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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贷款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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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孩子落户北京花70万假结婚,法院判决两名被告返还

梅女士为了孩子能落户北京,花费70余万元与北京房山的高先生签订“结婚落户协议”,但这一计划以失败告终,现梅女士将高先生及中间人李某诉至法院,索要之前的“落户费”70余万元。近日,房山法院审结此案,判决两名被告返还梅女士70余万元。

原告梅女士起诉称,自己通过中间人李某介绍,与高先生签订《结婚落户协议》,约定通过结婚的方式,由高先生代办孩子的户口落入北京,待自己子女落户北京并取得北京户口后,高先生无条件与自己办理离婚手续。自己支付高先生和中间人李某相关费用共计70余万元。

同时,梅女士认为,自己与高先生之间不存在事实婚姻关系,因自己与高先生签订的《结婚落户协议》违反公序良俗,根据法律应属无效。

被告高先生、李某称,自己没有拿到那么多钱,具体钱款需再确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梅女士委托中间人李某认识了高先生,并与高先生签订《结婚落户协议》。梅女士与高先生约定,由高先生代办梅女士子女落户北京事宜。协议签订当日,梅女士与高先生办理了结婚登记。梅女士先后向中间人李某转账70余万元。而高先生也获取了10余万元“好处费”。

法院判决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通常而言,对于危害国家利益、违反道德等行为一般被认为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本质而言,本案涉及梅女士与高先生、李某合同效力的问题。

首先,关于梅女士与高先生之间的合同关系。梅女士为了取得北京市户口,与高先生签订合同,约定二人通过结婚的方式将梅女士子女的户籍迁入北京,双方在结婚时并不以共同生活为目的,仅为达到落户北京的目的,因此合同违背了社会全体成员所普遍认许、遵守的道德准则,如法院确认该合同的效力,将给社会确立不良范例,其他具有北京市户籍的居民今后将有可能通过类似的方式帮助他人落户,以获取高额回报,这不利于户籍的公平取得及规范管理,因此法院有必要对这种契约自由进行规制。梅女士与高先生签订的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

其次,关于梅女士与李某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梅女士委托李某寻找结婚对象以实现子女落户北京的目的,李某在明知梅女士与高先生并不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情况下,仍介绍高先生与梅女士登记结婚并收取了梅女士的费用,故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李某、高先生返还梅女士70余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但高先生和李某庭后表示没钱返还给梅女士。

【法官讲法】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序良俗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被社会大众普遍遵从和认同。有悖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仅会使自身人身和财产利益遭受损失,同时也严重冲击和破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众对美好价值的追求。

本案中,梅女士以婚姻作为工具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不仅不能达到落户北京的目的,而且遭受了时间成本、利息损失,也面临着不确定的人身风险和钱款被转移无法执行的后果。

(@北京晚报)

与“假妻子”同床共枕一年多,被骗钱骗感情!高安一男子中招!

同床共枕一年多的“妻子”,居然是假的,假年龄、假身份、假结婚、假怀孕,这一切都让他瞠目结舌。

原来,“妻子”的一切目的都只是为了骗钱。

这一年多时间在男子吴某身上发生的事情,真的像是一场戏。吴某不仅在感情中受挫,自己和亲友也被这位所谓的“妻子”诈骗了不少钱财。

2021年七夕,陈某与吴某相识,接触后便很快相恋了。期间,陈某利用假身份进行了假恋爱、假结婚、假怀孕等一系列操作,来博取吴某的信任。在这之后,陈某便开始以项目投资、结婚彩礼等理由,多次向吴某骗取钱财,而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吴某,对“妻子”的话深信不疑,一一满足“妻子”的任何要求。

后来,吴某时不时带着陈某参加家庭聚会,一来二回,吴某的亲朋好友也与这位“妻子”熟络了起来。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位看起来好说话的“妻子”以有所谓特殊身份、关系等介绍工作为幌子,编造“指标费”、“给领导送礼”、“免试入职”等理由多次诈骗吴某的亲友。

就这样,因为拿钱不办事,承诺迟迟未能兑现,陈某最终东窗事发。实际上,陈某将诈骗所得到的近18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消费,早已挥霍一空。

日前,高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

01

婚姻毕竟不是儿戏,应三思而后行,必要的交往和了解,才是进一步确定关系的基础。如不慎上当,应当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02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人员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绝大多数都要通过统一考试、考核。切记不可轻信有“熟人”、有“门路”的谎言,莫相信所谓的“捷径”而上当受骗。

来源:高安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大龄女假结婚买房,最后自食恶果终身无法婚娶

小潘是我这里最特殊的会员,今年已经37岁高龄,在上海奋斗打拼了已经快20个年头。之所以特殊,那是因为小潘的婚姻状况是已婚,她的婚姻比较奇葩,和丈夫婚姻存续了6年,中间一共只见过几次面!她的婚姻典型的有名无实!

小潘是山东济南人,家里比较富裕,还是个独生女,18岁那年考上上海复旦大学,定居上海至今已19个年头!目前在一家合资企业做高管,年薪40万。就在小潘31岁那年,她原本租的房子房东要出国了,由于是急卖,便低于市场价50万出售上海浦东新区德平路一小区105平的住房。当时价格是580万。

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因为小潘是租客,自然享有优先购买权,于是便联系上了房东,由于两人对房产交易流程一窍不通,便找了家小房产中介准备交易过户(因为小中介公司佣金比较低廉)

通过了解下来,中介陈阿姨告知小潘其是没有购房资格的,因为小潘是外地人并非上海本地人,恰巧当时又是在2011年之后,上海限购令已出,心急如焚的小潘犹如当头棒喝,如此捡皮夹子的机会又怎么能错过,于是向陈阿姨讨教对应之策!

陈阿姨告诉小潘,想要买下这套房子必须是结婚的状态,外地人想在上海购房那就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才有购房资格!

结婚?小潘一思索,这怎么可能,自己长那么大一次婚也没结,怎么能轻易送出自己的头婚,可是那边房东可不等人,确定小潘这里无法购房,房东又去各大房产公司挂牌出售!

最终小潘为了购置这套房子也是豁出去了,鼓起勇气来到陈阿姨的公司,让其介绍对象假结婚,待到房产交易过户后再离婚即可。

于是隔天陈阿姨带了个子25岁的小伙子小冯。

小冯是上海本地人,家里就一个,高中毕业,目前在一家国企上班,普通工人,月薪当时就3500,标准的屌丝一个,和父母挤在闵行一套45平的二居室里,条件很普通!为了安全起见,陈阿姨让两人签了一分协议,就是小潘出资购房,贷款还贷和房子的所属权于小冯无任何关系,小冯也很爽快答应了签字,见小冯如此爽快小潘也就心一横果断签字。于是在陈阿姨的陪同下,双方带好身份证和户口本来到小冯隶属的闵行区民政局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协商好总共支付小冯人民币3万5000元整(结婚那天支付15000元,交易过户后,离婚当天支付20000元整)

结婚后,小潘支付了15000给小冯,然后小潘陈阿姨房东三方签了居间,房屋预售合同。由于小潘要贷款,有几次去银行,小冯也是很配合,请假带着证件来陪小潘办理贷款,最后小潘成功地过了户,欣喜之余,就赶紧打电话通知小冯离婚的事!并准备好2万现金离婚当天交给小冯!

可就在这个时候,小冯出幺蛾子了,他的电话一开始关机,由于是陈阿姨介绍的,小潘跑到了店里找到陈阿姨,陈阿姨赶紧带着小潘找到小冯在闵行的家。

哪料到小冯六亲不认,啥假结婚不假结婚的,说德平路的房子自己也出钱了。对接下来之前所签的协议拒不履行还扬言小潘购置的房子自己也有份。

小潘瞬间犹如晴天霹雳一般,陈阿姨也连连自责,并对小潘许下承诺,以后打官司啥的自己会为小潘作证。小潘感谢了几句回到了家,翻来覆去的就是睡不着觉!

小潘购房的首付200多万也是自己父母含辛茹苦地赚来的,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小潘不甘心,于是去咨询律师,律师的回答又令小潘大吃一惊,由于之前的这分协议,写着假结婚三个字,国家明确规定没有啥结婚,结婚就是结婚,没有假,只有真,那份协议是无效协议,小潘应该结婚前去公证处公证自己日后购房的事宜,让男方签字放弃日后所购房屋的份额,这样这个官司才有赢的希望!可是当时小潘由于急于购房,对结婚前应做的手续也没咨询律师,酿成苦果!

小潘万般无奈又来到了小冯的住所,她这次有备而来,带着录音笔,故意说话激小冯,哪料到小冯的应答毫无破绽,执意说自己购房出了一半的钱,小潘示意你既然出一半的钱那你转账记录给我看啊,我可没收到,房东也没收到!哪知道小冯厉声说道,我给老婆钱难道还要走帐吗,谁交给老婆钱是走帐的,早知道走帐就好了,现在弄的说不清楚,说罢竟哭了起来,一脸委屈的样子,邻居见小冯哭了,以为他被小潘欺负,最后还打了报警电话!

到了派出所,小潘将事情原委和民警一诉说,可是小冯不认,推翻了小潘的说辞,最后民警建议两人打离婚官司,至于婚后的房子法院会给双方答案!

小潘自知打官司,毫无胜算,毕竟是先结的婚,后过的户,这房子也是以夫妻双方的名字购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她之后和陈阿姨商量,由陈阿姨做说客,去小冯家谈判。

小潘原本想花30万支付给小冯,然后去协议离婚,男方净身出户,把这件事情了了算了,因为这笔钱是父母这辈子的积蓄,也是日后给自己的嫁妆钱,便没告诉父母,不忍二老伤心,独自去面对!

可是小冯那里哪是省油的灯,一口否决了小潘的协议,直接开口100万,最终小潘无奈把小冯起诉到法院,可是由于证据不足,和有争议的未分割的财产,法院并没有判决双方离婚。

于是小潘的婚姻一直拖到现在,苦的是就算现在遇到心仪的对象也无法结婚啊!可这几年房价水涨船高,当年小潘580万购的房子现在已经超过了800万。而小冯那边的要价也涨到了200万!

小潘曾经想过就给他200万解决问题,可始终心有不甘,这样的无赖真的没人能教训他了吗,难道就没正义了吗?

而就算小潘哪怕现在离异了也是二婚了,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她最近也交上了男朋友,而她却是隐瞒着自己的身份去交往的,我想男方一旦知道她的事情,不免…其实小潘就是受害者,若是当时购房时少些冲动,在慎重些,不视自己的婚姻为儿戏,那就完全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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