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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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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最高可贷120万元

来源:人民网原创稿

人民网厦门11月2日电(张萌)近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上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上浮0.2,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提高至1。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

据悉,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精神,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经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上浮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有效期一年。此番调整也意味着,厦门市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政策向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尤其是多子女家庭倾斜,有利于支持刚需及改善住房的职工家庭购房。”工作人员介绍,当前,该市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6,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120万元×0.6)。若厦门市执行流动性调节系数保持0.6的前提下,调整后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120万元×0.8);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有效提升了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购买力,减轻贷款职工还贷压力。

此前,厦门市住房部门已推出了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另加10万元等举措,以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需求,进一步减轻多子女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压力。

最新!最全!厦门公积金政策解读

近两个月公积金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都是往利于首套刚需的方向去调整。那具体对于购房者有什么利好,如何使用好、理解好这些条款?根据调整的时间轴小编给大家来理顺一下思路。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5年以下(含5年)利率由原2.75%调整为2.6%;5年以上利率由原3.25%调整为3.1%,当然大部分的贷款都在5年以上,所以公积金的利率普遍认为是3.1%,那实际上是跟贷款年限有关系的。

解读:调整后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那么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呢?这就分为两种情况了:1、征信上无贷款记录未结清,则二次申请的利率仍为3.1%,2、征信上有商业贷款记录未结清(注:若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则第二次无法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则二次申请的利率保持不变,为3.575%。

那有粉丝会问,10月1日以后申请的可以选择最新的利率,那这之前已经申请了,而且已经放款了的有机会享受吗?实际上是有的,次年的1月1日是会调整的,只要当年5年期以上的利率还是维持在3.1%,那么就可以享受最新的政策。

二、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变化

解读:

先说二手房。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没有发生变化,还是要等过户后产权更名至买方名下才可提取,并且提取的是更名之前的账户余额。

再来说租房提取。租房提取分为普通家庭和多子女家庭。普通家庭需是在厦职工,并缴纳公积金,且无房,则最高可提取1200元/月,时间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多子女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已在我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可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多子女指家庭有2个以上小孩。

提取政策的变化,重点还是在一手房。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向开发企业支付首付款,款项直接划转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提取的余额金额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之前账户内的余额,注意不是备案之前哦,并且最高不得超过首付款数额。这部分提前支付首付款的余额,不影响后续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

从利率和提取政策的变化可以看出,ZF还是在不断鼓励支持首套刚需,并且希望这一部分购买力尽量往一手房去靠,说明现在整个厦门一手房的库存压力还是非常大的。

同时10月25日除了提取政策的宽松,对于多子女家庭也给予了更多的支持,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说实话,这个力度简直是毛毛雨,没有丝毫作用。

紧接着,力度大的就来了。

三、公积金系数上浮

11月公积金政策迎来目前为止最重磅的调整: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上浮0.2;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上浮1。

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期限为一年。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时间、二手住房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在文件下发之日后的,按此执行。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期限只有一年,而且行情一旦逆转,有可能随时收回。

解读:1、首次个人申请系数上浮以后,可贷最高额度由72万上升至96万;2、若你是多子女家庭(指有2至3个或以上子女的家庭,以户口本或出生证明为准)则首次申请最高可贷120万;3、有人问,多子女家庭能不能跟10月25日发布的政策叠加使用呢?也就是最高能不能贷到120+10=130呢?答案是不能,最高额不超过120万,假如多子女家庭公积金首套最高可贷110万,则叠加之前的政策,该家庭最高可贷120万;3、那二次使用公积金呢?有没有相应的提高呢?不好意思,还是继续维持原有政策——36万。

这一次,是今年为止,公积金最大力度的政策。在政策的制定上,也可以明显的看出ZF的良苦用心,希望广大刚需客户不要持币观望,而且希望这部分市场的主力大军抓紧入场,帮助去化一手的巨大库存量,只有一手库存的不断消化,才能在土拍上给开发商信心,才能保证ZF的财政收入,毕竟现在财政的压力是相当大的。相比于2018年,除了额度方面,就差纯公积金贷,两成首付的放开了。如果这一步能够放开,相信对于整个市场就是一针强心剂。

不管是商贷和公积金贷利率的下调、公积金提取政策的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升,目的只有一个——鼓励首套刚需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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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作用几何

11月2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显示,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上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该《通知》显示,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上浮0.2;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提高至1。

按通知内容,调整后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120万元×0.8)(原来为120万元*0.6=72万元);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有效提升了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购买力,减轻贷款职工还贷压力。按照规定,上述《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期限为一年。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时间、二手住房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在文件下发之日后的,按此通知执行。

但政策作用有多大,需要一段时间的检验,可能还需要其他的组合拳。因为这么高的房价下,首付也是不少的一笔,贷款之后还需要月供;而且能贷这么多公积金的人,要么就是公务员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而这类人群,通常购房也不会缺这个额度,因为这类人购房至少也得300万起步了,按30%首付计算,90万的首付,还得贷210万,也就是意味着公积金120+商贷90万,这个月供下来也是至少要1W+?

另外,大家缺的不是贷款的额度,而是对未来的信心,在当前防疫、内外部多重压力下,未来收入的不稳定性,是造成当前很多人购房、换房的重要心理障碍(这正是“信心比黄金更宝贵”的缘由)。市场预期一旦下滑,就比较难以扭转,跌到谷底了还希望它继续跌,就像股市一样,100块钱的白马股都不怕,还在冲,跌到30块了却都不敢进了,生怕跌成3块。所以感觉这个政策在稳预期方面的作用更大一些(至少说明有关部门还是不希望地产一下子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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