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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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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全款买车,却被商家“套路”按揭!泸州吴先生:贷款后,一算利息差点“窒息”

贷款买了车却发现4S店之前承诺的利息竟然翻了倍

近日,家住叙永的吴先生在泸州百众汽车销售公司相中了一辆轿车,当场签了购车合同并缴纳了1万元保证金。回家后一算账惊讶地发现,办理按揭时,4S店明明承诺的贷款月息是4.5厘(年息5.4%),实际月息竟达到9厘左右,几乎翻了一倍。

让吴先生感到郁闷的是他把情况向4S店反映后4S店方面坚持称月息只有4.5厘那么究竟是吴先生算错了,还是4S店算错了?记者就此事进行调查

买车准备全款却被推荐按揭,结果多付2.5万元“本来我打算付全款买车的,但销售人员说,全款买车没有任何优惠,按揭买车才有优惠”,7月18日,吴先生准备给妻子买一辆2021款朗逸轿车。新车总价112900元,想到月息4.5厘的利息并不高,便接受了销售人员李某的建议,根据合同规定,首付30%,贷款9.5万元(含1.6万元的保险和购置税),分60期等息还款,月供2016元。回家后,吴先生总感觉利率有些不对劲,便咨询了一位在银行工作的朋友。这位朋友告诉他:“利息亏大了!按照还款金额和期限来计算,月供利率并不是4.5厘,而是8.9厘,利息几乎整整翻了一倍。”吴先生又用网络贷款计算器,反复算了几遍都是8.9厘。于是,吴先生打电话询问销售李某,李某一再保证利息就是4.5厘,并给出了4.5厘利息的算法。吴先生感到自己可能被低利息诱导消费了,于是约了泸州百众销售负责人以及销售员李某一起协商。对方两人均表示不太懂这个利息的具体算法,只是套用公司的模型公式来计算,月利息就是4.5厘,双方协商无果。“我说要全款买,销售人员忽悠我办按揭,本来1.6万元的保险和购置税我说要付的,他们说反正利息低,这笔钱也能办按揭。”吴先生算过一笔账,全款买车只比贷款买车多花7000元左右,如今需要多付25650元的利息,如果按4.5厘的利息计算,他差不多可以少付12800元利息。利率4S店的算法不同,吴先生最终选择全款购车对此,泸州百众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员李某告诉记者,他并没有误导吴先生按揭购车。“我们销售人员对金融也不了解,也不知道利息该怎么计算,完全是按照总部的计算公式得出的,应该不会错。”李某说,吴先生选择的是等息还款方式,利息计算为:总利息25650÷60(期/月)÷95000(贷款总额)=0.0045,即月息4.5厘。对于4S店的计算方式,吴先生并不认可,“我每月都在还贷款本金,贷款总额应该逐月减少才对,不应该每月都按9.5万元的额度来计算利息?”吴先生的按揭贷款分60期还,每月除了还贷款本金1583元,还需支付利息431元,他认为,既然每个月都在还本金,贷款额就会相应减少,利息也随之下降才合理,虽说每月431元利息看似不显眼,但放在60期的月供中,损失就大了,“说是4.5厘(年息5.4%),实际上达到了8.9厘(年息超过10%)”。吴先生认为,4S店的利息算法“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自己完全是在交“智商税”。一气之下,吴先生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投诉此事。8月5日,吴先生和4S店销售代表来到泸州市金融工作局接受调解。工作人员了解到,双方争议主要集中在贷款利率的计算上,购车合同并不存在问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吴先生决定放弃之前的分期按揭方式,全款买车。揭秘按揭买车成4S店的生财之道?众所周知,买房或其他大件物品选择支付全款,商家一般都会给较大的优惠。但买车却大不相同,4S店往往反其道而行之,全款购买优惠最少,分期按揭时间越长反而优惠越多。对此,一位长期跟4S店打交道的业内人士小王称:按揭买车是4S店等车商重要的收入来源。“现在轿车市场竞争激烈,除了少数几款热销的豪车外,大多数车商都在打价格战,卖车本身几乎没有利润可言。”据小王透露,除维修保养外,车辆保险、办理贷款的手续费、金融机构返的佣金已成为4S店重要的利润来源。

记者了解到,按揭买车会给4S店带来两个好处:

●一是能在车主身上获得一笔手续费(一般3000-5000元);

●二是可以赚取金融机构的佣金,毕竟车贷业务属于优质业务(利息高,风险小),车商可以“两头吃”。

一些实力较强的车企,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甚至有自己的金融机构。在吴先生的购车合同中,记者发现有一笔5000元的“信息咨询服务费”,其实就是按揭办理的“手续费”。律师要有法律底线,诚实守信是最大的经营理念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益律师冯骏表示,今年生效的民法典,非常强调和重视诚实守信原则。消费者希望全款购买,经营者就应当尊重消费者的选择,而不应该诱导消费者选择分期付款等其他方案。同时,帮客户办理贷款是商家的举手之劳,收取高额“咨询费”也存在一定争议。其次,作为利息的计算方式,经营者应当在事先向消费者讲清楚相关的计算依据,而且肯定应当遵从金融行业相关的专业计算方式。从现有的资料来看,销售人员可能在销售过程中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使消费者产生了“低息”误解,因此,消费者有权在一定时间之内,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之诉。针对社会上汽车销售者的热衷于分期付款的销售模式,冯骏建议,经营者还是应当回到法律的轨道内——诚实守信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造福大众,赚取合法的利益。如果存在利用规则蒙私利的行为,最终对自己来说是得不偿失的,也会被社会大众所唾弃。

温馨提醒

大家平时在购买商品时

不要被商家的宣传噱头迷惑

涉及到合同问题的

一定要仔细检查了解清楚

不要莫名其妙就被套路了

川江都市报记者陈猛

农发行四川省分行投放1000万元支持叙永县粮食市场化收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发行四川省分行作为粮油业务主办行,不忘初心,认真履行服务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主动作为。

该行2022年以来,累计向叙永县投放政策性收储和市场化收储2034万元,其中支持市场化收购3600多吨。该行新审批龙头加工企业粮油收购贷款2000万元,支持叙永县马岭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龙头加工企业粮油收购,在前期已有市场化收购贷款投放的基础上,此次再投放1000万元用于当地糯稻市场化收购。

自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启动以来,该行秉持维护地方粮食安全的光荣使命和职责,积极与当地政府、粮食主管部门和粮食市场化收购企业进行对接沟通,掌握目前粮食市场最新动向,熟悉掌握秋粮长势和大体收成,及时了解粮食收购企业资金需求。

在获悉叙永县马岭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有相关资金需求后,该行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该笔贷款。一是指定管户客户经理负责落实贷前调查,协助企业进行申贷资料收集和整理,积极做好贷前条件落实工作;二是与上级行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该笔贷款具体流程,实时进行贷款流程跟踪;三是在第一时间做好系统资金发放、审核和支付工作,切实有效地做到“钱等粮”,为地方政府准确调控粮食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投放的1000万元粮食收购贷款,用于叙永县马岭镇等的5个乡镇24个村的种植农户糯稻收购,预计收购糯稻约920万公斤。同时,该企业还与当地已脱贫享受政策的人口签订糯稻种植订单合同,贷款的投放也将带动当地群众增加收入。

“仓廪实而天下安”,此次龙头加工企业粮油收购贷款的成功投放,有效解决了粮食市场化收购企业的用款资金需求短缺的困难,同时也切实保障了种粮农民的收入,实现了粮食收购企业、粮农、农发行三者之间的友好互动。

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守农发行的主责主业,提升站位,一如既往地发挥支持粮食企业资金供应的主渠道作用,为维护粮食安全和粮食市场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接下来,农发行叙永县支行将按照保收储、增供给、当主导、防风险的总体要求和布局,继续助力让“中国碗”盛满“中国粮”,为当地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不断实现农村农民增收和企业增利的双向共赢,继续发挥政策性金融稳经济大盘,保障粮食安全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持续性作用。(王学才)

责编:张炜郭锦辉

叙永法院:依法执行冻账户,夫妻赶紧把债还

近日,叙永法院受理了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陈某、范某某夫妻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账户,促使被执行人夫妻赶紧还债。

2014年8月,经叙永县人民政府小额担保贷款审查批准,叙永某银行贷给被告陈某、范某某夫妻小额担保贷款80000元,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为担保人,被告罗某某、李某某为反担保人,以罗某某在叙永县某小学的工资为抵押。2016年8月,贷款期届满,陈某、范某某夫妻未履行还款义务。同年10月,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偿还本金及利息81208.69元。后追偿无果,2018年1月某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到叙永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陈某、范某某向原告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81208.69元,被告罗某某、李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陈某、范某某于2018年5月偿还某集团有限公司4万元,剩余金额一直未清偿,于是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4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冻结银行存款2.7万余元。并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被冻结的其中一个账户是他们用于还购房按揭款的账户,若不能履行完毕,及时解除银行账户冻结,将影响被执行人还房贷,且还将面临其他的严重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多措并举之下,该案执行完毕。

唐蔺邱崇选

责任编辑:汤颂编辑:姚一丁

来源: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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