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东莞首富”厚街王氏家族的成功秘笈
东莞厚街王氏家族,坊间传为“东莞首富”。由于王氏家族一贯低调,外界知道的信息少之又少。王氏家族的财富有多少,谁也说不清。王氏家族的产业有多少,也没人讲得明白。
王氏家族涉足的产业,至少包括家具、木材、酒店、石材、化工、航运、码头、医院、房地产、金融等等。如果一定要问哪些产业是王氏家族的,大致可以从字号来判断。大中集团、兴业集团、驰生集团、康华集团都是王氏旗下企业,带有这些字样的大项目,大多都跟王氏家族有关。比如厚街的兴业木材夹板市场、兴业家居、驰生工业园,南城的康华医院、康帝酒店,都是东莞人比较熟悉的。
王氏家族来自厚街涌口,家里有兄弟四人,还有几个姐妹。30年前,老大王金城开了一间板材厂,从此开始发迹。至于王氏家族整个发展史,由于其一贯的低调,加之产业布局庞大复杂且没有上市,几乎没人说得清楚。小编从一些靠谱的资料,分析王氏家族的商业逻辑。
王氏家族的老大王金城生前照片。
1其疾如风,其徐如林
孙子兵法讲用兵之道: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王氏家族在投资选择上,深得这几句话的精妙,进与守都很有分寸。
王氏家族30年前起家,靠的是一间板材厂,今天,王氏家族依然据守在家具行业,30年来从未退出;王氏家族在酒店行业扎根几十年,今天依然坚守,2013年年底,王氏又在南城开了康帝酒店;王氏在房地产行业也是如此。
如果你认为王氏只是在家具、房地产、酒店“不动如山”,那就错了。对于新兴的行业,王氏家族可是如风如火。王氏很早就进入金融行业,是东莞银行的第二大股东,拥有兴业担保等担保公司。国家一放开村镇银行,王氏就开了厚街华业村镇银行;国家一放开小额贷款公司,王氏就开了东商小额贷款公司。国家一放开低空飞行,王氏就进入了航空领域,很少人知道,东莞第一个私人飞机俱乐部就与王氏有关。几乎哪个领域出现机会,王氏就会第一时间切入到哪个领域。
王氏家族没有做过丢弃家业的事情,底盘扎得稳功夫才好,也因此有能力为家族内的新兴产业输血;在新兴领域不断摸索,才有能力持续拉动家业。所以我们看到的是王氏家族的产业版图不断壮大。
2以点破面,串珠成线
上面讲的是不同行业之间的选择,事实上,王氏在单个行业的布局也很有章法。一旦进入一个行业,就不会“小富即安”。王氏对产业链的突破和整合能力,是东莞很多老板做不到的。
以家具行业为例,王氏最初只是开了一间板材厂。积累了实力后,王氏向上游扩张,在莞太路边开设兴业夹板市场;向下游扩张,开了国际家居。2013年,王氏在家居行业大手笔整合,总规划1000亩的“巨无霸”兴业家居对外营业,目的是打造成为家具、建材、饰品一体的一站式采购中心和全球家居展贸平台。
王氏家族一旦进入一个行业,就会以点破面,串珠成线。对整个产业链的蚕食,能够最大程度地压缩成本,并掌控话语权。
3富人思维,合作共赢
王氏家族虽然极为富有,但与“为富不仁”这类的词汇沾不上边。与东莞一些富豪家族不同,王氏家族风评良好。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与他们的商业思维一脉相承。
王氏家族是“富人思维”,他们不会担心别人多了自己就少了,一贯的作风是合作共赢。在内部,王氏四兄弟没有分家,却能和睦相处,团结奋斗。老大王金城去世后,家族产业依然打理得井井有条。在外部,王氏家族与东莞几乎所有大家族都有合作,王氏有很多产业都不是独资。例如民盈集团、邦联实业,都是王氏家族与光大、新世纪、宏远等联手成立的;东商小额贷款公司是王氏与东骏集团、厚街商会的一些企业一起做的;华业村镇银行则是与东莞银行等企业合作。这既实现了利益均沾,让王氏得足了人脉;也借此弥补了人才的短缺,一个家族全靠自己打天下,家大业大,是不可能做到的。
王金城说:“独家独户什么生意都做不了。”这句话很朴实,却是真理。王氏家族能在30年间崛起,一路顺风顺水,“富人思维”无疑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来源:0769创业梦工场)
东莞最有钱的富二代,个个都是80后!
东莞土豪非常多,富二代、富三代也是很多,你知道东莞最有钱的富二代有哪些吗?这里盘点了东莞35岁以下的高富帅富二代,他们涉及地产、造纸、金融等行业。土豪我们做朋友可好??
1.王君扬:男,32岁,东莞厚街人,东莞市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莞人公认的首富家族-厚街王氏家族的新一代,王君扬2007年从新加坡回国接手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并成为康华投资集团执行董事。在他的带领下,兴业融资一直稳步前进。2009年与多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东商信贷,成为广东省首批小额贷款试点公司之一。
2.陈健民:男,31岁,东莞人,东莞市中镓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光大集团董事长陈润光之子,2006年英国留学回来,陈健民2008年创办中镓公司,以北京大学为技术依托,引进北大宽禁带半导体研究中心的科研团队。
3.刘晋嵩:男,33岁,中国香港人,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副总裁
女首富张茵之子,先后就读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哥伦比亚大学硕士,2006年担任玖龙纸业集团非执行董事,2012年升任集团行政副总裁。
4.王绍恒:男,34岁,中国香港人,祖籍石排,香港金城营造集团执行董事、东莞君荟地产创办人
香港东莞同乡总会永远荣誉会长王锦辉之孙,美国注册建筑师,2005年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毕业后,于多家著名建筑师事务所工作。2008年加入香港金城营造集团担任项目经理一职。2011年在东莞创立“君荟地产”品牌,协助东莞建设旅游及文化名城。
5.邓秀敏:女,35岁,东莞石龙人,东莞市德方斯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她的父亲是石龙一家镇办企业的老总,但她17岁时,放弃读大学,与男友创业,办了一家生产礼品盒的工厂。25岁,兼管家族企业。30岁,挑战自我,创业德方斯电器,投身于即热式饮水机行业。
6.何志鹏:男,34岁,东莞石龙人,广东嘉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嘉宏集团董事长方桂萍的女婿,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毕业,2003年进入嘉宏集团,经过十多年努力,他推动嘉宏集团发展成为集房地产开发、金融业务、专业市场、餐饮贸易、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和风险投资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
7.张庆祥:男,29岁,东莞高埗人,东莞市裕欣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振兴纸品有限公司的接班人,东莞市裕欣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莞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理事。
8.陈满新:男,29岁,东莞虎门人,东莞市瀚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翰森投资陈氏家族青年一代,英国留学,参与广东瀚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经营。
9.谭景谦:男,26岁,中国香港人,东莞市政协委员、世界莞商联合会常务理事、香港新来港人士服务基金会副会长、香港政协青年联会副会长、香港广西社团总会青年委员会副主席
来自家庭企业香港天宝控股公司,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的金融与会计专业,谭景谦在英国完成学业深造后,委派到天宝置业(南宁)有限公司工作。23岁当选东莞政协委员。
10.霍锡畴:男,30岁,广东东莞人,广东福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福华集团二代,2006年留学回国后从福华集团基层做起,他负责的福华健康管理中心在短短几年间发展成为东莞最大、最专业的全自动化体检中心。
11.简建锋28岁,广东深圳人,广东鼎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英国硕士双学位学历,鼎峰集团,在基层历练数月后,出任最重要的豪宅项目鼎峰源著的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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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财产不还债,老赖获刑一年
男子担任法人的工厂经营不善倒闭,被法院判需偿还工厂欠银行的借款本息一半,为逃避欠款,男子多次虚报财产不还债,在被法院警告后仍不悔改,最终获刑一年。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通报了该案件。
李某周是原东莞市三和五金厂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3月,原东莞市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李某周对三和五金厂欠广发银行东莞分行厚街支行的借款本息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判决执行过程中,因李某周下落不明等原因延期执行。
后朗晨公司经拍卖依法受让上述债权。2015年11月,朗晨公司依据此前法院的生效判决书等有关债权文书,向东莞第二法院申请执行,要求三和五金厂支付债务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共计127万多元,李某周作为相关责任人,对该厂不能清偿的借款本息承担二分之一责任即63万多元。
在执行中,东莞第二法院查明被执行人三和五金厂已倒闭,且无可供执行财产。东莞第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周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李某周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李某周拒不履行,且拒绝报告财产。因李某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东莞第二法院对李某周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并于2016年4月8日依法对李某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多次责令被执行人李某周报告其本人及配偶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李某周仍虚假报告财产。
经执行调查,被执行人李某周故意隐瞒其名下位于本市厚街镇的土地一块及其配偶名下的七处面积共计12248.91平方米的房产,并隐瞒其在东莞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多处银行存款。
2016年4月14日,因被执行人李某周虚假报告财产,东莞第二法院再次作出罚款决定,处予被执行人李某周罚款1万元,并于2016年4月15日向其送达罚款决定书。东莞第二法院执行员多次对李某周进行释法教育并联系当地村委对其进行当面警告教育,但李某周仍不悔改,拒不执行。
因李某周故意虚报、隐瞒财产,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犯罪。同年4月18日,东莞第二法院以被执行人李某周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依法移送东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4月21日,公安机关依法受理立案侦查。5月30日,李某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家属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联系债主协商还款事宜,并缴清罚款6万元。
2016年7月6日,李某周被依法逮捕。当天,李某周家属与郎晨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其家属代为支付了并履行全部付款义务60万元。
2016年8月24日,李某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东莞第二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周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经东莞第二法院二次罚款并采取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惩处。2016年9月5日,东莞第二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通讯员】安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