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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背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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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上班就背债,退出还要高额赔偿……“培训贷”套路到底有多深?

新华社南宁5月13日电题:没上班就背债,退出还要高额赔偿……“培训贷”套路到底有多深?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黄浩铭、林凡诗、刘岭逸

还没上班获得收入,小覃就背上了一身债。为了解除不合理的合约,她还不得不进行了高额赔偿。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全国多地曝出大学生求职者陷入“培训贷”陷阱。近期随着毕业求职旺季来临,求职者须警惕这些套路多多的“培训贷”公司。

(小标题)高薪招聘?未入职先背“贷”

“月薪6000元还另有提成,一天只用工作3小时,公司还包住宿,结业之后即具备高级舞蹈教练资格。”看到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某家舞蹈培训机构招聘舞蹈学徒的信息后,小覃前去求职。

经过面试,店长熊某表示要得到这份工作,需要接受3至5个月的培训,培训费、办理教练证费用和进修费一共是27800元。如果舞蹈学徒在培训期内协助教练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教学任务,这些费用由公司来承担。

小覃觉得现在找工作不容易,粗略浏览了一下协议书就签字了。这期间,有两名男子要求她解锁手机,一番操作之后让她对着手机拍照。小覃以为是办理入职手续,没太在意。回家之后,她翻看手机记录时发现,自己通过两个网贷平台贷款27800元,加上利息,还款金额超过3万元。

小覃感到上当受骗了,随即向劳动监察和公安部门报案。在两个部门的调解下,小覃与这家机构签署了调解协议。但因为此前签署的培训协议上有违约条款,小覃无奈支付了8000元违约金。

“执法人员说,如果去法院起诉,可能不用支付违约金,但我想尽快脱身。”小覃说。

在广西南宁有多家该舞蹈培训机构的分店。记者以应聘舞蹈教师的名义走进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的一家分店。店长莎莎介绍,该机构在广西、广东等地均有分店,要求培训考证之后上岗。莎莎向记者推荐了费用为27800元的全能店长教练班,并称可以0元学习,前提是要从网络贷款平台分24期贷出全额学费。

“前6个月在不迟到早退情况下,我们帮你还款;6个月后你顺利毕业,我们负责帮忙安排工作,每月底薪6000元加提成,你就可以自己还款,这样算下来你没有任何经济压力。”莎莎说。

见记者对从网络平台借款交费的方式表示犹豫,莎莎说:“网络平台相当于第三方担保机构,是为了约束学员,让学员能更快学到技能。”聊天中,该店长不断以“培训结束就能拥有光明前途”“网贷学费偿还容易”等劝说记者尽快签约,甚至表示未来做得好还能开店做合伙人。

记者通过内部人士拿到一份该舞蹈培训机构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总部在广东东莞的这家培训机构在各地招募代理商并收取费用,代理商需要继续发展加盟商,收取的加盟费与总部按比例提成,加盟商可以使用该舞蹈机构的品牌,但经营中产生的债务、纠纷等由加盟商自行承担。

记者了解到,有些“培训贷”公司为逃避执法部门打击,往往会办理一些门槛要求不高的资质,甚至开连锁培训机构。知情人表示,这些公司真正的盈利点在于办理“培训贷”后小贷公司给予的返点、收取的高额培训费,以及发展加盟商后的利润提成。当吸引一定数量的求职者“入套”后,这些公司就会以经营困难等各种理由“卷款跑路”,以逃避责任。

(小标题)披上“合法”外衣,职场“小白”防不胜防

在一些互联网投诉平台上,关于“培训贷”的投诉有很多。不少网友抱怨“被套路”,遭遇“霸王条款”“公司跑路”“退款难”等。

在某网络留言区,大学毕业生小梁讲述了他被南宁市一家培训机构以招聘名义骗办“培训贷”的遭遇。记者4月底到南宁市民族大道某大厦该公司办公地点走访发现,原本的办公室已经搬空,墙上的公司名称被遮挡。大楼的一名保安表示,这家公司近期已经没有继续经营。

南宁市西乡塘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甘锡海介绍,这些培训公司以高薪、工作轻松、前景光明等虚假承诺为诱饵,要求求职者办理“培训贷”。但培训结束后,承诺往往无法兑现,求职者还要一直承担贷款的利息和费用。这些公司并不会与办了“培训贷”的求职者签署正式劳动合同,而是以所谓的“协议书”替代,并设置一系列明显不利于求职者的苛刻条款和高额违约金。

记者获得了一份南宁市某培训公司与培训学徒签订的协议书。协议书显示,求职者在两年的培训期内以贷款形式分期向培训公司支付27800元的服务费,如果两年内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培训费用由培训公司承担;一旦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约行为,学费由求职者自行承担。至于退费,则需要在协议生效7天内提出,且求职者需支付已支出的有关费用和40%的违约金。

协议书还规定求职者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关内容,否则将向公司支付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违约金,以及公司因此蒙受的全部损失和因参加诉讼或仲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田志远表示,这类合同特点是公司利用自己优势地位订立格式条款,为对方设置苛刻的条件,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小标题)求职旺季需加强监管维护求职者权益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开展集中打击。今年2月,银保监会、央行、教育部、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进行了明确规定。

随着相关部门对“培训贷”等“套路贷”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这些“培训贷”公司也越来越善于伪装,让求职者防不胜防。

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宇表示,这些公司的经营行为涉及金融监管、公安、市场监管、人社、教育等多个部门,法律关系十分复杂,一些求职者明知自己上当受骗,但难以承担维权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往往会自认倒霉、息事宁人。

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齐抓共管,加大对“培训贷”的打击力度。

黄宇表示,建议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通过“防骗进校园”等形式,加大对毕业大学生金融、就业、法律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毕业生对各种形式“培训贷”陷阱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防范意识。

南宁市12315中心工作人员颜红日建议,加大防范“培训贷”的宣传力度,提示大学毕业生谨慎使用金融贷款,并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协议与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核对相关内容,对于不利的条款应及时提出,商议或修改后再签订。如不慎踏入“培训贷”陷阱或者遇到疑似“培训贷”诈骗的情形,应积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如涉及教育培训纠纷的,向培训机构注册地所在的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涉嫌诈骗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甘锡海说,“培训贷”乱象涉及多个行业领域,仅靠某个部门单独执法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厘清市场监管、人社、公安等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涉嫌合同诈骗,以欺诈、胁迫等方式强制捆绑培训贷款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完)

没上班就背债“培训贷”套路到底有多深?

新华社南宁5月13日电题:没上班就背债,退出还要高额赔偿……“培训贷”套路到底有多深?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黄浩铭、林凡诗、刘岭逸

还没上班获得收入,小覃就背上了一身债。为了解除不合理的合约,她还不得不进行了高额赔偿。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全国多地曝出大学生求职者陷入“培训贷”陷阱。近期随着毕业求职旺季来临,求职者须警惕这些套路多多的“培训贷”公司。

高薪招聘?未入职先背“贷”

“月薪6000元还另有提成,一天只用工作3小时,公司还包住宿,结业之后即具备高级舞蹈教练资格。”看到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某家舞蹈培训机构招聘舞蹈学徒的信息后,小覃前去求职。

经过面试,店长熊某表示要得到这份工作,需要接受3至5个月的培训,培训费、办理教练证费用和进修费一共是27800元。如果舞蹈学徒在培训期内协助教练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教学任务,这些费用由公司来承担。

小覃觉得现在找工作不容易,粗略浏览了一下协议书就签字了。这期间,有两名男子要求她解锁手机,一番操作之后让她对着手机拍照。小覃以为是办理入职手续,没太在意。回家之后,她翻看手机记录时发现,自己通过两个网贷平台贷款27800元,加上利息,还款金额超过3万元。

小覃感到上当受骗了,随即向劳动监察和公安部门报案。在两个部门的调解下,小覃与这家机构签署了调解协议。但因为此前签署的培训协议上有违约条款,小覃无奈支付了8000元违约金。

“执法人员说,如果去法院起诉,可能不用支付违约金,但我想尽快脱身。”小覃说。

在广西南宁有多家该舞蹈培训机构的分店。记者以应聘舞蹈教师的名义走进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的一家分店。店长莎莎介绍,该机构在广西、广东等地均有分店,要求培训考证之后上岗。莎莎向记者推荐了费用为27800元的全能店长教练班,并称可以0元学习,前提是要从网络贷款平台分24期贷出全额学费。

“前6个月在不迟到早退情况下,我们帮你还款;6个月后你顺利毕业,我们负责帮忙安排工作,每月底薪6000元加提成,你就可以自己还款,这样算下来你没有任何经济压力。”莎莎说。

见记者对从网络平台借款交费的方式表示犹豫,莎莎说:“网络平台相当于第三方担保机构,是为了约束学员,让学员能更快学到技能。”聊天中,该店长不断以“培训结束就能拥有光明前途”“网贷学费偿还容易”等劝说记者尽快签约,甚至表示未来做得好还能开店做合伙人。

记者通过内部人士拿到一份该舞蹈培训机构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总部在广东东莞的这家培训机构在各地招募代理商并收取费用,代理商需要继续发展加盟商,收取的加盟费与总部按比例提成,加盟商可以使用该舞蹈机构的品牌,但经营中产生的债务、纠纷等由加盟商自行承担。

记者了解到,有些“培训贷”公司为逃避执法部门打击,往往会办理一些门槛要求不高的资质,甚至开连锁培训机构。知情人表示,这些公司真正的盈利点在于办理“培训贷”后小贷公司给予的返点、收取的高额培训费,以及发展加盟商后的利润提成。当吸引一定数量的求职者“入套”后,这些公司就会以经营困难等各种理由“卷款跑路”,以逃避责任。

披上“合法”外衣,职场“小白”防不胜防

在一些互联网投诉平台上,关于“培训贷”的投诉有很多。不少网友抱怨“被套路”,遭遇“霸王条款”“公司跑路”“退款难”等。

在某网络留言区,大学毕业生小梁讲述了他被南宁市一家培训机构以招聘名义骗办“培训贷”的遭遇。记者4月底到南宁市民族大道某大厦该公司办公地点走访发现,原本的办公室已经搬空,墙上的公司名称被遮挡。大楼的一名保安表示,这家公司近期已经没有继续经营。

南宁市西乡塘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甘锡海介绍,这些培训公司以高薪、工作轻松、前景光明等虚假承诺为诱饵,要求求职者办理“培训贷”。但培训结束后,承诺往往无法兑现,求职者还要一直承担贷款的利息和费用。这些公司并不会与办了“培训贷”的求职者签署正式劳动合同,而是以所谓的“协议书”替代,并设置一系列明显不利于求职者的苛刻条款和高额违约金。

记者获得了一份南宁市某培训公司与培训学徒签订的协议书。协议书显示,求职者在两年的培训期内以贷款形式分期向培训公司支付27800元的服务费,如果两年内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培训费用由培训公司承担;一旦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约行为,学费由求职者自行承担。至于退费,则需要在协议生效7天内提出,且求职者需支付已支出的有关费用和40%的违约金。

协议书还规定求职者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关内容,否则将向公司支付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违约金,以及公司因此蒙受的全部损失和因参加诉讼或仲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田志远表示,这类合同特点是公司利用自己优势地位订立格式条款,为对方设置苛刻的条件,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求职旺季需加强监管维护求职者权益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开展集中打击。今年2月,银保监会、央行、教育部、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进行了明确规定。

随着相关部门对“培训贷”等“套路贷”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这些“培训贷”公司也越来越善于伪装,让求职者防不胜防。

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宇表示,这些公司的经营行为涉及金融监管、公安、市场监管、人社、教育等多个部门,法律关系十分复杂,一些求职者明知自己上当受骗,但难以承担维权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往往会自认倒霉、息事宁人。

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齐抓共管,加大对“培训贷”的打击力度。

黄宇表示,建议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通过“防骗进校园”等形式,加大对毕业大学生金融、就业、法律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毕业生对各种形式“培训贷”陷阱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防范意识。

南宁市12315中心工作人员颜红日建议,加大防范“培训贷”的宣传力度,提示大学毕业生谨慎使用金融贷款,并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协议与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核对相关内容,对于不利的条款应及时提出,商议或修改后再签订。如不慎踏入“培训贷”陷阱或者遇到疑似“培训贷”诈骗的情形,应积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如涉及教育培训纠纷的,向培训机构注册地所在的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涉嫌诈骗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甘锡海说,“培训贷”乱象涉及多个行业领域,仅靠某个部门单独执法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厘清市场监管、人社、公安等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涉嫌合同诈骗,以欺诈、胁迫等方式强制捆绑培训贷款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来源:新华网

“结两次婚”、替人背债8000万、学籍作废:身份证被冒用后,维权之路多荆棘

在深圳打工20多年的刘汉廷是名普通电工,没欠过谁钱,也没办过一张信用卡;刘沛威是公安部门的追逃对象、银行借贷和民间负债共计近8000万元。然而在2015年的某天,刘汉廷却发现自己成了有近30条不良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他背的就是刘沛威的“锅”——近10年里,他们两人的身份被一场预谋捏合在一起,真刘汉廷成为了假刘汉廷各种经济漏洞的“替罪羊”,然而刘汉廷至今也没走出这个身份黑洞。

这不是骇人听闻的离奇故事,而是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后的真实人生。之所以我想去了解个人信息被冒用后受害者个中命运,和去年年末我的身份证在出差途中丢失过有关。

当时,我第一时间在报纸上刊登了遗失声明,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了纸质遗失证明。但是我被告知这些只是在信息被冒用事件发生后的一种辅助证明手段。我询问了户籍民警、反诈骗民间专家以及多位律师,确认了遗失的身份证“挂失不失效”。此后1个月,我每天都担忧身份证信息被冒用。

后来,我又在12月底采访了代艳——她的身份证信息被人冒用于登记结婚,以及麻巧珍——她因为身份被“高考移民”冒用而失去学历认定资格。他们在自证清白后却依旧还走在漫长的法律维权之路上。

根据公安部2019年8月通报的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2018年初至2019年8月,各地公安机关破获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案件3.2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万余人,发现清理网上涉居民身份证违法信息4460余条。

身份信息被冒用后,受害人可能遭遇诸多意想不到的危害:被人冒名注册开公司成为法人,承担公司运行中的税金、风险漏洞;替人背债,成为债务人及有可能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乃至是替人承担违法犯罪行为带来的个人不良记录。

身份证、户籍信息被窃取冒用这个极小概率事件背后,是对当下社会运行规则的一次拷问:一方面冒充身份者能够在数年之内畅通无阻生活,而遭受权利侵害的个人却要一次次重复做出“我不是冒名顶替我的人”的辩护,维权之路道阻且长。

刘汉廷在家的一面贴着哲学思维图谱,这是他为了学习和相关部门"谈判“时的说话技能。杨书源摄

另一个“我”?

刘汉廷已经记不清自己作为原告站在法庭上的次数了,“大概快要20次了?”他说。而他站在原告席上的唯一原因就是想和“假刘汉廷”欠下的7900多万元债务做一个彻底切割。

刘汉廷一直觉得,他的个人信息被冒用是一个“离奇故事”——他的身份证从没丢失过。

2009年,在深圳工作的刘汉廷通过惠来县老家公安局户籍科的熟人代办女儿户口,他寄去了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个人证件照。这是他所能想到的信息泄露的源头。

在2年后深圳公安的一次例行安全检查中,民警发现了刘汉廷在公安身份证系统里的照片和本人身份证不符,刘汉廷重新和老家在公安户籍系统的熟人联系更改。

2012年刘汉廷开始逐渐收到催款短信,要不就是银行卡欠债几万元的系统提醒,那年年底深圳一家银行联系他催缴37万元贷款。这次,刘汉廷慌了,他跑去银行的客户系统校对,果然再次看到了那个“熟悉的陌生人面孔”。银行工作人员借贷部门的人也承认“办理人并非眼前的刘汉廷”。

“和我留着一样的住址、一样的身份证号,但照片不一样。”刘汉廷意识事情的严重性,向警方报案。然而银行也称自己为“受害人”:办理金融贷款需要人证合一,而那位男子的身份证上出现的就是本人的照片。

经过福田经侦局调查,这位冒用者就是刘沛威,他以“刘汉廷”为法人注册的一家公司是专门做民间借贷的,并且在深圳各个银行开信用卡套现。当时他已经因为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福田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一开始他(刘沛威)是有借有还的,他在培养银行的流水,后来就开始陆续出现大笔的贷款不还,这是一个蓄谋已久的惊天大骗局。”刘汉廷说。

维权荆棘

2015年,刘汉廷去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结果令人错愕:刘汉廷的名下有20多条不良信用记录,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时他为两名孩子准备的9000多元学费也被冻结。

后来他发现,那时自己已经成为了深圳各级法院30多次开庭审理的民事经济纠纷中缺席的被告。因为法院的传票没有寄送到他的常住地址,每次庭审法院都是在刘汉廷未到场的情况下判决他败诉的。

刘汉廷把以自己身份为被告的32宗案件中涉及的欠债金额相加发现,已经达到了7900多万元。

刘汉廷曾经试图通过源头惠来县公安局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当地公安给出的回答却是:当时刘沛威提供的办理身份证的材料完全没有漏洞,民警凭借当时的信息甄别手段无法识别出他的篡改他人身份信息行为。当时当地公安告诉刘汉廷,因为这次工作失误,“已经内部处理了几个人”。

当地公安反复强调,当时刘汉廷在2011年提出更改身份证上的照片信息时,他们已经给予了及时更正。后来陆续还有刘沛威冒充其银行贷款的案件,是因为“深圳的公安户籍信息系统和惠来当地的不同步”。

但是令人觉得困惑的是2016年刘汉廷带着媒体记者回惠来公安局讨要说法的前后经历:出发前一天,他在深圳公安和银行系统里看到的身份证照片还是刘沛威的,记者直接采访当地公安后回深圳,深圳公安系统里的照片迅速换成了刘汉廷本人的。

按照当地公安的说法,这个更改似乎是在几年前就完成了。

2018年苏玉鸿律师作为代理律师介入了刘汉廷的“被冒名欠债风波”,对这些案件向法院提出了十几次再审申请,理由为:刘汉廷户籍地公安系统出具的身份证明显示,此前法院采纳的证据是伪造的。

一年内上庭近20次,每个案件在一个月到一年不等的等待期后,都一一胜诉了。刘汉廷撇清了和刘沛威大部分债务的关系。2018年刘汉廷的名字也从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下,不过少部分银行的贷款未还的记录,依旧被留在征信系统中没有被抹去。

“如果假刘汉廷落网了,我是不是就可以和他的债务、不良信用记录彻底撇清关系了?”刘汉廷问苏玉鸿,得到的答案是:可能性不大。即使刘沛威落网后承担了其刑事责任,其民事案件所造成的影响依旧要刘汉廷一笔笔去解开。

刘汉廷也曾想是否可以走行政诉讼的路子,通过诉讼当地机关办证时存在失责行为,一举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是广东省司法厅却回复:眼下诈骗案嫌疑人刘沛威还没有到案,整个事件也很难定性。

更加让人担忧的是刘沛威甚至“拷贝”了刘汉廷一整套的家庭成员信息,还有模有样进行了篡改,为刘汉廷在户籍系统中还“凭空加了两个儿子”,而两名女儿却成了“计划外生育”的老三、老四。

即使在刘汉廷家的户口信息被更正后,妻子和女儿依旧承受着身边人的压力。妻子也几乎切断了和老家、朋友的所有联系,因为几乎所有人都追着刘汉廷妻子问:“你老公欠下的钱还完了吗?”一场骗局真的成为荼毒现实中亲人朋友间信任的毒药。

难解的局

刘汉廷常常觉得自己生活的通路正在被这场邪恶闹剧的阵阵余波震碎。

最让刘汉廷心痛的,是自己初中毕业就辍学在家的两个女儿,前几年刘汉廷身份证被冒用带来的谣言播散到学校后,两个女孩的成绩就直线下降。

因为曾经的征信记录问题,刘汉廷现在很难向银行贷款,这也就意味着他在深圳贷款买房定居的计划也只能搁置。他目前甚至从花呗中贷款的最大额度还不到500元,也不能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今年9月,刘汉廷本想重新振作,注册一家小商贸公司卖茶叶,却发现因为刘沛威曾经冒充刘汉廷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中有税务异常情况,营业执照也办不下来。

另一颗定时炸弹,是刘沛威以刘汉廷的名义购入并已经被法院查封的一辆小轿车依旧还行驶在路上,刘汉廷还能查到这辆车半年以前还在继续的违章记录。因为“名下有车”,刘汉廷没有了在深圳摇号买车的资格。

其实早在2016年,惠来县公安局为刘汉廷出具了证明“2009年5月10日为其签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片并非刘汉廷本人,为错证。”然而这纸证明并没有成为刘汉廷日后生活的通关证。

公安机关在事发后开具身份被冒用的证明,究竟对于受害人解决实际困扰有多大的效用?答案或许不容乐观。

因为身份被许娟娟冒用参加高考,麻巧珍作为被冒用人学籍学历在毕业后无法在学信认证系统显示,导致她无法参加许多职业资格考试以及研究生入学考试。

其实早在2016年,乌海市警方就通过比对照片确认了冒名麻巧珍者的存在并且为真麻巧珍开具了户籍信息属实的证明,但是这却并未直接为她换回学历证明。8年里麻巧珍在山东、内蒙古、山西3地公安、教育部门以及两所大学之间兜兜转转,却发现各方以权责范围所限为由对事情进程推动很慢。尤其是许娟娟曾经就读的中北大学,校方并不买单公安开具的证明,也未对许娟娟的学籍做任何处理,其反复强调:许娟娟入学时,提供的学业成绩和个人资料均符合录取标准。

今年夏天,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乌海市督导工作,麻巧珍主动向其反映了情况,事情才开始加速解决。10月底许娟娟取得的中北大学学籍被取消,麻巧珍本人在内蒙古财经大学的学籍学历信息得以恢复。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失误不无干系,但最终为错误买单的还是受害人。贵州女士代艳在身份证丢失后被人冒用于在异地登记结婚,使代艳同时拥有了两条婚姻记录。

既然第二次婚姻记录不属实,代艳本计划通过电话联系临漳县民政局更正错误婚姻记录,却被告知:打电话过来是不可能帮忙解决的,且除非办证人本人提出,否则无法判定2013年代艳那条婚姻无效。

代艳坐飞机辗转来到事发当地民政局,找到了冒用她身份的人当时办理的登记信息,发现当时的婚姻登记信息的确像是“一笔糊涂账”——“宣誓人签字上只有男方的签字,经办人签字盖章处只有一个潦草的姓。而最为关键的是”结婚登记上,女方的照片和身份证上我的照片很不像。”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代艳,这位冒充代艳结婚的女子在婚后不久就从丈夫家中消失了,无法联系到本人。

工作人员解释,民政局没有权限对个人婚姻登记记录进行撤销,除非是在当事人受胁迫结婚并有公安局的证明的情况下。并且伪造代艳身份登记结婚的女子当时身份证、户口本等手续齐全,且当时全国的婚姻信息还没有联网,工作人员无从考证真正的代女士已婚。工作人员建议她走政诉讼的路子撤销2013年的这一段婚姻记录。

“为什么我作为受害人,还要自己花那么多精力和金钱,去证明假的是假的?”代艳连连在电话里向记者发问。

破局之困

“这种情况我见过不少。”在刘汉廷一次带着记者回老家找相关部门处理身份被冒用问题时,一位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告诉他。而刘汉廷也发现自己20年前已经过世的哥哥还没有销户的户籍信息,也在被人冒用。

在2019年12月公安部针对“采取措施避免公民丢失的身份证被用于不法活动”的网民问答中,有数位网民提出了自己及身边人遭遇了身份证丢失被盗用后,难以消除负面影响的困惑。

公安部对网民的回答是:为防止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被他人冒用,2016年10月,公安部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向社会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服务,为防止居民身份证被冒用提供了辅助核查手段。另外2018年后,人民银行已部署部分省市银行营业网点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比对试点工作,从试点情况来看,通过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能够及时发现持证人所持证件是否失效,有效防止冒用他人证件办理银行业务,总体效果良好。

“其实按照目前身份证管理办法,个人无论是宾馆开房还是银行贷款,或是去工商部门注册公司,都要实行严格的人证合一核查。身份信息被冒用的风险,和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或者履行行政职责中有意开便利之门等人为情况不无关系。”北京玄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石绍良解释。

我也曾经试图理解为何身份证在遗失后不能够像银行卡一样在挂失补办新证时,旧证失效,得到专业人士的有限解读是:这从目前的技术环境而言,或许不难实现,但是目前二代居民身份证内电子芯片不带有此功能,无法实现全网挂失停用,而安装这类电子芯片或许又会存在侵犯公民隐私的问题。

然而,在这3位受害人的故事回顾中,我意识到在高人口流动性的社会环境,个人信息被冒用的危机,绝不仅仅局限于身份证丢失后所带来的风险。

“对于个人信息遭到冒用后严重影响生活的这些受害者,各个行政部门之间最好能统筹协调,由一个部门牵头,明晰权责,为受害者提供相对完整的救助服务。”麻巧珍的代理律师李海娜从她8年艰辛维权路中得出。

这几年转圜在各个行政部门之间,让原本老实少言的刘汉廷变得更加坚韧了,他花了1000多元在家装了一个打印机,方便平时打印和案情相关的资料。此外,《大逻辑》、《小逻辑》、《矛盾规律研究》等大量哲学书籍出现在了他书架上。客厅的墙上他打印出了两张关于“矛盾”和“真假是非关系”的哲学思维导图。

为什么要看这些哲学书?他说出了一个令人心酸的理由——为了让自己逻辑更清楚,和相关部门打交道时能更清晰自己的诉求,据理力争,不被他们三言两语的场面话重新打发回去了。

“帮我讨回公道,或许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来说,就是一项按部就班的工作。但是对我来说,却是一场好像永远看不到尽头的无妄之灾,我想从这件事中解放出来。”刘汉廷说。

(文中代艳为化名)

栏目主编:宰飞文字编辑:宰飞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苏唯编辑邮箱:zifi@j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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