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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诈| 缺钱“网贷”倒交钱 民警喊话:小心骗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贷款已成为不少人借款的途径,因其门槛低,借款数额大,放款期限长,用户使用量迅速增长,不法分子也将苗头指向了网络贷款,通过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散发虚假广告,骗取被害人关注,再以手续费、押金、刷银行流水账等名义让被害人向其打款,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近日,高新区公安分局巴福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自己网贷遭遇诈骗,求助民警。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将报警人接到所内并迅速采取紧急止付措施。

民警将报警人接回派出所

一、资金不足想找捷径

民警调查得知,报警人李某系辖区早餐店老板,因手上资金紧张,就想尽快筹集资金,虽然李某多次听到社区宣传喇叭的防范宣传,但为了快速贷款,李某没有去银行,而是想着网上贷款。

随后李某打开手机上之前通过广告推送下载的一个名为“必下优借”的贷款APP。李某在注册时填写了自己身份信息,银行卡号,进入APP之后显示李某信用值不错,可以贷款,李某输入贷款20000元的金额,没多久APP就显示审核通过可以提现。

二、审批容易提现难

虽然贷款审批很快就通过了,但是李某多次尝试提现都没有成功。急于用钱的李某找到了客服询问原因,客服称是由于李某之前在输入银行卡账号时输错了一位,导致资金被冻结,需要转30%的保证金也就是6000元,之后客服还提供了一个银行账号。李某因急于提现丝毫没有怀疑,立即根据客服所说将6000元转入指定银行卡,完成操作后,李某满心欢喜以为可以提现时却发现还是无法成功提现。

“客服”让李某转账

三、“客服”热情警醒报警人

看着APP账户的救急“资金”无法提现,李某焦急万分。正当李某一筹莫展时,“客服”主动联系李某,称因为李某未及时提现,资金又遭遇冻结,需要再次缴纳26000元的保证金才能提现。自己本来想贷款20000元,现在“客服”却要他提交26000元的保证金,李某这时才想起平时在社区看到的反诈宣传,怀疑自己可能遇到了网络诈骗,于是立即报警。经民警调查后,李某所遭遇的是典型的电信诈骗并对他进行了反诈宣传。李某称幸好及时报警,否则他还要遭受更大的损失,并表示下次一定到正规银行借贷不再轻易给陌生账户转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高新公安

民警提示:在进行钱财交易时,需要提高警惕,切莫轻易相信陌生人,办理贷款应当去银行办理,切勿轻信网络,以免上当受骗。

女子网贷心存疑惑 民警解惑制止诈骗

民警一眼识穿

“是诈骗信息,不要信!”

11月15日,市民王女士到柳梧新区公安局火车站便民警务站报警称,自己在网上贷款因操作不当现在进退两难,想到近期警务站民警广泛开展的新型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怀疑被不法分子实施网贷诈骗,不知如何处理,请求民警甄别。

民警通过查看王女士手机得知,王女士在网上下载了一款叫“优借”的贷款APP欲贷款20000元,随后按照“客服人员”的操作提示在该软件上填写信息并提交了2万元的贷款申请,不久“客服人员”称王女士因输错银行卡号导致贷款资金被冻结,并要求其先支付6000元的“解冻费”,否则就要走司法程序。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王女士告知此为典型网络贷款诈骗,切勿相信此类手段进行汇款,民警遂将对方联系方式做拉黑处理,并让杨女士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启用了预警功能,除此外还对杨女士进行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告知其网上贷款只要是涉及先交“解冻金、手续费、保证金、改账号费、走流水账”等内容均是诈骗,不要轻易相信不明广告,遇到类似的突发情况,及时报警求助,防止被骗。王女士听到民警耐心宣传讲解后,意识到自己差点上当汇款,其对民警及时的反诈宣传表示感谢。至此,一起网络贷款诈骗案被成功阻止。

贷款前先收费

是骗子常用的手段

不骗则已

一骗就是巨额

警方提示

1、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信息

骗子实施诈骗的第一步就是获得受害人信息,日常生活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随意在不明网站留下自己的信息,给骗子可乘之机。

2、不轻信

遇到疑似诈骗时,不要盲目轻信、切记先多方核实,一般来说正规网贷机构工商局都有备案,贷款前可先进行核实。

3、不转账

正规网贷机构不会在放款成功前收取任何费用,借款中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的都是骗子。

4、贷款请到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如需贷款应在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如银行)办理,切勿贪方便贪小利,从不知名的借贷平台办理,这些平台往往不能“雪中送炭”,反而会让你“雪上加霜”。一旦确认自己被诈骗或者陷入套路贷,一定要及时报警。

多一个转发

少一个受害者

商铺变车位 800余业主上亿元购房款打水漂

签了买商铺的合同,却发现建的是车位;想要回购房款,开发商却提出用健康饮用水置换……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多位业主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反映了他们购房时的遭遇。内蒙古天地伟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1年开发的商业楼项目,被业主们发现地下一层的商铺已变为车位和设备间,买了商铺的800多位业主的上亿元购房款打了水漂。开发商还准备以“置换质押”的方式将已售出的商铺置换成“健康饮用水”,以求脱身。业主们维权无门,欲哭无泪。

地下商铺变车位上亿元房款打水漂

2011年,内蒙古天地伟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附近开发了一处房地产项目,包括万象天地1期、2期和3期。其中万象天地3期被开发商规划建设为商业楼项目,有地上四层和地下二层。2018年,开发商将该商业楼的地下一层以商铺的形式对外销售,吸引了不少消费者。

陈晓芳经营着一家小饭馆,每年光租金就要4万元,经营成本巨大。为了拥有自己的店面,陈晓芳于2019年1月全款购买了两套万象天地3期地下一层的商铺。

“当时买地下商铺的钱也是东拼西凑的,有自己10万元的积蓄,网贷借了近11万元,向亲朋好友借了5万元。几年过去了,连商铺的影子都没见着,现在每月要还2000多元的利息,还有房租要付,被压得喘不过气来。”陈晓芳说。

当时陈晓芳被销售广告吸引,上面明确写着:地下一层将引进当地大型超市,超市周边的一千多个商铺将销售,价格10万元左右。“当时铺天盖地都是这样的宣传广告,我才全款买了商铺,现在不仅没有超市入驻,商铺也一个都没见着。”

2018年,张成拿出攒了几十年的养老钱买了四个商铺,共计43万元。“谁曾想到,两年多过去了,不仅没看到自己的商铺,到住建部门查询才发现,万象天地3期地下一层按规划根本不是商铺,而是车位和设备间,养老的钱就这样打了水漂。”张成发愁地说。

多位业主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反映,他们在购买地下一层商铺时,开发商为业主提供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表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在办理当中,开发商还提供了与大型超市的合作合同。

“商铺购买合同上明确写道‘认购人认购的商铺所在土地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开发商还跟我们签了一份商铺委托管理经营合同,按照三年的期限租赁我们的商铺,每年租金是购房款的7%、8%、9%,我们都相信这是真的就买了,其中还有很多外地的业主。”业主许强说。

到了2020年底,业主们发现不但没有大型超市入驻地下一层,开发商也不再按时支付租金给业主,他们到住建部门查询才得知,万象天地3期地下一层实为车位和设备间。

据记者采访了解,有至少835户业主购买了万象天地3期地下商铺,金额总计约1.1亿元。

“买房变买水”消费者难维权

发现买商铺被骗后,业主们开始找开发商维权。在今年春节过后,许多业主都收到了电话通知,告诉他们可以办理退款,但条件是将商铺置换成“健康饮用水”。

业主们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电话不是开发商打来的,而是来自中农康养呼和浩特市万象天地水健康创业园项目部(简称中农康养公司)。电话中的工作人员告诉业主,完成置换有三个条件,一是将地下商铺置换成价值1.5倍的“健康饮用水”,由中农康养公司分期兑换给业主;二是业主出“水站销售股东5万元”,将地下商铺换成楼上的商铺;三是再给中农康养公司充值消费5万元。

业主王宁拿着一份《万象天地商铺置换质押意向协议书》和记者说,按照新协议要再出10万元换到楼上的商铺,三年内由中农康养公司还完我们买地下商铺的本金,要是到期没有还清,楼上商铺的产权就归我们了。

“是谁把我们的电话给了中农康养公司?为什么是由中农康养公司来还购房款?这个公司和开发商又有什么关系?”这通电话给业主们带来了一连串新的疑问。王宁说:“套路太深了,大家没有答应这种解决方式,担心再次被骗。”

记者向天地伟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核实“买房成买水”的置换方案,公司法人高锋表示公司计划采用此方案,但还没有确定方案细节,并不承认业主手中的《万象天地商铺置换质押意向协议书》为其公司拟定的协议。

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无果,业主们先后到玉泉区兴隆巷办事处、玉泉区公安分局、玉泉区政府、呼和浩特市信访局等部门反映问题,但是问题解决进展缓慢。王宁说:“目前只有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三支队对开发商进行过行政处罚,因为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车库以商铺形式进行销售。”

玉泉区兴隆巷办事处主任郭文杰说,办事处先后在今年1月22日和3月10日召集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尽快全额退款,目前已退款52户。

还有业主表示,2020年11月以来曾多次到玉泉区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但至今尚未立案。大队教导员刘志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21年元旦以后开始陆续接到报案,经侦大队正在取证调查,目前由于证据不全,所以没有立案。

截至记者发稿前,有部分业主置换了万象天地3期二三层的商铺,并额外补了差价,而大部分业主表示希望开发商尽快退钱。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天地伟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已从过去的办公地点搬走,业主们无法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律师袁飞飞说,内蒙古天地伟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将地下一层车位和设备间虚构为商铺,骗取消费者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利用虚假广告,违法获利1.1亿多元,构成虚假广告罪;同时,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所谓的商铺属于违规销售。

历史遗留问题多亟待从优从快处理

近日,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天地伟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高锋,谈起虚假销售,他也是“满肚子委屈”,说这是“没办法的选择”。

高锋说,2011年玉泉区政府要对这一片地进行棚户区改造,公司是政府招商引资的企业。可这片地的拆迁工作由原计划的1年拖了7年,到2018才全部拆迁完成,期间还因政策变化让工程暂停了3年,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为了尽快完成棚户区改造,政府批准企业先建设再办证。”高锋说,最初政府同意万象3期建设商业楼,所以企业是按照商品楼建设的,直到几年后才发现这片土地性质是住宅用地,不能建设商业楼项目。

记者了解到,2014年呼和浩特市政府批复将万象天地3期土地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但万象天地3期整个地下室未被纳入商业性质。

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张庆辉说,在过去一段时间,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在发展过程中,一些房地产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无证销售、一房多卖等问题,房地产企业的这些行为损害了购房者的权益。2017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着力解决房地产行业遗留问题。“在解决这些遗留问题时,政府应尊重历史和现实,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也只有‘救活’这些房地产企业,才能保护老百姓的财产安全。”

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赵国玲说:“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解决遗留问题时政府各部门应通力合作,要根据各项目的具体问题,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推诿扯皮是不作为的表现。”她建议,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都要加强规范性,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土地出让、城市房地产开发及证照办理、商品房预售等各项工作,都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运行,这是避免房地产市场乱象的基础。

近年来,全国多地出现因商品房预售制产生的无法交房、偷工减料、“货不对板”等现象。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再次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也有房地产专家认为,行业内出现各种乱象不全是预售制的问题,也有监管缺失的责任。“对房地产行业要实行严格的监管政策。”赵国玲说,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需要监管部门长时间、全方位实施监管,保障房地产企业的各项工作都在阳光下进行,并实施严格的预防和惩戒措施,防患于未然。同时,社会各界作为监督者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既监督政府的各项工作,也要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利用各自的社会角色及大数据等技术开展监督工作。本质而言,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整个社会都是受益者。(文中受访业主均为化名)(记者哈丽娜魏婧宇)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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