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执行!宜昌公积金新政发布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近日,结合宜昌市实际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涉及公积金提取、贷款等
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从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取得“宜才码”的人才,以调标后为基数继续执行已发布的人才贷款上浮倍数政策。
提升租房提取额度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主产权住房且租住住房的,每自然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上限城区(含夷陵区)从12000元提高至14400元,县市从6000元提高至7200元。
提取频次从每自然年提取1次调整为每月可提取1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年度提取上限。取得“宜才码”的人才,以调标后为基数继续执行已发布的人才租房提取上浮倍数政策。
*上述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小布提醒!
●2022年度在此政策执行之前已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职工,可在202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补提,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上限。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每月通过“宜昌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或个人网厅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也可持所需材料(详见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缴存人无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到中心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
12329
来源丨宜昌发布
通讯员丨肖长安
编辑丨好儿编审丨翟婷婷
转载须注明来源
夷陵人,公积金可“掌上办”了,方法超简单!
夷陵区的小伙伴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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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平台已于2018年7月18日正式上线运行。为了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工作目标,11月23日,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推广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平台推广力度,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便民举措,力争2018年底缴存职工公积金网上业务开通率和网上业务办理率均达到90%的工作目标。看了这个《通知》,小夷表示,太开心了!因为今后夷陵人可通过电脑、手机等移动终端直接办理公积金各项业务了。
假如您是公积金缴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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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服务渠道任您随意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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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缴存、贷款基本信息个人账户缴存、提取、贷款明细个人贷款预约个人贷款进度个人还款计划政策法规业务指南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业务网点合作评估机构公积金贷款合作楼盘二、7种提取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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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网上业务手机号码变更绑定银行卡变更解绑手机号码解绑银行卡业务密码修改业务密码重置还有在线客服、在线留言随时解答你的困惑!
说了这么多,如何开通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平台呢?下面小夷介绍一种操作最简单方便的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公积金账户,你就可以在手机上轻松查询、办理公积金业务啦~
宜昌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绑定指南
第一步: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公众号,点击下方“业务办理”—“开通网上业务”按钮,录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可咨询本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或登录“市民E家”查询)、姓名、身份证号。
第三步:点击“开启人脸识别”按钮,面对屏幕大声朗读数字。
第四步:人脸识别成功后,进入“开通网上业务”界面,按照提示设置银行卡号、手机号码、业务密码等个人信息,点击提交后成功开通公积金网上业务,页面将自动跳转到“账户绑定”界面。
第五步:在“账户绑定”界面录入身份证号或手机号码、业务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绑定”按钮即可将个人公积金账户与微信公众号绑定。
第六步:完成账户绑定后即可在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信息、办理业务、互动交流等。
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联系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夷陵营业部咨询,联系电话:7826637,联系人:胡略
这么方便?你也赶紧试试吧!
通讯员:刘华旭
编辑:陈支礼
湖北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 夷陵区可贷住房公积金楼盘盘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是以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进行调整。因此,下个月你的住房公积金或将迎来调整!除此以外,湖北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新变化!一起来了解一下!
武汉:公积金缴存提取程序进一步简化
6月1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根据“两个办法”,武汉公积金政策有了新的调整。
租房提取公积金更简化,职工在武汉市无房、租房及商业贷款信息均可通过授权方式委托公积金中心查询,不再提供无房证明、租房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
公积金提取的首套房认定,依据武汉公积金系统中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记录,不再依据房管部门房查证明和人民银行征信记录。
九成缴存业务及部分提取业务,可在公积金网上平台办理。
骗提住房公积金,取消五年内提取和贷款资格。
新员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缴存当月应发工资。
十堰: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不提供公积金贷款
按照十堰住房公积金规范业务办理的通知要求,从6月5日起,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家庭房屋套数证明,属家庭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的不予使用住房公积金。
在十堰城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可到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路市民服务中心、张湾区市民服务中心和茅箭区市民服务中心进行查询。
荆州:公积金付房租,提取额度为每月不超过1500元,一年不超过18000元
日前,荆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等四部门发出《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规范提取政策防止炒房投机行为
优先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为每月不超过1500元,一年不超过18000元。同时,还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简化审核流程开展提取业务网上咨询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进一步简化了审核流程。同时,还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咨询,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施失信联惩违规者五年内限制提取
荆门: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
2018年5月25日,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就有关政策内容进一步阐释,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暂停缴存职工家庭代际(父母、子女)购房贷款和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异地缴存职工在荆门行政辖区内购房,借款人需本地户籍且提供一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担保。
本通知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人才办认定的各类人才公积金使用政策按市委、市人才办相关文件执行。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或完税证明在2018年6月15日前的,按调整前的政策执行。
咸宁:落实两孩配套公积金政策方案
5月23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落实两孩配套政策方案提出。
职工在咸宁市内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生育二孩后,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照放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不再上浮;
在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可在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恩施: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30%,利率上调10%
6月4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的《关于对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的请示》,对个人贷款、提取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新政从6月5日起实施。具体政策调整如下:
取消装修贷款。
开展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试点业务,期间暂停州内其他异地贷款业务。
贷款资金必须全额拨付到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
将购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的相关资料年限由原来的3年缩短为1年。
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在州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购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仅有一方或单身职工在州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购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80%。
严格执行二套房政策,明确二套房认定标准。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3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调1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按照“认贷不认房”的原则予以认定。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宜昌夷陵区可贷住房公积金楼盘盘点
夷陵区可贷住房公积金楼盘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