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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积金贷款怎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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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确认!常州商贷转组合贷已试点开展

刚刚确认!

常州商贷转组合贷业务

现在已试点开展!

常州买房人,又可以省一大笔钱

1、官方回复:常州商贷转组合贷业务,现在已试点开展,建设银行可做,但必须是拿了产证的房子才能转!具体利率以银行为准。

此外,当前常州还并未正式对外恢复商转组合贷业务,恢复时间和一切细节还等官方发布通告!

2、中介回复:目前已接到通知,商贷转转组合贷试点开展,公积金利率为3.1%,商贷变4.1%。

打个比方:如果你是首套住房,有120万贷款余额,且可以转组合贷的情况下,最高可转90万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剩余30万,利率可按照当前4.1%的利率来执行。

对于常州这部分房贷余额较高且符合转达条件的人群来说,这一举措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不过,商贷转组合贷依旧是拿了产证的房子才能转,期房是不可以的!

常州公积金便正式官宣10月1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此次调整,更加突出了相对于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优势。

以办理一笔90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法的住房贷款为例:首套住房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1%,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两者利差1个百分点,30年期商业性住房贷款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多还182029元的利息,较降息前3.25%的利率进一步减少26568元。

常州公积金贷款新政:

常州住房公积金是按照“月均账户余额×配贷系数”方式计算贷款额度,且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根据最新政策,常州公积金贷款目前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符合条件的人才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需在相应人才库且未有使用记录,详询公积金中心)。

7月1日起,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实施3项新政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在贷款提取上实施3项新政,分别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采用新计算规则、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可在本地贷款、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等。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标准有变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前主要按贷款申请人(含2人以上)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

“根据新计算规则,两类贷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按申请人余额之和20倍计算贷款额度,一类是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借款申请人贷款前需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至少有一人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另一类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类保障性住房,借款申请人无论有无使用记录,贷款前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

不符合20倍计算规则条件的,均按符合条件贷款申请人公积金余额之和6倍计算贷款额度。原“有过使用记录按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的计算规则不再执行。“使用记录”是指贷款记录、购房提取记录、还贷提取记录,其中,提取记录仅指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记录,其他类提取记录(如租房提取、重大疾病提取等)不属于购房类提取记录,不影响贷款额度计算。

新政取消贷款额度保底照顾政策,即原贷款额度放宽至“1人18万、2人36万”照顾政策不再执行。对创新创业类人才及现役军人配偶,无购房类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仍放宽至60万元。

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贷款

根据新政,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经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且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按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执行。

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从申请之日往前推算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能提供本人购买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依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申请人在异地没有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等。

办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要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在缴存地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我市不能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记录视同我市贷款记录,借款申请人中有一人在异地有过一次已结清贷款记录,在我市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按照我市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在异地有过两次贷款记录的,在我市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

根据新政,出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可自电梯使用注册登记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及夫妻双方合计分摊费用总额。

需要注意的是,仅限加装提取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办理此类提取,职工如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记录的,不能办理此类提取。

来源:常州日报

全媒体记者:刘一珉

“加减乘除”,常州市公积金中心打造安全高效的集审模式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周翔记者张敏)2021年2月,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开创性地推出住房公积金业务集中审核模式。中心专门设立了集中审核处(以下简称“集审处”),负责常州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所有业务的集中审核。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审处

运行近两年,集审处围绕“住房公积金、服务惠民生”的理念,通过加(安全性加码)、减(人员配置精简)、乘(客户体验感倍增)、除(业务流程再造)四则运算模式,使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安全、更高效,充分实现了集中审核模式的最大化效果,助推常州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初审与复审分离,安全性加码

中心集审处处长曹峻介绍,处室共配置6类岗位13名人员,其中集审员8名。安全性是公积金业务审核的关键。为了提升安全性,根据业务初审、复审分离的原则,常州市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等“前台”部门负责受理客户的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提交到“中台”,也就是集审处,由集审员进行集中复审。

“这样在业务审核过程中,前台和中台不见面、不交流,交叉审核、相互监督,既保证了业务审核的准确性,又强化了前台和中台审核权限的制衡性,有效防范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曹峻说,2021年,集审处共审核57类157537笔业务,其中回退即不通过业务3725笔,回退率2.36%。2022预计全年业务笔数会超过17万笔,同比增长超过6%,全年回退笔数将少于1800笔,回退率低于1.5%,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在做好对“前台”业务审核的同时,集审处还加强事后的互查、抽查工作,审批准确率达到了99.5%。

分散向集中转变,人员精简化

据介绍,在集中审核模式下,集审处8名集审员承担了原先“前台”22名复审人员的全部业务复审工作,人力资源使用效率提高了63.60%。“在没有推行集中审核模式之前,我们的一个前台复审人员只能服务2-3个初审窗口,因为每个业务窗口之间工作量不均等,有的量多有的量少,所以导致复审员有的很忙,有的就闲一点。”曹峻表示,集中审核之后,复审员服务的初审窗口范围扩大,实现了审批工作量的动态均衡,从而达到了效率提升、人员精简的效果。

比如2021年,中心受理征信查询业务63427笔,同比增加57.43%,但征信查询员却从2020年的8名减少到目前的3名,人均业务量同比增加3.2倍。

将业务设置级别,增加体验感

为了提高审核效率,减少市民职工的等待时间,更好地服务职工,集审处按照业务的种类设置了优先级,将征信查询、增加共同还款人、信息更正等一些高频、简单的业务设置为最优级,再配套集审员业务量考核机制。

原先在柜面初审、复审的模式下,一笔1分钟之内就可办理结束的增加共同还款人业务,由于前面有几笔贷款复审业务,申请人就必须要等待半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如果这时候柜面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干预,又会引起其他申请人的不理解或者不满。但是,在集审处最高优先级模式下,这类的业务就可实现“即来即办”,有效及时分流“前台”等待人群,从而消除了不必要的等待时间。

另外,该模式还缩短了复审的整体性平均等待时间。业务量考核机制引导集审员主动申领任务,集中审核业务初审至复审的平均等待时间,由原来的3分钟缩短至不到1.5分钟,提升了全中心的审核效率,使所有公积金客户体验感倍增。

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模式统一

集审处进行业务梳理,实现对内对外业务指南、表单的标准化和统一化。为了让申请职工更加方便快捷,集审处对征信业务进行再优化,增加了客户征信授权线上办理的渠道,同时简化征信查询操作流程,让职工办事更方便。

此外,集审处还积极探索业务流程再造,实现线下线上业务审核模式的统一,为线下窗口业务下沉到辖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乡镇工作站和商业银行网点创造有利条件,从而实现住房公积金市、区、镇、村(社区)四级服务网络全覆盖。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集中审核模式运行至今,受到了广大办事群众的好评。2022年4月,集中审核处获得了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五一巾帼标兵岗”。今后,集审处将继续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服务惠民生”理念,创一流团队、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推动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常州添砖加瓦。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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