只要每月都能吸纳足够多的客户,就一定能从“买单侠”公司拿到丰厚的业绩奖励,届时用这笔业绩奖励偿还所欠的贷款利息轻而易举。然而,此后的事实证明,王立民只预料到了开头和过程,却没猜对结局。
“帮个忙”让被害人放松警惕
“买单侠”公司总部远在上海,平时通过电子转账方式发放贷款,这给了王立民充分的“做手脚”空间。从2016年2月起,王立民瞄准放贷环节中的这一“”,邀请客户到现场办理“手机贷”手续,然后通过电子手段上传个人头像和相关信息;“买单侠”公司总部经审核无误后,最多3分钟就能完成放贷;然后前来“帮忙”的客户再将该笔贷款转给王立民,并约定由王立民本人偿还本息。
侦查显示,自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王立民先后以“帮忙冲业务量”的理由,骗取了217名客户及亲朋好友的信任,共经办“买单侠”贷款业务221笔,贷款金额102.53万元,本息高达127.47万元。
“给朋友帮忙”的理由,蒙蔽了不明真相的客户群体。更有热心的客户,把自己的亲朋好友也一股脑地拉过来,给王立民“冲业务量”。对此,王立民一概“笑纳”,他一边忙着吸收来自各个客户的贷款,用于个人消费开支,一边拿出部分资金及时偿还掉“买单侠”部分贷款利息,巧施“瞒天过海”之计,用一连串虚构的业务流量,从“买单侠”公司总部骗取了数额不菲的业务提成。
“我当初就是想买新款手机,钱又不凑手,才通过丽丽办理的‘买单侠’手续,很快就用上了新手机,每月分期还贷款也没啥压力!”得知上当受骗后,林林如梦方醒。而他的经历,也是大多数“手机贷”客户的共同体验。起初,尽管很多客户对此并非没有戒心,只是因为熟人的一声“帮个忙”,就放松了警惕。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查证,王立民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偿还了33.28万元的贷款本息,至案发,仍有94.19万元的贷款余额未能偿还。
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林林、壮壮等众多贷款客户接到“买单侠”公司内容一致的“催债微信”。
铁证锁定犯罪
2018年5月,博兴县检察院受理本案,由检察官贾道国具体负责办理。“20多本案卷,摞起来能有半米多高,工作量很大。但比这更麻烦的是,证据也不够充足。”贾道国这句平静的话语里,道出了办案的曲折和艰辛。
“你说我骗人,要拿出证据来才行啊!”面对检察官的提审,王立民态度蛮横,极不配合。要锁定犯罪,让他心服口服,必须进一步完善证据。
历时三个多月的艰苦审查,他和同事多次对接银行调取交易流水明细,发现200多笔交易大多是通过银行、支付宝和微信等电子手段转账方式实现,但这方面证据有瑕疵,于是作出了“退回补充侦查”决定,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证据。
之后,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前往上海,对接“买单侠”公司总部,调取涉案人员名单,锁定被害人群的涉案金额和具体人数,提升证据的可信性;引导公安机关奔赴广州,调取支付宝相关转账记录,获取被害人群的交易明细。此外,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聘请省内权威会计事务所介入,对涉案的交易账目严格审计,出具了详细的《审计报告》,为完善证据链条补充了权威性书证。
2018年12月19日,博兴县检察院对王立民涉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博兴县法院一审判决,王立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88万余元,发还被害人。
案后说法
本案之所以出现被害人群庞大的情况,是因为被告人前期的业务较为正规严格,建立了稳健的信誉基础。而业务员和众多的“下线”客户之间,彼此因为互相熟悉,丧失了应有的警惕和原则。
王立民透支众多客户及其亲朋好友的信任,通过“帮忙顶业务”的谎言,办理了大批虚假贷款,从中牟取利润,给公司和他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此案说明,在“熟人圈子”里,当“来钱快”的贪心凌驾于信任道德之上时,对被害人造成的身心双重打击将是异常沉重的。财物有价,信任无价,纵使再好的“朋友圈”也要讲法治,法律始终是守护生命财产安全的“终极武器”。
面对熟人或亲朋好友的求助,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将自身财物交给他人。特别是涉及钱财来往时,对于熟人关系和原先的业务关系,更要慎重对待,多方了解,要知道对方干什么,更要知道自己干什么,这样就不会给骗子以可乘之机。
案件告破,被告人已经受到法律严惩。但是通过这起案件,人们要切实敲响“思想警钟”。当把别人的信任以及熟人关系作为骗人手段时,只能得逞一时,不会得逞一世。被判入狱,名誉扫地,熟人亲情全无,这真应了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贾道国)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