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碍于情面帮人贷款16.8万,却遇“白眼狼”惨背锅
新民晚报讯(记者杨洁通讯员潘东晔)老实男子碍于情面帮助他人用自己的名义贷款,不料对方根本没有偿还能力,而且实际上也压根没想过还钱。近期,浦东警方破获一起骗取他人贷款的案件。
图说:刘某因涉嫌诈骗被浦东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浦东警方供图
“警察同志,我被人骗了。”11月15日晚,曹先生急匆匆跑进浦东公安分局三林派出所值班大厅向民警求助。“现在法院发来传票要我还钱,我该怎么办啊?”值班民警当即一边安抚对方情绪,一边了解前因后果。
原来,曹先生今年2月份在三林地区一中介公司结识了刘某,相熟之后,刘某以自己征信存在问题无法贷款为由,请求曹某用自己名义帮他贷款。起初,曹某并没有答应,但经不起刘某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最后在刘某指导下,两人前往第三方平台公司从多个银行办理了16.8万的贷款,并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全部转移给了刘某。本以为接下来刘某会按照约定每月进行还贷,不料直至近期曹先生收到法院传票后,这才发觉拿了钱的刘某近半年来根本就没还过贷款,故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着手开展调查。根据曹先生的叙述以及相关调查表明,刘某存在故意诈骗的嫌疑。但曹先生与刘某仅仅是相识,原本的联系方式也因为手机原因不慎被删除了,如今曹先生不仅联系不上对方,也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实际住址。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民警抽丝剥茧般地缜密侦查,终于成功锁定刘某的真实身份以及具体住址。第二天,民警便直接上门传唤刘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图2:交易流水明细单。浦东警方供图
起初,刘某还试图狡辩,声称只是向曹先生借钱,并拿出了一张所谓的借条。然而这借条仅有一份,还被刘某故意藏在自己家里,没有交给曹先生。稀里糊涂的曹先生当初见对方写下借条之后也没多想,以为自己好心帮他,他肯定会按时还款,想不到却是遇见了“白眼狼”,当初刘某信誓旦旦的承诺如今全成了谎言。
“既然是借,那为什么借条藏在你手上没有给对方?”面对证据以及民警义正言辞地询问,刘某最终承认是见曹先生老实,故意骗取对方帮忙贷款后供其挥霍,但自己其实根本没有能力偿还贷款。目前,刘某因涉嫌诈骗被浦东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办理贷款时请选择正规渠道,同时建议切勿用自己名义替非直系亲属申请贷款,以免“背锅”。
借钱的要注意,“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借贷式诈骗法律分析
昨晚,袁Si接到了一例咨询,咨询人将20万元借给了一位同事,同事说家人生病做手术找他借钱,本来说过几天请假回家卖房子还钱,结果他请假直接跑路了,微信和电话都拉黑了,咨询人到派出所报案,那边说是民事纠纷,让去法院起诉。现在咨询人准备去法院起诉,他也想向袁Si求证一下这种是否构成诈骗罪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了解诈骗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因此今天,袁Si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学习。
一、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里面对于罪名的认定是非常严谨的,对于我们广大民众来说容易理解的认定方式就是采取主观+客观两方面来考虑。要认定诈骗罪的主观方面:犯罪人在准备或着手犯罪的时候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方面就是犯罪人采用了虚构、隐瞒真相等欺骗方式,让受害人基于这个“虚假的认识”而“自愿”处分了自己的财产(比如将钱款给了犯罪人)。主观和客观这两方面一定要都具有,两者缺一不可。
在实践当中,对于文章开头的借款是比较难定为诈骗的,主要原因就是对于欠款人在当时借款时的主观方面很难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很多时候只能靠推定,而如果欠款人后续有零星还款或者等立案时抓紧还款,则就能对抗这推定的成立,也即不能推定欠款人在当初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这也是很多时候警方接到这种报警,都会习惯性的定性为民间借贷纠纷,让去法院诉讼的原因了。
二、诈骗罪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266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来说只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3000-1万元就可以构成诈骗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罪上限可以到无期徒刑。由于各个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有差异,所以中央层面只制定了一个幅度区间,由各个地方确立本地区执行的标准。比如袁Si所在的广东佛山,就执行的是诈骗罪起刑点为6000元,数额巨大的金额起点为1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金额为50万元。大家有疑问可以搜索查看本省市的具体认定金额。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髙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第二条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三、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形,认定诈骗罪的可能性就越大
因为很多时候不能认定借款不还为诈骗罪的原因是:主观方面不能认定对方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同时袁Si检索了相关认定为诈骗罪的借贷纠纷案件,发现他们基本上都存在以下一些共同点:
(一)借钱的理由与实际用途差异甚大
很多被定罪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打着虚假的借款幌子,比如投资需要、工程短期周转等等,让被害人能够产生一种借钱出去只是救急、资金能够很快还回来的错觉。然而等钱到手之后,犯罪嫌疑人都是将借款用于偿还赌债、供自己挥霍等。这种借钱时的理由与实际用途之间明显差异甚大。这里也能直接的反应出犯罪嫌疑人在借款时是否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客观行为,是考察犯罪嫌疑人主观心态的重要依据。
(二)嫌疑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已经非常堪忧
在很多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负债累累或者没有任何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事实将自已装扮成富人或具有偿还能力,如谎称拥有房屋、土地、豪车等,在骗得借款后大肆挥霍,造成借款无法归还,此类情形应当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就没有偿还的意图。
但是另一情况中,如果行为人本人具有较好的财产条件,虽然通过虚构理由等手段获得了借款,并用于了赌博等活动造成借款无法按时归还的,但其所拥有的其他财产,如房产、汽车、股票等,能够保证债权人利益不受损失的,应当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具有归还的意图,不应认定为诈骗。
(三)嫌疑人有掩饰真实身份或者藏匿行踪的行为
一个是用假名或者假身份来借钱,这个很明显能够认定为诈骗罪,大家都能很直观的理解。但是对于另一种情况,也就是用真实身份来借钱,等钱到手之后,通过更换手机号码、变更居住场所等手段来藏匿行踪,让借款人难以寻找到他本人索要欠款。这种行为往往也能反应出嫌疑人是借钱不还的主观心态。
实践中,判断嫌疑人的主观意图过程中,应当结合以上三点进行综合的分析和判断,准确把握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我是袁Si,每日坚持码字,只为分享我的法律知识,大家如有其他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千万别借钱给好朋友,借一个毁一个,都是惨痛的教训
在现在这个大环境下相信借钱这个事情大家都能引起共鸣,身边多多少少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网上看到一个笑话,说是借给别人钱就是地球运动分自转和公转,借钱是自转,还钱是公转,自转一圈是一天,公转一圈是一年。这个笑话我看了不过是苦笑,现在欠钱的都是大爷,借钱的才是孙子,当你借给他的那一刻就要做好钱没了的准备。
借钱这种事千万不要以为是好朋友就可以借给他,千万不要,尤其是好朋友之间千万不要借钱,如果你想借的话,就看一下我惨痛的经历,再决定是否要借钱吧。
事情已经发生了几年,但我依然记忆犹新,那是一个下午我正在午睡,突然被几个微信消息给吵醒了,拿起来一看是我的好兄弟发来的“大少在吗?有2万吗?我现在急用钱,下周就还你”他是我一个从初中就开始在一起玩的好兄弟,本来我是想给他借2万的,但自己的钱也不够,只有1万多,就给他借了1万。
我说:“我只有1万多了,给你1万吧,你总得留点钱让我活下去吧”。
他说:“当然没问题,你转到我的支付宝里吧”
当时也没有想很多,就把钱转过去了,我们都是那么多年的好兄弟,我们之间都是非常信任对方的。第2天遇到另一个朋友,他也说了我的那个兄弟,找他借了钱,我心一凉不会是遇到骗子了吧?我就问了他“你见没见借啊”他说:“他开口就是2万,我哪来的钱借给他呀,我都是月光的”,我心想越来越不对劲,还是打个电话给他确认一下“喂,峰哥,昨天是你找我借钱的吧”
他说:“是啊,难道你现在就想要回去了吗?还没有到一周”
我:“怎么可能?我是今天遇到了杰哥他说你也找他借钱,我还以为是遇到骗子了呢,毕竟你很少借钱的,钱的事你慢慢还,不要在意这些”
没想到他真的不在意这些,钱也是一周到了也没有还钱的迹象。但自己说的话,怎样也要吞进去,而且只是一周而已,这么多年的情分也不太好意思去催他。
再过两周后,我正在犹豫该怎么跟他说还钱的事,没想到他居然主动打电话过来了他:“那个钱的事,不好意思哈这一阵子资金要周转,没有钱你再缓一下”
我:“没事没事,你慢慢还就可以,你是遇到了什么事吗?说出来我们兄弟伙好给你解决,参谋一下呗”
他:“我没事了马上就要解决了,如果你要帮我忙的话,你能不能再借我点钱啊”
我的心咯噔一下,刚刚他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就有种不好的预感,没想到真的应验了。我:“你知道的,我就这么点钱,钱已经全部给你了,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他:“我知道,但你也可以在网上或银行借一下贷呗,不多,2万就可以,我不白借你的,到时候连本带息3万我还给你,我的同事小张也是这样借给我钱了,我们俩的关系你肯定会干的吧”
我心里不好的感觉越来越大,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拒绝了他:“我没有别人那么大的本事啊,银行都不给我借钱的”
他:“好吧”(明显不高兴)
原本应该是我来找他还钱的,没想到现在居然是我要匆匆的挂掉电话,像是逃过了一劫。过了几天实在感觉不对劲,就厚着脸皮找了人问了一下他同事的电话,稍微问了一下才知道,他的那个同事根本没有给他借钱,不仅是没有帮他贷款,而且的自己的钱也没有借。
过了一个月,我还是在微信上催促了他,开始的时候他还会跟我说着各种的理由说,这具体的时间,比如5天后,10天后,随着网催促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他回复的字数也越来越少,回复的时间也越来越慢,都是那几句“过一阵再说”。在最后面他甚至都不回复了,打电话也不会接的状态,我大概就知道我的钱在他这儿,可能就要不回来了。
1万块对有些人来说可能很少,但对于我来说还是挺多的,我也不想这样白白的打了水漂。我就只好上门拜访了他的父母这才让我知道了他的一个“大秘密”,原来他染上了赌瘾,他骗完了父母亲戚的钱,就开始骗朋友的钱。在他朋友当中骗的最大的有5万,最小的也有几百到一千,看着他父母欲哭无泪的样子,我也实在不忍心追债了。
但当晚他就打电话过来质问我了“1万块钱你至于吗?还跑到我家去闹,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到今天才算看清了你,你放心,你的钱我才不会要,我有钱了就还给你,我们从此一刀两断”,我还没来得及说任何话,他就已经挂断了电话。此时我的心中有愤恨也有悲伤,最大的就是叹息和后悔,如果我当初没有借钱给他该有多好,不借钱的话,后面如果他戒掉了赌,我们也还是可以做好朋友,但现在不管他戒与不戒,跟我都已经是划清了关系,而且看他的样子,钱我也是要不回来的了。
我没有勇气也不忍心为了一万块钱去他家里或单位里大闹,不过幸好我没有听他的话,去帮他向银行贷款,真是不幸中的万幸。那些听了他作话的朋友恐怕才是更加的懊悔,我也只能用这种以烂比烂的方法让自己的心里好过一点,一段十几年的兄弟情就这样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