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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银行助学贷款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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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户籍本专科生每年可贷8000元

哈市户籍大学生助学贷款额度涨了

本专科生每年可贷8000元

本报讯(见习记者郭恒旭)今日,哈市教育部门公布了2015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政策规定,获得高校录取的或在读的哈尔滨籍考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今年本专科生以及研究生的贷款额度均有所增加。有意向的考生可于7月1日起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申请。

哪些人可申请?

高考后,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民办高校正式录取,取得有效的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在读的哈尔滨籍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

能贷多少钱?

本专科生的贷款额度每年限额由去年的6000元提高到8000元,研究生每年限额由去年的8000元提高到12000元。

什么时间可以申请?

7月1日至8月31日,学生可随时上网查询相关信息及数据。如有问题可致电咨询哈尔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4617056。

贷款流程分5步:

1.借款学生申请贷款前到哈尔滨银行任意网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哈尔滨银行借记卡一张,如借款学生不方便办理,可委托他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借款学生身份证代为办理。

2.办理银行卡后,借款学生需登录华安学贷险网站(www.jzxk.),点击“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入网站注册页面,使用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电子邮箱注册,并下载查看操作指引,在线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提交申请并打印《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借款合同》2份;《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申请表》2份;《黑龙江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还款说明》2份;《黑龙江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回执单》按年度每年各1份。

4.借款学生携带以上打印好的材料、蓝底同版一寸照片2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原件、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学生就读高中、已就读高校等相关部门开具的借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面签借款合同及借款凭证。

5.家庭户口为阿城区、双城区和九县(市)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家庭户口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的学生在哈尔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黑龙江助学贷款APP正式上线 大学生可用手机办贷款啦

1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全新升级,助学手机APP正式上线。只要轻动手指,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即可申办贷款,贷款进度实时查看,手机还款轻松搞定。

据悉,黑龙江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黑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主导,其他相关部门共同操作,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国家政策性信用贷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前若能结清贷款,只需偿还本金;毕业时若不能结清贷款,毕业前三年可只偿还利息,三年后开始本息同时偿还,还款年限最长为13年。

申请对象:

为教育部官网公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和预科生。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专/本科生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人/年;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人/年(以实际学费、住宿费为准)。

申请时间:

每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准备资料:

1、身份证;2、哈尔滨银行借记卡;3、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低保、建档立卡、低收入证可直接提供,已纳入高中生贫困库的无需该证明);5、未满18岁的提供监护人同意证明(助学APP可下载模板)及关系证明。

申请流程:

1、办理哈尔滨银行借记卡;2、登录华安助学APP;3、线上提交贷款申请资料;4、区、县资助中心老师审核;5、高校报到确认回执(省外就读上传回执,省内由华安保险到校确认);6、哈尔滨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申请入口请关注黑龙江国家助学贷款官方微信平台“黑龙江华安学贷险”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下载“华安助学”APP申请;贷款申请全流程操作均在线上完成,无需再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生活报记者沈丽娟

@高校毕业生 来一波就业创业好消息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对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做出部署。高校毕业生找工作、找实习、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会享有税费减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企业的岗位

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指导企业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推进公开招聘。

*基层的岗位

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

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合理确定招募规模。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对其中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公共部门的岗位

深化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

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合理安排公共部门招录(聘)和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见习岗位

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

创业支持来了

对高校毕业生开展针对性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

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困难帮扶

要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

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

*招聘服务

构建权威公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密集组织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服务,扩大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千校万岗”、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等招聘平台和活动影响力。

积极组织服务机构、用人单位进校园招聘。

*就业指导

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组织高校毕业生走进人力资源市场,参加职业能力测评,接受现场指导。

高校要按一定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可参加相关职称评审。

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指导名师、优秀职业指导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

*实名服务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强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离校前后信息衔接,持续跟进落实实名服务。

运用线上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与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周雪莉

编辑:刘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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