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法律科普:想买房,但是房贷批不下来怎么办?
买房,几乎已经成了所有人成家立业的必要需求。而对于大部分人来讲,都很难拿出全款购买房产,因而也就诞生了贷款买房。一般来讲,只要个人征信没有问题,符合相关政策,也满足购房贷款相应的条件,房贷获批都没什么问题。但是,有时候还是会因这样那样的问题,房贷批不下来,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给大家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要分清楚原因,才好对症下药。要查清楚究竟是个人原因,还是开发商原因,还是银行的原因。如果是是咱们自己的原因,比如资质征信有问题,需要详细咨询银行工作人员,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建议尽快补充申请材料,或者追加共借人或者担保人,或者提高首付款的比例,降低贷款额度等等。
如果是因为银行政策调整,或者内部原因导致房贷无法通过,可以沟通是否还有替换方案,如果没有就立刻要求销售人员更换其它银行办理。这种情况下,咱们购房人是不应当承担贷款不能责任的。
如果是因开发商原因导致的,则相关法律后果由开发商来承担,由开发商负责解决贷款不能的问题。比如开发商销售的时候根本没有预售许可证,在这种情况下,咱们购房人是不可能取得银行贷款。
如果遇到了纠纷,咱们要及时做好取证,将贷款不能的原因通过证据固定下来。否则,很可能会被开发商倒打一耙,说购房人合同违约,赔偿违约金。
贷款总是申请不下来怎么办?
贷款总是申请不下来,首先要学会停下来,因为再继续申请,不仅申请不下来,反而会因为每申请一次贷款,多一次贷款查询记录,最后把征信给弄坏了。停下来之后再具体了解下做不了贷款的原因,针对具体的原因再做具体的规划,待条件成熟后,贷款自然就能申请下来了。对于做不了贷款的原因,我们分几种情况逐个做个说明:
一是不具备贷款资质,对于个人要求要有工资收入,可以参考前面的文章详细了解个人凭哪些资质做贷款;对于企业主要求要有营业收入,可以参考前面的文章详细了解企业凭哪些资质获得贷款。这里就不再赘述。没有相关资质,唯一的办法就是去创造资质,有了资质之后再去申请贷款。例如没有公积金的,未来想通过公积金做贷款,那从当下的时间开始交公积金,经过一年左右的时间也就有资格通过公积金做贷款了。
二是贷款资质有了,但是征信不好,同样做不了贷款。对于这块就要具体分析征信报告了,怎么看征信好不好,同样可以参考下之前的文章征信好不好怎么看?针对具体的征信问题,采取对应的措施,例如查询超了,那就立马停止申请贷款,养两三个月后查询好看了,那就可以好申请了。
三是有小贷影响到了银行贷款的申请。银行是不喜欢有小贷记录的客户的,因为小贷普遍利息都高,年化20-30%是非常常见的,银行看到你这么高的利息都能接受,说明你太缺钱了,说白一点就是有点饥不择食了,这会银行就会担心你还能不能还的问题。但是现在小贷的情况也挺普遍了,所以有的银行现在也放松了要求,可以容忍有小贷的,但是是有限度的,一般要求是小贷笔数不能超过3笔且合计额度不能超过20万,还有一点要特别注意的,有的银行对于最近6个月结清的小贷也算在里面。所以,如果有能力,尽量把小贷清掉,实在清不了,也把数量和额度控制住。
四是有涉及到诉讼,自己是被告的,又涉及到赔偿金额较大的,也会影响到贷款的申请。这种情况只能把案子结清,结清后出结清证明,也就可以申请贷款了。
五是有被执行人记录,一旦成为被执行人,不仅无法贷款,甚至还会影响日常的生活,例如出行、消费等。这种情况也往往会涉及到资产被查封。一旦是这种情况,基本就很难做贷款了,只有配合执行到位,后面才有资格做贷款了,而且即使配合执行到位一般要过好一阵才行,这种记录会影响好一段时间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了,首付款也交了,但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案情简介】
老百姓购房大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而贷款购房是大多数家庭的选择,但不管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购房者来讲,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了,首付款也交了,但贷款却突然办不下来是一件让人非常苦恼的事情。最近,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亓女士就遇到了公积金贷款办不下来的难题。事情是这样的,亓女士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商处购买了北京某地的一处房产,双方按照正常流程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亓女士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房屋总价35%的首付款,剩余房款双方约定由亓女士以贷款的方式支付。但亓女士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发现无法正常办理批贷,因为贷款办不下来,与开发商多次沟通也无疾而终,首付款也一直在开发商手中,万般无奈,亓女士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过多方打听,亓女士了解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专门办理房产案件,经验丰富,有很多胜诉案例。于是,亓女士来到了北京京云律师师事务所,京云律师热情接待了亓女士,在认真的听取亓女士案情后,京云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予了亓女士建议,包括目前的解决方案以及选择什么样的解决方案对亓女士最有利。亓女士在听取京云律师的建议后,将案件委托给了京云律师处理。
【办案过程】
1.京云律师积极调查取证,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接案之后,京云律师立即组成专案律师团队负责亓女士的案件,经过京云律师调取相关信息发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在业务审核过程中发现开发商存在大量涉诉纠纷和信用不良情形。于是该中心自2018年起暂停受理涉及开发商作为担保人的贷款业务。因此,亓女士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属于开发商的过错,应当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2.京云律师帮助当事人合理提起诉求,精准维权
京云律师在调取证据的基础上分析案件情况,帮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及《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2)请求判令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损失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案件受理费由开发商承担。因为是开发商的过错,所以京云律师从以上三个方面提出了诉讼请求。
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便丧失了占有我方当事人首付购房款的依据;基于合理现实情况,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且支付利息损失,帮助我方当事人挽回财产损失;因开发商过错导致我方无法办理贷款,所以案件受理费用理应由过错方承担,帮助我方当事人减轻维权成本。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3.因开发商原因贷款办不下来,法院是怎么判的?
法院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对认购书的确认,因此应当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合同成立后,缔约双方均应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原告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购房款,但因被告方的担保资质问题,公积金中心停止针对开发商项目的贷款审批,导致原告方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不能支付剩余购房款,被告方对于原告方无法办理贷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据此,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诉求,本院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被告便丧失了占有原告首付购房款的依据,应当向原告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和被告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退还原告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并支付利息损失。(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至此,京云律师代理的亓女士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顺利落下帷幕,我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的支持,案件大获全胜。
【京云律师评析】
京云律师提醒各位购房者,购房之前一定要仔细了解购房风险和开发商的资质。如果遇到贷款办不下来的问题也不要自暴自弃,可以寻找专业的房产律师咨询。如果是因为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办理贷款,此时,开发商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请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未能办理贷款,同样,买受人也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请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办不下贷款既不是买受人的原因,也不属于开发商的原因,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即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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