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后,多久能拿到银行贷款?
申请贷款买房时不仅首套房可以申请,二套房也可以申请贷款买房,首套房贷款和二套房申请贷款时会有一些差异。那么在房产过户成功之后,多久才能够拿到银行贷款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二手房过户了多久能拿到银行贷款?
一般需要一两个月才会发放到账。用户在买二手房的时候,一般需要等到银行的房贷申请通过之后才可以与原房主前往房管局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在房子办理完过户之后,银行会与客户签订好贷款合同,以及后续的房子抵押贷款各项相关手续,随后银行就会开始房贷放款。
房贷放款最快是需要一两个月,具体需要以贷款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当贷款时期遇上银行资金紧张或者是业务方面有问题的时候,银行放款可能会延迟放款,那么银行贷款到账时间可能需要三五个月左右,甚至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因此,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建议最好是不要在年末办理房贷,银行年末的时候资金通常会很紧张,加上银行年底需要进行年终结算,一般也需要在跨完年或者是次年的年初贷款才会审批。
房贷审批时,一般需要大概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完成。所以说,当用户于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支付房子首付款以及向银行申请贷款到银行放贷时间,加在一起大概需要两个月到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当房贷放款时间比较晚的时候,可以直接拨打银行客服咨询一下原因。
二手房过户后能否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答疑
12月13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2022年11月份网络热点问题月报,对“二手房过户后能否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单位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能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户缴存公积金?”等问题进行了解答,一起来看~
热点问题1:二手房过户后能否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答:可以。组合贷款由管理中心受理申请,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分别进行审批,管理中心根据最终的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签订《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抵押合同》。借款人购买现房或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的,管理中心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权登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后,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分别放款。
热点问题2: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需要缴纳手续费吗?
答: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我中心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我中心也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经纪公司代办任何公积金业务。职工本人可以直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业务,无需通过中介机构办理。
热点问题3:单位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能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户缴存公积金?
答:不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满足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4、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职工已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则不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公积金的条件。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我们会按程序调查处理,坚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热点问题4:职工家庭办理月对冲业务,当月对冲金额不足时该如何还款?
答:职工家庭在公积金贷款期间办理了月对冲还贷业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会从还款银行账户中补扣,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记为逾期。
热点问题5:公积金提取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职工可以委托配偶、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或单位专管员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除提供规定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原件。职工委托以上人员之外的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除提供规定资料外,还应该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经公证机关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必须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不适用前款规定。
潇湘晨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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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过户前可申请贷款!漳州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出台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2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在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以下简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所购房产存在尚未结清的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原贷款”),原先必须由卖方先结清原贷款解除房产抵押,方可办理过户并由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2月9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发布《漳州市“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提供了在未结清原贷款的情况下也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途径。
《细则》明确了“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业务定义、业务范围、贷款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
不需先结清原贷款
采用“带押过户”模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不必先结清原贷款。原贷款主要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组合)贷款或者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是卖方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并且尚未结清的原住房贷款。
业务范围适时扩展
根据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的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方案,目前可在市中心城区(含芗城区、龙文区)范围内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另外,目前仅部分公积金信贷受托银行具备办理“带押过户”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今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视不动产部门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范围的扩大和更多承办银行具备办理条件的情况,适时扩展可办理该项业务的范围。
《细则》明确贷款条件为申请“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承办银行关于“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的准入条件。
前置受理贷款申请
《细则》改变了原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后办理的要求,改为过户前申请,前置受理,更加高效便捷。
与原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相比,《细则》对申请“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受理材料进行了部分调整,并进一步规范了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可简要表述为:卖方预申请结清原贷款和注销原抵押→买方将首付款转入规定账户→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由银行收件→公积金部门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关协议→银行代办不动产“带押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放款转入规定账户→用规定账户内的售房款(含首付和所发放的贷款)结清原贷款并注销原抵押→规定账户内结清原贷款后剩余的售房款划转卖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