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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相关的知识
个人是否可以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
换工作后公积金该怎么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网上办理吗?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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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关于住房公积金
你们所关心的超高频问题
权威解答来了!
01
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分别是多少?
答:缴存比例为5%-12%,由缴存单位在该范围内自行确定。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的职工,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额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02
问:职工每月缴存金额如何计算?
答:由职工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见分角进元后)再乘以2(指单位和个人)。
03
问:现在台州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多少?
答:目前台州市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00元。
04
问:个人是否可以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是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以个人名义连续正常缴存两年以上的养老保险;二是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连续正常缴存两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其中最近半年或半年以上是以个人名义正常连续缴存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持证人、持证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
05
问:我从台州调到外地工作了,公积金该怎么处理?
答:职工在台州外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转移手续,就可以把台州的公积金转移到异地公积金账户内。
06
问:我工作从外地调到台州,原来缴在外地的公积金能转到台州吗?
答:可以!职工在台州正常缴纳公积金后,可以到台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转移手续,把异地的公积金转入台州的公积金账户内。
07
问:受疫情影响,我们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如何申请缓缴公积金?
答:通过单位网厅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后,缓缴企业将纸质申请资料(《浙江省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的书面决议、缓缴后补缴承诺书)邮寄至公积金中心,以便于缴存中心及时审批。相关表格可登陆下载。台州市本级详细地址如下:椒江区开发大道69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02窗口。缓缴实施期限截至2020年6月30日,缓缴期满后,如企业生产经营仍然困难需要继续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08
问:哪些类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网上办理?
答:租房提取、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和台州市内的买房提取、还贷提取等已实现数据共享的事项均可以在网上办理。
09
问:网上提取的办理渠道有哪些?
答:可通过“浙里办”APP或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公积金”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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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网上申请的提取业务多久能到账?
答:一般情况下,当天申请当天就能到账,最长不超过24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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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装修房子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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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在台州买了一套期房,请问提取公积金有时限吗?
答:有的。提取时间截至商品房销售合同所载明时间的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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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贷款期限5年及以下的,贷款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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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目前贷款额度最高是多少?
答: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仅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足6个月的,按单方缴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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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法定退休年龄:男性统一为60周岁。女性按照以下标准划分:行政事业单位为55周岁,处级及以上或有高级职称的为60周岁,企业的为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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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答: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购买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来源:中国台州网
最高80万!台州一地公积金政策最新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共同渡过难关,黄岩自6月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起来看具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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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02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03
根据我市租房水平和合理租房面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提高50%,即月提取额为1500元/人。
04
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间隔期限,在本市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即可再次申请。
05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三孩家庭和符合《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办法及实施细则》条件的本市引进人才最高贷款限额也作相应的调整。
上述支持政策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预售或现售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或拍卖房的,以契税发票所截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或自建房的,以不动产权证截明时间为准。
注意!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变
增加三孩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增加拍卖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
明确别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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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新政来了都有哪些新调整一起来看看官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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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徐宏光)对《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政策规定,现就《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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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和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运行情况,增加拍卖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明确别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第十五条:贷款申请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主要包括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拍卖房(包括法院拍卖房产、第三方资产管理人和拍卖公司拍卖房产,下同)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前款所称自住住房,不包括别墅以及非住宅性质的商业用房、车库车位等。
2.第十七条第(七)项:购买拍卖房产的,贷款申请人已办妥房屋过户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12个月内(以契税发票所载明的时间为准),提出贷款申请。
3.第十八条第(五)项第5小项:购买拍卖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发票(或法院执行调解款票据)、拍卖成交书、契税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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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银监发〔2007〕54号)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增加了关于个人信用报告的规定:
1.第十六条第(四)项第4小项:个人信用报告上的所有贷款及担保,五级分类须为正常级。五级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的,不允许贷款。五级分类为关注的,需结合银行书面说明认定。
2.第十六条第(四)项第5小项:所有信用卡的账户状态必须为正常或注销,冻结、止付等不允许贷款,能够提供相关取销证明的除外。
3.第十六条第(四)项第6小项:所有贷款和信用卡存在逾期款项尚未偿还的,不允许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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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和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运行情况,对因单位原因产生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认定进一步细化:
第十六条第(一)项第3小项:由于单位原因产生住房公积金补缴的,需结合社保缴存情况认定,补缴月份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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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三孩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第(五)项:同一对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第3个子女的职工家庭(以出生证载明时间为准),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上浮20%,上浮后的单方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为3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按照贷款计算公式得出的贷款额度上浮20%,上浮后仍低于20万元的,按照20万元计算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可贷款额度。已享受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的三孩家庭,贷款额度上浮比例不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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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范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规定:
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划转到售房人银行账户,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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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增加借款人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信息发生变更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贷款期间内,借款人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信息发生变更的,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应核实借款人身份,并应及时在贷款信息系统中登记变更信息。
(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