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6.17亿元,同比增长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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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安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不含滑县)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18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议通过了《2017年安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安阳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报告及2018年预算报告》《安阳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安阳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安阳市自主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意见》《安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关于洛阳银行安阳分行申请开设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目前设有11个科,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00人,其中,在编52人,非在编(劳务派遣)4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213家,实缴单位3068家,净增单位133家;新开户职工1.87万人,实缴职工21.17万人,净增职工1.39万人;缴存额26.17亿元,同比增长27.0%。2018年末,缴存总额184.81亿元,同比增长16.5%;缴存余额74.07亿元,同比增长18.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2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4.40亿元,同比增长32.6%,占当年缴存额的55.0%,比上年增加2.3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110.74亿元,同比增长15.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5万笔(2523笔)6.8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5.4%、32.7%。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42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23万笔、103.72亿元,贷款余额51.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1%、7.0%,下降3.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5%,比上年减少15.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3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3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2018年末,融资总额3.34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3.79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20亿元,1年以上定期11.6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97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9.5%,比上年减少15.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22667.98万元,同比增长16.7%。其中,存款利息5294.4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7371.3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收入2.1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1380.25万元,同比增长11.1%。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10291.04万元,支付归集手续费285.54万元,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795.73万元,其他支出7.9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11287.73万元,同比增长23.0%。增值收益率1.6%。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61.6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361.6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264.43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87.1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83.06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5393.1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970.5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1102.30万元,同比增长5.4%。其中,人员经费679.18万元,公用经费264.87万元,专项经费158.25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102.3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79.18万元、264.87万元、158.2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9.58万元,逾期率0.13‰。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661.6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5393.1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8.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3.60万元。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4.5%、7.0%和27.0%。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0%,国有企业占10.6%,城镇集体企业占1.3%,外商投资企业占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其他占4.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3%,国有企业占30.0%,城镇集体企业占1.7%,外商投资企业占1.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其他占3.9%;中、低收入占98.2%,高收入占1.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7%,国有企业占18.3%,城镇集体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其他占12.1%;中、低收入占99.9%,高收入占0.1%。
(二)提取业务:2018年,5.6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40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9%,租赁住房占1.4%,其他占4.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7%,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4%,其他占0.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0%,高收入占2.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2.9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1.0%,比上年减少4.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4313.9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6%,90平方米~144(含)平方米占76.3%,144平方米以上占18.1%。购买新房占92.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3%),购买二手房占8.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7.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2.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8.5%,30岁~40岁(含)占45.5%,40岁~50岁(含)占30.0%,50岁以上占6.0%;首次申请贷款占92.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5%;中、低收入占98.9%,高收入占1.1%。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62笔1735.50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002.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692.5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累计试点项目1个,贷款额度0.30亿元,建筑面积13.11万平方米,可解决11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1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9.3%,比上年减少19.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权划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的银行12家,没有变动;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3家。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根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7年度相关数据,确定2018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2774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安阳市区为1720元;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为1570元;内黄县为1420元。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066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安阳市区为172元;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为158元;内黄县为142元。
各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限定在5%至12%以内。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2)根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清单》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自2018年12月18日起,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提供《安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均未作调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完善服务网点建设工作。2018年5月,市区管理二部和内黄县管理部完成了整体搬迁并对外办公。
2.持续推进中心服务大厅“三化”建设。全力推进硬件设施人性化、服务礼仪标准化、管理责任具体化建设。一是各管理部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要求,进一步规划设置咨询引导区、综合受理服务区、自助服务区、服务监督台等多种便民设施,各种物品标识清晰、明确、齐全;二是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明确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开展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三是设置“网络办理引导专员”。针对职工首次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熟悉网络页面、业务办理速度慢等情况,在自助服务区配置专人,现场讲解,引导职工通过网络自主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3.与不动产中心联网查询信息。实现与安阳市不动产档案系统对接,在公积金柜面窗口即可查询个人房产信息。避免缴存职工往返公积金中心和不动产交易大厅开具房产证明。
4.做好“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工作,按照“一网、一门、一次”要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实现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在省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的用户,可以直接登录到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推出“自助办理转账还款”等21项网上业务办理事项,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可办率达到70%目标。在中心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推广“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自助办理转账还款等网上办理业务,推动实现职工办理“冲还贷业务”等业务零跑趟。
5.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完善。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自助终端、门户网站、短信平台、12329服务热线、手机APP、微博等八大服务渠道畅通健全。支付宝城市服务,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刷脸”认证免密码登录公积金账户,缴存职工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账户情况。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贯彻落实“双贯标”要求,提升现代化服务能力。2018年7月10日,顺利通过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接口标准》的检查验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所有业务类型的资金交易均通过住建部银行结算应用系统实现线上办理;达到业务、财务、银行“三账一体化管理”,业务凭证自动生成,银行流水自动对账。
2.启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工作,推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达到三级等保要求,2018年7月,启动住房公积金电子化检查工作,坚持每月电子化检查,每月报送电子检查报告,促使全市住房公积金IT系统运维管理和技术防护水平明显提升。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2018年,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主任魏沛同志被评为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八)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7日
(来源:安阳日报)
房产政策信息2022年5月18日
一、国家发改委:不能以县城建设为名炒作房地产。
5月1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发改委5月份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县城建设中要注意守住几条底线。其中提到守住历史文化根脉,防止大拆大建、贪大求洋,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更不能以县城建设为名炒作房地产;严格控制撤县建市设区,防止周边大城市无序扩张等等。
二、财政部:前4月房产税收入1268亿元,同比增长12.9%。
5月17日,财政部公布数据,1-4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293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5%,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8%。全国税收收入62319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3.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7.6%;非税收入119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
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194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4%;土地增值税265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房产税12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耕地占用税5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城镇土地使用税7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
三、海南:坚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加快安居房建设进度。
四、北京:1~4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5.1%。
1月至4月,北京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新开工面积为51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房地产市场销售方面,1~4月,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25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1%。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方面,1~4月,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为1428.4亿元,同比下降15%。
五、天津房贷利率降至4.4%多家银行已执行。
六、杭州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12个月社保证明可购房。
5月17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将原“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的规定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明确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该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
七、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2次申请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八、呼和浩特严厉打击公租房转租转借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共排查31856户,发现有转租转借行为148户,下发了公共租赁住房限期腾退通知书148份,已清退47户。
九、山东烟台: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烟台市购房时,享有与烟台市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对已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纳入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等等。
十、河南安阳提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一方或单身人员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上浮至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上浮至60万元,认定人才可再提升10万额度达到70万。二是放宽贷款条件,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十一、安徽宿州:二次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
采取降低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落实首套住房最低20%首付比例等措施,支持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先提后贷,准许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持续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20%首付款比例政策。二次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至30%。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限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等等。
十二、广东惠州: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十三、贵州铜仁:如未购房应在1个月内退还购房者预定性质购房款。
十四、江苏泰州:住房限售由2年调整为1年。
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首付款交纳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达此比例的即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在指定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
十五、四川遂宁:提高人才购房补贴,建议适当下调按揭购房首付比例。
十六、南昌土拍:5月16日,原计划出让的19宗地块中,有10宗因故终止交易。其余9宗,6宗溢价成交(含4宗触顶摇号),3宗底价成交,共获土地出让金53.88亿元,总出让面积335459㎡。
十七、2021年5月18日
1.国家统计局: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0240亿元,同比增长21.6%;商品房销售面积503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1%;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63542亿元,同比增长35.2%。
2.增加住宅供给深圳多区调整用地性质。
3.海口严查房地产开发商捂盘惜售违规行为。
4.厦门从三方面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
5.呼和浩特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提高至30%;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申请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等。
一周全国重点楼市政策点评(5.14-5.20)本周关键词:降利率
央行、银保监会:首套房商贷利率较LPR下调20个基点
5月15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今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点评:央行和保监会此次明确将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20个基点,给到了地方在贷款利率上更大的放松余地,也给与了刚需及新市民购房的信贷支持和保障。此次政策响应了此前中央“完善房地产政策”的导向,在贷款规模、投放节奏等方面都有表述,更加完备了房贷政策。政策宣布后,不少城市已经闻风而动,已有近20个城市将房贷利率下限下调至4.40%。
央行:1年期LPR维持3.7%不变5年期降至4.45%
5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5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维持3.7%不变,5年期以上LPR为下调至4.45%,此前为4.6%。
点评:此次5年期LPR下调幅度为15个基点,较1月份5个基点的下调幅度明显扩大。统计数据显示,居民中长期新增贷款负增长的状况已经在2月和4月接连出现,显示出居民部门不但没有加杠杆,反而在主动收缩资产负债表去杠杆。此次大幅度降息,反映出决策层对于中长期贷款尤其是房贷塌陷的关注。此次5年期LPR下调之后,房贷利率下限将进一步下降至4.25%,接近2016年房贷利率85折期间4.165%的水平。这将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激活居民信贷需求,从而对房地产市场构成实质性利好。
李克强:稳地价稳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云南主持召开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座谈会。在房地产领域提出,城镇化是必然趋势,稳地价稳房价,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点评: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座谈会上提到房地产,说明房地产在稳经济上的重要性,其健康发展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起到关键作用。
住建部严打房地产养老诈骗
5月18日,住建部召开全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此次政策明确,住建系统要聚焦“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两项整治任务。
点评:近几年养老地产虚假宣传较多,部分项目以“养老、度假、投资”的宣传方式,骗取老年人资金,此次住建部整治工作有助于净化项目营销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
上海:或从第二批次集中供地开始拟将土拍监管资金比例降至90%
近日,据媒体消息,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批次召集房企在沪负责人进行线上会议,据悉,从2022年第二批次集中供地开始,拟将土拍监管资金比例从起拍价的110%降至90%。
点评:此前,房企参与上海土拍,需要分别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土地监管资金,两者相加合计房企需合计缴纳130%的起拍价。若成功拿地,土地监管资金转为地价款,否则在1-7天内返还。设置此门槛的初衷是为了防止房企拿地后交不出剩余土地款,并且防止土拍竞争过度,但当下市场遇冷,适时降低上海土地拍卖的资金门槛,能减轻疫情期间房企的较大的资金压力。
天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模式改革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
天津市住建委发出通知,自2022年5月15日起,天津实行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银行托管模式,将原先的政府部门作为监管主体的全程全额资金监管模式,调整为政府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主体的资金托管模式。
点评:天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模式的转变,尤其是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主体,能让购房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全程了解资金动向,新模式下,相关受托银行也发挥各自金融优势,采取了多项举措,从办事流程方面进一步优化,节约民众时间成本。
北京城市更新“十四五”规划发布:严控大拆大建,聚焦民生保障
5月18日,《北京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规划)》发布。提出城市更新六大类型: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老旧小区、危旧楼房和简易楼、老旧楼宇和传统商圈、低效产业园区和老旧厂房、城镇棚户区,并明确相应“十四五”期间工作任务。
点评:此次规划明确将严控大拆大建,严守安全底线,严格生态保护,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地开展城市更新。这也是打破增量思维,全国首个减量发展背景下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杭州: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12个月社保证明可购房
5月17日,杭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完善税收调节、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指出,将原“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的规定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对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点评:4月杭州二手房价格指数涨幅还是较大的,但并不影响其对二手房政策的放松,有助于防范二手房市场的下跌或者降温。同时,近来多个城市将放松限购和鼓励多孩政策相结合,成为政策松动的一个新方向,能促进增加人口生育规模,减除购房障碍,预计此类家庭后续除了在购房限制上解除一些障碍,在其他信贷政策上也会享受一定福利。
消息指天津部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降至4.4%
5月18日,据市场消息,天津地区部分银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已经降至4.4%。天津地区招商银行工作人员称,本周刚刚开始执行,从原来的4.9%降为4.4%,二套房贷款利率维持不变,仍为5.2%。“能否申请到4.4%,新房主要看开发商与招行的合作关系。对于个人资质,只要具备还款能力一般都可以申请。”
点评:此举说明天津在积极落实央行刚刚提出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要求。统计显示,近期郑州、济南、苏州都已经把首套房利率定在4.4%,说明率先出现利率下调的是这些重点二线城市,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也说说明了这些城市面临较大的市场压力。降利率综合之前的松绑措施,有助于形成叠加效应,提振市场。
天津: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商办科研用房可改保租房
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效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在扩大房源渠道上,市、区国有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租赁住房和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现有的职工宿舍、蓝白领公寓、人才公寓,以及符合条件的自持租赁住房,可自愿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点评: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措渠道,除了在新增住宅用地中增加保障房比重外,通过产业园区的项目配套建设,闲置低效的商办项目改建都是筹措保租房的重要途径。这些通过盘活闲置资产的方式,在今年各地的保租房建设中被充分利用。
海口四部门印发通知促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5月15日,海口市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涵盖支持人才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改善商品住房市场供应、完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政策、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及规范商业、办公类项目建设销售管理等六方面内容。另外,5月16日,海南省发布通知称,将调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购买二手房有关政策,包括公积金贷款降首付和延长贷款年限。
点评:海南及海口新政包含有放松外地人购房限制、支持改善需求、以及银行保函制度等,与其他城市类似。但此前,在去年四季度各地开始放松楼市的基调下,海南尤其是海口总体购房政策及监管都偏紧,此次政策是海口楼市调控由偏紧转向的转折点,也为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
成都新政:近郊区(市)县住房不纳入中心城区购房家庭名下
5月1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通知提出,将优化预售办理条件,允许企业按栋办理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在相关文件明确的监管额度核算方式、标准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优化家庭住房总套数认定标准,近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中心城区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优化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
点评:成都新政从供需端均有发力,供应端优化了预售办理条件及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加速了房企的运作效率,以及监管其资金回款压力;需求端则是优化家庭住房总套数认定标准,相当于对限购进行了放松。新一线城市大幅度的松绑楼市,对于全国其他城市也有示范的效应。
东莞新政:多孩家庭放宽购房证满2年可交易转让
5月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此次出台的“莞七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立足于综合施策、精准调控,主要从七个方面作出优化调整。在支持改善性需求中,指出多孩家庭,可以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其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同时,对于二手房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限售由3年调整为2年。
点评:东莞新政主要包括多多孩家庭的限购政策的放宽,及二手房交易税费及限售的放宽,能增加城市购房人群,促进二手房市场的流通,带动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福州出台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依据评定级别实施分级管理
5月11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强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提高福州市住房租赁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积极推进住房租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点评:“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被住建部列为2022年工作重点,相关的配套政策在今年各地也积极跟进,此前对于租赁企业的信用监管体系较为缺失,福州出台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且以城市房管局牵头,能促进行业自律,保障租户权益,促进整个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周其他城市楼市松绑政策
山东烟台: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福建福州、莆田等三城市松绑住房公积金政策
舟山: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套最高60万第二套最高40万
四川遂宁:完善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建议适当下调按揭购房首付比例
安徽宿州: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下调至30%
贵州铜仁:购房者交纳定金等预定款如未购房1个月内应退还
泰州:双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至50万元住房转让年限调整为1年
四川绵阳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最高申请额度调升至70万元
传廊坊有银行首套房贷利率由5%降至4.6%与5年期以上LPR利率持平
常州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二贷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至30%
河南安阳提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夫妻最高可贷60万元
安庆: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最低为20%
抚州崇仁县发文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优化市场环境、加大金融支持
衡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升至60万三孩家庭最高80万
江西高安: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调整为20%
连云港:市区户籍购房家庭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最高补贴1.5%
泸州出台“新政15条”购房补贴2%
中山: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优化地价款支付方式
沧州狮城: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00万元助力引才留才
安徽阜阳: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福建漳州:公积金可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湖州: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放开连续缴纳社保时限要求
消息指石家庄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二成首套房利率最低4.4%
银川楼市新政:首付比例下调购房数量和主体不受户籍限制
山东泰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20%
江苏宿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均执行20%
南通如皋市出台新政:中心城区购房最高补贴1.5%
湖北大冶: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为30%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最高调至60万元首付比例降为20%
内蒙古赤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调整最高80万元二套最高70万元
安徽六安: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