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跨省开展业务!地方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银保监会于5月20号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如何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提出了“信贷资金源于当地,用于当地,小额分散”的原则,不得吸收异地大额存款,不得发放异地贷款,严控大额授信,下沉对本地市场的服务重心等内容。
其意图非常明显:农村和中小银行不得吸纳异地大额存款,不得异地放贷;
到2021年末,农村商业银行3902家,农村信用社2199家,分别为45.7万亿元和42.2万亿元,均占银行业的14.1%,其中资本充足率12.4%,不良贷款率4%,拨备覆盖率122.9%。
与此同时,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上月27号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
事实上,“央妈”从去年十二月下旬开始就已经起草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其中7类地方金融机构、4类地方金融交易场所,未经批准不得跨省展业,如若违反该规定,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7个地方金融组织是:小额信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4个地方交易场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
但是,那时的农村中小银行并没有被纳入。
直至今年二月四日,央行举行了一次关于加强存款管理的电视电话会议,第一次强调,要督促地方法人银行回归服务本地本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异地存款,并加强对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的监督管理,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
因此,这一年来,各地政府一再强调,地方金融机构不能在省外经营,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的正确性,而不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虽然也在征求意见,但一直没有实施。
也正是因为如此,各地的各种金融机构将迎来有史以来最严厉的监管!
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不得吸收异地大额存款、不得发放异地贷款
“2018年以来,累计处置高风险农村中小银行627家,处置不良贷款2.6万亿元,金额超过前十年的总和。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创新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举措,向289家农村中小银行注资1334亿元。”5月20日,在银保监会通气会上,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
2018年至2020年,银保监会开展为期三年的股东股权专项整治,规范和提升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
据介绍,银保监会对违规持股、操纵机构正常经营、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加大惩治力度,已累计对4000余名股东限制表决权、责令转让股权60余亿股。严格审慎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对存续问题整改不力、新增违规问题的100余家农村中小银行下调评估结果。
农村中小银行发展面临五方面挑战
近几年,银保监会等部门与省级政府大力推动农村中小银行深化改革。2021年10月,浙江农信社改革试点方案获国务院批;2022年4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正式开业,标志着全国农村信用社新一轮改革正式开始落地。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从存量看,部分地区历史积累的风险体量较大,需持续加大处置力度;从增量看,疫情冲击、经济转型及行业变革等带来的风险将逐步显现。农村中小银行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路径有待完善。农村中小银行党组织层级较低,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建与业务脱节等问题。
二是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农村中小银行股东“小、散、弱”情况普遍,一些机构仍然存在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操纵、违规关联交易等问题。农信社省联社定位模糊,履职越位与缺位问题并存;有的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履职不到位。高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缺乏有效监督。
三是部分地区风险处置资源不足。农村中小银行风险分布很不均衡,部分省区风险突出,但地方经济转型困难,具备资质的市场资本短缺,政府财力有限,难以提供化险资金。同时延期还本付息贷款预计有部分将形成不良,风险处置压力进一步增加。
四是风险防控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问题银行处置法规建设比较滞后,高风险机构市场化退出通道不畅,优胜劣汰的市场纪律难以发挥作用。监管部门对银行股东的监督和处罚缺少明确法律授权,隐形股东、代持股权难以穿透识别。
五是县域金融市场竞争激烈。近年来,大型银行等不断下沉经营重心,每个县平均有9家银行展业。农村中小银行人缘地缘、点多面广的传统优势受到冲击,信息科技建设滞后、经营成本较高等短板越发突出,部分机构优质客户流失,盈利能力持续下降。
不得吸收异地大额存款,不得发放异地贷款
谈及深入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该负责人强调,将坚持底线思维,毫不松懈抓好风险防范化解。落实国务院金融委风险通报制度,向省级党委政府通报农村中小银行风险情况,推动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稳步推进风险处置。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继续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工作,多渠道补充农村中小银行资本。此外,拓宽风险处置资金来源,合理运用存款保险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等,“一行一策”稳妥处置重点高风险机构,确保风险不外溢。丰富不良贷款处置渠道,落实好地方中小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支持政策,加快化解不良资产。压实农村中小银行风险处置主体责任,依法让股东和债权人承担风险损失,严防道德风险。
在公司治理方面,上述负责人称,将严格约束大股东行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防止其不当干预机构内部经营管理。加强高管团队建设,指导用好银行业协会建立的高管人才库,支持以市场化方式公开透明选聘高管人员,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的高官队伍。鼓励优质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适格机构参与并购重组农村中小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鼓励中小银行兼并重组支持政策,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兼并重组和区域整合。
在改进金融服务能力方面,该负责人谈到,会进一步优化支农支小定位监管。坚持信贷资金源于当地、用于当地、小额分散原则,不得吸收异地大额存款,不得发放异地贷款,严控大额授信,下沉对本地市场的服务重心等。
在提升监管效能方面,银保监会负责人强调,坚守“监管姓监”定位,严把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过程中市场准入关口,强化源头管控,防止带病进入市场。健全风险早期干预机制,以更加主动的态度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守监管制度底线,坚决依法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构建形成农村中小银行全行业合规稳健发展格局。
数据显示,2021年末,全国共有农村中小银行3902家,其中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2199家,村镇银行1651家,资金互助社39家,贷款公司13家。资产负债稳步增长,2021年末资产负债分别为45.7万亿元、42.2万亿元,均占银行业的14.1%,较2017年末分别上升0.7个百分点。各项监管指标总体良好,资本充足率12.4%,不良贷款率4%,拨备覆盖率122.9%。
异地买房小建议?
现在的90后都在大城市工作,异地买房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那怎么才能少踩坑呢,我结合办过的案子分享几条建议给你!
1、熟悉异地买房贷款相关政策,不同地区不同银行的利率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并且对于二次置业也有不同的规定,因此,熟悉当地的住房政策是很重要的;比如南京:外地户口买房需要6个月的社保,可以自己补交,商业利率4.1%,公积金利率3.1%,这就是基本政策。在某些地方外地户口是限制购买第二套的。
2、评估自己的经济实力,结合自身情况,如果是贷款买房,首付的承受范围和月供都要考虑清楚;特别是首付,贷款利率几乎全国相差不大,但是首付比例是不一样的,还是南京举例,在禄口、六合、溧水等地,首付一成就可以买房了,但是在主城不限购区域首付最低3成,贷款没还清二套房最低6成。而在热门板块如河西南、大校场有些楼盘首付需要5成到8成。一定要结合自身实力去购买。
3、看公积金能否提取,如果你意向购房的城市与缴纳公积金的城市不同,要提前去相关部门咨询清楚,有效的利用住房公积金;目前据我了解公积金异地是可以提取的,这个需要到公积金缴纳当地询问,注意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一定要记得产权证写自己的名字,而且需要提供网签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至于公积金异地贷款部分城市可以实施但并没有普及,比如在马鞍山或者滁州,南京的公积金是可以使用的,已经有客户成功贷款了。
4、税费认定,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根据个人情况不同,认定标准也有所不同,这一点也要提前咨询好。现如今政策放松,为了刺激房产市场,好多地方都出台了惠楼政策,在南京六合购买不超过144平的新建商品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以申请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按购房金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而且会安排入学,无需迁户口就可上学。
异地买房,一定要多多的了解当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