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所需材料
近日网友“优质网友”问政:
我想咨询一下,第一次申请大学生生源地贷款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本人属于户口在大庆,在云南上学的。
市教育局回复如下:
问政人您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黑教助联[2022]1号)通知,今年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承办。7月1日正式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申贷学生(含预申请学生)可自行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进行注册并录入基础信息。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再与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部门完成借款合同签订相关手续。
所需材料:
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
二、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三、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四、取得录取通知书后,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原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各县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咨询联系方式:
萨尔图区:6181221让胡路区:5153513龙凤区:6243006
红岗区:4197921大同区:6165618肇州县:8514960
肇源县:8235213林甸县:3316286杜蒙县:3422200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高标签]问政热线:6666669
编辑:邹天涯
审核:谢丽艳、刘颖
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加快解决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及市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数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招聘对象
1、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5、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三)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
办理所需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
1.填写《就业困难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
4.一寸红底照片一张
5.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4050”人员:需提供《国有或集体企业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②“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复印件
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
④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⑤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和电子学历复印件;农村户口:助学贷款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城镇户口:父母双方国有或集体企业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家庭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
(二)招聘报名所需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就业创业登记证;
3.一寸红底照片2张;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由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认定)
资格审查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人员招满为止
(二)资格认定地点:运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北楼209室,0359-2089925)
(三)招聘报名地点:运城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南3楼,0359-2222571)
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月薪为运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月,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运城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0日
运城市直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加快解决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及市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数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对象
1、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5、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三)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
四、办理所需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
1.填写《就业困难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
4.一寸红底照片一张
5.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4050”人员:需提供《国有或集体企业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②“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复印件
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
④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⑤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和电子学历复印件;农村户口:助学贷款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城镇户口:父母双方国有或集体企业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家庭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
(二)招聘报名所需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就业创业登记证;
3.一寸红底照片2张;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由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认定)
五、资格审查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人员招满为止
(二)资格认定地点:运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北楼209室,0359-2089925)
(三)招聘报名地点:运城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南3楼,0359-2222571)
六、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月薪为运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月,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七、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运城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