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本金延期偿还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2年,中国高校毕业生达1076万人,同比增加167万人,毕业生人数创新高。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明确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预计将为贷款学生减免利息20多亿元、可申请延期偿还本金50多亿元,有助于缓解贷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惠及400多万高校毕业生。
免除利息的范围如何确定?《通知》明确,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因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2年年内个人应付的利息;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以及以前年度的逾期贷款在2022年内产生的罚息。《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上述负责人介绍,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此次免除利息,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执行。免息所需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优先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可用的存量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或没有存量资金省份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另行安排。
除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外,2022年内应偿还的贷款本金,还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
据介绍,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2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不适用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贷款期限不变。处于贷款偿还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2022年贷款本金,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通知》印发前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如果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了2022年利息,是否能免除?据介绍,此类情况下利息应予以免除。若承办银行未进行扣款操作,则相应资金不再扣款,贷款学生自行使用。若承办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则由承办银行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回个人账户。
此外,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遇到这类情况,学生应如何操作?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贷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原因,如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防疫需要隔离或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受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等,未能及时还款的,可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规定提交个人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承办银行履行相应审核程序后,对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逾期记录符合《通知》规定的,经承办银行审核后按相关程序予以调整。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本金延期偿还!来看4部门最新通知
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xw)
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来看要点↓↓↓
通知明确——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的对象有哪些?免除利息的范围如何确定?大家关心的这些问题,一起来看解读——
惠及对象
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的对象是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在2022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
《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本次措施的出台,预计减免利息20多亿元、可申请延期偿还本金50多亿元,有助于缓解贷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惠及400多万高校毕业生。
免除利息的范围
本次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对于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因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2年年内个人应付的利息。
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以及以前年度的逾期贷款在2022年内产生的罚息。
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的2022年利息,应予以免除,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若承办银行未进行扣款操作,则相应资金不再扣款,贷款学生自行使用。二是若承办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则由承办银行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回个人账户。
关于延期偿还
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
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2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不适用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贷款期限不变。
处于贷款偿还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2022年贷款本金,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在《通知》印发前,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目前,承办银行的相关申请渠道正在开通过程中,开通后将及时告知贷款学生,请贷款学生关注相关信息。
关于逾期贷款
“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上述规定适用于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2年年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贷款学生。具体操作程序为:贷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原因,如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防疫需要隔离或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受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等,未能及时还款的,可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规定提交个人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承办银行履行相应审核程序后,对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逾期记录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经承办银行审核后按相关程序予以调整。
编辑:张奥
@所有人!生源地助学贷款7月15日正式开始办理
近日,我市各县市区学生资助部门相继提前开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工作。据悉,今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将于7月15日正式启动,至9月30日结束,有需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到高考前户籍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江华瑶族自治县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正在现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湖南省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覆盖所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根据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额度为: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毕业后第六年开始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为第一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通过助学贷款支付宝、POS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纳入个人征信,提醒贷款的每位学子:珍惜个人信用记录,主动履行按约还款义务。
附:永州市学生资助部门、各县市区学生资助部门咨询热线电话
零陵区:0746-6229332
冷水滩区:0746-8219165
祁阳市:0746-3399118
东安县:0746-4232725
双牌县:0746-7726685
道县:0746-5227112
江永县:0746-2372001
宁远县:0746-7323197
蓝山县:0746-2214565
新田县:0746-4728157
江华县:0746-2312108
永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0746-8211601
【来源:永州新闻网_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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