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首套房首付降至20%
12月26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的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显示,潍坊市将提高贷款额度。将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同时,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降低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调整为20%。取消购房面积(144平方米)、存量房建设年限(10年)对首付款比例的影响。执行统一标准: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取消冻结账户余额的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留存账户余额;已经取得贷款的职工账户留存余额可用于对冲公积金本金或提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称,职工申请贷款时,由业务系统自动获取职工申贷前6个月内账户余额的最大值,系统自动按照其20倍测算贷款额度上限,额度测算后不再留存账户余额。
政策调整前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账户余额冻结部分解冻,公积金正常还款的,可用于对冲公积金本金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职工申请贷款后的账户余额和新缴存额,公积金正常还款的,可用于对冲公积金本金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调整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政策。将现行政策“有尚未偿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只能用于冲抵贷款本息”,调整为“有尚未偿清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对冲公积金贷款本金或提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文件要求,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还款人)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将现行“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调整为:“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称,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指的是: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县处级女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延长至65岁)。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达到退休年龄,但仍处于正常还款期间内的,不能办理离退休提取手续。
取消大病提取政策。潍坊市现行大病提取政策超出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该项提取政策。
调整亲情提取政策。将潍坊市现行亲情提取政策“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简称家庭成员)购买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中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除配偶外的家庭成员按此项政策提取后此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购房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中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父母、子女按此项政策提取后此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称,该政策仅适用于购房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办理亲情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亲情提取。
家庭成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办理亲情提取,办理亲情提取的所购住房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在1年内的,可一次性提取截止到提取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超过1年的,不予办理亲情提取。
(人民日报客户端)
多地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业界:从需求侧加大支持力度
来源:人民网原创稿
继2022年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后,湖南、安徽、海南、杭州、成都、济南、昆明、郑州、南宁、石家庄、哈尔滨等多省市在近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规定,相应调整所在省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
多位市场人士表示,各地纷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复合与住房相关的商业按揭贷款利率的下行趋势,可以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与负担,对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支撑作用;同时可以提振房地产市场,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房地产投资恢复,或将缓解与改善地产企业面临的资金链压力。
近十年来我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走势。图片:WIND客户端
据悉,住房信贷政策在近日频迎政策利好: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明确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新规,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即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民生证券利率专题报告显示,此次地产放松政策密集出台,旨在提振地产市场情绪,激发个人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应观察近期地产销售高频数据亦有所改善,在政策加码下该趋势短期内或有延续性。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对当地楼市回暖具有一定支撑作用,要从供给需求两端多措并举,多方发力,才能对市场有所支撑。
“总的来说,多举措、全方位促进房贷利率持续下行,有利于降低各种房贷付息成本,提升居民购房需求,促进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的恢复。”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郑后成表示,降低房贷利率是推升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有效方式,对推动商品房销售增速有积极作用。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认为,公积金是购房者重要的金融贷款之一,也是为了买卖房屋设立的专项贷款资金,是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优先选择的贷款方式。本次公积金下调主要针对首套房,再次体现了信贷政策对刚性需求的支持。四季度,在多项政策的加持下,助力市场信心的改善,市场有望加速修复。
海员证券研报认为,9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了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并允许地方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财政部推出改善需求个税退税政策,三条政策覆盖了刚需与改善型需求,放松调控态度较明确。国庆期间,杭州、无锡、南京等多地已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释放刚需购房者需求。后续或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恢复情况,持续调整政策组合,在宽松政策预期和低基数影响下行业增速四季度有望同比转正。
也有行业人士认为,随着政策约束放松的效果逐渐显现,地产销售态势已在逐步好转。政策托底力量的逐渐增强,特别是从需求侧加大支持力度,将有助于改善此前的偏弱预期。
明确!名下唯一住房用于长租,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执行
9月,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配合推进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简称《细则》)。
唯一住房用于长租
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执行
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配合推进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可以核减租赁住房1套。
实施细则
一、家庭名下唯一1套住房已用于长租,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且已有1套用于长租,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三、购房资格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为准,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提供《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或《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长租房合作协议》资料。
四、因各商业银行对长租房后申请商业贷款的政策执行不统一,组合贷款业务暂不适用上述业务标准。
关于公积金
近期热点问题答疑
Q1
长沙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多少?提取之后还可商转公吗?
答:长沙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调整为40%。
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同步调整,商业银行贷款部分有不同规定的,按照规定较高的执行。
Q2
长沙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
答:目前,长沙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情况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按照目前的个贷率,2021年2月1日起,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按照余额的15倍计算(铁路分中心另行计算)。
倍数每年根据上一年的个贷率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指缴存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和异地贷款合作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核定,最终贷款额度仍需结合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等确定。职工家庭近12个月办理了公积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不适用此条。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此条。
Q3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如何认定房产套数?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原则上以本市和购房地的有效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注销房产套数不计,购房时间顺序认定期房以住建管理部门房屋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产权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异地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和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Q4
离异带小孩的单身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获得未成年抚养权的离异单身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参照职工家庭贷款政策执行,购买二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抚养权的认定原则上以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显示为准。
Q5
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办理了商业银行贷款和购房提取的,以后还能否申请商转公?
答:可以。
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办理了商业银行贷款和购房提取的,以后可以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
但是,如果期间购买了二套房,该套房则不再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不可办理商转公。最终以申请贷款时施行的政策为准。
Q5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方式?
答:1、所购房屋设定抵押
咨询商业银行是否同意提前结清→向管理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结清商业银行贷款→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借款人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注意:本套住房已出产权证书的,职工应以本套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公积金贷款,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长沙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30日内结清商业银行贷款。
2、其他房产设定抵押
咨询商业银行是否同意提前结清→至贷款管理部做贷前咨询→向管理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借款人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Q5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对提取和贷款办理时间有要求吗?
答:有。职工家庭自政策实施之日(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房适用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期房的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时间为准,二手房的购房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记载的入库时间为准。
符合“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申请购房提取需要在购买自住房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提出申请,且该房屋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符合“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在购买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出具《担保意见书》之日起计算。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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