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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公告

兰州市七里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公告

七里河区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将启动,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便捷办理助学贷款,确保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高效,特公告如下:

一、贷款政策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如有需要,可按照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超出学费以及住宿费部分提现后可作为生活费使用。

(四)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为5年,即借款学生于毕业后第六年12月20日第一次还本,对尚未进入还本期的助学贷款(即学生未毕业或已毕业但未开始偿还本金的贷款),可由借款学生提出申请,通过还款计划变更,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宽限期延长至5年,具体变更流程和系统操作与现行系统还款计划变更做法一致。存量贷款继续执行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五)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即LPR5Y-0.3%)执行。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二、申贷以及档案留存材料

(一)首贷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按认定程序通过认定后方可办理贷款(《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注:办理首贷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县级资助中心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无需留存户口簿复印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县级资助中心可以要求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二)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三)档案留存材料

本年只需留存申请表原件以及认定表原件(若有),若学生用《在校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理学生证的,需留存《在校证明》以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资料不再留存原件及复印件。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向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打印1份彩色合同以及1份彩色受理证明。

三、申贷流程

(一)现场受理

1.注册用户。首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按提示完成注册,网址:www....。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录,无需重新注册。

2.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及共同贷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系统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填写《认定表》。续贷学生不再填写《认定表》,需要填写“续贷声明”。

3.现场审查。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即可。如续贷时新共同借款人,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

4.签订合同。资料审查通过后,县级资助中心按程序组织签订《借款合同》。打印《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给学生。

5.录入电子回执。到高校报到后,及时将《受理证明》交付高校并提醒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过时未录入回执,视为放弃本次贷款。

(二)续贷远程受理

1.登录系统。资助中心开通续贷远程受理后,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选择“网上签订合同”进入网上签订合同流程。

2.查看远程受理服务协议。

3.同意远程受理协议。

4.身份认证授权。合同预览确定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使用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

5.查询认证状态。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按钮,查询认证状态,查询到身份认证成功,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

6.打印受理证明。贷款审批通过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受理证明务必交高校经办教师。

续贷远程受理无需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更方便快捷。

注:通过身份认证的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无法修改,可以通过删除贷款申请,重新申请一份新的贷款申请;未通过身份认证的贷款申请可以通过修改贷款申请重新选择是否现场签订合同或网上签订合同。

四、疫情防控

资助中心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受理点体温测量、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工作。加强贷款受理场所消毒消杀工作,确保逐日进行。受理高峰期做好贷款学生分流办理贷款,避免人员集聚。安排人员做好排队引导工作,做好体温异常人员的应急处置。续贷学生或家长一方前来办理即可,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回来学生贷款办理须提前如实电话告知资助中心,以便采取相应办法受理贷款。前来办理贷款的学生、家长必须服从办理点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五、特别提醒

(一)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切实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已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的,按原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学生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学生个人信息以及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生活、工作产生深远负面影响。

(五)借款学生应在还款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防止出现问题。

(六)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联系电话、就业信息、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及时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

(七)借款学生的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及时前往办理贷款的县区资助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

(八)请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且将账号打印在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按要求及时开通账户、修改密码、进行认证,有助于账户内资金的管理使用,方便毕业后贷款偿还。

(九)贷款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政府补贴,毕业后开始每年偿还贷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以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

(十)兰州市七里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受理时间:

续贷受理时间:7月20日至8月20日每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首贷受理时间:8月20日至9月20日,每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办理地点: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32号教育局(小西湖立交桥下原理工中专学校)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

七里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313630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七里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7月

靖远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告

一、办理时间、地点

(一)时间:7月28日开始办理助学贷款业务(续贷,首贷),具体结束时间以开发银行通知为准。

(二)地点:贷款业务请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教管中心办理;研究生延期及学生其它信息变更等业务请到县统办二号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2室办理。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原则上续贷通过远程网络办理,首贷学生在户口所在乡镇教管中心代办点办理。

二、贷款政策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一般情况贷款申请额度为当年学费和住宿费总和,家庭特别困难者,可按照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超出学费以及住宿费部分提现后可作为生活费使用。

(五)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学生于毕业后第五年(毕业当年为毕业后第一年,毕业下一年为毕业后第二年)12月20日前第一次还本,对尚未进入还本期的助学贷款(即学生未毕业或已毕业但未开始偿还本金的贷款),可由借款学生提出申请,通过还款计划变更,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宽限期延长至5年,具体变更流程和系统操作与现行系统还款计划变更做法一致。存量贷款继续执行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

二、申贷以及档案留存材料

(一)首贷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注:办理首贷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各办理点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无需留存户口簿复印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可以要求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二)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三)档案留存材料

本年度只需留存申请表原件以及认定表原件(若有),若学生用《在校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理学生证的,需留存《在校证明》以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乡镇学生助学贷款办理点需向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打印1份彩色合同以及1份彩色受理证明。

七、办理流程

(一)学生在线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首贷学生先进行用户注册,逐步填写相关信息;续贷学生直接登录系统,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登录贷款系统后,点击“资料完善”,修改、更新、完善个人信息,保证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二)续贷声明:续贷学生申请贷款时,需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认真阅读并填写约定与承诺书,方可申请续贷。

(三)资格审查:完成在线申请后,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学生签字确认便可不再盖任何单位公章。

(四)申请受理及合同签订:首次贷款必须由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办理、签订合同;续贷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场办理、签订合同(今年续贷不提倡现场办理)。

(五)一旦合同生成后,续贷学生的合同上都会自动生成一个属于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仅供学生自己使用。特别注意:今年首贷学生合同上会自动生成一个属于自己“指定账户”,“指定账户”指的是助学贷款账户编号,用于银行卡绑定,请在贷款后第二天进行银行卡绑定,若不进行银行卡绑定,最终贷款不成功,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业务办理工作人员。

(六)回执录入:开学后,学生10月10日前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11月份开始省开行统一给各高校贷款学生打款,请每个学生到时登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续贷学生)或平安银行APP(今年首贷学生)注意查收。

八、提供优质服务

(一)合理安排受理场所功能区域

各受理场所应划分出学生家长等候、咨询、打印、诚信教育、贷款回收等功能区域,受理地点要提供免费打印设施。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各办理点要重点设置诚信教育区,告知学生毕业后按期偿还贷款以及不按期偿还贷款的不良后果。

(二)设置便民服务

各办理点要在受理场所提供防暑、避雨场地,免费提供饮用水等便民服务,尽量减少学生及家长等候时间,确保学生跟家长至多跑一次,受理时文明办理贷款,提升服务意识。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

各办理点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受理点体温测量、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工作。受理高峰期做好贷款学生分流办理贷款,避免人员集聚。对于续贷,尽量通知学生或者家长一方办理即可,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可设立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回来学生贷款办理专门窗口,将本地学生与省外学生尽量分开办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借款学生可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查询贷款状态。每年至少登录系统两次。

(二)如忘记系统登录密码,可打95593重置密码,也可联系我县资助中心或本乡镇教管中心重置。

(三)贷款学生务必认真阅读贷款相关说明,严格按规程操作,准确填写申请信息。否则,将可能导致贷款不被审批。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咨询邮箱:zhx@.

(五)使用支付时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95188(续贷学生);使用平安银行APP时有疑问请咨询平安银行或国家开发银行(今年首贷学生)。

(六)靖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43-6136129,0943-6130492

靖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二二年七月

来源:靖远教育

广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助学贷款首贷受理公告

各位同学:

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学生已于于8月12号开始受理,请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认真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贷款要求及办理时间准备好相关资料进行办理。

一、贷款政策

(一)学生本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广河县,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或在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原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户、残疾家庭、特困家庭学生。

2.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

3.因特殊原因未通过高中预申请,但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高校费用的学生(需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现场如实填写并签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承诺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高校费用。因填写信息不实产生的后果由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承担)。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贷款金额为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本科及以下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新生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续贷及在校生首贷为在校剩余年限+15年。

二、注意事项:

1.首贷(新生)签订合同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在场;

2.临时身份证或过期身份证不能办理助学贷款;

3.特别提醒:资助中心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助学贷款业务,此项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受理时间:

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新生贷款于8月12日开始,每天受理时间上午8:40-11:40、下午2:40-5:40节假日不受理。

四、所需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在线注册完成后从电脑系统里导出申请表打印1份,在线注册由学生本人自行完成,具体操作参照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操作流程。(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同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并与共同借款人在办理现场工作人员监督下签字)

2、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首贷提供学生证原件)。

3、贷款学生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4、贷款学生家长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广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8.10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操作流程首次贷款学生登陆系统(针对今年高考新录取学生和以前未办理过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输入打开登陆网址,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密码设置后务必牢记,电话号码必须为常用电话,点击注册。

5.完善个人资料,选择甘肃省--临夏州--广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户籍信息以户口簿为准,家庭信息中住址必须填写实际现住址,填写信息必须完整准确,不准遗漏任何选项,电话号码至少填写三个以上(联系人填写亲属,电话填写常年不变的号码),注意:身份证不需上传。以上信息完善点击保存。

6.完善就学信息:输入就读高校名称及专业等信息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学校名称完全一致,注意: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不需上传。以上信息完善点击保存。

7.点击下一步→申请贷款,点击同意下一步,填写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本科及以下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年限为在校剩余年限+15年,个人账户信息选择“支付宝(甘肃)”,点击下一步。

8.完善共同借款人信息,注意: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不需上传,点击下一步。

9.贷款资料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贷款,提交后点击导出申请表,选择打开通过,点击确定,打开表格后以个人姓名另存为桌面文件,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说明:如有错误,必须在系统修改,不能在表格上直接修改)。

提醒注意:一旦发生由于学生本人录入信息错误,或导出后的申请表与系统内不符,责任学生自负。

编辑:马蕊王一婷

责任编辑:马雪峰

来源:广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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