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在即,现将我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贷款政策
01
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皋兰县;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皋兰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02
贷款额度及用途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03
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原则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展期。
04
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LPR5Y:2021-124.65%)
05
贷款利息如何承担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高校学生所借的生源地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中央、市、县级财政共同承担,借款学生毕业后,借款利息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二
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
8月8日—9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为控制人流量,避免聚集,建议续贷在校学生采取网上远程办理方式;在校首贷、新生首贷办理请加QQ群623887834,群备注名请备注姓名加电话号码,在群里预约小程序预约合同签订时间。
(二)办理地点
皋兰县教育局10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2、3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1—5723660
建德大厦位置: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名藩大道(建德家园北侧约50米)
三
所需材料
(一)首贷
1.学生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含录取信息页)(在校生为《学生证》签注页或《学生在校证明》或一个月内“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
7.现场采集的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影像资料。
(二)续贷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四
办理流程
01
新生首贷
★第一步,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填写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第二步,携带所需材料在约好的时间段前往县教育局10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2、3号窗口签订《合同》;
★第三步,开学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至就读高校,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02
在校大学生首贷
★第一步,有贷款需求的在校大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填写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第二步,携带所需材料在约好的时间段前往县教育局10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2、3号窗口签订《合同》;
★第三步,开学报道时将《受理证明》交至就读高校,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03
在校大学生续贷
★第一步,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填写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第二步,携带所需材料在约好的时间段前往县教育局10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2、3号窗口签订《合同》;
★第三步,开学报道时将《受理证明》交至就读高校,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备注:续贷学生可以申请网上远程续贷,学生提交申请→资助中心审核通过→自己打印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五
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1.办理贷款业务的学生和家长要严格按照皋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入办事大厅时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配合测量体温,办事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大厅办事人员过多时,可能会采取限流措施,需自觉排队等候。中高风险地区回来学生或家长,要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报告,解除传播风险后再来现场办理。
2.续贷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家长)默认为互为授权关系,学生或者家长一方办理即可,非办理贷款必要人员请勿进入办事大厅。建议续贷学生在网上填写续贷信息提出申请后,委托未外出家长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办理,以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3.首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4.“诚信”是人生路上最宝贵的基石,为了不让个人信用留下污点,请贷款到期的学生履行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来源:皋兰教育
城固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为进一步宣传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圆大学梦,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现将我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贷款对象、额度、期限
1.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高职学生、预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注:免费教育和成人教育类学生除外)。
2.额度: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最低均不低于1000元。
3.最长贷款期限:学制或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即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办理时间
2022年7月20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不受理)
办理地点
1.城固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体局窗口(西环二路北段博爱医院对面);
2.城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体局前楼三楼)。
申请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因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5.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贷款利息
借款学生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借款学生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且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贷款办理地点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办理所需材料
(一)新生或在校生首次办理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如不在同一本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未预申请首贷学生填写);
5.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用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学生证代替)。
(注:我县已于5月份在高中学校开展了预申请工作。如有贷款意愿却未参加预申请的学生,本人不用专门去考虑自己做预申请,办理贷款时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完成预申请。)
(二)在校生续贷办理贷款所需提交的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若共同借款人前来办理,则还需携带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
办理须知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网址高标签](二)申贷流程
登录网站→注册或登陆账户→填写贷款信息并生成《申请表》→打印《申请表》→现场(首贷学生必须)或网上远程办理贷款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受理证明》→开学报到给高校交回《受理证明》→高校于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国开行审核并发放贷款到高校。
(三)关于贷款受理方式
1.首贷:新生收到大学录取通知或第一次办理贷款的在校大学生,先登录贷款申请网站注册账号并填写贷款信息后生成《申请表》,然后携带贷款所需材料和共同借款人共同到现场(线下)办理贷款。
2.续贷:往年已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本年度贷款。“线上办理”指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和就学信息与上一年度相同,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看办理流程,根据提示网上远程自助办理贷款;“线下办理”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到办理地点现场办理贷款。
(注:如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的,借款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到现场受理贷款;如只是就学信息发生变化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相关印证材料到现场变更就学信息后,仍可以采用线上远程办理。)
(四)关于贷款合同
完成助学贷款办理的同学请妥善保管贷款合同,此合同将作为学生与国家开发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有效法律文件。
温馨提示
(一)疫情防控:到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人员必须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进入办理现场时需佩戴口罩,出示“陕西一码通”,接受体温测量、酒精消毒。“陕西一码通”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不超过37.3℃),方可进行办理。现场办理请自觉排队,并保持一米线的距离,切勿扎堆拥挤。
(二)免费服务:贷款办理点免费为贷款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现场拍照等服务,实现助学贷款手续一次性办结。
(三)服务热线:详细资助政策和贷款办理流程,可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微信公众号查看;或进入手机支付宝生活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栏查看;或关注“桔乡教育”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
1.城固县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服务热线:0916-7231535
2.城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916-7210180
3.城固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QQ群:
737406580(2022级)289662206
776165491152819433
4.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城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8日
复兴区 | 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开始啦
PART1
FUXING
贷款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复兴区户籍学生。
PART2
FUXING
贷款金额及用途
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PART3
FUXING
贷款方式
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区县级教体局统一办理。
PART4
FUXING
贷款年限
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PART5
FUXING
办理时间
2022年申请时间在7月15日-9月20日。
PART6
FUXING
贷款利息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PART7
FUXING
首次申办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网址)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家长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2.学生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并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仅新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仅在校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表》原件(网上填写、导出并由学生签字),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还需携带《认定表》原件。
PART8
FUXING
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结合疫情防疫要求,为方便大家办理续贷手续,今年我区已开通国开行大学生助学贷款“远程续贷”模式。大家可以“网上签订合同”,不用到区教育体育局现场办理,办理流程见下图。
PART9
FUXING
受理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7月15日-9月20日(周六日除外)。
2.办公地址:复兴区教育体育局一楼群众服务中心。
3.联系方式:0310-3148697;联系人:李老师
来源:区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