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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针对疫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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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一季度发放应急贷款44亿元 驰援疫情防控

中新财经4月12日电国家开发银行官网12日发文介绍称,截至3月末,国家开发银行今年已发放应急贷款44亿元,为各地疫情防控提供了及时、高效的资金支持。

据介绍,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关于以应急贷款支持地方方舱医院及防疫隔离点建设的通知》,明确将应急贷款用于支持方舱医院及防疫隔离点建设。在山东,开发银行山东分行紧急向潍坊、淄博发放疫情防控应急贷款4.1亿元;青岛分行向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发放贷款4亿元,用于各地方舱医院建设及防疫物资储备。在辽宁,开发银行辽宁分行开辟绿色通道,48小时内向沈阳、葫芦岛等地市新增应急贷款授信1亿元、发放应急贷款6000万元;大连分行向金普新区首笔发放应急贷款5000万元,支持防疫物资、医疗物资的购置储运、核酸检测、临时隔离设施采购安装、转运隔离等工作。

在上海,开发银行上海分行拟于近期发放2亿元贷款,驰援上海市三大电力基地之一的石洞口发电厂,保障疫情期间抗疫和市民生活用电安全。同时,上海分行还向豫园商城童涵春堂发放贷款1.2亿元,全力保障疫情期间日常中药生产流通。

在天津,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在1天之内完成了贷款审批的各项流程,提供2亿元应急贷款支持天津食品集团全市150余家直营网点低价足量投放肉菜蛋奶,保障市民日常生活。在深圳,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及时对接深农集团,启动应急预案,发放贷款1亿元保障农副产品采购、运输,助力全市“菜篮子”“米袋子”稳定供应。

此外,国家开发银行不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以转贷款为抓手,缓解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压力,助力实体经济稳定运行。开发银行吉林分行迅速发放转贷款10亿元,预计可支持制造业、批发零售、居民服务等重点行业200余户小微保供企业抗疫复工。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向呼和浩特金谷农商行发放转贷款4亿元,有力支持了1000余户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和农户春耕备耕。

国家开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全力保障金融供给服务,为各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开发性金融力量。(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六大行均表态疫情期间按揭还款可宽限,最长6个月

来源:第一财经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购房者反映偿还房贷有困难,延期还款的意愿较为强烈。近日,包括6大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纷纷表示,可延期还款,并充分保护客户的征信权益。

4月8日,邮储银行表示,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房贷客户,提供最长6个月的延期还款服务。目前来看,这是各家银行已出台相关政策中可以延期的最长时限。

与此同时,明确对因疫情影响还款不便的上述四类房贷客户,可协助开展疫情相关的征信逾期记录调整,充分保护客户的征信权益。

截至目前,6家国有大行均针对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推出政策,主要包括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调整账单计划等。

工行表示,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个人贷款客户,给予个人贷款延期还款服务支持。农行的措施包括,延后还款时间、减免罚息、消除逾期征信记录等。中行推出了手机银行线上还款、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付息、设置还款优惠期等一揽子保障政策。建行推出的纾困政策包括三方面,一是最长至28天的短期延后还款;二是调整账单计划,根据各地疫情情况,可选阶段性调整账单计划,降低当期分期还款额,降低部分延后至以后月份归还;三是延长贷款总体期限,推迟到期日,降低分期还款额。交行也表示,允许对于确受疫情影响还款能力暂时下降的客户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安排。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32万亿元,同比增长11.3%,增速比上年末小幅回落3.3个百分点。

“金融十条”出炉!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贷款,鼓励适当延期或展期

记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对疫情影响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的金融支持力度,西安市金融工作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就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于1月12日晚间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从十个方面对全市相关单位和各驻市金融机构作出要求。

《通知》首先明确了抗疫保供金融服务的三类重点支持对象:

一是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医用物资、交通物流、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等领域重点保障企业;

二是医疗、餐饮、文旅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市场主体;

三是疫情后需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的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的大型企业、产业链上民营小微企业、农业企业、生产制造类和生活服务型企业。

《通知》表示,要引导各驻市金融机构,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确保信贷投放稳定增长,切实加强对抗疫保供和复工复产重点领域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力度。

《通知》要求,应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信息主体的金融消费者权益。

具体而言,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观察人员,以及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定,确属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对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

《通知》鼓励驻市金融机构让利小微企业,积极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对于2022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且2022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排名靠前的驻市银行机构,将给予奖励。

此外,《通知》还明确提出了深化金融助企服务、普及融资支持产品、“线上+线下”提升企业获得金融服务便利度、充分发挥西安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增信基金作用、强化“政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以及积极协调全市各职能部门确定抗疫保供重点企业名录,通力合作积极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等多项细化措施。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鼓励驻市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困难的企业、个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贷款业务办理延期还本付息。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适当延期或展期。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持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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