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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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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公积金贷款买房最好做到5个“注意”,缺一不可

在这个高房价时代,全款买房可是越来越难办到了,毕竟普通家庭一下子拿不出数百万的购房款。无奈之下,贷款买房成为多数购房者的首选。而因为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可以节省购房成本,所以在贷款买房时,购房者都会首选公积金贷款。只是,你以为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容易吗?其实不然!若你对公积金贷款了解太少,可是很容易失败的!在此,小编要说的是,2022下半年,公积金贷款买房最好做到以下5个“注意”,缺一不可!

时间不够

第1个:注意缴存时间

对于公积金贷款,并非你交了住房公积金,就一定可以正常使用。一般来说,只有你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所以,如果你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你最好先确认一下自己的缴存时间是否达标了!

第2个:注意放贷时间

由于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较为繁琐,导致放贷周期会比较长,如果你的交款时间比较紧迫,而你却非要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最终的结果可就是你将出现违约了。因此,大家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时,一定要注意审批效率这个问题,可别因为放贷慢,从而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了!

额度低

第3个:注意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并非你想贷多少就可以贷多少的,而是有贷款额度限制的。只不过,你可以通过夫妻共同申贷来提高贷款额度,所以,大家也要注意贷款额度较低的问题,可别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了,又或者当你申请额度较高时,可就无法获贷了!

第4个:注意房屋性质

并非所有的房子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你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那就需要确认房屋性质了,就比如小产权房、公房等房子可都是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征信不良

第5个:注意个人征信

公积金贷款也是会审查个人征信的,若你的征信存在不良记录,可就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了。因此,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大家可要注意保持个人征信良好,千万别给自己的个人征信抹黑了!

如今,购房成本可是很高的,如果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那无疑是雪上加霜了!如果你想要成功使用公积金贷款,那可就要多加注意了!最后,小编要提醒大家,2022下半年,公积金贷款买房最好做到以上5个“注意”,缺一不可!

公积金必须是买房后才能贷款吗?

公积金必须是买房后才能贷款的。公积金贷款买房首先要购房者买房,付首付,签订购房合同才能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但是在买房之前你首先要去住房公积金去咨询,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贷款,免得中间出现问题不能顺利买房。贝壳济南站为您解答。

公积金买房需要注意事项

首先,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定要正确评估自己的购房借贷能力,做好万全的准备。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一定的差异,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要求,选择好个人住房贷款种类,最为重要的是,要充分评估自己的还贷能力,按照约定足额还款,要是留下什么不良信用记录就不好了。

然后要准备好贷款材料,不管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或是单位集资建房,都要弄明白具体所需哪些材料,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申请者们不妨列一张清单,把该准备的一项一项准备好,免得临阵乱了手脚。另外,公积金贷款额不能超出上限,提取总额也不能超过房产总额,并且,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不可以用于购房首付的。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的话,也不用急着放弃公积金贷款,在用公积金贷款后,剩余房款还可使用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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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04%。低息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点。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7.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

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9.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10.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具体来说,

⑴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⑵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⑶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⑸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首付款的自筹资金(首付款从贷款银行规定);

⑹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⑺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⑻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11.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组合贷款应当提交:

⑴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⑵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⑶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

⑷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批准文件;

⑸自愿以所购房产抵押的书面承诺;

⑹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

⑺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证明;

⑻公积金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12.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程序通常为:

⑴借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⑵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⑶银行同意贷款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⑷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和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

⑸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

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归还贷款本息;

⑺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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